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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小

青春在暑假里速成

我叫朱小三儿,老朱家的三丫头。

上台面儿的名字叫朱迅,男女通用。

我出生在北京黄亭子大院。小时候,一到饭点儿,院子里总会响起街坊们的大呼小叫:“红红、昉昉、三儿——你妈叫你们回家吃饭!”一般此时,红红正站在大树下把风,昉昉跨在树杈间接应,而我则趴在树梢上,偷袭知了或摘别家的果子。

回家也不消停,三姐妹玩得最多的就是演戏。大姐姐长得好看,演特务;二姐姐力气大,演敌人;我淘得跟小土匪似的,却只演英雄。刚看完《红色娘子军》,进家门就见二姐披着毛巾被,威风凛凛地站在床头,“说!你把人藏哪儿了?”

“不知道!”我英勇不屈。

“敌人”二话不说,挥枪射击,我应声倒地。一声闷响,头结结实实地撞上了桌角,顿时血流如注。桌上的收音机也砸在地上,壮烈“牺牲”了。

妈妈闻声进屋,见我一脸的血,吓得抱起我就往医院跑。消毒、缝针、包扎,累到半夜才回家。

晕晕乎乎地躺在床上,我听着妈妈在一旁骂二姐,觉得自己能为艺术献身,特别“崇高”。继续忍着疼,咬着牙:

“妈……如果我不行了,等爸爸回来,把他给我的巧克力分给姐姐们吧。”

说完倒下,又强撑起,“还有——我存钱罐里的钢镚儿,留给爸爸交党费吧。”

说起爸爸,只为了勾出妈妈的泪,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根本没有他的影子。听说爸爸是新华社的记者,我还在妈妈肚子里时,他就被派驻国外,一去六年。每当妈妈要教训我们,只要姐妹们怯生生地说句“等爸爸回来……”,妈妈高高抬起的手总会无奈地放下。

刚上中学,爸爸被派驻香港新华分社。当时中英关于1997年香港回归已经开始谈判,正是“图穷匕首见”的关键时期,社里同意妈妈随行。爸妈因工作已经分居十多年,这次任务重大且能携手同行当然兴奋,当他们把最担心的目光投向我这个老疙瘩时,我哭丧着脸,心里却乐得冒泡:“以后开家长会,不用挨骂了。”

北京家中,姥姥照顾着我们三姐妹。初三暑假,我被选去担任中央电视台《我们这一代》的小主持人,这是我的第一次“触电”。开场前,我躲在大幕后,偷偷往下看。只见其他同学的家长都坐在台下,脸上用笑容写满了自豪。可我家里没一人到场,我突然好想妈妈,扯着大幕呜呜哭,凄惨的哭声响彻后台。老师急得一脑门子汗,“完了完了,这孩子情绪失控了!”

这时只听开场铃声响起,我拽过大幕抹去一大把鼻涕眼泪,笑容灿烂地登场。

老师在幕后跺着脚说:“成!这孩子长大能成!”

因为眼里有渴望

家中一位耄耋姥姥,带着三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当然要步步为营。

朱家三姐妹中,大姐长得最美。她是家里的骄傲,更是我的偶像。在任何场合,她总能轻易抓住所有人的眼球。谁会不喜欢她呢?小学她是羊坊店四小的状元,中学她是清华附中的学霸,大学她是外交学院的校花。在她的字典里除了第一,其他全叫考砸了!

那一年,我读高一,大姐读大三。

暑假里的一天,大姐翻着报纸,突然冒出一句:“我想去应征方便面的广告。”

我吓一跳,20世纪80年代,拍广告并不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我也算“触过电”的人,很权威地甩去俩字:“丢份儿。”

二姐倒觉得新鲜,“我陪你去。”

第二天,姐姐们躲在屋里细细地打扮了一番,出门前严肃警告我不许告诉姥姥,否则就是“叛徒”!

几小时后她们兴奋地回来,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儿。

“考上了?”

“没有。”

“吃错药了?”

“没吃药呀。”

“那得赶快吃点儿,笑成这样不正常。”

大姐并没考取某广告的代言,可评委中有位是电影《摇滚青年》的副导演李童。

“她留了我的地址和电话,说明天来家里取照片!”大姐是个文静的女孩,很少见她如此喜形于色。

我替她高兴,“这才够档次!”

