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高考结束后,我与陆遥文再也没见过。这个十七岁时我曾心心念念着的少年,这个在时光里变成回忆的少年,终于在今天,我又想起他来。
我看了看表,已经快到聚会约定的时间了,打了个电话给老公,告诉他今晚我要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估计会回来得晚,让他和孩子先睡觉。
挂了电话,我在心里想,今天陆遥文会来吗?自己会在一大堆好久没见的同学中认出他吗?他还记得自己吗?
晚上七点,我坐车来到了聚会的地方。彼时已经有一大帮老同学到了,还在门外,就听到了里面嬉笑怒骂的声音。我走进去,开始一个个跟老同学们寒暄,有的刚结了婚,有的刚出了国,有的刚换了工作,有的还单着身。听着他们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这十几年的人生,我这才有了些真实的感觉,原来,时间已经有这么久了。
直到吃饭时,陆遥文还没有到,我的心里有些失望,我想,或许他不会来了。
饭吃到一半,陆遥文推门而入。我扭头望向他的方向,他留着胡楂,不再似少年时的清瘦样子,一脸岁月的痕迹,风尘仆仆。他抱歉地跟同学们道歉,一坐下来便自罚了三杯酒,逐个问候之后,才用余光扫了下整个屋子的人,最终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我。
他走过来跟我打招呼,我也礼貌地问候他,简单交谈几句后,我们便再无话可说,各自安静地吃着盘中的食物。
晚饭之后,班长提议去KTV,一大堆同学附和着同意,就这样,一群人深夜朝着KTV出发。我不太习惯在众人面前唱歌,便坐在角落,沉默地拿着杯子喝啤酒。不知何时,陆遥文悄然地坐到了我的身边:“晨曦,我听说你在计划搭车到尼泊尔?”
陆遥文的声音好像能覆盖整个包房所有的嘈杂声,像山谷里的清泉,悠悠地传了过来。我怔怔地抬起头,他的脸在昏暗彩色的灯光下显得更加没精打采,时光不知道在他的身上刻画了多少痕迹,他似乎再不是十七岁时教室后排那个明媚温暖的少年了。
他的脸上有些胡楂,眼神不像往日清澈,他浑浊地注视着我,手中拿着一根香烟,满身落寞的样子。
“嗯,一切都还在计划当中,也许并不能实现。”我答道,“你呢?这十几年过得怎么样?”
“我?跟你相比,我太逊了,年轻时所有想做的事情都没有去做,浑浑噩噩,到了现在,脑子里的想法都没有了。晨曦,你很勇敢。”陆遥文感慨。
我腼腆地朝他笑,接受了他的赞美。
“其实,我刚和老婆离婚了,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她说我给不了她安全感。”不知道是啤酒的作用还是心态的渐老,陆遥文说这话的时候,自嘲地抹了抹眼睛,“如今我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里漂泊,少年时那些梦想在现实面前显得那样的可笑,三十几岁的人生,上帝好像正跟我开一个玩笑。晨曦,我还把你当作我最好的朋友,一直都是。”
我感觉鼻腔里有些酸楚,各种情绪从心头涌出来,我努力克制地说道:“去做你想做的那些事情,去那些少年时曾梦想的远方,好好珍惜那些爱你为你哭的姑娘,陆遥文,我知道岁月不会把你的棱角磨得一点都没有,你要相信你自己。”
“你相信我吗?”陆遥文抬起头看着我,眼神中带着星星点点的光芒。
看着他的样子,我的心中有些叹惋,很想鼓励他,像个朋友一样的鼓励他:“我相信你,在我眼中,你永远都是我的朋友,永远都是我初见时的样子,自信的、乐观的、无所畏惧的。”我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了出来。
岁月会将你的头上沾满灰尘,现实也会磨去你的棱角,然而,那些被镌刻在时光里的往事却依然清晰,只要你回头,仍然会看到少年时的自己从时光隧道里缓缓走过来,一如往昔般美好。
没有死路,只是你还没有学会转弯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绝境,只是你还没有学会转弯。有时候,只要你转过头,就会发现另一番风景。
十二月,北京已经冬意浓深,写字楼里仍然灯火通明,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家公司,从来都不缺的就是那些为了生活而熬夜加班的人。
