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一项好制度,这是不成问题的问题。理论上如何论证它的科学性、周密性和完整性,那是理论家们的事情。从我普通民众的角度看,运用这一制度的中国共产党在七十余年的历程中取得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等一系列成果,使中国正一步步迈向现代化,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或者说明问题之一大部分了。
好制度并非是尽善尽美的制度,这个结论恐怕也没什么错误。这一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方面,似乎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人们作更加深入的思索。
就说民主吧。民主集中制,一般的解释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那么如何才能发扬民主呢?在一个国家,如何保证公民的民主权利不被虚置,如何让社会各利益集团充分表达其利益要求,公民的进言渠道如何才能畅通;在党内,如何让广大党员充分地无所顾忌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到如毛老人家讲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领导班子内部,如何克服“第一把手绝对真理,第二把手相对真理,第三把手没有真理”的弊端?民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哪。特别在具有决策权力,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前途命运有决定作用的领导班子内,大家“唯班长马首是瞻”的情况恐怕不是人们臆造的,而是众所周知并难以克服的现实。如何使民主具有可操作性,似乎需要好好研究一下。是否应当制定一些细则,在班子内部,每位成员有均等的权利,对于重大问题,最好不要搞事前某几个人的碰头会去定基调,而在常委会等决策会上直接由大家来讨论决定。常委会表决不要再问“有没有意见”,或“有意见的请举手”,也不要搞举手表决,而是让大家按表决器,以消除顾虑,表达真意。
再说集中。由谁集中,怎么集中,如果具有“集中”权力者,因宗派主义只集中自己和小圈子的意见怎么办?如果“集中”者因水平所限,集中起来的不是大家意见的精华,而是一般性的东西,甚或是落后错误的东西又怎么办?别人如何去纠正,如何去监督?可不可以对“集中”后的决策在班子内部或扩大到专家组织进行“证伪”,挑挑毛病,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集中”后的意见再“民主”一下,对重大问题采用“两次决策制”。在监督方面,可不可以将纪检监察部门归上一级部门领导,以使其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毛泽东在运用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出过许多的偏差,如1962年的庐山会议,“民主”是“纠左”,他却“集中”成了“反右”。比如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1958年的“大跃进”,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1975年的“反击右倾翻案风”,等等,这除了执行中的问题外,恐怕与这一制度的太原则化也大有关系。如何保证今后不出问题,靠个人自觉地遵守固然重要,但仅靠这个,实践证明实在靠不住。除了要求提高人的素质,更重要的应当是完善制度本身。
民主集中制是个好制度,希望它更好!
199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