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人处事、待人接物以及衣食住行方面的禁忌,属日常生活禁忌。比如,给客人倒茶水时,壶嘴不要对着人家,因为“壶嘴”谐“虎嘴”音。客人进门的第一顿饭忌吃水饺,因为水饺是送行的食品,俗称“滚蛋包”,意味着客人不受欢迎。
(2)民间对语言的魔力历来深信不疑,以为说了某人不吉利的话,某人亦即遭殃,于是产生了语言的恐怖症,惟恐不吉利的词语临降到自己头上,为了避免乱说话,杜绝无谓的伤害,便出现了语言禁忌。在上海,忌言“梨”“伞”,而称“圆果”“竖笠”,是避讳“离”“散”的意思。忌说“苦瓜”而称“凉瓜”,是要避开苦难之“苦”字。忌说吃药,而称“吃好茶”,是忌讳“生病”之意。这一类避凶求吉的语言禁忌现象,民间称之为“讨口彩”。
(3)在各民族的禁忌中,有不少是专门限于妇女的,谓之性别禁忌。阿昌族妇女禁忌跨坐在家堂屋的门坎上,不能住在楼上,也不能从犁、耙、锄、刀、枪等物上跨过,认为这会给男人们招来不幸的后果。
(4)与时间有关的禁忌为岁时禁忌。每年农历二月二,是龙王露头的日子。这一天要倍加小心,不能动刀动剪动针线,否则,以为会伤着“龙目”,戳着“龙眼”;早晨担水时,禁忌水桶碰着井帮,否则,以为会碰伤龙头;忌推磨,怕压了龙头。
(5)生产禁忌包括农业、手工业等诸多方面。浙江嘉兴地区十分重视开秧门,有多种禁忌:插第一行秧时忌开口,认为开了口以后手要伤筋,插秧到合拢处忌不留缺口,也谓之“秧门”,若扎秧把无秧门,则被认为不吉利。
(6)人一生中所要经历的各种仪式过程充满禁忌,谓之人生礼仪禁忌。在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台湾、云南等地区都有“喜冲喜”的禁忌。所谓“喜冲喜”就是嫁娶途中两家迎亲队伍相遇,民间认为这不是好兆头。
(7)动植物的“异常”的现象会被认为是人自己某种“异常”现象发生的兆示,于是产生了动植物禁忌。俗谓“狗褪毛,先净腿,发大水;先褪腰,油饼火烧吃一遭;先褪腚,主人幸;先褪头,主人愁”。有的地方以为先褪腰也不好,俗语说:“狗落腰,家家憔;狗落肚,家家富;狗落头,家家愁。”从这两条俗语看,狗先褪肚毛为大吉,先从头上及腿上褪毛则被民间视为异常现象而普遍有所忌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