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医改走在亚洲国家的前列。新政府的高度关注,民间组织的积极参与,使得医改得以快速开展。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将保障社会公平放在医改的首位。先后出台的医疗筹资体制及医保行业改革、医疗药品改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体系改革,激活了停滞不前的医疗体制,但政策的出台也影响了不同人群的利益,这造成改革结果与预期大相径庭。医改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韩国医疗卫生状况,同时也造就了韩国最具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以及医药分离现象。韩国的三项医改措施所针对的问题对于我国医改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如何争取人民的支持,如何调整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如何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改革措施等方面,韩国医改留下了可供我们学习借鉴的经验教训。
医改呼之欲出
良好的经济基础
韩国位于朝鲜半岛的南半部,北望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其余三面被黄海、朝鲜海峡、日本海所环抱,属典型的温带东亚季风气候。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显示,韩国总人口4805万,其中朝鲜族占99%。
20世纪50年代韩国经济非常落后,与当时的中国无异。直到1960年,军人出身的韩国总统朴正熙推行权威主义,成功实施了两个五年计划,70年代的韩国迅速崛起,跻身新兴工业国的行列,80年代更上一层楼,初步具备国际竞争力,90年代韩国开始把发达国家作为发展目标,2008年韩国人均GDP约19 624美元。
韩国经济实力雄厚,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纺织等是韩国的支柱产业。韩国曾是个传统的农业国,随着工业化的步伐,农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地位也日渐低下。韩国主要的工业部门有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等,浦项钢铁厂的规模在国际上首屈一指,2007年韩国的汽车产量也达到520万辆,而韩国也是世界十大电子工业国之一,其电子工业以高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半导体集成电路发展迅速。近年来韩国重视IT产业,投入不断加大。
以私营为主导的医疗卫生体系
韩国的医疗卫生体系有其独特之处,几乎韩国所有医疗卫生服务都由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私营卫生机构占据了88%的病床、91%的专家、90%的门诊服务和93%的急诊救护。虽然私营机构承担着更多的医疗服务,但是医疗卫生体系却仍然需要依靠公众的财力支持,全国性的医疗保险与医疗保健计划是其主要的财务来源。
韩国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分为综合医院、普通医院与诊所等几类,其中诊所拥有的平均床位数不超过30,相比而言,普通医院与综合医院所拥有的床位数则要多得多,其中综合医院平均拥有的床位数超过了100个。但数据显示,韩国的诊所接待的总病人数与综合医院并无明显差别,这可能是由于诊所多数由专科医生单独开设,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更为周到全面。当然韩国的综合医院也有其优势。根据规定,韩国的综合医院必须拥有超过100张以上床位以及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必要科室,同时还必须配有急诊室。正因如此,综合医院成为部分人的首选。
得益于较为完备的政策以及私营为主导的医疗卫生体系,大多数韩国民众都可以得到所需要的医疗卫生服务。韩国将6%的国民生产总值用于医疗卫生体系,这使得韩国成为世界上内科就诊比例最高的国家,甚至不存在任何手术等待。良好的医疗卫生体系使得韩国的人均寿命在2005—2010年达到78.2岁,在亚洲仅次于日本(82.8岁)、中国香港(82.2岁)和新加坡(79.4岁)。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上日程
