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说白了就是天津地面上的地痞流氓无赖。天津人念“混混”都作儿话韵,说成“混儿混儿”。早年风传天津的土棍、青皮、混星子、无来由等称呼其实都是指混混。清朝末年,天津混混最盛。这种人终日游手好闲,没事找事,打架斗殴,以“平地抠饼,抄手拿佣”为能事。
传说混混最初原本是反清的秘密社会组织哥老会的支派,创始在清代初期,只因年深日久,渐渐忘却根本。事实上他们确是和官府作对,因而设赌包娼,争行夺市,表现出种种不法行为。清人张焘《津门杂记》对混混有过记载。他在书中写道:“天津土棍之多,甲于各省,有等市井无赖游民,同居伙食,称为锅伙,自谓混混,又名混星子。皆愍不畏死之徒,把持行市,扰害商民,结党成群,藉端肇衅。按津地斗殴,谓之打群架,每呼朋引类,集指臂之助,人也乐于效劳,谓之充光棍。”
混混讲打讲闹,混一时是一时,自称是“耍人儿的”。他们有组织,没名堂,不劳动,不生产,但凭一膀子力气、一派言语在社会上立足,有的竟能“成家立业”,甚至跻身缙绅之列。但一般人认为他们是不足挂齿之类,敬而远之;官场中行公文,称为“锅匪”。清乾隆年间天津举人杨一昆在他所写的《天津论》中对混混做过如此描述:“小帽歪,衣襟敞,提眉横目,慌里慌张。这个说,‘你这一回不够板,过节儿全不讲。’那个说,‘什么事,我全不听你过堂腔。’有人犯了他边界,聚伙成群来打仗。铁尺斧把,竿子鸟枪,赶上房,开水砖头往下淌,哪顾生死存亡!打倒了,抬着去验伤。铁锁郎当,套在为首的脖子上。带到当堂,打靴底,碍何妨;打板子,说不解痒;几百竹条,打不出一声嚷。从此把名扬。”
混混的聚集处叫锅伙,其中较为著名的锅伙大都在鸽子集、三义庙、关上、关下、芦庄子、烟市、草场巷等地。锅伙的头子称寨主,混混们不论年纪大小,均称兄弟。各锅伙之间根据远近恩仇,有敌对联合之分。敌对者叫“叉捧”,联合者叫“充光棍儿”。如在途中闹事,碰到“叉捧”,又值人少,单殴难以取胜,又不能露出丝毫惧怕之色,便大骂对方,然后躺倒挨打,名曰“卖味儿”,就是被打得头破骨断,也不能求饶喊痛,否则定为“栽了”,会被除去“混混”资格。这混混被打后,他所属锅伙的混混就倾巢出动,寻觅打人者,这叫“找场”。如果本锅伙的混混,在找场时又被欺侮,寨主就认为是奇耻大辱,对仇方必下约会(即递战书)定期在约定的地点相战,刀枪棍棒齐下,直到人死员伤,一方溃逃方罢。官方禁之无法,便拿逮到的混混儿“熬刑”。混混皮开肉绽也面不改色,守口如瓶,名曰“无供”。按照当时的刑律,无供不能处以极刑,混混们有了熬刑避死这一法宝,更加有恃无恐。
混混的穿着也和常人不同,手中稍微有了几个钱,便穿一身青色裤袄,做一件青洋绉长衣披在身上,不扣纽扣,或者搭在肩上,挎在臂上;腰扎月白洋绉搭包,脚穿蓝布袜子、花鞋;头上发辫续上大绺段发,名叫“辫联子”,越粗越好,不垂在背后而搭在胸前,有的每个辫花上还塞一朵茉莉花。他们走路也和常人不同,迈左腿,拖右脚,故意装成残疾,所以当时里人们又称之为“花鞋大辫子”。但是如果遇到久经世故的老前辈看着不顺眼,当面予以申斥时,他们又立时将发辫后垂,垂手站立,诺诺连声。有的老前辈勒令其脱下花鞋,手拿着走,他们也谨遵莫违,等老前辈走远再穿上鞋。
