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王五年(公元前397年)
三月,盗杀韩相侠累。侠累与濮阳严仲子有恶。仲子闻轵(zhǐ)人聂政之勇,以黄金百镒为政母寿,欲因以报仇。政不受,曰:“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及母卒,仲子乃使政刺侠累。侠累方坐府上,兵卫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肠。韩人暴其尸于市,购问,莫能识。其姊嫈闻而往,哭之曰:“是轵深井里聂政也!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妾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遂死于政尸之旁。
聂政和前面讲到的豫让同被司马迁收入《史记·刺客列传》,史载有名。
聂政不如豫让,境界逊之多矣。不过,聂政的武功似乎比豫让高出许多。
豫让刺杀赵襄子,第一次是在厕所,埋伏得不好,或者如史家所讲,是赵襄子有特异功能,感应到了危险,没让豫让得手。后来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刘邦有一次去柏人,赵王张敖家臣贯高等也派刺客埋伏在厕所,刘邦一听这个柏人是“迫人”,不吉利,没有如厕,避开了谋刺。看来,人在拉屎撒尿的地方,容易遭到恐怖袭击。豫让第二次行刺是在桥上,同样被发现,虽然他老兄“漆身如癞,吞炭为哑”,还是以失败告终。而聂政则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兵卫甚众的条件下,一举成功,武功之高,超乎想象。
豫让刺杀赵襄子,其实报仇已非其终极目的,其真正的目的,是以自己的牺牲去羞辱那些投靠新主子的旧臣子,有激励气节的意义,这也是赵襄子第一次赦免他第二次配合他“斩黄袍”的原因。聂政刺杀侠累,没有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报仇,完全是受雇于人的职业行为,虽然如此,聂政所为亦体现了刺客的职业精神和基本特点:
一、不轻许人,既已许人,虽死必践诺。严仲子以一百镒金(每镒24两)为聂母祝寿,聂政者,市井勇夫也,严仲子,贵为卿相也,贵为卿相之严仲子以百镒黄金为市井勇夫的母亲祝寿,且亲自送到府上,肯定轰动乡里。聂政恃勇之人,必好面子,大官送来贵重的寿礼,还一定附送了很多恭维话,必生报答之情。市井勇夫,常以此稀里糊涂为人卖命,今天尚有,不足奇也。聂政所为,既是一百镒金作怪,多半也是意气使然。
二、聂为孝子,母在高堂,不以身许人。侠士者,必有所不为,虽帝王之尊,万金之富,不能招致也。
三、天授勇力,迟早卖与相知。一如文士,但遇知者,必为知己者死。《史记·游侠列传》中,郭解“以躯借交,报仇藏命”;《水浒传》(第十五回)里,阮氏兄弟用手拍着脖项道:“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
“许身”、“卖血”、“借躯”,异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