给老公打了电话,知道他已经回家陪萌萌吃饭,于是我提着包,走进了寒风刺骨的夜里,拐过一条街道之后,我走进了一家电影院,今天,我要去看一场电影。
“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匆匆那年》的电影火热上映时,我坐在电影院的长凳上,看着传单上写着的《匆匆那年》的宣传语,突然想起了阿雯曾经给我说过的故事。
阿雯是我在一次书迷见面会的时候认识的女生,她温暖柔婉,可爱不俗,我很喜欢她,因为她总是会将一些她觉得有价值的东西与我分享。
她说她永远忘不了,当年曾有四个女孩在人民广场的小店里吃着火锅、碰着酒杯的那一幕。因为那一刻,她的友情就像开出的花朵一样,绚丽多彩。
四个女孩扮着不成熟的姿态,烫着微卷的长发,踩着高跟鞋,发出噔噔的响声,笑起来没心没肺,彼此之间却都是赤胆忠心。
阿雯跟我说这些事的时候,拢了拢散到颊边的头发,看起来温婉极了。
“以前啊,我可是连想给她们一拳的心都有呢。”
阿雯说的以前,是真的很久很久以前了,那时候她还没有这么可爱的性子,是个不善言语的人。
大学报到的第一天,父母和很多家长一样,亲自将她送到学校,并且帮着阿雯把行李箱拎进了宿舍。
“一个人在外面的时候,千万要照顾好自己,平时注意收敛一点脾气,尤其要注意个人卫生,不要让舍友讨厌,要是想我们了,就给我们打电话……”妈妈在上铺帮她铺着床,声音听起来有点遥远。阿雯模模糊糊地应了几声,然后和爸爸妈妈挥手告别,开始了一个人的大学生活。
阿雯是个喜欢文学的人,她现在也喜欢,前两天我去她家的时候发现她家一人高两人宽的书柜又添了新书,而她五岁的小女儿正蹲在那里看得津津有味,颇有点她当年的风采。
高中的时候,阿雯常常躲在被子里读张爱玲的小说,在她的印象中,上海就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十里洋场。所以在报考大学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上海。
但是到了上海之后,她才发现,上海发展得太快,高楼大厦,石头森林,上海人的骨子里都带有一种排外的情绪。站在陆家嘴,抬头仰望高不可攀的东方明珠,阿雯觉得自己被上海讨厌了。
之后,其他三个姑娘都在爸妈的陪伴下陆陆续续来到了寝室:青青、小辛、依洁,阿雯望着她们,突然自卑了起来。
虽然她们都是凭着自己的实力考到这所学校的,但在阿雯的眼中,她和另外三个人是不同的。四个女生朝夕相处,不免产生了分歧。
而最初的分歧就是来源于成长环境的不同。其余三个女孩子都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她们平日里聊天,总会说着阿雯听不懂的上海话,谈论着只有上海人才懂的小笑话,阿雯看着她们说笑,却根本插不进去一句话。
接着就是物质环境的差异,阿雯来自农村,她的爸妈都是农民。
所以最初,阿雯是被寝室的其他三人排斥的。
“那段时间真的很灰暗啊。”阿雯跟我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因为书迷聚会,正在KTV唱歌,她和我窝在沙发的角落里,她的头枕在我的肩膀上,眼神里有着明显的疲倦。
阿雯那时候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沉默地穿行在校园浓密的香樟下,去图书馆,想努力变成一个闪亮的人。她内心渴望着能和其他三个人和谐相处,所以在室友请她帮忙时,她总是答应,然后义无反顾地去做,牺牲时间和精力,又累又无奈。
阿雯的转机——同时也是寝室里的危机——来源于一天晚上,在青青、小辛都出去的时候,依洁磨磨蹭蹭走到阿雯面前,脸上揣着真挚又尴尬的表情。
她说:“阿雯,我现在觉得青青和小辛好吵啊。还是你好,最安静了。”
依洁并不满意现在的专业,所以她想在大一结束的时候抓住最后的机会转专业,这需要极其优异的成绩,或许因为心理压力太大,所以才导致依洁对于外界小小的动静都很敏感。她找阿雯只是因为阿雯安静,而不是喜欢她。
但在当时,这对于阿雯而言算是莫大的恩赐。她一边期待青青和小辛继续吵闹,一边宽慰着依洁的心情,特别像电视剧里挑拨男女主角的恶毒女二,和现在温暖可爱的她截然不同。
于是,寝室成了两两对立的局面,她们表面和睦,但那种和睦总是清清浅浅地浮在表面上,走不进心里。就这样跌跌撞撞地前进,转眼就到了期末。青青和小辛开始紧张起来,学期大部分的时间她们都花在了回家和聚会上,期末考试不过,补考基本上也不会过了,放假谁还有心思看书?
