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若干年后,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为马克思的这句话做了进一步解释:
被繁茂芜杂的社会现象所掩盖着的社会本质,是人们的经济利益行为,而人类社会所有的政治的、军事的、宗教的和意识形态的行为,都不过是人们经济利益行为的折射。
广播电视新闻的改革,是否如此?
在探讨“改革”之前,一个需要前溯的基本问题是:新闻的社会角色是什么?
回顾各国历史,不难发现,无论定位于阶级斗争的工具,还是政党的喉舌,亦或是社会公器,都是相同或不同的利害主体在拥有不同资源禀赋时,给予新闻的各自角色定位。并且,在社会结构功能、社会进化适应、社会冲突三种主要宏观认知的框架下,通过浏览经验/功能、文化/批判等诸多学派之后,更不难发见,由于阐释者所处意识形态、历史阶段、利益归属以及占有论证资源等因素的不同,新闻也在不同主体的建构下,一直游荡在浪漫的理想设定、锐利的批判解构,以及徘徊于两者之间的谨慎不安之中。
切入现实中国,近年来一系列的受众抽样调查表明2001年1月至3月,河北大学乔云霞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项目“舆论监督”课题组,先后对北京、辽宁、内蒙、甘肃、云南、湖南、海南、浙江、安徽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众和报纸、电台、电视台,分别发放了3000份、800份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众和从业人员都认为舆论监督,有利于问题解决和社会稳定,但监督层次低、力度不够。舆论监督工作存在‘三难’,从业者普遍产生了畏难情绪”,其中,绝大多数记者喜欢从事舆论监督工作的原因是:“伸张正义”占总人数的50.83%,“促进民主进程”占总人数的29.09%,受众“很喜欢”和“喜欢”舆论监督的比例之和为61.7%(参见乔云霞、胡连利、王军霞《中国新闻舆论监督现状调查分析》,《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4期);华中科技大学孙旭培教授经过对“浙江等三省舆论监督报告”、“《中国青年报》1980——2000年舆论监督调查”、“从《焦点访谈》类专题报道看舆论监督作用报告”、“对深圳市居民和新闻工作者的调查”等五个近几年来量化研究的分析,得出“民主潮流不可阻挡,新闻舆论监督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支持”的共识。其中,受众对批评报道的满意程度为“一般”和“不满意”、“很不满意”的比例之和在75%以上,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制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行为,以及希望新闻成为沟通政府与民众的公共管道,进而推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为核心内容的新闻改革要求正在形成、壮大。然而,现实中的新闻改革进程却依然异常吊诡:几乎所有人都表示赞同新闻改革,但十几年来新闻基本维持既有格局;几乎所有人都表示应加强舆论监督,但其比例不升反降;几乎所有人都强调新闻在文明进程中的教化作用,但色情、暴力新闻愈加大行其道。那么,在受众、从业者、管理者三方利益合作与冲突下,谁,将如何决定新闻改革的进程?
当代公共选择理论指出,任何一项能被各界长期接受的决策,即使不是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是福利经济学的常用概念,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Vil-fredopareto)命名,是指在不减少一方的福利时,通过改变现有的资源配置而提高另外一方的福利。式的利益总量增加而无人受损,但至少要符合模糊面纱原则:不管局中人处在什么地位,都认为游戏规则是公平的。在远未充分转型的中国,利益分化同规则公平一样,都将是一个欲语还休的长期过程。作为受众最广、影响最大、控制最严的大众媒体——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其新闻改革注定要在寻找自身规则和监视社会规则的双重压力下启程。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在其著名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
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但是,当在各自为政进行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安排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改善某些决策的现行体系的变化也可能会恶化其他决策。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安排(不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部门)的操作成本。在设计和选择社会安排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这就是我所提倡的研究方法的改变。
对于作为一项制度建设的广电新闻改革,其所牵扯的领域、产生的影响,向来远远超过广电和新闻本身。尤其对当下的中国,技术模仿、劳动力成本低廉等等后发优势产生的驱动力趋近极限,难以遏制权力寻租等保障社会各部门协调高效运转的制度瓶颈日益暴露;实行20多年的效率优先原则带来了财富总量的增加,也带来了悬殊的贫富差距,社会矛盾静水深流;全球化和数字化导致的能源、市场竞争和信息海量自由流通,进而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地缘政治斗争和制度示范效应。凡此种种,都使得广电新闻改革成为一个庞大、复杂、利害攸关的重大课题,使得我们不能不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做出审慎、负责的回答。
同样,受惠于F·A·哈耶克思想的托马斯·索维尔(Thomas Sowell),在论文《知识与决策》(Knowledge and Decisions)中也给我们探索广电新闻改革课题提供了有益启示:“在社会相互作用的全体参与者中,有限的知识是呈现出分散性,只有信息结构和制度结构恰当配套,才可能获得利益。”这一方面再次提醒我们,新闻在社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新闻改革在制度结构上调整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关于知识分立的洞见,也警告研究者在面对这一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传播学、新闻学等学科的课题时,必须时时以怀疑精神运用自身理性。尤其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课题,资料和学养不足的我们,以下的论述中更不免有平庸、谬误,因此只能作为一家之言,但求有助于激发更有建设性的思考,我们安静而热切地期盼大家的批评、指正。
任何社会领域的改革,必然导致集团或个体的利益变化。而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广电新闻改革的目的,不能仅仅关心如何有利于行业自身的如何,而更应该关注怎样服务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增加国民福祉。因此,本课题在取舍广电新闻改革方案时的价值取向是:
对外,捍卫国家利益;对内,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益,以及某些可能因现有法律不完善所忽视的普世价值的权益。
综合以上,我们在课题的论述上,将其分为三个大的篇幅:理析篇,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描述新闻社会功能的发展规律,确立广电新闻在当代中国社会进程中的形象定位;调研编,基于我们在北京、广东、上海、江苏、甘肃等地广电新闻一线的调研成果,分析当下实践的不足;规制编,比较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在制度保障和业务流程两方面给出沟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