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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到底多脆薄(2)

在知晓实情的那一刻,小三顿时石化。之后,便如动画片中世界末日的坚冰,一片片地碎掉了,碎成了渣滓。

后来小三知道,那场结识,是朋友的良苦用心。为唤醒她一厢情愿的执迷不悟,让她知道在感情世界里,小三的真实处境是何等惨不忍睹。

一如朋友所料,不曾知晓的现实让小三彻底崩溃,全然没有想过,他的妻子在享受什么?以他的妻子的名义——地位、富裕、尊崇、安逸、华丽……只是因为拥有和他共同站立于人前的资格,她便不费吹灰之力拥有了这一切——小三也曾以为那是自己不在意的,但两两碰撞之下,乌托邦的清高便被现实的俗气击得粉碎。那一刻,她想起男子眼中的脉脉柔情,想起他的蜜语甜言,想起身体的欢好和缠绵,想起他送她的小戒指、细手链,送她的玫瑰花和当时在她眼中分量夸张的巧克力……总觉得和他的爱是纯粹甜美的,沾染了任何物质都显得俗气。她要的只是爱情,名分都可忽略不计。

现在,才知道曾经以为的那个坚硬的壳,只是一个肥皂泡。

再想琳琅的雍容华贵,小三终于觉得无地自容——一直以为欠缺的只是名分,而事实上,名分当真是最虚无的东西,现实的是名分之外,正室可以堂而皇之享用的一切。原来做小三,无论虚幻的还是真实的,什么都不可得。

如朋友所说,真相惨不忍睹,不只一无所有,还要赔上青春和心力。

崩溃之后的小三,从此改邪归正,爱情无可无不可,却非正室不做。或者矫枉过正,但总胜过重蹈覆辙。

说白了,小三的感情,的确没有第三条路可走,要么斗败正室,取而代之;要么另辟蹊径,琵琶别弹。

别让我再遇见你

【年少时,我们喜欢一个人,就拼命地想和他在一起。成年后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最好永远不要和他相见,这样才能一直喜欢他。】

看到一个女作家的博客,说从十几岁开始,一直都喜欢1983版《射雕英雄传》中的杨康,喜欢了好多年。那个男人的形象在她眼里堪称完美。而多年后,她在一个电视台做节目,主持人不知从哪里知晓她的秘密,在节目中,安排了她和杨康的扮演者苗侨伟的相见……

后来,她用四个字形容这次毫无防备的见面。她说,真是“情何以堪”啊。

最后,她说,年少时,我们喜欢一个人,就拼命地想和他在一起。成年后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最好永远不要和他相见,这样才能一直喜欢他。

心里当时就觉得,好有好有好有同感啊。

当然,多年后的苗侨伟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还是很说得过去的,依旧是中年人中的帅哥一枚,成熟儒雅,没有发福,依然风度翩翩。想来作为曾经的明星和后来的商人再到明星,他始终是自律地保持着形象和气质的,但太多平凡人的岁月,却都是仓皇不堪的。

前一段,老妈阑尾炎手术住院,我调休后去照顾她。那天中午去医院外面一家小的营养餐馆买病号饭,因老妈对饭菜咸淡很挑剔,于是跑去后厨想跟厨师交代一声。

没想到就遇见了他。他坐在凌乱的厨房角落的椅子上,端着一杯茶正跟厨师聊天。虽然过去了好几年,虽然现今的他已经发福、衣衫不整、面容有了明显的沧桑感,且眼神里再也不见曾经的清澈,我还是认出了他。

他是我高中时暗恋过的男生。

心里忽然被一种重重的哀伤填满了,忽然就觉得那样哀伤,有一刹那,几乎有流泪的冲动。

这哪里还是他?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穿白衬衣、天蓝牛仔裤、骑在脚踏车上一只脚撑地满目阳光的男孩呢?

当年的他,有着干净的肤色、眼神和笑容,清雅得如初春的白桦树。

整个高中时光,我几乎都在仰望他,低低地仰望着。

不过十年许。他也不过三十岁。三十岁的男人可以很精致、很年轻、很茂盛,他却是早早倒在光阴里的那一个。连手中的杯子,看上去都那么混浊不堪。

他只顾跟厨师聊天,并没有认出我来。因为天冷,我戴了口罩。或者,即使我不戴口罩,他也不会认出。他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异性身上。

简单几句聊天内容我便已听出,他该是这家营养餐馆的老板,正跟厨师商量增加几个新菜品……而曾经,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象,他未来会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斤斤计较、细细盘算。