天津老百姓中曾流传这样一件事,说是光绪十八年皇上传下了治匪安邦的圣旨,如治匪不利地方不靖,要拿府官问罪,这一下可难坏了天津的知府大人。后来一个叫“猴子崔”的衙门判官,给知府出了一个制服混混的妙法——增设辱刑。所谓辱刑,就是把城中各下等窑子中的娼妇召至刑堂,排成一队,成“大”字形站好,把牢中所囚的硬混混们辫子剪掉,剃成“娃娃头”,穿“老虎鞋”,令其从娼妇胯下钻过,并高喊娼妇“妈妈”。愿受此辱刑者,便成自由之人,不愿者,就算甘心受极刑,立即五花大绑,押赴西关砍头。多数混混为求活命,都选择了辱刑。只有一个姓王的却惜名如命,人称“二狠子”,为了保全住自己混混名声,竟选择了极刑。据说被打得皮开肉绽、遍身黑血的王二狠子,在囚笼车中拉向西关刑场砍头时,还面不改色,谈笑自若。王二狠子被砍头后,混混之风大煞。于是便在津门留一歇后语:“王二狠子挨刀——赶在新律条上了。”后经演变,遂成“王二狠子挨刀——赶上这一拨了。”
混混可说是天津的“土产”,是天津历史上一种独特的现象,是码头城市滋生出的一种畸瘤,它危害社会,残害人民,如今虽已销声匿迹,却在天津人的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记。
过了南大洼,还有北大桥,人过要留财,雁过要拔毛,丈夫不在家,女人也不饶
据说津浦铁路修筑之前,天津的商人南下做生意,或者是南方的官宦从北方发财还乡,他们运送财物只有两条路走,一条是旱路,另一条就是水路。旱路由天津出发,过静海、黄骅,再往前走,德州、济南;而走水路,那就只有运河一条路了。走旱路,为了安全,就得请镖局护送,有名的好汉胜英,就是镖局的保镖。听老辈人说,无论什么金银细软,只要车上有胜三爷的小黄旗,保你一路平安,什么绿林好汉也不敢拦劫。请镖局自然要花大钱,可是请不起镖局呢?那可就不保险了。
《天津县志》卷二十四《杂记志》载:“王一位,盐山人。乾隆二年(1737年)闰九月,做客宝坻。一日,挟重赀归宿天津海口,早行至高沙岭,为盗所杀,劫赀而去。所乘骡急走旧宿店,以首击门,店人启户视之,骡若有所诉,声甚哀。馆人未悟也,牵置厩中,悲嘶不食,人以为异。有老翁疑之,曰:‘尔有冤耶?尔且食,我当为尔明之。’骡始俯首啮草,旋跃出户,奔至尸所,人随之,得一位见杀状,遂闻之官,捕盗而置诸法。”对于“天津义骡”一事,清代诗人汪西颢、蒋秋吟曾赋诗以颂。汪诗云:“非驴非马骨权奇,昂首高沙岭下嘶。杀贼未能能捕贼,栈前肯尚恋枯萁。”蒋诗云:“高沙岭忽盗纵横,逸出乘骡冤竟鸣。好事忽传宝坻客,诗人已赋义骡行。”看来骡子比盗贼(人)更讲仁义,更具人性,土匪杀人越货,真是连牲口都不如。
今天津大港至黄骅一带早年流传一首民谣:“杨三木,吕家桥,雁过拔根毛。爷们不在家,娘们就不饶。要想绕道走,还有高家口;要想把水蹚,还有周辛庄。”旧时杨三木、吕家桥这一带地方由于地瘠民贫,有许多流氓无产者,他们有的结成帮伙在这一带拦路行劫或是到外地绑架有钱人勒赎,所以人们称这一带是雁过拔毛的地方。妇女们当然不愿意她们的男人铤而走险,当男人不在家时,她们就会不高兴。告诉行旅客商们:你们要想躲过这一带地方,可以绕行高家口或周辛庄,不过取道周辛庄有一段路需要蹚水。
在旧社会,不光南大洼、北大桥那里有土匪,天津城里城外均有盗贼出没,老百姓得睁大眼睛时时防盗。我小时候住在今天的河北区,按说也属于“人子心儿”的地方,可照样有贼人光顾。解放前夕的一天,邻居徐家半夜里突然喊声大作,原来是他家的东西被几个蒙面贼洗劫一空。我家的院子平日里大门紧闭,夜里“插大门”还得不时注意外面的动静,没想到徐家出事不久我家也出事了——我奶奶身上盖的棉被居然让贼给揭走了。奶奶住在院内的一个单间,贼不知道怎么进来的。当时老人家冻得直打哆嗦,也不敢吱声,盗贼出了胡同,奶奶才把家人叫醒,贼早已远走高飞。连盖在身上的被子都偷,用天津话讲,那贼也真是穷急眼了。
济良所,蓝大门,谁想娶妻去领人
这是什么意思?莫非老婆还有地方“领”吗?清末民初的天津城,还真有这么个机构,这就是济良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