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根庙也叫老营盘,那是醉歌儿旗札萨克王府的所在地,而羊群滩,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村庄。
羊群滩离葛根庙并不算远,骑上一匹快马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从葛根庙赶到羊群滩。
但是赶车就会慢很多,即使你用鞭子把驾车牲口的屁股抽烂,车轱辘也得转上多半天才能走完那段十分难走的到处是沟沟坎坎的土路。
阿勒本塔布——杨十五心中有数,因为他天天赶着那辆老马破车走这条路。那匹老马严格地说来并不算是纯种的蒙古马,对于纯种蒙古马他早已经烂熟于心,最纯最纯的应该是伊金霍洛八白室所供奉的那几匹白马,它们的体形及性格与这匹全然不一样!
他这匹拉车的马肯定是一匹杂交马,体形要比蒙古马大一些,可耐力却远不及当地的蒙古马,而且它的毛色太杂不好看,杂乱的灰色当中交织着一些暗淡的黑色和褐色,另外还有一些白色,这种不伦不类的毛色没有任何人会喜欢它,它沦落到拉车运炭的地步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它的岁数不知道有多大,杨十五想:它的岁数一定比我阿爸的岁数还要大许多吧!
每天一趟,从羊群滩到葛根庙,把一车黑油油的炭送进老营盘的王府,杨十五一天的工作就算完成了。他和那匹老马一样,只懂得干活,不懂得叹息,对于命运,从来没有过多的考虑。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就像这老马一样,它生来就是拉车的,而他自己,大头台吉的儿子杨森扎布,生来就是与这匹马为伴,作为一名卑贱的下人,给王府当杂役,伺候那些有钱的老爷少爷或者是格格和福晋们。
刚刚才满十六岁的杨森那颗简单的大脑显然还不能思考更多复杂的问题。这个年龄正是拼命贪玩和长身体的时候。虽然营养不良,又从小没有了额吉,却比一般的孩子长得要快很多,他几乎比同龄的孩子整整要高出一个头来!凡是见过他的人,莫不为他那高耸的个头而惊诧。如果你能在近距离审视端详他的话,你会发现他平淡的相貌中蕴含着一种惊人的英俊,黑骨头家族成千甚至上万个男孩子当中才会发现这样的一个——浓浓的眉毛,明亮的眼睛,略微天然卷曲的黑发,直挺的鼻梁。还有,那就是他的眼睛里面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光芒,它能立即让你想起草原上那些常年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奔驰往来的野马。
西域女人临死前把自己惊人的美丽转嫁到了这孩子身上。
那时候没有一个人会预料到这个男孩子将来会成为这片草原上的主宰。更没有人能预测到数年之后,红狼台吉这个名字会令无数人闻之丧胆。
天气很好,蓝天上懒散地漂浮着几缕白云。原野上的青草犹如发情的动物在风儿的吹拂下拼命地摇头晃脑,卖弄风骚。不知名的鸟儿不停地跟随着马车,一路上不住地鸣叫着,可你却看不到它的影子,仿佛它们隐匿在淡蓝色的氤氲里。天气明显地越来越热了,年轻的杨森早把他的破夹袄脱下来放在车上,光着膀子挥舞着鞭子,把马子头顶上的空气抽得爆炸开来,惊得那匹可怜的老马急忙惊惧地抽搐着耳朵摇摆着尾巴向前蹿去。
这时候的他格外开心,他从驾驭马车中体会到自己的力量,或者说是一种权力,那是一种驾驭者的快感:当一个生命能操纵驾驭另外一个生命的时候,那种快感是无法言传的。尽管在猛烈的颠簸中不少的碎煤块从马车上掉了下去,可他无暇顾及这些,他想让马车飞起来。他的鞭子抽得稳准狠,几乎鞭鞭都落在那匹老马的耳朵根上,那是它神经最为敏感的地方,鞭梢抽在那里会引起极为强烈的疼痛。
但是好景不长,毕竟那匹老马已经气尽力竭,在踉跄的行进中身躯乱晃,四腿打战,终于再也迈不动步子,犹如一滩稀泥松散下去,无论鞭子再响,对它都不再有威慑力了!