第二天上午,我陪姥姥上街买菜,目的是把老人家巧妙地引开。就在这个空当儿,那位李童真的来了。家里的照片几乎都是我们姐妹的合影。翻了半天,她从中选了一张我和大姐的合照。

下午一辆奔驰200把大姐接走了,两个小时后李童又把大姐送了回来。车没走,李童说导演看了我们的合影,让我也过去看看。

第一次坐奔驰,我真有点过意不去,兴师动众地来接一个十五岁的小屁孩儿。

“我就是个托儿,有比较才能衬托出大姐的美丽。”我为自己能有这种牺牲精神感到很满意。

奔驰停在香格里拉饭店对面的一栋家属楼前,李童带我上了一辆大巴。车上有很多人,有的在化妆,有的在整理道具,看来了个小姑娘,就好奇地上下打量。

“你是来干吗的?”

“不知道。”我一身汗湿的运动衣裤,刚打完篮球,脸没洗,衣服没换。

“肯定又是来试镜的,小小这个角色已经试了二三十个女孩了,还定不下来。”

我心中得意,“试二三百个也没用,这个角色是我姐姐的了。”

“谁呀?”众人的议论吵醒了躺在巴士最后排上的人,他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显然被吵醒后有点火气。他披着一肩长长的自来卷,鹰钩鼻上架着一副蛤蟆镜,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眉宇中间两条深深的纹路在扭打着,冷冷的样子实属罕见。

“你过来。”他指着我。

“干什么?”我没动窝儿,妈妈离家前叫我不要跟留长头发的男人搭讪。

“多大了?”

“十五!”我人小声大,不输气势。

“嚯,小孩儿——”他站起来从我身边走过,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裤。

一个大胡子上了巴士,聊天的人全都开始埋头工作,田壮壮导演来了。

“你是妹妹吧。”壮壮薄薄的嘴唇隐藏在浓密的胡子下,轻柔的声音跟他的外貌反差很大。

“以前演过戏吗?”

我摇头,他的大胡子让我想念父亲。

“走,看他们拍戏去。”他好像是跟我一拨儿的。

整个下午只拍一个镜头——一个男人从电梯里出来,众人涌入电梯。李童满头大汗地安排完群众演员后,刚才车上的黑衣人出现了。

“你看看这个小孩怎么样?”壮壮笑嘻嘻地问他。

“见过了,挺有个性。”他胡撸了一把我的头。

“她眼里有东西。”壮壮盯着我看。

“有什么?”

“渴望。”

“长头发”笑笑,扬长而去。

我甩甩被他胡撸过的头,“这人谁呀?”

“他是你‘男朋友’,叫陶金。”壮壮的声音还是柔柔的。

到家,大姐已经睡下,我蹑手蹑脚地进了屋,蹲在床头。

“姐,导演说明天让我搬到剧组去,对不起!”黑暗中我一脸愧疚。

大姐睡得迷迷糊糊,“定就定了,快睡吧。”

钻进被窝,我还在纳闷:“姐姐那么漂亮,机会本应该是她的,怎么砸到我头上了?”

“这个孩子谁也不许动!”

第二天一早,我就像去参加夏令营,拿上背包,告别姥姥。还是那辆奔驰200把我接到了小西天剧组。《摇滚青年》在这里租了一层地下室。壮壮领我进了最里间的屋子,一个女孩在睡觉。

“马羚,起来起来,看看这小孩!”

马羚懒懒地睁开眼,向上蹭了蹭,靠在床头。顺手从桌上拿起个绿色烟盒,上面写着银色的“More”。点燃了一根,修长白皙的手指间夹着细细的褐色烟杆。随着打火机的火苗被金属盖“叮当”一声熄灭的脆响,我震了一下。

“你就是小小?”我点头,把行李放在她对面的床上,盯着她的衣服看。明星就是明星,连睡觉都穿着最流行的蝙蝠衫。

“这屋三人住,还有一位叫史可,今天她有戏。”

史可是中戏的高才,歌儿唱得棒极了,外号“黑皮大嘴”。壮壮形容她是个“很过瘾的女人”。马羚、史可常在一起研究怎么接吻。马羚有一场吻戏,她从很早就开始紧张。史可是专业演员,懂得拍摄的秘诀。

“两个唇先轻轻碰一下,侧头,后脑勺对着摄像机,嘴亲在脸上就行了。”

