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四纲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
列宁的第四纲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写在读了黑格尔《逻辑学》、《哲学史》、《历史哲学》之后,穿插在带有总结性的第八个《哲学笔记本》之中。列宁在这里解决的一个中心课题就是:明确阐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以及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以探讨作为哲学科学的辩证法的基本性质、总体结构问题。围绕着这个中心课题,列宁展开了两大方面的对比研究:一方面,他总结了辩证法史研究第二阶段的主要进程(从《逻辑学》到《哲学史》),对黑格尔《逻辑学》与哲学史、认识史作了对比研究;另一方面,他试图进一步总结辩证法史前两个阶段研究的历史进程(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到黑格尔辩证法),对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逻辑”从总体上作出对比研究。
为了通过上述基本线索来把握这一纲要的思想主旨,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它的创作动因和两大部分。
(一)追溯列宁的创作动因,有助于证实这是一个着眼于从总体高度探讨辩证法体系的基本性质、整体结构的总结性纲要。
从《〈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提要》到“第二纲要”中的著名警言,列宁思想中一直酝酿着一种深刻意向:借助于“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来把握“《资本论》逻辑”的艺术整体、总体结构。
在黑格尔《逻辑学》摘要的结尾,列宁再次接触到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结构问题。列宁注意到逻辑学结尾有“从逻辑学转向自然哲学”、“从理念转化到自然界”的思想。他就此写下批注:“《逻辑学》最后一页即第353页上的这句话,是妙不可言的。逻辑观念向自然界的转化。唯物主义近在咫尺……”列宁还特地参看了《小逻辑》,要求“注意”,《小逻辑》的结尾也是这样:“这个存在着的观念就是自然界。”他对黑格尔逻辑学中所蕴藏的“辩证法要素”,作了详尽的分解、剖析,但对这些要素和逻辑学的总体把握、整体结构,却只是提出了问题,这就为写作这一纲要埋下了伏线。
诺埃尔对于黑格尔逻辑学整体结构的解释,是引起列宁写作这一纲要的直接导因。通过《关于论述黑格尔〈逻辑学〉的各家著作的书评的札记》这篇辅助文献,列宁得知诺埃尔就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本意义和真正目的”,“有一些新的解释”,“给予了整个逻辑学以完全不同的含义”。因而,列宁满怀着希望来读诺埃尔的法文著作《黑格尔的逻辑学》。诺埃尔从两个角度来解释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结构,引起了列宁的注意。一方面,诺埃尔从普遍、特殊、单一的角度来解释《逻辑学》的整个结构,引出了列宁的摘要:“黑格尔的‘哲学整个说来是三段论法。就在这种三段论法中,逻辑是普遍,自然界是特殊,而精神是个别’。”另一方面,诺埃尔想从黑格尔的“哲学三项说”(人、思维范畴、自然)的角度来说明《逻辑学》的整体结构,列宁更为注意地作了评述,“作者‘分析’(=咀嚼)逻辑学中的最后几句话,即关于从观念向自然界转化的那几句话。得出的结论是:智慧通过自然界(在自然界中)认识观念=规律性、抽象……。天呀!差一点就是唯物主义了!!”看来列宁在这里,一方面对诺埃尔按照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框框,肤浅地解释《逻辑学》的整体结构,感到大失所望,很不满意;另一方面又感到深究《逻辑学》整体结构的研究方法有可取之处,无意中触及黑格尔思想的深层奥秘,倒是和自己原来的想法不谋而合。正是这个地方直接触发了列宁的思想动因,促使他决心按照自己的路子,重做诺埃尔做过的工作,真正揭开逻辑学深层结构的内在奥秘。因而在这个摘要之后,紧接着写成了上述纲要。现行《哲学笔记》随意颠倒了这两篇东西的编排顺序,掩盖了列宁思想发展的真实逻辑。
列宁自己提出的问题和上面几条线索汇集到一起,就形成了列宁这一纲要写作的思想动机。其方法上的特点就在于,在逐字逐句、逐篇逐章的局部分析的基础上,上升到对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结构的综合研究。《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列宁亲手写下的这个标题,极其鲜明地证实这是一个鸟瞰式的总结性纲要。