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停下来歇一歇了。
杨森只得跳下马车,给老马松了套子,让它趴卧在路边的草地上休息。他坐在草地上等待着那匹老马恢复体力。这时候附近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他抬头望去,见附近的草原上有几个骑马的汉子,腰上挂着蒙古马刀,后背挎着弓箭,正威风凛凛地从山坡上翻过来,向老营盘的方向奔去。他知道那是本村的几个青年——双胞胎阿木古愣和斯日古愣兄弟俩、大灰鬼敖四儿的儿子小灰鬼敖五、留着一小撮黄胡子黄眼珠子总是滴溜溜乱转的玛西。他们几个都是骁骑,是苏木刚刚挑选出来的优秀箭丁,这是要去老营盘参加三年一次盛大的会盟,据说今年的会盟绥远将军要来检阅,所以搞得非常隆重有气势。去参加的青年骁骑一个个也神气活现,一副功成名就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样子。
这几个汉子的骑术都是一流的。在草地上,真正骑马骑得好的汉子是不会循规蹈矩、挺直腰杆坐在马鞍子上的,他们总是做出一副懒散的样子,歪斜地骑在马上,身体左摇右摆,手中的短马棒飞旋着圆圈,仿佛是一架风车得意地转着,颇有点儿像醉汉似的打着马赶路。他们扯着嘶哑的喉咙,吼着粗犷的蛮汉调——
走遍天下十二个月,
磨烂了几双皮靴靴。
香牛皮靴妹妹你做,
哥想跟你一搭搭过……
杨十五的嗓子痒痒,也想跟着吼两嗓子。他唱的蛮汉调在羊群滩是一流的,只要他一吼,那几个神气活现的骁骑就得噤声。可是他忍住了没有吼,他不想让他们看到他赶着一匹要死的老马拉炭的鬼样子,每天和炭滚在一起,他知道自己此刻脸上一定是黑一块白一块,比戏台上的黑头花脸还要丑。
那边,几个同村的骁骑没有看到杨十五,或者是看到了却根本无视他的存在,依然扯着嗓子大声高唱着:
天上闪过了星点点,
小妹有一对毛眼眼。
长不过五月短不过冬,
什么人留下个人想人……
马子和人早已经消失在山坡那边看不见影子了,就连他们的马子掀起的尘土也散落尽了,可他们的歌声依然在透明颤动着的空气里飘荡着不肯消失。杨十五一直眺望着他们,眼神里分明有一股羡慕和向往。
不久前,他对十户长谎报了岁数,想与那些骁骑一同去参加会盟,可是阿爸不让去,每每回想当年的花马池之役,阿爸的双腿都会打战。老色登参加过战斗,知道战争是何等的残酷——马刀飞舞着,人的头颅犹如麦穗儿一样轻飘飘地飞上了天空,在人们的头顶上抛出一道道彩虹似的弧线,然后落在了杂乱的马蹄下面。鲜血宛如春雨扬扬洒洒滋润着草原……所谓的勇士只是偶然幸存下来的产物,当死神疯狂地掠夺着人的肉体和生命之时,勇敢显得毫无意义甚至于幼稚可笑。
这自然是老家伙们的看法。杨森扎布可不这么认为。跃马扬鞭挥舞着马刀杀向敌人、用敌人的鲜血来印证自己的勇敢,这是每一个生活在蒙古高原上的青年的渴望。杨十五也不例外,他还是偷偷地去找十户长报名。没想到十户长对他居然不屑一顾——你也想当骁骑?你有马子吗?杨十五说他有一匹马子,十户长看着那匹老马笑起来:这种马子连毛驴都不如,还想骑它去上战场吗?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哩!杨十五看着自家这匹老马一时愧色满面,他还想再争辩几句,却被十户长乌力吉踹着屁股生生从屋子里给踹到了屋外:
乳毛还没褪的崽子跑来给老子添甚乱,等你的鸡瘤子上长出毛儿再来当骁骑吧……
杨森对着草地狠狠地啐了一口。该死的十户长、可恶的老家伙乌力吉台吉,有朝一日爷会让你知道老子鸡瘤子上的毛比你下巴上的胡子还要多哩!
一时间他突然感到百无聊赖,生活似乎没有什么意义。懒散的目光在荒原上搜寻着,片刻,他的目光被一只在草地上匆匆爬行着的小昆虫给吸引住了。
确切地说,那是一只屎壳郎。
屎壳郎正在努力做着一件伟大的工作,它把一个驴粪蛋奋力向自己的窝里推去。那个驴粪蛋比屎壳郎大起码要有一百倍,但是,屎壳郎却能将它推得溜溜地转,感觉它只是用了十分之一的力气,就将那圆圆的驴粪蛋推走了。
少年杨十五看得入迷,他惊叹那屎壳郎力大无比,更佩服它的那股子顽强执着的劲头。他用一根草棍将那正在滚动的驴粪蛋支住,使它无法向前滚动。但屎壳郎坚决不肯放弃,它依然用自己的全部力气去推那个粪蛋,直到把它推动了为止。可以看出来,屎壳郎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它是全心致志,格外认真的。
杨森继续观察着他崇拜的对象——那只屎壳郎。
紧接着发生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先是来了一只雌性的同伴。那只正在推粪蛋的雄性屎壳郎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过去对雌性同类大献殷勤。不承想好事多磨,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来又一只雄性的屎壳郎,来与它争夺异性。这个掠夺者的个头比那一只显然要大得多,也强壮得多。按理说,若是人类遇到这种情况,弱小的一方肯定会退出这场力量悬殊太大的较量,这叫知趣儿。但屎壳郎就不同了,那只弱小的丝毫也不让步,与强壮的掐起来。一时,两只屎壳郎一来一往,都变得极其残暴凶狠,其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争夺美女——那只雌性的屎壳郎!
