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民主是工会的灵魂,工会的一切活动都要反映会员的意志。只有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才有正确的集中,才能形成统一的意志。
《工会法》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中国工会章程》第九章也明确规定:“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联系职工的桥梁,是社会政治团体。
在《中国工会章程》中,关于组织制度这一章明确规定了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3)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委员会。
(4)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5)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6)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10.基层工会组建应做的具体工作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的基础,一切工会工作都要通过基层工会来执行。基层工会干部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工会活力,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推动用人单位的经营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成为职工信赖的人。
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当前要突出抓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在改制企业中健全工会组织。
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建立工会时,应根据“三同时”的要求,即工会的建立与企业登记、筹建、投产同步进行。在中小企业建立工会时,要适应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及时调整基层工会组织结构。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会员在25人以上的单位,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人员较少的单位,可以行业或者区域划分,成立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
促进用人单位的经营发展
基层工会应该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组织广大职工在企业改革和经营中做出贡献;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调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配合同级党委加强企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职工职业素质教育,为职工办实事。
健全工会组织制度
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推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制度等。
加强部门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工作
基层工会的建设重点在科室和班组,要组织职工参与管理,明确部门(科室、车间)和工会小组的职责和主要任务,经常开展活动,把部门(科室、车间)和班组建成团结和睦的组织。
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在总结过去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调整活动的内容。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排忧解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11.工会委员会的职权和任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筹备会员代表大会,主持选举工作。
(3)决定基层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重大问题。
(4)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基层工会干部人选的变动提出建议。
(5)审批下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
(6)任免基层工会工作者。
(7)审批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务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12.《工会法》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组建工会的具体规定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工会任务的基本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是《工会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以上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建立基层工会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精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组织形式、产权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涌现出了大量小规模、人数少的新建企业。在企业中,将职工尽快组织到工会中来至关重要,因此,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进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
针对女职工权益特殊保护的需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要注意女职工的组织建设。《工会法》规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设女职工委员。”
《工会法》对女职工组织的规定,不但确立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还明确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设立条件,奠定了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组织基础,为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是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必要在工会设立女职工委员会或女职工委员。
13.开展工会活动的法定要求
按照《工会法》规定:“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即为合法工会。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的根本。工会的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要接受党的领导。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而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中国工会只有在党的领导之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并得到发展壮大。
(2)“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党和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之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活动要密切联系广大工人阶级,党不能以自己的先进性取代工会的群众性,党组织不能独揽或包办工会工作。工会组织作为群众组织,有自己的章程和独立的组织系统,工会只有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才能团结和组织广大的职工群众,为实现党的战略目标努力奋斗。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具备两个相互联系的条件:
①工会组织通过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党与工会间的正确关系,保证工会走正确的政治方向。
②工会组织通过对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建立工会与职工群众间的正确关系,以实现工会组织群众化和民主化。
(4)马克思主义工会运动的本质要求是,工会必须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马克思主义的工会运动是劳动群众自我解放的运动,注重的是劳动群众的自主性与能动性以及劳动者的首创精神。工会只有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体现其存在的社会意义。
(5)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包括组织独立(工会在组织上是独立的系统,有自己的组织机构、组织领导和组织系统即组织独立)、活动独立(工会自主决定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要求即指活动独立)和财务独立(工会组织自行处理内部经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即财务独立)三方面。
14.工会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为搞好工会自身建设,正确履行工会组织各项职能,一定要做好工会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选拔和培养工会干部的主要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工会干部对党的领导必须要自觉接受,对党的基本路线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分析和认识社会主义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党的工运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勇于探索和实践。
(2)要热爱工会工作。选拔和培养工会干部,要选择对这项工作非常热爱,要有为工运事业而献身的热情和干劲。要深入群众,通过自己的积极的、创造性的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要求,努力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在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工作中落到实处。
(3)对本职业务要熟悉。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中,工会面临着一系列新课题、新情况。所以,选拔的工会干部必须是对工会业务非常熟悉的人选,善于联系群众,善于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与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结合起来,在维护全国各族人民整体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这样才能真正得到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4)原则上要选拔德才兼备的人选。积极选拔和培养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以保持工会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结构的合理化,促进工会的青年工作、女职工工作和少数民族职工工作的开展。
培养工会干部的方法
(1)培养工会干部,首先要加强学习,要增强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动性,增强工会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定性。要加强工会业务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路子。
(2)加强实践锻炼。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锻炼。领导机关的干部可采取下基层、挂职锻炼等形式培训;基层工会干部也应尽量从工会小组、车间或分厂工会委员及党政干部中选拔培养,不断丰富工会干部做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