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与失
最近参加了一位朋友的婚礼,新房中所谓“几电、几机、几十条腿”的摆设颇引人注目。当我看到那只考究的书柜仅摆上酒盅、魔方之类时,心中不免感喟。诚然,生活需要美化。但是,书柜摆酒盅已非美化,实近讽刺。书柜空空,腹内又当如何?事业的强者并非从舒适的生活条件和环境中培养。青年时期还是该多读书学习,才能适应今天这个知识不断更新的时代。试想,孜孜于物质的享受而与书绝缘,所得所失,孰轻孰重?
这里想起了邓拓同志。他一生求知若渴,年轻时以清代学者包世臣的诗句“补读平生未见书”自励。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书籍都不愿添置,何论“苦读”、“补读”?
出版家的气魄
《延安文艺丛书》前六卷公开发行了。出版这套16卷本、数百万字丛书的湖南人民出版社的同志说,为了给这套丛书开绿灯,他们不惜赔上几万元。
作为企业单位,出版社自负盈亏,不能不考虑经济效益。但是,社会主义的出版业不能只考虑利润,而应当从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着眼。湖南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宁可折本、赔钱,也要抢救有价值的书籍(他们还出版了七十余册的《走向世界》丛书),发扬祖国历史文化,这可以说是真正出版家的气魄。
有些人不是把那些有价值的历史文化书籍当作“赔钱买卖”不屑一顾吗?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延安文艺丛书》的豪举,值得深思。
“五角丛书”的启示
“出书难、卖书难、买书难”,产、销、购三方都有难言之苦。症结何在?出版界为此争议有日矣!当前出版业究竟如何振兴,图书市场为何不景气,颇为人们关注。
窃以为,与其各执一端,谠议宏论,不如扎扎实实地做些见实效的事。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五角丛书”,对我们颇有启发。
五角钱一本书,照现在市场价格,是赔本买卖。但图书一经流通,转为商品,多销也能转亏为盈,或赚回成本。据说该社第一套从书征订了十万余册,不就成了盈利生意吗?
当然,出版低价书的初衷并不一定为了薄利多销。为读者着想,为文化事业积累计,出版者是要担赔本风险的,而这更令因买书负担太重的读者感激。
读者买不到书,作者买不到自己的书,人们往往责难书店的多(书店自有书店的难处)。但出版社如果有气魄,出五角丛书、三角丛书,自己在书价上松动,在印数上担风险,是否会使当前出版业不景气的情况有一点缓和呢?
利与义之间
据某出版社的同志讲,他们最近组织一台读书求知的文艺晚会,请一些文艺单位助兴。孰料,一个颇有影响的杂技团,仅两名演员表演一个即兴节目,就张口要三位数的酬金,实在令人敬而远之。
文艺表演团体实行体制改革,搞承包,不能不考虑经济效益,讲利无可厚非。但如果见利而忘义,撇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认得一个“钱”字,甚至待价而沽,这是正直的文艺工作者所不齿的。文艺表演团体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文艺生产力,使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如果只从收人多少着眼,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借革“大锅饭”之名大捞一把,这是一种新的不正之风,也应及时纠正。
一个人民的艺术家,在利与义面前应无愧于自己光荣的称号。
出版家的责任
读了《羊城晚报》上对某些“街头小报”的不健康内容进行批评的文章,颇有同感。最近,看到某大学出版社的一本“新书征订单”,书名:《生活的警钟——真实骇人的故事情节,千奇百怪的女性遭遇》。全书辑录的35篇文章,绝大部分题目都是带刺激性的,诸如:《美女的追求》、《女演员失踪之谜》、《少女和她的影子》、《演员与娼窑》、《诱惑女人的魔鬼》、《一个姑娘犯罪的轨迹》、《倒进归侨怀抱的女演员》等等。
看了这份书单,很难设想它是出自一个著名高等学府的出版社。大学是知识分子集中之所,也是培养斯文之地,然而却挂着“生活的警钟”的漂亮招牌,搜罗千奇百怪、耸人听闻的故事以诱惑读者,岂不有失体面,伤其文雅?由此,使人想到出版家的责任。
出版社出书,当然要考虑经济效益,但不能忘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崇高宗旨。社会主义出版物应当有助于扩大人们的视野,丰富人们的知识,提高人们的思想精神境界。如果一味为了捞钱,不顾社会效果,甚至专门搜奇猎异,以招徕读者,扩大发行,这是有负于作为社会主义出版家的光荣称号的。
最近一个时期出现了一股通俗文学“热”,其中大部分还是好的。但也有的作者和编者,热衷于东抄西拼的“秘闻”、“野史”,把刊载一些庸俗、离奇荒诞的东西当做“摇钱树”。
这种做法违背了出版的道德,虽属少数,但也值得我们注意和警惕。
社会主义的出版家是灵魂的工程师,是读者的良师益友,送给读者的应该是高尚的精神食粮。如果美其名曰在向读者敲“生活的警钟”,自己却在利与义面前失去重心,放弃了肩上的责任,读者有权提醒:“同志,倒是该给你敲敲警钟了!”