大约战斗了半个时辰终于有了分晓:那只较弱小的,凭借着它的机灵迅速和罕见的残忍,居然咬断了那只强壮的一条腿!然后,那只雌性屎壳郎欣欣然奔来,与胜利者一起推着那个驴粪蛋结伴远去。
小杨森的眼睛看直了,他想:一个小小的屎壳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都能以死相拼,人难道还不如一条虫么?
屎壳郎给小杨森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第一课,其实那只有一个字:狠!只有狠,才能赢!
路上又传来马的嘶鸣声,还有马蹄子的声音。十六岁的杨森抬头望去,看见两个马贩子赶着两匹马子走过来。看着他们越走越近,杨十五的目光顿时被走在前面的那匹黑马吸引住了——呵呵,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子呀,好像那马子天生就是为自己而准备的,如果自己有这样一匹马子,去参加骁骑绝对没有问题!他回头再看一眼路边上卧着的那匹半死不活的老马,眼珠一转,恶向胆边生,心底涌动着一股强烈的不可遏制的欲念……
大头台吉色登官布下巴颏上的山羊胡了已经全白了,像草原上二月里挂在枯草叶上的霜雪一样洁白耀眼。那撮山羊胡子是他的一本账,每一根胡须上都记录着这十六年来他所有的辛苦和心酸。一个五十岁的老头子把一个男孩子从小带大,其中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好在村里的乌罕乍吉是个热心肠女人,她只要没事儿,就过来帮大头台吉哄孩子。也怪,当小十五长到十几岁时,天不怕地不怕,淘气作乱是远近都出了名儿的,阿爸骂他他连理都不理,可只要乌罕乍吉一来,小十五顿时变得十分乖顺,乍吉说什么,他听什么。
阿勒本塔布,毛扎西,真是乍吉的乖宝宝呀……乌罕常常骄傲地对全村人这么说,根本不顾全村人对他的强烈谴责。
其实,阿勒本塔布小时候经常在乌罕的被窝里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他噘着小嘴像小猪一样拱乌罕那两只硕大的乳房,那里面虽然没有奶汁,但他在吮吸中体验到一种快感。而乌罕乍吉也愿意让他吮吸,因为她同样也体验到了一种快感。两个人达成了一种默契。直到小十五十二岁那年,在一次一如既往的吮吸中,他下身突然泻出来一些东西,冰凉凉地刺激了女人。乌罕乍吉这才意识到这个小东西已经成熟了,已经可以成为男人了,从此以后,再也不能让他进自己的被窝了……
杨森的确与众不同,出生晚,可成熟得却奇早。当他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是赫然一条大汉了,除了脸上尚有一丝稚嫩之外,身体的其余部分与一个成熟的男子无异。然而,他是一个出了名的顽童,在村子里究竟做了多少坏事没有人能说得清楚,那真是数不胜数!打架斗殴对于他是一种极大的乐趣,偷鸡摸狗之类的勾当对他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村民们哪个没有被他折腾过,谁不骂他是个灰鬼。可是,谁也对他奈何不得,他依然我行我素,依然做他的小混世魔王。
大头台吉根本无法管束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儿子,尤其是上了岁数之后,他就更加力不从心,索性也就放任自流不管了,由他去好了!
这么一来,每隔几天,便有人找上门来兴师问罪,或者是家里的东西被偷了,或者是人家的孩子被他给打坏了,或者,把人家的鸡鸭给偷去杀着吃了!最令人不能忍受的是他对于狗的虐待,几乎到了一种让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他把许多只狗的眼睛都给弄瞎了,或者往狗的耳朵里塞一把狼针草,最残酷的是他往狗儿的腮帮子上扎上一根根钢针,狗儿疼得满村乱跑乱叫,其惨状使人不忍目睹。狗儿见了他,就像见了瘟神一般,吓得急忙躲闪……人们都说这孩子简直就是恶魔转世,也有人说这就是狼的本性,他原本就是个狼崽子嘛!凡此种种,大头台吉早已司空见惯,依然闭着眼睛敞着肚皮晒太阳,对告状人不理不睬,哼哼哈哈。来告状的人急了,一把将他揪起来,要他个说法,他这才睁开眼睛,不急不忙懒散地说:你说咋办?你要是肚子里有气,就去抓住他,替我把他杀了吧,也算是为民除害!告状人毫无办法,谁能抓得住那个恶少呢?他简直就是一只流窜于荒野的独行狼呀!谁能赤手空拳抓得住一只凶悍无比的荒原狼呢?告状的事情只得作罢。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再来找大头台吉告状了,大家都把杨十五当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于是这杨森就更加无法无天,众人见了皆避而远之。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然而人总得要吃饭,老台吉已经老得连走到皇界碑那里的力气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