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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刚亮,就听一阵摩托车的突突声,接着有人在外面喊六哥六嫂的名字。原来为了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六哥夫妇决定杀一只羊,为此,他们请了当地最好的屠宰手,保准一刀毙命,不让自己的牛羊受罪。

我去问六哥,羊能不杀吗?

他奇怪地望着我,说:不杀,那干嘛?养了,就是吃的嘛。羊,吃草;人,吃羊。

莫日根也在一边说:牧民不吃羊,吃啥哩?你不吃,别人也要吃嘛!

他甚至让我准备好微单相机,拍摄一些宰羊的现场照片。

我瞪了他一眼说:你就省省吧,还艺术家呢,没一点儿悲悯心。

莫日根挠着脑袋到一边蹲下了,显得有些委屈。

六哥六嫂带着屠夫来到羊圈里,那是一对儿三十多岁的夫妇,都长得矮小敦实,一看就浑身蛮劲儿的那种,而做屠夫的,竟然是那个女的。我暗地嘟哝一声:屠妇!

六哥家的羊圈缜密结实,四周用树枝高高围起防风障,圈不是特别大,但里面的羊很稠密,一只挨着一只。羊们好像也预感到了什么,看见一大群人过来,本能地哀叫着左躲右闪。它们天性温驯胆小、逆来顺受。训练好头羊,再不听话的羊群也乱不了——它们天生没有反抗意识,危险来了只会躲藏。

一群人协助屠妇在羊群中左冲右突,六嫂勇敢地朝她的羊们张开怀抱,但今天它们对这位和蔼可亲的女主人却唯恐躲避不及。六哥总算抓住了一只,用手死死逮住它的两支角。那羊儿身上有一簇簇浅灰色的毛,羊角也是浅灰色的。众人一哄而上,将那只倒霉的羊摁住,接着,它被强制性地拽出羊圈,双目惊惧,哀叫声令人不忍猝听。

羊儿被拖到六哥家门前坚硬的沙地上,那男的手脚并用摁住羊,屠妇一刀子下去,既准又狠,羊儿甚至来不及叫一声,就彻底告别了这个世界。

莫日根进屋拿相机,没等拿出来,一切已经结束了。他看着那屠妇手脚伶俐地剖开羊的肚腹、血无声无息地渗进沙地里,嘶嘶地吸着凉气说:看明白没有?那男的只是打下手的,女的才是真正的屠夫!

还用你说吗?事后诸葛亮!

不知一个女人得经过多少训练才能如此心狠手辣,也许,她原本就不曾对这些生灵有任何怜悯之心,在草原人看来,养羊就是为了吃羊,天经地义,草原人不吃羊肉又能吃什么呢?这里蔬菜珍稀,别无选择。只是,当她举起刀子,面对羊儿泪汪汪的眼睛时,是否会想到自己嗷嗷待哺的婴儿?

此刻,那屠妇不停地忙活着,那男的则在一边叽叽呱呱滔滔不绝,莫日根翻译说:他在夸他媳妇手艺好呢,夸她是当地最好的屠宰手,快刀斩乱麻,不会让羊儿痛苦,否则,哪家牧民也不会再请她的。

我回想着羊儿们看到他们夫妇俩时的惊恐模样,大概在屠夫身上永远有着鲜血的味道。屠夫走到哪里,都带着死亡同行,他们是牛羊的终结者,只需一刀子下去,一个生灵的一生便在血泊中画上了句号。就像茫茫无际的草原少了一棵小草,谁会为一只羊儿的离去伤悲呢?

我问莫日根:每只羊、每头牛离去时,是否都这样猝不及防?

莫日根挠挠脑袋回答:未必吧,那得碰上好的屠宰手,像今天这样的!