举手之劳
孩子来到公园,对电动玩具感兴趣,对飞禽走兽感兴趣,对花卉树木也感新鲜。求知是儿童的天性,老是树呀、花呀的问个没完。
我凭有限的知识作了回答。不过对他的提问,不少都是茫茫然。由此,我想到,如果在公园里的奇花异树上挂个小牌牌,标上树名、产地及特性什么的,不是有益于观者吗?记得前年到厦门,看到那里的街道上一些名贵树木都挂有这样的牌子。当你欣赏那多姿多彩的花木,读着那上面的介绍文字时,既获得了美的享受,又增长了知识。
举手之劳,裨益众人,孩子们会高兴,大人也会感谢的。
由编辑获奖想到的
报载,《福建文学》最近为从事编辑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同志授奖。在编辑岗位上,这些老同志寒暑辛勤数十载,默默地“为他人做嫁衣”,用心血浇灌了一朵朵文艺新花。他们的劳动应当受到尊重、褒扬和奖励。
记得前年第一届“茅盾文学奖”授奖时,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同作者一道被请来开会。有的作者在讲话中,借用鲁迅的话赞誉编辑工作是“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活”。作家们为编辑的地位鸣不平是很有道理的。重创作,轻编辑,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因此,曾有人建议文艺评奖中还应设立“伯乐奖”,以表彰编辑们的劳绩。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福建文学》此举,打破了老偏见,值得称赞。
“君子重名节”
不久前,北京一家报纸披露了到书店偷书的一部分人的名单,读后不觉愤然,也觉惋惜。
大凡到书店的人,是去读书、买书的(也有个别人另有他图,不在此例)。莘莘学子、谦谦君子,读书、爱书,尊重他人的劳动战果,尊重作为文明场所的起码道德,是不会有疑义的。可有人并不这样,随意乱翻乱扔,污损折伤,以致一些开架书店每年亏损在五位数以上,颇让人有后顾之忧。更有甚者,利用开架购书之机,“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据书店同志讲,这些人中曾有级别不低的负责干部,也有劳动模范。他们到书店看到一本书,或许事先并非想“顺手牵羊”,私藏箧中。然而,在利与义面前,有人良心上的天平失重。
古语说,“君子重名节”。作为旧时代的读书人尚且如此尊重声名,不待说,在提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那些挂有多种令人敬慕的徽章的人,自爱、自重、慎独,更是重要的了。
顾问上的“学问”
文艺刊物设顾问,请专家内行予以指导,以提高刊物的质量,原本是不错的。但事情逐渐走样。有的刊物聘请的顾问,多属名流大家,一身多任,无暇顾及;其中有的年近耄耋,体弱多病,心有余而力不足。请顾问而形同虚设,不知所为何来?
最近,花样又有翻新;一位老作家收到一本杂志,在顾问栏里看到有他的大名,不禁为之愕然:此刊物从未打过招呼,我什么时候当上顾问的?
由诚心恭请,到徒具虚名,到“敬”而不“恭”,显然越来越有悖于请顾问的初衷。不在提高刊物质量上下功夫,而潜心于用名家之“名”来抬高身价,装点门面,这样下去,物刊会有多大的生命力?
