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显王七年(公元前362年)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
孝公下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秦国虽然是老牌的诸侯国,但地处偏远,被认为是夷狄,基本上不能参与国际主流社会的事务,总之,秦国的国际环境不好,国际地位很低。
一个人被他人排斥,一个国家被国际社会排斥,孤独、愤懑的心情是相通的。孤愤有时是一种催人上进的力量,因为孤独,因为没有同情和怜悯,所以他没有办法成为可怜兮兮的弱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时候孤立敌人未必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1688年,英国为防止天主教徒承袭王位,邀请当时的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来英国,保护英国的宗教、自由和财产。信奉新教的威廉接受邀请,1689年1月在伦敦召开的议会全体会议上,宣布詹姆斯二世逊位,由威廉和妻子玛丽共同统治英国,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同时议会向威廉提出了《权利宣言》。
宣言谴责詹姆斯二世破坏法律的行为;指出以后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的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也就是“不代表不纳税”;天主教徒不能担任国王,国王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等。威廉接受宣言中提出的要求。宣言于当年10月经议会正式批准定为法律,即《权利法案》。因为《权利法案》的基本精神和欧洲大陆天主教势力相抵触,英国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就处于一种孤立的状态,你一个人超前了,就会孤立,但这种孤立是“光荣孤立”。
秦国和英国一样,地处边缘,但由于勇敢地进行了政治体制的变革,和所谓主流社会有了矛盾和抵触,尽管孤立起来了,但是却有了囊括四海的可能性。
秦孝公强秦的第一个法令就是《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这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在危机下的一种言路开放。不过,秦孝公许的愿我们不敢全信,“尊官”(给予很高的官职)能做到,“分土”却未必。不管怎么样,在中国,政治领袖一旦有这种姿态,他十次有十次不会落空。
秦孝公在位二十四年,从秦孝公到秦始皇,一百多年,共有七代领导人,坚持了富国强兵的基本国策,秦国从一个边缘化的小国,发展成七强之一,继而一统华夏,建立了大帝国。
秦国在激烈的竞争中,连续七任而没有出现浑蛋国君,在中国历史上比较少见。近代史学家认为,当时诸国,接近于异族的都强,居于腹地的都弱,因为一则与戎狄竞争最烈,磨砺则强;二则地方荒漠,拓土易广。秦国周边环境恶劣是外因,至于内部因素,我们接下来边读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