她们开始找人帮忙,但别人往往都以忙推托,期末人人自身难保,经过几天的寻求失败,青青和小辛干脆破罐子破摔,收拾起了行李准备回家。
阿雯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她将一个本子偷偷递了过去。是物理复习的笔记本,字字娟秀,清晰详尽。
我知道,她最终还是成了现在这样温婉的人。
托阿雯的福,她们整个寝室都通过了期末考试,依洁也顺利转了专业。她们开始在平等的角度上审视对方的优点。
和阿雯交谈多了之后,青青和小辛才发现阿雯是个聪明健谈的人,她们给阿雯解释上海本地的小笑话,阿雯也能迅速明白过来。阿雯也很愿意跟她们分享家乡的特产,偶尔教她们一两句家乡的方言,三个女孩学得有模有样,四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
物质差异带来的隔阂也渐渐消散了。阿雯经常在寝室的桌上贴一些优美的文字,其他三个女孩竟然在期末大学语文考试的时候,拿到了全班最高的分数。她们笑说,这多亏了阿雯平时孜孜不倦地熏陶。
再后来,友情的齿轮就开始转了起来,她们一起去电影院、游乐场,元旦的时候,四个像疯子一样的女孩相约去外滩跨年,在所有人都倒数的时候,同手同脚地走过万国建筑群。
她们说未来,说理想,也说自己喜欢的男孩。阿雯大四去面试被拒的时候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青青大手一挥决定请她们吃火锅,热气蒸腾里,她们举起椰汁干杯,对阿雯说:“有姐妹们罩你,去他妈的面试!”
她们的大大咧咧,她们的意气风发,引来旁人的侧目,可是她们却一点也不在乎。
后来,离开大学了,大家都各自奔走,阿雯却固执地选择留在了上海,最初她租住在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似乎透支了所有的热情与冲劲,面临的是繁忙地找工作、相亲、结婚生子,可是最后她却成功了,她嫁了一位对她呵护备至的男人,她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她的日子在繁忙之后归于平淡,她说,那些年,姐妹们陪伴她的日子,真是太值得去珍惜了,如今她安定地过着日子,真的很好。
“我看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最喜欢‘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这句话。”阿雯曾经握紧了我的手,含着笑对我说,“《匆匆那年》的电影,你一定要陪我去看!”她眼睛里的情绪真诚又饱满。
而如今,我踏进了这家电影院包厢里,阿雯说要我陪她来看这场电影的深意我已经明白了。
在青春的十字路口,每个人都会手足无措,但我们一定不要停下来,因为自己的路必须自己去走。
遇到困难或者当别人把痛苦加诸在我们身上时,我们要面上微笑,心内倔强。只要扛过风雨,坚定不移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那么人生就会像被沙砾打磨的海蚌一样,最后晕出了珍珠般的光彩。
摘掉墨镜,天空是蓝色的
我曾戴上墨镜,神行千里,奋力去和美丽不期而遇,直到身心俱疲,极度颓靡。后来的我摘掉了墨镜,终于发现最美的风景一抬头便可以收获。
最近手上接到一个特别急的商业短片的项目,要求很高,时间紧迫。情急之下,我借着午饭的时间,去求助设计部的阿毛,让他帮忙联系冰哥的工作室。
“你帮我联系联系冰哥吧,他出的片我放心,事成请你吃大餐!”我拍了拍正在低头扒饭的阿毛。
“冰哥啊?我请你吃大餐,你帮我把他找回来呗,晨曦姐!”阿毛一脸无奈。
“什么情况?”我有些疑惑地看着阿毛问。
“怎么?你不知道吗?”阿毛一脸惊讶,仿佛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在看到我脸上越发疑惑的表情之后,阿毛放下手中的筷子,一脸正色地和我说道,“年前他给咱们公司做完最后一单之后,就清算了所有账目,人间蒸发了。”
我吃惊地看着阿毛,半天才说出一句:“他干吗去了?”
“还能干吗,找千千呗。”阿毛说完,又继续和午饭做斗争。
其实冰哥绝对是个冰美男,从上学开始他就几乎只喜欢王家卫导演的电影,而且他还有个非常特别的爱好,就是戴墨镜,样子酷酷的。
冰哥有三宝:手机壁纸,墨镜,一声“噢”。
这三样东西和冰哥属于“捆绑业务”。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其实冰哥的手机换过好多部,但凡有新款电话面市,他就会换一部尝鲜。但是冰哥手机上的壁纸却一直是一张,上面一头卡通奶牛嘴里叼着半根草,憨态可掬,背景一半是芳草,一半是什么都没有的留白,而在壁纸的下面写着一行字:天空是什么颜色,你自己说了算。
据说这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那个女人名叫千千。
墨镜对冰哥来说,应该算作是佐罗的面具。冰哥需要墨镜,墨镜配冰哥,无实意,却已经成了他的人物标签。
最后就是一声“噢”,它是作为一个语气助词出现在冰哥的生命里。冰哥平常少言寡语,属于默剧大师。所以冰哥的“噢”有着丰富的口吻,语气上的变化代表着事态的发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