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系统地记述咸阳市秦都区境域军事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本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军事工作提供地情信息支持。
二、本志记述范围为现行咸阳市秦都区行政辖区。因本区与渭城区分治时间又不太长,故在记述古代军事时,不完全受今行政辖区限制,基本上仍以咸阳县为主线进行记述。
三、本志上限起于有文献记载的商周之际,即约公元前16世纪,下限为公元2005年底(部分资料顺延至2007年)。全志按详今略古的原则,重点记述近现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咸阳市秦都区境域的重要军事活动。
四、本志采用述(即概述)、志(即各专志)、传(即人物传)、记(即大事记)、录(即附录)及图、表诸体,以志为主,事以类从,横排竖写,图、表随文设置。
五、本志行文中凡涉及名称、称谓、时间表述、地名表述、数字运用,以及计量单位等,均依照2006年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军事志编纂细则》执行。
六、本志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用繁体字外,一律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字。
七、本志依据方志通例,不为生人立传。立传人物以记述对本地军事和社会有一定影响者为主,兼记在外地从事军事工作的本籍知名人士。凡立传人物,均不分类别、职级,以生年先后为序。
八、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相关历史文献及区人武部、区档案馆文书档案,部分章节参考了《咸阳市志》《咸阳市军事志》及《咸阳市秦都区志》,除需要注明来源者外,一般不一一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