羊收拾好了,屠妇两口子留下来一起吃饭。新鲜的羊肉大块大块盛在盘中,令人望而生畏。来这里两天,我的脸已经小了一圈儿,用手一摸,像个干巴巴的桃子。作为一只菜青虫,没有菜吃是痛苦的,上顿下顿的牛羊肉,已经连胃都吃怕了。这顿饭,除了羊肉土豆,还加了一个西红柿,这是我在这里吃到的最鲜艳的蔬菜了,几乎不忍下筷子。但我发现其他人对它并不感兴趣,他们还是爱吃肉。他们天生是食肉动物,尤其那对屠夫夫妇,杀羊时迅雷不及掩耳,吃起羊肉来更是风卷残云。连那些骨头缝里的肉也剔得干干净净,让人疑心他们的舌头上带着钩子。原来在这里,连吃都需要技巧。

我不喜欢吃肉,即使没有佛教关于万类平等的不杀生理论,在吃肉时也本能地会有心理作用,当夹了一片肉在嘴里嚼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它会不会疼?它从一个完整的生灵变成一堆肉和骨头,它的妈妈会不会一直在寻找它?在每片肉上,是不是都有着它被杀时的惊惧与怨愤?

但看到其他人吃肉时坦然的样子,又觉得万类都有自己的结局与宿命,这是上天的安排,非人类一己之力所能改变。有些动物,如果人类不需要它们,不养殖它们,它们或许就无存在的必要。宇宙就是在这样残酷的循环中运转,生生不息。

也许世间一切都是这样,在纠结困顿中,慢慢变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吃饱喝足,那对活力十足的屠宰手夫妇便骑上摩托车突突突突地开走了。他们刚走,小雨就下起来,不大不小,没完没了。世界一下子又寂寞起来。

沙漠中日复一日的生活,虽然单调乏味,但每天至少还能见到新鲜的太阳和月亮、草丛中新开出的花朵,但一下雨,啥都没了,偌大的世界只有无边无际的雨帘,不绝于缕地悬挂在天地之间。

牧人对抗阴雨天,除了马头琴,还有草原白。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即使客人再多,也无法冲散沙漠里广大辽阔的孤独。于是,被雨声包围的简单的土房子里,一屋人就这么热火朝天地和草原白干上了,就着一盆羊肉,一盆土豆,从早晨喝到中午,从中午喝到晚上,从晚上喝到凌晨……醉了醒,醒了醉,都围绕着这张长方形的茶几,只有女性有权离开。

人们尽量用最大的声音吼唱,用最亲热的口气说话,试图以自己的血脉贲张来对抗沙漠的清寂和孤独。寂寞中,我学会了简单的蒙语:他赛努。塔乐日哈拉。格日特哈日娜。比其玛德海日泰!

除了拉马头琴唱长调呼麦,巴音和莫日根基本就是一对儿闷葫芦,不敲打两下出不来响儿。无话可说了,莫日根的马头琴就适时地如泣如诉,巴音的长调也跟着荡气回肠,二人的搭配唱和,天造地设,天衣无缝。

马头琴是草原人最爱的,作为牧人的嘴巴,替他们说出内心最深处的话。阴雨天,我就这么融入了牧人的生活,作为他们中的一分子,真切地感受着并与他们一起抵抗着那份亘古不变的孤独。

雨下几天,草原白喝几天,醉了,就搂着啃过的羊骨头睡在桌边,醒了,摸起酒杯接着再喝。几天前,那骨头还是一只哀哀叫着的羊,嘴里噙着一把草,遥望着大漠的落日。

在牧场,判断一家是否富裕,首先要看的不是他家盖了多好的房子,而是看有多少头牛、多少只羊。那是活的财富。巴音的大哥据说便是这一带的首富。他们兄弟七个,各有各的牧场,平时很少来往,似乎其中有什么恩怨过节儿。