尽管下了大功夫,韩国的医疗卫生体系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筹资体系、医疗药品行业以及医疗支付体系。这三方面集中了韩国最主要的医疗卫生问题,涵盖了最广大的医疗服务人群和受众群体。韩国陆续推行的医疗筹资体系及医保行业改革(1999年)、医疗药品体系改革(2000年)、医疗服务项目支付体系改革(2001年),也主要是针对这三方面的问题。
在医疗筹资体系改革之前,韩国国家医保体系由超过350家准公共的医保机构组成,覆盖了全国所有人口。这些医保机构中,142家负责企业工人,227家是区域性医保机构,负责一些个体户,还有一家单独负责政府工作人员、教师和相关人员。这些医保机构都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彼此之间没有竞争,这就很难吸引更多的群体受保,更不用谈与医疗企业合作,实现共赢。
医疗药品体系改革之前,开药与配药是合并在一起的,韩国的医师和药师都有资格开配药,正是由于这种制度安排,使得医师和药师在开药时往往会选择利润空间更大的药品。加之政府在医疗服务项目上严格控制费用,因此对于医师来说,开药比提供医疗服务更加轻松和有利可图。他们所购买的药品,价格都远低于医保的规定,而后大量开配此类药物,这就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收入。就此一项,就占到了医师年收入的40%。而相比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公布的数据,药品占全球医疗费用的比例为20%,韩国这一数字却达到了31%。除此之外,民众对药品的了解和知情权也相当受限。
韩国医疗费用的支付是一种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付费的方式,这就造成了一些治疗项目高度集中和重复,从业人员倾向于提供费用浮动的医疗项目,以避开价格限制。医师往往会推荐给病人一些有较高利润空间的医疗服务项目,剖宫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医保对剖宫产所支付的医保资金金额较多,因此到1999年,韩国的剖宫产率已高达40%。不同利润的医疗服务项目,使得医疗服务行业不针对病患本身的病症特点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而是一味地采取高利润额度的治疗项目。因此2001年的医疗服务项目支付体系改革也呼之欲出。
三项医改提上日程
医保筹资体系改革——化整为“一”
之前的保险机构存在着区域性和人群的差异:个体户所缴纳的保费取决于个人的收入和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人数,而企业员工的保费仅通过个人收入来衡量;相比于发达地区,郊区和贫困地区的人口需要拿出较大部分的收入用于投保,这造成各医保机构之间的负担不平等。面对人口老龄化和较高的医疗成本,现行的收益分摊机制难以解决部分区域性医保机构的财务问题,这种现象在贫困和偏远地区尤为明显。由于受到国家卫生福利部的严格监控,韩国各医疗机构缺乏独立性与自治能力,也无法因地制宜,适应不同的偏好和要求。为了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韩国政府将分散各地的350家医保机构整合成了独立单一的医疗保险机构。
新的机制使得医保机构摆脱了国家卫生福利部的严格监控,通过加强自我管理进行运作;信息资源实现了共享也是一大进步,同时支付保障系统的统一,避免了骗保现象,杜绝了医疗费滥用;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着差异,投保人需根据自己收入而支付保费,低收入地区的人不得不承担高额的保费,合并之后的医疗保险机构可以对保费统一分配。
20世纪70年代末引进的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体制意在弱化政府直接拨款,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这是因为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体制,各个医疗机构独立存在,自负盈亏,而单一的保险机构的财务问题最终会由国家财政买单;另外,单一保险机构的医保机制缺乏灵活性,高昂的成本使它不能针对各个地区的特点制定合理的保费。结果是显然的,新医疗保险机构依赖于政府财政,政府预算压力也加大。但是新上任的总统以及政府管理层,对改善社会公平公正、加强社会团结有着很高的热情,他们更多考虑的是社会团结而非财政压力,因此他们有着更大的勇气改革旧的医保体制,转而在全国采用单一医疗保险机构。
医疗药品体系改革——医药分离
韩国的医疗药品体系改革将开药权与配药权分离,保留医师的开药权,而将配药权交给药师,让医师和药师各司其职。具体而言,医师开的药方须经药师可后,方能给药配药,若医师只注重高利润药物,药师就不能审批;同样的,药师被禁止开药,这就可以杜绝通过开方卖出高利润药物;若对医师开出的药物持有异议,需多方共同商讨,方能定药。
