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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诗》的结集

前面说过,《诗经》中的作品,产生的地域相当广袤,作者十分复杂,创作时间非常漫长。它是如何被编定、如何结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一向有“王官采诗”说、“孔子删诗”说、“太师编诗”说三种解释。

第一节“王官采诗”说

《汉书·艺文志》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人对古代采诗情景的描述是十分生动的。如《汉书·食货志》说:“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木铎,是一种木舌金铃;行人,即指采诗官员;徇于路,就是到处采集民歌的意思。刘歆《与扬雄书》说:“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逌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逌人”也是采诗官。何休《春秋公羊传注》说得更明白:“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这就表明,在朝廷任命的专职采诗官员之外,还有“兼职”的民间采诗人。他们一方面为朝廷收集民歌民谣,一方面也解决了衣食问题。

先秦古籍中对“采诗”也有记载。《左传》鲁襄公十四年引《夏书》云:“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孟子》云:“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解释道:“《孟子》:‘王者之迹熄’……言王国无遒人之官,而诗遂亡矣。”以上的意思是,采诗官废止之后,诗歌就湮没无闻了,《春秋》这一部书就产生了。

这样看来,上古确实有采诗的制度,有这样一种制度的保证,三百零五篇诗的被网罗,就是很自然的事,何况据古书记载,古代还有献诗、献曲的事呢。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左传》襄公十四年记师旷语)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国语·周语上》)

“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礼记·王制》)

“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先王疾是骄也”!(《国语·晋语》记范文子戒赵文子语)

这些太师、公卿、在列者所献给天子或王者的诗,有的是自己创作的(如《大雅》、《小雅》中的一些作品),有的是民间采集来的风诗,还有一种,可能是各诸侯国之间相馈赠的。《左传》襄公十一年记载:“郑人贿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广车、车淳十五乘,甲兵备。凡兵车百乘,歌钟二肆,及其磬,女乐十八。”师悝、师触、师蠲都是著名的乐师,歌钟、磬,是乐器,女乐是会奏乐的女子。因为晋侯是诸侯的盟长,可以得到其他诸侯进献的乐诗,那么以周天子之尊,列国更应该向他献诗乐。所以各国的诗歌集中到周太师手中,是很正常的事。

曾经有许多人怀疑“王官采诗说”,其根据是在汉人的记述中,采诗的时间有暮春、有八月之说;采诗的方式有遒人采诗,也有年老无子之人采诗之别。因为说法不一,所以引起疑问。汉人距离春秋时期,至少也有五、六百年之久,虽然也许有些史料可作依据,但其中必会产生一些偏差。但是怀疑采诗之说的人,也还未能提出更有利于他们论点的证据。看来,采诗制度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是确实存在过的。

第二节“孔子删诗”说

“孔子删诗”说始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班固承袭了《史记》的说法,在《汉书·艺文志》中说:“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

据这两段引文的意思,《诗经》不过是经孔子之手的诗歌选本而已。孔子删掉了重复的和不合于礼义的诗篇,留下了现存的三百零五篇。因为首倡此说的是令人尊敬的司马迁,所以有很多人相信孔子删诗说,如欧阳修、郑樵、王应麟、马端临等。

不过,在汉代和汉以后历代,又都有饱学之士如孔颖达、崔述、叶适、朱彝尊等纷纷对此提出质疑。归纳其理由,比较集中的是这么几点:

一、孔子自己没有说过删诗的话,这话是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的。据赵翼《廿二史札记·〈史记〉有后人窜入条》考证,《史记》曾被后人窜改过。孔子删诗之说,也可能是后人妄改的。

二、《史记》载孔子删诗,是在孔子自卫返鲁之后,当时孔子已69岁。在这之前,《论语》中已频频出现“诗三百”的字样,可见此数乃早已有之。

三、如果说孔子删诗的标准是只“取可施于礼义”者,那么现存于《仪礼》中的《肆夏》、《新宫》等诗,都曾被周王朝所采用,这些明明合礼的诗,《诗经》为什么不收呢?而现存于《诗经》中的那么多“郑卫之声”,孔子为什么不删削呢?可见此说难以成立。

四、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表示:“如《史记》之言,则孔子之前,诗篇多矣。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言古诗三千馀篇,未可信也。”他认为,如果春秋时期真有三千多首诗,那么先秦古籍中所引用的诗,大都能在《诗经》中见到,少部分才是《诗经》中逸失的,而现在《诗经》只有三百篇,可见当时并没有那么多诗。所以司马迁的话是不足为凭的。