(二)纲要的第一部分是黑格尔逻辑学的逻辑结构与整个人类认识史的对比研究,这里揭示出辩证逻辑与认识史的统一,从而为明确提出辩证法、逻辑、认识论三者一致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一内容分三层展开:
第一层,列宁把“小逻辑(哲学全集)的目录”全部翻成俄文,以便仔细推敲一下这里的范畴体系、逻辑顺序。在作摘要时,列宁是以大逻辑为主,兼读小逻辑,而在拟定这一纲要时则转而主要依据小逻辑,显然意在一目了然地看清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个骨架。
第二层,对比逻辑学的三篇结构与整个认识史,通过这种宏观对照揭示了逻辑结构与认识一般进程、思维规律与思维历史的一致。列宁以浓缩的形式极其简略地提出了一系列基本观点。(1)黑格尔逻辑学的三篇结构同人类认识史的一般过程是一致的:“概念(认识)在存在中(在直接的现象中)揭露本质(因果律、同一、差别等等)——整个人类认识(全部科学)的真正的一般进程就是如此。”(2)科学认识运动的道路同上述人类认识一般过程也是一致的:“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以及历史)的进程也是如此。”这里讲的是科学认识运动之路,因而似应译为“历史学”,而不是“历史”。(3)在辩证逻辑中思维运动的历史应当反映思维运动的规律,二者应是一致的:“总的说来,在逻辑中思想史应当和思维规律相吻合。”(4)黑格尔的辩证法(辩证逻辑)是和认识史一致的,本质上是思想史的哲学总结,“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概括”。(5)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的路径在于深入研究各门科学的历史。黑格尔虽然重视面向人类认识史作出哲学概括,但比较而言更为重视高度抽象的哲学史,而对各门科学史则重视有所不足,常常把它们“放逐”到注释中。因而,列宁认为,“从各门科学的历史上更具体地更详尽地研究这点,会是一个极有裨益的任务”。
第三层,列宁进一步深入到黑格尔逻辑学范畴体系与认识史的对比,通过这种更为具体的微观对照揭示逻辑范畴与认识阶段、范畴顺序与认识过程、抽象与具体、感觉与思维、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列宁只是扫描式地大略考察了一下这个范畴体系的运动轨迹,但他深邃的目光确实穿透到这个范畴体系的内部结构中去。(1)逻辑范畴与认识阶段是一致的,各个范畴都是“认识的环节(步骤、阶段、过程)”,都是人们把握自然之网的网上扭结,都是认识世界过程中的小阶段。(2)范畴顺序和认识进程是一致的,范畴的排列顺序,逻辑地再现了认识运动进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列宁缩影式地列出了逻辑学范畴运动的略图。作为出发点的“抽象的‘存在’仅仅是作为万物皆流中的一个环节”,也是认识的最初印象——质和量的概念发展起来,这些范畴都标志着认识的感觉阶段——研究和思索使得人们认识同一——差别——根据——本质对现象的关系——因果性联系等等。(3)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是一致的,实践的检验使认识运动走向真理。在概念论——范畴体系发展的最高阶段上,“所有这些认识的环节(步骤、阶段、过程)都是从主体走向客体,受实践的检验,并通过这个检验达到真理(=绝对观念)”。(4)感觉和思维是统一的,都是认识真理中的必要阶段。“最先的和最初的东西就是感觉,而在感觉中不可避免地也会有质”,有质和量的概念发展起来,在此基础上思维才能使人们认识本质。(5)抽象和具体也是统一的,在黑格尔辩证逻辑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和从具体上升到抽象时常交织在一起。列宁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表示暂且存疑。
(三)纲要的第二部分是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逻辑”的对比研究,明确揭示出《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以及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列宁分六个层次步步深入地进行了对比,从而鞭辟入里地剖析了“《资本论》逻辑”这个艺术整体的内在结构。这种对比研究是列宁思想深化的基本线索。这条线索时隐时现,时常被人们所忽视。在这条线索“隐去”的时候,我们加以必要的说明。
1.“《资本论》逻辑”的哲学笔记意义和主导线索