我忍耐着心底的悲哀转过头去,跟厨师交代了我的小小要求。

他随着厨师的话笑着和我寒暄了两句,无非是寻常地征求一下顾客意见。

我匆忙回答两句走了出去,好半天,直到提着煲好的汤离开,心底的压抑才缓缓散去。

当然,不是他的错。不是每个人都具有抵抗光阴的本领,我自己亦是。不用时时照镜子,我也知道最美好的岁月已经离我远去。为此,我曾经偷偷祈祷过不要再让我遇见他,不要让他看到我如今不再青春的容颜。却忘记了失去青春容颜的不只是我自己。更没想到,我们还是遇见了。

而显然,他比我幸运得多,因为我一眼便认出了他,而他却不再记得我。

或者是因为我并非他当初心仪的女生,我对他的记忆,远比他对我的深刻。

而当年,他心仪的女孩是谁呢?是否还依然貌美如花或已在人生里一点点凋零?

可是不管怎样,让世界更大、我们人生的路更宽阔一些吧。如此,我们可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不交集不遇见,让曾经的喜欢在心底慢慢老去,慢慢发酵,长成最醇厚的感情记忆,而不是被晾晒在粗劣的现实中。

这样,才能感谢曾经的爱过而不后悔、不遗憾。

到底多脆薄

【情人的情没有过错,只是过于脆薄。它也许真的能经历生死的考验,却抵挡不了现实中一个小小的烟火细节。】

现在的女人,个个像爱情斗士,不屈不挠。管他已婚未婚,只要入了眼,一定一往无前。

“小三”的说法略显通俗,高雅点,既然是为情感,与其他无关,所以就是“情人”。

我认得一个年轻女子,从不掩饰自己和一个已婚男人的情人关系,在这个八〇后女子眼中,这样的关系和爱人别无二致,同样是可以见得光拿得出的。

都是爱情,不过是缺少那一纸证书,只要是爱情,有没有那张纸又怎样?

这样说也不错,是啊,只要有感情在,有那张纸没那张纸,对年轻的新女性来说,的确不怎样。我们都能理解。

他们的情人关系看起来是美好的,她常常将他挂在嘴边,炫耀他对她的宠爱,说他的幽默,他的聪慧,他的前途……也常常拉着朋友给他买礼物,放大他们的照片挂在她自己的居室里。她的居室,俨然就是一个恩爱小家,情侣睡衣,情侣毛巾,情侣拖鞋,连牙刷都是情侣套装的。虽然那男人,很少有机会留下来过夜。

但是她不介意,这样的感情,她觉得同样可以过一辈子的,不同的,只是他们不能朝朝暮暮。可是她说得也对,夫妻也好情人也好,结局是一样的,谁也不能陪谁到永远,多年后,谁都会成为别人的过客,剩下一个人。

她唯一有些介意的,就是偶尔会想起那个男人身后还有一个女人存在,想起,她是在和另外一个女人分享这个男人,他的感情和他的身体。

并且,那个女人名正言顺。

但也只是偶尔介意,她始终觉得男人爱她更多,或者,男人压根是爱她的,那个婚姻,他只是在尽义务。她理解他,并没有因此让男人为难。她是个太好的情人,这样的感情,她会对所有人说,固若金汤。

她一直相信他们的爱情是坚固的。直到那一次。

那一次,凑巧,她和朋友一起吃饭,在一家西餐厅遇见他和妻子。

他们背对着,他并没有看见她,本来他并没有任何让她不适的举动。她也没有想惊扰他。

但是,但是后来,饭吃到中途时,她听到他喊服务生,他说请帮我们沏一杯生姜红糖水好吗?红糖浓一些,水要开。她不知道他要红糖水做什么,直到服务生按照他的吩咐把冲好的生姜红糖水端过来,她偷偷转头,看见他正把那杯温暖的水递到妻子面前,并没有说话。他的妻子笑笑,也没有说话,低下头慢慢地喝,一只手,轻轻停留在腹部的位置。

她忽然明白了,因为她每到生理周期时都会肚子疼,疼厉害了,就吃药。他对她说过,别老吃药,多喝点红糖水就好了,里面加点生姜。

一刹那,她所有的顽强和坚决,在那一杯泛着温暖气息的红糖水面前坍塌下来,除了夺路而逃,她不知还应该用怎样的方式收拾自己的溃败。

她曾以为,即使在生死面前,她对他的爱也不会妥协。她曾相信他们的爱情能够经得起任何的包括生死的考验,可是仅仅在一杯沉默的红糖水面前,她的爱情就溃败下来。无论他提醒她多少次,一起的三年,他从来不曾亲手为她沏上一杯红糖水。

