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现代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叙事遭遇到宏大叙事的指责和“历史进步的神话与意识形态”的批判。在“历史是一个故事而不是科学”之观念的冲击和渗透下,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性立场与历史哲学成为一个问题。如何来看待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性分析方法,实际上构成了我们论述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哲学的知识学前提与合法性的基础。
历史的分析方法应用到具体范畴——市民社会时,要求我们首先注意到其“历史语境”问题。这也是目前研究中比较普遍采用的视角,然而对于任何一段历史进程的把握都涉及研究者自身的立场问题。因此尽管“历史语境”的考察是时下受到追捧的方法,然而其自身也有问题:主要是由于立场不同,因此对于“历史语境”的呈现也不同。从康德的意义上说,这个问题就是知识学的基础,是一个“先天综合判断”。对于这个基本前提,不需要证明——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人能证明;但需要交待——因为任何理论都有一定前提。在此需要交待的是,本书的研究思路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角——生产方式历史变迁——来把握市民社会的“历史语境”。当然,站在非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学者也可以从其他角度来言说“历史语境”(不同的思想家不仅对市民社会的具体时代性内涵的阐释不同,而且对市民社会的历史性维度(历史语境)的把握也是不一样的:(1) 早期的启蒙思想家主要是用来指认公元11世纪到他们生活的时代(大约公元15世纪)以来的城市共同体和对理想社会的追求;(2) 资本主义经济关系逐渐成熟以后(大约公元16世纪以后)的英法思想家和黑格尔则是用来指认社会经济领域和资产阶级社会这个历史阶段(黑格尔认为这个阶段大约是从11到18世纪);(3)马克思认为现代市民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历史阶段是从15世纪到18世纪,而黑格尔认为资产阶级社会从11世纪到18世纪。这是我们在借鉴各个思想家之市民社会理论的历史性内涵时所要注意的问题。)。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来把握历史语境,要求从具体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中来理解,而这需要通过对阶级结构的政治经济学解剖才能达及。在这个意义上,阶级分析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具有统一性,阶级与历史一起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叙事的基本原则,从而也成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哲学的方法论根基。本章将具体阐释这一方法,并应用于对市民社会范畴的政治经济学诠释。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立场
正如福柯所说,政治经济学是古典时代(19世纪)的产物,在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之后,经典的政治经济学尘封已久,时至今天,如何来理解与把握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科学方法,构成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哲学的基础,下面拟对此进行分析。
一、政治经济学的方法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关涉历史唯物主义与现代社会科学的关系。无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还是现代社会科学,它们都产生于19世纪,都与15—19世纪以来的现代性社会历史变迁相关。因此,我们在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时,需要有这样一个自觉的问题意识:现代性是我们讨论的历史与逻辑前提。首先,现代性是现代学术,特别是社会科学的历史前提,虽然学术史家们喜欢把本学科的历史追溯到古希腊罗马,而实际上其真实的发端则源于文艺复兴以来的现代性社会。明白这一点可以使我们立即有一种布尔迪厄所说的学术的“反思性”,即明确意识到自己研究方法的历史前提。而如果离开了“现代性”社会这一历史前提到处去应用本学科的方法,便会立即陷入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及其形而上学。其次,关于这个“现代性”社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孔德认为这是一个“实证”的社会,韦伯认为这是一个“理性化”(或“合理化”)的社会,而马克思则认为,这是一个“资本家的时代”,故称之为“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关于现代性社会的研究,便会立即引出现代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社会学家孔德主张“实证”的方法,韦伯主张“理性”的分析,而马克思则诉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认为,现代社会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对资本的研究与批判便是对现代社会的研究与批判。
上述对现代社会科学方法论之历史前提的界定以及对其理论源头(马克思与孔德)的简单追溯,会使我们立刻清楚明白地看到马克思与西方思想家之间关于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分野:对现代社会是进行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还是进行实证的理性分析。无疑,马克思坚持的是前者,而现代西方经济学所选择的是后者。
那么,什么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呢?答案是:历史唯物主义。对此,恩格斯有一个说明:“当德国的资产阶级、学究和官僚把英法经济学的初步原理当做不可侵犯的教条拼命死记,力求多少有些了解的时候,无产阶级的政党出现了。它的全部理论内容是从研究政治经济学产生的,它一出现,科学的、独立的、德国的经济学也就产生了。这种德国经济学的本质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25—526页。)
对于这种经济学研究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恩格斯在1859年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恩格斯首先指出,马克思的这种“科学的、独立的、德国的经济学”最初体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册中,它“绝不是对经济学的个别章节作零碎的批判,绝不是对经济学某些争论问题作孤立的研究,相反,它一开始就以系统地概括经济科学的全部复杂内容,并且在联系中阐述资产阶级生产和资产阶级交换的规律为目的”。然而,在当时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自从黑格尔逝世之后,把一门科学在其固有的内部联系中来说明的尝试,几乎未曾有过”,与此相应的是,“旧的形而上学及其固定不变的范畴似乎在科学中又开始了它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29页。)。这导致“平庸的资产阶级理性这匹驾车的笨马,在划分本质现象、原因和结果的鸿沟面前就一筹莫展了”。