五、《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吴国公子季札到鲁国观乐,鲁叔孙穆子让乐工为他演奏各国风诗和《雅》、《颂》,其风诗和《雅》、《颂》的排列次序,和今传的《诗经》相同,而这时候的孔子不过八岁。

这样看来,“孔子删诗说”是站不住脚的。不过孔子对《诗经》的完善,的确是有贡献的。《论语·子罕》记孔子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孔子一向重视“礼”、“乐”,他专门学习并掌握了“六艺”,曾以“礼”、“乐”为职业,后来又向弟子们传授《礼》、《乐》。《墨子·公孟篇》云:“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孔子有可能调整了诗中的乐调,使之尽量合于原貌,即使“《雅》、《颂》各得其所”,订正了某些诗中的方言错字,使之合乎当时的书面语言——雅言。历史学家范文澜说孔子可能作了这样的工作:“保持原来的文献辞,删去芜杂的篇章……一些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古诗篇,因孔子选诗而得以保存。”所以,说孔子对《诗》作过整理、校勘、“正乐”的工作,大概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节“太师编诗”说

郭沫若先生在《奴隶制时代·简单地谈谈〈诗经〉》中有这样一段话:《诗经》虽是搜集既成的作品而成的集子,但它却不是把既成的作品原样地保存下来。它无疑是经过搜集者们整理润色的。《风》、《雅》、《颂》的年代绵延了五六百年,《国风》所采的国家有十五国,虽然主要在黄河流域,但也远及于长江流域。在这样长的年代里面,在这样宽的区域里面,而表现在诗里的变异性却很少。形式主要是四言,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音韵差不多一律。音韵的一律就在今天都很难办到,南北东西有各地的方言,音韵有时相差甚远。但在《诗经》里面却呈现着一个统一性。这正说明《诗经》是经过一道加工的。

翻开《诗经》,我们会觉得郭先生的话是十分正确的。《诗经》时代,民间虽然也有三言、六言、七言诗,如《左传》昭公十二年:“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信其邻者耻乎?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但《诗经》中主要还是四言的体式,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采薇采薇,薇亦作止”等。而更难得的是音韵的统一。那么对《诗经》进行大量的整理、加工的人是谁呢?这个问题也不好回答,因为在先秦史传中没有明确的记载。《诗经》的研究者们大多是从诗和音乐歌舞的关系、从诗的保管者的角度去推测、探求,认为整理、加工《诗经》的人,是太师和乐官。西周王朝为了巩固和发展封建领主制度的宗法国家,建立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强调推广礼乐文化,于是就产生了制礼定乐的专职机构和专门的官员。《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大司乐的职责:“大司乐掌成均之法,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以乐语教国子,……以乐舞教国子……”在大司乐下设太师,太师是乐工之长,职掌制乐和传习诗乐。《周礼·春官》: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礼记·王制》:“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都表明太师是诗歌的保管者,也是诗歌的教授者。《国语·鲁语下》有一段记载也很能说明问题:“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太师。”正考父是春秋时宋国的大夫,“商之名颂”即《商颂》,它实际上是宋人的作品,“校”字可释为“校正”、“校对”,也有人释为“效”,呈献之意。不管是说正考父到太师那儿去校对诗乐,还是正考父把诗献给太师,都说明太师的确承担了保管诗乐的工作。历史上著名的季札观乐的故事中,提到鲁叔孙穆子让乐工为他演奏的话,如果不是乐官和乐工们事先对诗乐进行了整理、编辑,乐工怎么可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表演?

孔子教训孔鲤:“不学诗,无以言。”可能当时一般上层社会的子弟,都通过学诗,提高社交的能力、口头表达的能力,以利于将来的参政、议政,而教授诗乐的,就是乐官——太师。所以太师和乐工们才是整理、加工、润色诗乐的主要人物。关于乐官和乐工们对《诗经》成书所起的作用,朱自清先生有一段很生动、详尽的解释:春秋时,各国都养一班乐工,像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老板叫太师。各国使臣来往、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得搜集本国乐歌,还得搜集别国乐歌。除了这种搜集来的歌谣以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别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等作的诗,这些可以算是典礼的诗。又有讽谏、颂美等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的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儿,带着乐谱、唱词儿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到了战国时代,贵族渐渐衰落,平民渐渐抬头,新乐代替了古乐,职业的乐工纷纷散走,乐谱就此亡失,但是还有三百来篇唱词儿流传下来,便是后来的《诗经》了。

这是关于各国太师、乐工保管、编辑《诗经》的说明。在这个工作中,周王朝的乐官所起的作用无疑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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