真到了拍的那天,壮壮说我太小,不让去现场看,听说马羚喝醉了,陶金吃了蒜。

男主角陶金是全组的焦点人物,他常把自己关在房里。有一次我好奇地捅开条门缝,里面黑黑的,没开灯,空气中飘着清幽的吉他声。

“干什么呢?”我壮着胆子问。

隔了好一会儿,黑暗中甩出两个字:“进来!”吓得我转身就跑。

与这些明星比,我就是只丑小鸭。半夜偷偷起身,把自己的头像从海报上抠下来。“谁干的?”壮壮呵斥,我不敢抬头,怎敢和他们摆在一起?

厚厚的剧本递到手里,我看后却糊涂了。

为什么选我?咱和剧中要扮演的“小小”差距太大了。我十五,书香门第、乖乖小女、顺从努力;她二十,高考落榜、四处打工、浑身叛逆;我爱读书、禁恶习,服从安排;她跳霹雳、谈恋爱,主宰自己。

不仅如此,最难的是速成霹雳。壮壮把这个任务交给赫赫有名的“震动队”主力——沙宝亮,要求他两个星期内把我培养成一个霹雳女孩。沙宝比我大一点儿,专业是杂技,总穿着从摊儿上买的运动衣,自己画只猫,就成了大名牌——PUMA。

沙宝面对没有丝毫舞蹈基础的我,开始了魔鬼训练。为练习霹雳舞中关节的灵活性,他在我宿舍里拉了根绳,要求我每天起床先钻500个来回!舞鞋磨破了3双,脚板蹭出了大泡,终于小有成效。

开拍了!我的第一场戏就在午门前。剧本上只有几个字:“那天陶金情绪不好,独自站在雨中。正巧小小路过,让他去家里躲雨。”

傍晚,摄影队浩浩荡荡地从小西天开了出来,十多辆车穿过长安街停在午门前。“怎么还有消防车呀?”我好奇。“要拍雨戏。”化装师早就习以为常了。这几天她把我改得连姥姥都快不认识我了。爆炸式的麦穗头,墨绿色的牛仔裙,烟熏的眼、鲜红的唇,十五岁的我转身成了叛逆的代言、摇滚的少女!

夜里11点,“灯爷”们还在布光。平时这个点儿我早该睡了,就蜷缩在车边,刚眯上眼。

“别睡,眼睛会肿的。”边上人推我,随手递过一支点燃的烟。为了让自己清醒过来,我学着马羚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呛得昏天黑地,连肺都快咳出来了。为什么所有的初次都会有丝苦涩的味道?

12点,我上场了。深夜的午门宛如三峦环抱,五峰突起,更显神秘威严。广场上灯火通明,十多位消防队员举着水枪,整装待命。阵势唬人,但一见壮壮我就踏实了。他亲自示范了两次走位,台词是极简单的两句:“你干吗呢?到我家去吧,离这儿不远。”这女孩儿太随便了,我心里打鼓。

拍戏原来这么好玩儿!消防车中的水倾盆而下,你是所有人的焦点。午门不愧是帝王之地,有着无比的包容。20世纪80年代,霹雳舞还是街头地下的玩意,《摇滚青年》首次将它搬上了大银幕。刹那间,皇家气派与街头技巧交织、碰撞,北京“不务正业”的少男少女似乎都浮出了水面,几乎所有数得上的京城霹雳舞者都聚集午门,而我莫名其妙地成了这个特殊群体的代表,享受着“红头发”、“黄头发”瞟来的满眼艳羡。我习惯早睡早起的学生生活,熬夜拍出的全是睡眼惺忪,这又被解读成对现实迷茫无措的朦胧派表演。

可任凭壮壮怎么说,大结局的那场戏我坚决不拍!原因很简单:在戏中,男女主角好上了,还一起过了夜。这真是“大逆不道”!壮壮与我长谈三夜,我仍不知情为何物。对坐在宿舍的两个角落,我双手抱腿,用膝盖顶住下巴,瞪大眼睛盯着低声说话的壮壮。他的嘴在动,可说出的话我全听不懂。

“如果我拍了,别人会以为我真做了!”

“别为别人活着!”

“他们说这是坏孩子,担心我在剧组里学坏。”

“别怕,在你来的那天我就关照过,这个孩子谁也不许动!”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我咬着牙,“好!我拍!做人不能没良心!”