她终于知道了自己认定无坚可摧的爱情的真相,因为少了那纸她曾一度蔑视的证书,其实脆薄如纸。

情人的情没有过错,只是过于脆薄。它也许真的能经历生死的考验,却抵挡不了现实中一个小小的烟火细节。

都是薄情人

【她们认可自己秉性里的那份薄情,不会在失恋时伤心绝望,并乐观地期待还会遇见更好的男人。】

男友打电话喊我一起吃晚饭,被我温柔地拒绝了。我对他说女友约了逛街,事先说好的,不能重色轻友。

他理解地叮嘱几句注意安全之类的话,挂了电话。

其实,我对他撒谎了,根本没有什么和女友逛街的事,我就是想把正在看的一部电影看完。也不是什么好片子,可是我喜欢里面的男主角。他不是很有名气,但那一段,我非常迷他,几乎找出他演过的所有影片来都看了一遍。边看边感慨,这个迷人的男人,为什么现实中我遇不见。

那天晚上,当我端着碗面在电脑前为我迷恋的男人心动不已时,有那么一刹那,我有些惭愧,就为一个不真实的男人,我竟然跟男友撒谎,况且,那时我正跟他热恋着。

如果没有这电影中的男主角比着,男友还是很出色的。他英俊、温和,有份不错的工作,家境优渥——可是,可是只要我在屏幕上看到另外那个男人,就不由自主地被绊住了,他的不羁眼神,他的桀骜气质,甚至他的声音都那么迷人。我想如果让我在现实生活中遇见这个男人,哪怕飞蛾扑火,我也要不顾一切地追逐他……

由此,我悲哀地发现,原来我不是一个专情的女人,而我之所以现在和男友守在一起,不过是因为我没有真的遇见另一个更让我着迷的。如果遇见了,结果很难说。

不过悲哀之余,我也有点偷偷的小兴奋,因为这种发现让我知道了,即使有一天我和男友分开了,或者说即使我被他抛弃了,也不会太过痛苦绝望,更不会为此寻死觅活,不,决不。因为我相信即使没有了他,也还会有别的男人,说不定,会是一个更好的男人,比如,此刻电影中这一个。

就如亦舒小说里的一句话:你不是最好的,只是,我没有遇见更好的。

当然,这话有点赌博的味道。就如摘麦穗的典故,摘来摘去,发现丢掉的才是最大的。可是谁又知道,前面会不会真的有更大更饱满的呢?所以,也无须一味地为丢掉的后悔。

当然,感情是不能赌博的,我们一直对自己说,感情要专一长久,不能得陇望蜀,不能见异思迁。

自古就有清教徒式的爱情范本:一辈子只爱一个人,非他不嫁,非她不娶,同生共死。罗密欧和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古今中外地流传着,让我这样不仅没有勇气为爱情去生去死,且还经常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俗气女子惭愧自卑……天底下还是凡俗男女占了多数,我们遇见自己所爱之人并能永远在一起固然幸福美满,可是有时我们遇见了,也不一定能够在一起,这其中原因很多,也许对方不爱你,也许现实的某些因素让你们不能在一起。那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忠贞还是一种……糊涂?

爱情贵还是生命贵,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想父母生下我们,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然后我们就为了爱而不得的那个人,轻易把生命放弃了——如何想,都有点对生命不负责任。我觉得爱情再伟大,也不该要人的命。而我,就是那个失去爱情也要苟且偷生的人,并且抱定信念一定会有新的爱情。

就像那首好玩的歌:“如果我是梁山伯,一定放过祝英台,让她嫁给别的男人,生一个漂亮的小孩……”

当时听了笑,后来忽然有些难过,如果当初两人转个念头,如何就知道不会再遇见各自喜爱的人,好好度过这一生呢?

或者,这是我的薄情,可是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不是薄情的呢?

电视连续剧《大染坊》中有句台词我记忆深刻:女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受到的诱惑不够;男人也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一句话道破感情的天机,也道破人性的天机。我们都不是爱情天使,可以在各种诱惑和筹码面前,坚持那道其实并不坚固的底线。所以聪慧的男女在很多时候,会主动拒绝诱惑,理智地躲避有可能让自己背叛的诱惑。

比如,我再喜欢影片中的男子,也不会为此而放弃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温暖爱情,我只是让我的情感偶尔这样虚幻地偷偷出一次轨,因为,因为我还知道一个道理,下一个,真的不一定是更好的。

所以聪明的女人会这样做:她们认可自己秉性里的那份薄情,不会在失恋时伤心绝望,并乐观地期待还会遇见更好的男人。可是她们一旦遇见一个感觉良好的,想要安定下来时,就会藏起心里的不安分,闭上东张西望的眼睛,好好眷顾手中的爱情。只当这一份,是最好。

当然图什么

【没有爱情是裸体的,爱情的诱惑力正在于它常常穿着各种华美的衣。】

女友和新婚不久的老公因一点琐事发生争执,或是因彼此年轻气盛,战事不断升级,最后竟然闹得不可开交,喊来一群好友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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