接着,恩格斯在这里甚至提出了一个比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更大的一个问题,即“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科学?”恩格斯提出,对待现代社会科学存在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平庸的资产阶级理性”(如孔德、韦伯的实证分析可归入此列。),这种“平庸的、现在重新时兴的、实质上是沃尔弗式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这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写他们那些缺乏联系的大部头著作时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曾被康德特别是黑格尔在理论上摧毁,只是由于惰性和缺乏一种别的简单方法,才使它能够在实际上继续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30页。)。另一种方法则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它具有完全抽象的‘思辨的’形式”,“它实质上是唯心的”,因此,“黑格尔的方法在它现有的形式上是完全不适用的”(同上。)。还需要注意的是,恩格斯在这句话中,对“现有的”三个字打了着重号,这是特别提示,黑格尔的辩证法只是在“现有的”形式上不适用,它经过唯物主义的改造就可用于科学分析,因为它是“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同上。)。
恩格斯认为,“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为基础。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紧紧地平行着”,在黑格尔的“‘现象学’、‘美学’、‘哲学史’中,到处贯穿着这种宏伟的历史观,到处是历史地、在同历史的一定的联系中来处理材料”。黑格尔的“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30页。)。黑格尔的方法是“一切现有逻辑材料中至少可以加以利用的唯一材料。它没有受到过批判,没有被驳倒过;任何反对这些伟大的辩证法的人都没有能够在这个方法的巍然大厦上打开缺口;它被遗忘,是因为黑格尔学派不知道可以用它干些什么”(同上书,第531页。)。而马克思则“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方式的简单形式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同上书,第532页。)
在这里,恩格斯所批判的那种“平庸的、现在重新时兴的、实质上是沃尔弗式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这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写他们那些缺乏联系的大部头著作时采用的方法”,实际上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庸俗经济学的方法。另一种则是马克思所改造过的黑格尔辩证法,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方法。两者的区别是本质与现象的区别:西方经济学是“面对现象”的经济学,而马克思的经济学则是面对本质的“历史科学”,这种方法要求我们直接面对经济问题的政治本质,即把握一种政治的经济学。
与西方近代主流经济学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作“去政治化”(所谓纯粹经济学)的理解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特别强调古典经济学的“政治”意味。在马克思那里,“古典经济学”只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简称,其政治意味并没有因为这个简称而消失,当时“经济学”是“政治经济学”另一种叫法而已;这与我们今天比较严格地把“科学”的、实证的“经济学”,与价值的、“政治”的“经济学”区别开的做法是不同的。“经济学”这个概念只有到1890年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之后,才大行其道,取代了“政治经济学”这个在资产阶级学者看来容易引起无产阶级之阶级意识觉醒的概念(因为“政治”的问题容易与阶级斗争联系起来),从此之后,强调纯粹的、科学的、实证的经济学与历史的、批判的政治经济学才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形成了今天的思想理论格局。因此要深刻认识这个概念,就需要做一项福柯意义上的知识考古学工作,即回顾一下“政治经济学”这个概念的历史足迹。
二、政治经济学的起源
“政治经济学”这一名称最早可以追溯自希腊。这可以从古代希腊的“政治学”与“经济学”说起。亚里士多德已经谈到所谓的“经济学”,这是“家计学”,主要是关于奴隶主如何经营自己的家庭庄园的学问,其希腊文是"οiκοs",这个单词后来演变成今天大为流行的“经济学”(economics),这实际上与近代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生没有太大的关系。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生具有“亲属”关系的是古代希腊的“政治学”和“城邦学”,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分析城邦时提到分工、货币等问题;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和《尼各马科伦理学》中从“自然”、“公平”的角度论说了私有财产、分工、交换、价值等问题,早期政治经济学的许多观点都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与“伦理学”。另一方面,为适应罗马帝国大量发生的商务以及其他民事关系的需要,罗马法中出现了许多关于商业的法律规范和定义,“这些定义为后来的(经济)分析提供了起点”(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11页。),而且从中世纪“直到十八世纪末期,大多数论述经济问题的作家……的学术训练大部分来自罗马法……所以有一条自然的渠道使得罗马法的概念……一起进入经济分析的领域”(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12页。)。由此可知,从“政治经济学”的起源来看,早期政治经济学与政治、法律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早期政治经济学与其说是“经济学”,不如说是“政治学”更为恰当。这从政治经济学的词源中可以看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