这天,天终于放晴了,当巴音说去大哥家做客时,六嫂略微犹豫了一下,但这个善良的女人还是答应了。简单收拾了一下,穿上了平时很少穿的时髦衣服和半高跟皮鞋。

小雨过后的牧场,空气清新,还挂着露珠的牧草仿佛又染上了春天的翠绿,一派生机盎然。虽然在阴雨之前有些植物已经开始了枯萎。沙漠气候恶劣,植物生命周期短暂而惨烈,很难活过九月去。

到巴音大哥家的沙土路平坦工整,沙漠里很少有这样宽敞好走的路。六嫂说这是大哥出钱修的,他有的是钱。他家的牧场也非常丰茂,甚至还有细细的小树傲立其中。

沙漠里的房子很少有大门,但巴音大哥家有,让人不由得联想,在那两扇绿铁皮大门里有数不清的宝藏。大门打开,一排双层玻璃的大瓦房窗明几净,檐下有粗粗的大理石柱子,相当气派。那位大哥挺着气派的大肚子,稳稳地站在柱子下面,将我们让至房间。他叫拉阿木古,是一个肥胖彪悍的男人,霸气外露,气场强大,穿着藏蓝色的蒙古袍子,松松的腰带揽着摇摇欲坠的大肚子,使两条腿显得愈发粗短。

房间内当然也是十分土豪,大理石地面,各种蒙古风的家具金碧辉煌,花纹精致,亮瞎人的眼睛。客厅宽敞得让人觉得渺小,铺着手工的羊毛毯,繁花似锦。各种现代化电器一应俱全。正中挂着的成吉思汗像也比谁家的都大、都气派。沙漠首富,每一个细节都货真价实,一丝不苟。

拉阿木古大哥也不让别人,自己先落座,抱起小茶壶吮茶。他的眼袋很大,垂下来,仿佛往上翻一下眼皮是件多么沉重的事情。和他说话,他嘴里咿咿呀呀答应着,但始终没抬起眼皮瞅一下任何人。他和最小的弟弟巴音年纪相差很大,简直像两代人。他不停地吆喝着自己的老婆和儿媳们做这做那,像吆喝牛羊一样。连我们都感受到了他作为家长的霸道和威严,大个子的巴音见了他,好像短了半截,缩着脖子讷讷地不敢说话。

巴音大嫂呢,则看着自己男人的脸色行事,不停地忙忙碌碌,自始至终,他们夫妇俩都没有问过巴音小弟一句话,连在哪里生存、外面世界是否好闯荡这类面上的话也没有。只有糖果点心不停地端上来,很快摆了满桌。然后银碗里盛满酒,每个人都必须喝下去,再斟满,直喝得让人担心燃烧的火头会从嘴里冒出来。空腹喝酒,这规矩伤胃伤身不人道,但看看那位大哥的不容置辩的神情,也只好咬牙切齿地喝下去,任胃一再燃烧。

在六哥家空腹喝酒和在这儿空腹喝酒,不是一个味儿。

听说莫日根是个马头琴师,拉阿木古马上来了兴致,叫人拿来一把琴,和莫日根一起拉起来,他拉得十分有激情,头发一摆一摆,大肚子一甩一甩地十分带劲。这时候,感觉这位大哥还是很有艺术家的范儿。大家情不自禁地随着他们的琴声唱和着,甚至连一直沉默的六嫂也轻轻哼唱起了《诺恩基亚》。毕竟是激情洋溢的民族,喜怒哀乐溢于言表,总能在那瞬间让人感觉到他们无遮无拦的可爱。

这是进屋以来最和谐温情的一幕了。

室内的气氛再次沉寂下来,大家有一搭无一搭地无话找话。那位大哥嗯嗯啊啊地应着,漫不经心。那位大嫂则跟六嫂贴着耳朵小声嘀咕着什么,好像怕人听见。

肚子里的酒开始作法,吃了一些奶酪点心也压不住,头脑有些模糊。这时,却听六嫂“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把我一下子吓清醒了。六嫂的声音中有压抑不住的委屈与绝望,听得出陈年旧事的味道,看来那伤心积攒了不是一天了。原来温柔善良的六嫂是这样一个可怜的人。