选刊与盗术
选刊的应运而生是与文艺期刊增多分不开的。目前对此举多有微言。但节省读者时间,方便阅读,“尝一脔而知鼎”,也不无好处。
选刊之于出版物,关系很微妙。有的期刊以“版权所有”,申明不许选刊,把此举戏为“吃大户”:有的稍微松动,也声明在先:非经过允许不行;但也有希冀通过选刊之后扩大影响的。不论如何,选刊要占用别的期刊的劳动成果,讲究“选”德,光明正大,才是正路。
最近听到一事,颇叫人震惊。中州某地周末小报,为了选载某期刊的文学作品,以不正当手段,从印刷厂“拿”来该刊清样,然后乔装打扮,堂而皇之发出,扩大了自己发行数,却留下了“盗文窃稿”之名,引起了原刊的极大愤慨。为了自己的某种私利,而不顾公理,文德、法规,干些有伤文雅的蠢事,不知当事人在伸出不光彩的手时,作何感想!
喧宾岂能夺主
杂技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一门综合艺术。它取音乐、舞蹈、体操、绘画等艺术之长,熔众美于一炉,形成了独特的力度美和艺术美相结合的艺术品种。
这次在兰州举行的全国第一届杂技比赛中,不少节目在表现意境、表演技巧和舞美服饰设计等方面,汲取各种姊妹艺术之长,有所创新,获得好评。但是,也有的节目过分注重艺术美而忽视了技巧动作的难度和创新,有优美的舞姿和令人赏心悦目的背景画面,却缺少杂技应有的、令人赞叹的高难功夫。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心。
艺术需要优美,但杂技艺术的美是附丽于一定的表演技巧之上的。没有绝“招”,没有高“招”,没有过得硬的功底,无论表演得怎样优美舒展,背景怎样绚丽多彩,还是吸引不了观众的,因为观众来看的是杂技艺术,而不是舞蹈艺术。
喧宾岂能夺主?值得深思。
大都市的“小人书摊”
在九省通衙的武汉,大街小巷、车站茶肆,可以看到一些小人书摊,它并不卖书。只需花上两分钱就能读上一本小人书(连环画)。这有利于小学生们的课外阅读,对那些等车小憩或有意于阅读的成年人,也不无吸引力。
设办“小人书摊”,以低廉价格出租一些内容健康的“小人书”给小朋友们阅读,是件好事。但是,如果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而出租一些非正式出版的或不健康的读物,那就违背了社会公德,愧对读者中一个个天真稚气的笑脸和一副副求知若渴的神情。
前些时,关于修建儿童剧院、为大都市增添文化街、文化市场的倡议不是反响很强烈吗?在这些美好的愿望囿于条件不能一下子实现时,何妨不做做便利的事,比如增设租书摊、创办街道文化站等工作呢?
让孩子们课外时间有更多的去处,让我们的文化生活更为丰富。武汉的做法,值得提倡。
给自己让路
据《天津书讯》载,作家冯骥才在一次谈话中说,近来他有意控制了作品的数量,是为了自己给自己“让路”。
对一位发表过一些优秀作品的作家,读者是寄予厚望的。但如果为了追求高产,不负责任地粗制滥造,甚至自己抄自己旧作,搞所谓巧妙的“移植”,读者有理由提出批评。种瓜得豆,无疑会降低了本人的信誉。所以,有意控制自己作品的数量,潜心于精品的创作,提高作品的质量,在一定意义上正是自己给自己让了路。
文艺创作是复杂的精神劳动。面对着热情而真诚的读者,当你执笔为文时,能够宽宥自己的轻率吗?在当前文艺期刊日见增多,拉稿、抢稿令人应接不暇时,冯骥才的创作态度值得赞赏。
设奖与挑战
前些时,报载湖北、山东等地农村专业户设文艺创作奖,奖励业余作者;近闻有农民创设奖学金,组织体育竞赛,农民筹拍电视剧等。这都说明,富裕起来的农村,文化生活有了新的气象,农民有了新的追求。富而思变。手中有了钱,人们不再为温饱发愁,不仅为“衣食谋”,而且寻思文化生活的新变化。固然,上述种种明智之举,对发展本地本乡的文化事业大有裨益。深思一步,这专业户设奖,不是一种友好的挑战吗?
一是向作者们挑战。面对八亿农民的殷切期望,面对蓬勃发展的农村新形势,专业的和业余的作者们,应如何去迎接新的历史潮流,挥动自己手中的彩笔?
二是向有关文化单位挑战。在改革之年,人心思改,我们文化单位该如何放开手脚,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把本地文艺创作水平提高一步呢?
一九八四年——一九八五年《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