韩国药物开配一体的情况已存在很长时间,造成这种现象长久存在的原因在于医师和药师对此项改革的强烈反对,医师希望通过保留自己的配药权利来保证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另一方面,药师也更倾向于先前的体制,因为开药可以使自己的药物销售渠道直接与市场需求结合,这有利于药物的流通与销售。药师与医师在医疗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的极力反对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进程;新的医疗政策决策使民间组织得以加入,并且占据了相对主导地位,这使得医疗药品体系改革重现曙光。
医疗服务项目支付体系改革——注重效率
在20世纪90年代末,韩国政府决定采取两项措施来对支付体系进行改革,分别是诊断治疗相关组(diagnostic related group,DRG)和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resource-based relative value,RBRV)。
DRG通过建立一种确定医院病例类型的方法,对医疗服务的投入和产出做出全面准确评估,它主要针对住院治疗。由于在推行之初遭到了医疗服务者的强烈反对,政府于1997年采取了试点计划。在试行时,政府从医疗服务行业中招募志愿者,参与到推行此项政策改革的活动中。试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一些疾病治疗项目作为推行重点,那些利润浮动严重的服务项目包括其中,例如妇产科、医疗美容行业以及心理咨询治疗行业。
RBRV以资源为相对价值标准,来判断各项服务的价值,以支付医生报酬。RBRV适用于门诊治疗,鉴于其仍然是建立在以服务项目为标准收费的体系上,此项改革一经推出,几乎没有遭到什么反对。新政策要求给药品定价时,必须参考同类药物的价格。韩国医师认为,新政策会使药品价格统一提升,并不会造成不同药物品种之间悬殊的价格差异,并且他们相信,尽管价格受到国家医保体系的限制,但仍然在医疗服务的成本之上,利润空间尚存,统一浮动的药价体系让他们依然能够在各种药品之间获利。
医疗项目支付体系的改革有别于前两项改革。前任政府早已提出这项改革计划,现任政府只是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将正在进行的试点计划推向全国。由于参与试验性活动的医疗服务部门都是自愿的,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涵盖面也不广。前任政府在进行此项改革之时,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式,只选择了五个疾病的保险种类,招募了一些自愿参加的医保机构参与到试点过程中,而事实上这项改革需要许多专业性的技能,包括疾病分类以及费用设置等。
然而,在医师们就医疗药品体系改革做出了一系列成功的反抗与抵制后,增加了他们与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DRG支付系统的改革试点计划不得不被推迟推广到全国范围。
医改进程中的政策背景与执行情况
复杂的政策背景
政治色彩浓厚。保障社会公平,促进国民团结,这三项医疗改革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但是改革危及到了医疗行业中最主要群体的利益,从事医疗服务行业的人员拥有专业的知识和高度的自我管理模式,在医疗信息、医疗资源、人际关系等方面拥有绝对大的垄断优势,大多韩国医师不仅是医疗专职人员,更是成功的企业家。在韩国,90%以上的国民会选择私人诊所就诊,90%以上的医院是私有的,50%以上的医院是属于医师的,而且医疗行业高度的自我管理,使得韩国的医师在医疗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正是这样一种高度的私有化,使得韩国的医疗行业商业化程度较高。
面临着典型的集体行动困境。虽然医改有利于大多数群众,但是由于受益人数众多导致个人获得的利益很少,而搭便车思想也从中作祟,这样群众就不能形成足够的合力支持医改。另一方面,对于由医师组成的利益集团来说,他们的人数少,利于高度地组织起来,当医改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害时,他们可以迅速行动,集合起强大的阻力反对医改的推行。尤其是当公众对医改的了解程度不够,甚至对其漠不关心时,这些利益集团就会有更大的力量去左右医改进程,这也是韩国医改的一大特点。相比于医改,民众更关心的是政治、民主和经济的总体发展趋势。直到现在,韩国总统选举和一般选举前的造势活动也没有包括医疗政策问题。而对于三大改革来说,韩国民众对其具体运作缺乏了解。
剧变式的改革模式。医改采取剧变式,而非循序渐进,例如,韩国的医保筹资体系改革将所有的医疗保险机构合并为一家,药品改革又将所有医院的门诊配药部门关闭。这一系列的措施缺乏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必然招致利益集团和医疗从业人员的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