大哥厌弃地看了一眼哭天号地的六嫂,满脸愠怒,他狠狠瞪了自己的老婆一眼,倒背着手走了出去。

大家见状,立即知趣地作鸟兽散。六哥扶起六嫂,拖着她往外走。六嫂边走边哭,平时木讷的六哥急了,吹胡子瞪眼地骂她,虽然我听不懂他那机关枪似的蒙语,但我感觉没有《诺恩基亚》好听。

大嫂勉强笑着送出门来,拉阿木古大哥却再也没有露面,看不见他那摇摇欲坠的大肚子,大家往外走时都长吁了口气。

回家路上,六嫂还是抽抽噎噎地哭,谁也劝不住,就这么哭了一路,把一条本来很好走的路哭得十分颠簸。

这天,布和将屋里的八个人全塞到破吉普车上,又开着摇摇晃晃地出发了。

八个人哪,严重超载,有拿性命一赌的冒险嫌疑,只有在沙漠才敢这样开。光前面就坐仨,除了司机布和,诺敏坐在老公巴音的大腿上,后面坐五个,前后错开,还得别有两个人坐在后面人的腿上。将一辆破吉普赛得满满当当,摇摇欲坠,真怕颠得一个个叽里咕噜滚出来。

沙漠人烟稀少,几乎没有成形型的道路,从这户人家到那户人家,即使开着车走也要兜兜转转两三个小时。

车开了不多时,大家就叫苦连天,叫得司机布和的方向盘也握不稳了,只得停住,让大家跳下来放放风,活动活动胳膊腿儿。

这次去牧民乌兰巴图家做客的消息,是六嫂在车上宣布的。这帮可爱的人,总是不上路不告诉你行程,天知道这是哪门子规矩。

乌兰巴图长得像周润发,一笑两只眼睛就弯成月亮,皮肤也被沙漠的阳光晒得又黑又亮;他的妻子长得小巧紧凑,一对乳房在瘦削的身材上显得肥硕夸张。她的颧骨有点儿高,有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一看就是个泼辣能干的女人。

乌兰巴图家门前有一簇簇紫色的草,说不出的璀璨妩媚,远远望去如硕大孤独的花朵,在荒凉中绽放得惊心动魄,美到极致。这种草,叶即是花。可惜没人知道它们的名字,就像自家门上贴着的春联,日日看着,却总记不住写的什么。越熟悉的事物,越容易被忽视。

我爱这种紫色的草,给它起名“紫蓬草”。在老家的沙地里,长着一种类似的“沙蓬草”,绿色,叶儿细得像松针,饱满多肉,没有“紫蓬草”漂亮,但是凉拌了吃很香,又涩又硬的草的味道,牛羊也爱吃。

乌兰巴图家屋顶朝阳的一面,搭着一架梯子,可以用来观光,我在莫日根的帮助下爬了上去,在梯子顶端悠荡着双腿,俯瞰着茫茫无际的牧场,心旷神怡,又心生惆怅。莫日根看我望着远处出神,吓得在下面一个劲地喊我的名字,同时张开手臂,好像我随时都会掉下去。

莫日根那傻乎乎的样子逗得我哈哈大笑。我的名字被他喊出来,怎么那么陌生呢?

乌兰巴图的小舅子塔拉正在紫蓬草中修理拖拉机,见状也远远地望着我,跟着傻笑。他头戴一顶不知哪儿捡来的西部牛仔帽,穿着油腻的工作服,双目明亮,脸是古铜色的,很有雕塑感,笑起来有点儿傻——那种见到外来人不知所措的傻。毕竟,他的身份在这儿有些微妙的尴尬,有姐姐姐夫出面招待客人,他几乎插不上话儿,只好腼腆地笑着,露出一口亮得耀眼的白牙,算是唯一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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