最后一场戏拍得好尴尬。“清晨,小小穿着睡衣给陶金端来早餐,默默地凝视,然后把家门钥匙留给他。”三个镜头简简单单,但十五岁的我如何能明白其中的春色撩人?只好把胶片当手纸用了,拍了二十多遍还没过。陶金躺在床上,已经快睡着了。我端着餐盘,又窘又急,只好如此酝酿:哥哥,你就是我最爱的法棍!

于是,壮壮让陶金翻身冲墙,装成面包。

我终于张口,欢引眉梢,素颜窈窕,完成了人生第一次对男生的告白。

生活因“摇滚”而改变

“为什么选朱迅?”记者问。

“干净。”壮壮从胡子缝里吐出两个字。

如果说十五岁时“干净”是一种不谙世事的纯,慢慢长大后这两个字就成了心中的底色、底线和底牌。

关机时,壮壮对我说:“我只是缺个演员,把你带进这一行,以后别恨我。”

我纳闷,“感谢还来不及,为什么会恨你?”

“电影这东西有魔力,一旦沾上,一辈子也离不开。”

一辈子的事先不去想,我已经一头栽进了青春期的迷茫中。《摇滚青年》的拍摄集中在暑假,随着整部电影进入尾声,我即将开学。面对校园生活,我突然感到害怕,心里猛然闯进了很多莫名的东西,我回不去了。

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

现实充满戏剧性,《摇滚青年》公映后,我第一次领略了媒体的影响力是如此铺天盖地。这部电影是第五代导演田壮壮的第一部娱乐片,拍《盗马贼》等纯文艺片的大导演竟然涉身娱乐,还是带有叛逆色彩的题材,这一切引来了媒体的热议。

我原本只是暑假里干了件好玩的事,可玩出了火,纸包不住火,我真的火了。“火”体现在多个层面。最开始是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明显提升,甚至超过了大姐。接下来就是学校通知板上每天都写着“朱迅有信”。上千封全国各地的影迷来信堆满了玉渊潭中学小小的传达室,回信成为我最繁重的课外作业。还有各大报纸上有关我的报道层出不穷:“小荷初露尖尖角”“霹雳小公主”……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一脸寒霜,“你跟记者吹什么了?”

不久,找我拍戏的剧组络绎不绝,我好像忘了壮壮的叮嘱:“别干这行!”

学校的老师也反对我去拍电影,考不上大学就彻底毁了!一位老师还专门给远在日本的妈妈写了封长信,言辞恳切:“摄制组的人趿拉着拖鞋来学校找朱迅,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接到信,妈妈马上打来电话。

“我真的喜欢电影!”我轻声重复着。

“你的前途,我不当导演,我做观众——你最忠实的观众!”

感谢妈妈的尊重,一辈子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是最大的幸福。并且有了家人的喝彩,一切变得格外有意义。表演给充满幻想的孩子极大的满足感,角色中,我今天是小公主,明天是穷学生。生活有如此多的可能,我对生活也有了更多的敬意。

“你还是学生,会计说按规定只有这些。”陶金把我的片酬送来时还有些不好意思。

我打开快被撑破的信封,十元一张数了好久,竟有2650元(当时爸妈每月工资加起来只有二百多块)!这还不包括拍戏时每天16元的补助。天啊,我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名利双收!

有了钱,我立马儿带上姥姥、大姐、二姐去了前门,这儿刚开了北京第一家肯德基,“照死了吃!”我们四个人抱着四个桶。

谁能抵挡这样的诱惑?我身不由己地被这个圈子吸引。高二、高三的寒暑假给片约定得满满的,铺在脚下的是一条充满诱惑、名利双收的星光大道。

我真的这么厉害吗?其实是名利场太厉害了!它能把人一夜间高高捧起或重重摔下。心里空荡荡的,名不符实的滋味并不好受。我常梦见自己站在一个云中的脚手架上,哆哆嗦嗦、摇摇晃晃,大风吹来,一头栽下。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壮壮劝我:“学门一生受用的真本事才好!”

记者问:“拍了戏,你学会了什么?”

我说:“学会了放弃。”

高三毕业,我放弃了已经十拿九稳的电影学院,对妈妈说:“我要留学。”

那一年,我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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