列宁首先作了一段高度概括的总的评述。为了更为确切地理解列宁的原意,个别地方尝试着作些重新翻译:“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资本论》的逻辑来解决这一问题。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这就是同一个东西)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且向前推进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25]
“《资本论》逻辑”有巨大的哲学意义,应当充分地利用它来解决这一问题——写出大写字母的逻辑,完成马克思关于建立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哲学遗愿。“《资本论》逻辑”是马克思改造黑格尔全部成果的结晶,是唯物辩证法的全面应用,因而是制定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的最高典范和最主要摹本,是一座有待开掘的巨大矿山。
“《资本论》逻辑”的主导线索是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的原则。在这个艺术整体中,三者水乳交融,融为一体,构成了这个活的机体的中枢神经。这是列宁借助于黑格尔逻辑学,对《资本论》总体结构作出的最高的哲学概括;同时又是借助于《资本论》,反过来对黑格尔逻辑学主导线索的再概括。
解决三者一致问题决定着黑格尔逻辑学与《资本论》逻辑在思想史上的历史地位。三者一致原则是蕴藏在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又是《资本论》逻辑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只有这种实现了三者一致的唯物主义,才能继承和发展黑格尔哲学中这个最重要的合理内核。
2.“《资本论》逻辑”的骨骼和血肉
列宁列出了《资本论》第一卷的逻辑骨骼:
这个逻辑骨骼是由反映资本主义历史的基本范畴构成的,反映了资本主义形成历史的各个关节点。《资本论》的理论分析就是围绕着这些关节点展开的,通过揭示概念的内在矛盾而形成概念、范畴的综合运动。
“《资本论》逻辑”的血肉则是活生生的资本主义的历史。研究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发生、发展和没落,就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的内容。[26]上述逻辑骨骼不是毫无生命的一堆枯骨,而是包藏在这种血肉之中,向我们展示了一部有血有肉的资本主义史,展示了资本的血肉之躯。
“《资本论》逻辑”的躯体就是由这种骨骼和血肉结合而成的。因而列宁对“《资本论》逻辑”的主体内容,作了如下概括:“资本主义的历史和对于概述资本主义历史的那些概念的分析。”就是说,一方面是逻辑再现的资本主义的现实历史运动,另一方面则是对集中反映现实历史的基本概念展开的理论分析,由此揭示资本运动的内部规律。如果说,黑格尔逻辑学是一部独特的思想史、认识史,那么,马克思的《资本论》则是一部独特的、从理论思维高度写出的资本主义史、资本主义认识史。
3.“《资本论》逻辑”的细胞、细胞核和生长机制(分析方法)
列宁认为,“《资本论》逻辑”的细胞或起点具有巨大的科学意义:“开始是最简单的、普通的、常见的、直接的‘存在’:个别的商品(政治经济学中的‘存在’)。”括号中的注解说明,这里始终贯穿着《资本论》与《逻辑学》的对比研究,并且认为这两个范畴体系的起点是一致的,都是从最简单的存在出发的。
列宁进而剖析了商品这个细胞,指出了其中包含的细胞核——抽象劳动形成的、通过价值表现的社会关系:“把它(指商品——作者注)当作社会关系来加以分析。”这就点出了理解《资本论》方法的关键和枢纽。马克思通过商品二重性、劳动二重性的分析,把商品这个细胞解剖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相当于细胞壁——商品的物质外壳,具体劳动形成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相当于细胞核——抽象劳动形成的价值,物质外壳掩盖下的社会关系。马克思不同于古典经济学的特点,恰恰在于着重对物质外壳掩盖下的后一方面进行解剖,因而在商品交换中,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看到物与物关系的地方,揭示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把握“抽象劳动——商品价值——社会关系”这个主线,揭示人类社会特有的系统质,构成了“《资本论》逻辑”的重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