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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孝教育思想的萌动(4)

韩非子的思想虽然在韩国不受重视,但却传到了秦王嬴政的手里。秦王看后如若醍醐灌顶,豁然开朗,说道:“好文章!此人的思想比李悝的还要法理精透。寡人只恨没有跟他生在同一个世上啊!”丞相李斯曾与韩非子一同受业于荀子,对韩非子十分熟悉。他对秦王说:“他不是古人,他是当今韩国的一位公子,名叫韩非。”“寡人若是能见到他,同他谈书论道,也就死而无憾了!”秦王为了得到韩非子,决定举兵攻韩,韩王不得已派遣韩非子出使秦国求和。《史记》记载,秦王见到韩非子之后十分喜欢他,并打算重用他。可是李斯嫉妒韩非子的才能比自己强,伙同奸臣姚贾一起进谗言陷害韩非子,最后韩非子被关进了大牢。李斯怕秦王后悔放出韩非子,便给狱中的韩非子送了一碗毒酒,命其自杀。不久,秦王果然后悔抓了韩非子,急忙派人去赦免他,才知道韩非子已经死了。韩非子虽死,他的思想主张却被秦王和李斯所采用,从而灭六国,统一天下,建立了不朽的伟业。

《韩非子》一书站在君主的立场上,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书中将人性中恶的一面作了淋漓尽致的揭示与深刻入微的剖析。更为可贵的是,韩非不仅透视了人类卑鄙的欲望,而且还制定了一整套制约人们行恶的方法,那就是用法律来调整,用权势来镇压,用手段来操纵。

从人性本恶的观点出发,韩非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也不可靠,双方都存有为自己着想的功利之心。《韩非子·六反》中举例父母对待生男生女的问题上的不同态度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父母对于亲生子女,生了儿子就互相庆贺,生了女儿就杀掉。子女都是父母所生,但是生了儿子很高兴,生了女儿却要杀掉,这是因为父母考虑到自己以后的利益,从自己的长远利益打算的缘故啊。”《韩非子·外储》写道:“人还是孩子的时候,父母对他抚养得马马虎虎,孩子长大后就会埋怨父母;儿子长大成人,对父母的供养简单了,父母就会生气责骂他。儿子和父亲是最最亲密的人,也免不了相互埋怨,是因为没有看清人都要先为自己着想的本质啊!”韩非把父子之间的关系看成纯粹的利益交换,而抹杀了父子之间最原始的血脉亲情关系。韩非认为,子女对父母的真心关爱在这个世界上是极其少见的,上百人中不过只有一个。而且,越是富有的家庭,儿子越是不仁,这是因为他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更加迫切的缘故。

韩非通过批评孔子来阐述自己的孝道观。典籍上记载,舜见到父亲来朝见自己,便显示出惊恐不安的表情。孔子评论这件事说:“像舜这么品德高尚的人,他的父亲本不应该把他当作儿子看待的。”韩非子批评孔子说:“孔子根本就不懂得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忠于君主、服从丈夫的道德准则。照他的这种说法,那么,有道德的人上朝就可以不做君主的臣子,回家就可以不做父亲的儿子了吗?父亲之所以希望自己有个贤能的儿子,是因为家里贫穷的时候,就可以靠他来改善家境,富裕起来,父亲痛苦的时候,他可以安慰父亲,让父亲高兴起来……家里有个贤能的儿子,却不帮助父亲改善家境,那么父亲住在家里就很痛苦;所谓孝子应该不违拗自己的父母。”

此外,韩非把儒家的孝子典范舜骂作“不仁不义”之人。舜把自己的父亲瞽叟流放了,把自己的弟弟象杀害了,是不仁的行为;娶了尧的两个女儿,却夺了尧的君主之位,是不义的行为。所以舜是个不仁不义之人,而不是个贤明的人。不仅是舜,尧、商汤、周武王等儒家称颂的“贞节之士”其实都是“不忠不孝”的人。尧当君主的时候,却把自己的臣子舜奉为主子;舜当臣子,却把自己的主子尧当作臣子;商汤和周武王作为臣子却杀害自己的君主,鞭挞君主的尸体。《诗经》上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四海之内,莫非王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些所谓的圣人,在朝堂上的时候,就把他的君主当作臣子,回到家中就把他的父亲当作仆人、把母亲当作奴婢了。这些“忠贞之士”在家里不为家庭出力,出门在外又和君主作对。如果天下人都效法他们,这个社会不乱才怪呢!不仅如此,做儿子的常常称赞别人的父亲如何能干,如何赚钱养家,这其实是对自己父亲的诽谤;做臣子的常常赞誉古代帝王的高尚德行而仰慕他们,这其实是在表达对自己君主的不满。

由此看来,韩非彻底推翻了儒家建立的孝道观,对孝的重要性、孝子的标准、孝子的典范都一一提出了质疑。他从功利的角度理解孝的含义,认为,孝子就是能够帮助父母改善家境并且不违拗父母的人;忠臣就是能帮助君主治理国家并且绝对服从君主的人。然而要做到这些,单单依靠人类的本性是远远不能的,因为人的本性就是恶的,为自己利益着想的。所以,只有法家所提倡的严刑重法与狡诈诡谲的权术才能束缚住人类卑鄙肮脏的本性,达到天下太平的目的。

虽然找到了塑造忠臣孝子的办法,但是当孝与忠相对立时,该如何选择呢?韩非子坚决反对那种两者兼顾的做法,他认为,国家与家庭的矛盾是坚决不可调和的,倡导人民孝敬父母必然有损国家利益,即“忠孝不能两全”。韩非子举例证明自己的观点:楚国有个正直的人叫直躬,他的父亲偷了邻居家的羊,他便向当地的官吏告发了父亲的罪行。没想到令尹说:“把他杀掉!”认为他虽然对君主正直忠诚,但对父亲却大逆不道,所以把他惩处了。鲁国有个人跟随国君去打仗,三次交战中,他总是第一个往回逃跑。孔子问他什么缘故,他回答说:“我家里还有一个年老的父亲,如果我死了,就没有人去照顾他了。”孔子认为这个人是个孝子,就推举他做了官。韩非子总结道:“父亲的孝子,就是君主的叛臣啊!令尹杀了告发父亲的直躬,楚国的坏人坏事就不会再有人告发了;孔子奖励了逃兵,鲁国人打起仗来就容易临阵脱逃、变节投降了。”这种情况下,君主若想保住自己的江山社稷,必须教育臣民放弃孝道,忠诚于君主。

韩非子站在君主的立场,从人性本恶的出发点来理解孝道的含义,从功利的角度认为孝子应该做的是使父母过上更好的物质生活,而且,使父母富裕的途径只能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富强来实现,所以他又特别强调忠。最后,忠孝的实现都离不开法律和权术的制约。这便形成了建立在法、术、势思想基础之上的法家的孝道理论。

六、兼相爱——墨家的孝教育观

墨家是战国时期以墨子为首的学派。墨子,名翟,鲁国人。他原是一个善于制造器械的工匠,自称“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过着聊以自足的生活,后来通过学习逐渐上升为“士”。因此,墨子是代表小生产者利益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曾经学习儒家思想,但是不满意儒家“礼”的烦琐,于是另立新说,聚徒讲学,成为儒家的主要反对派。墨家是先秦诸子中唯一代表下层民众利益的学派,也是论“孝”最多的学派。但是墨家的孝道与儒家的孝道截然不同,这是因为,墨家学派的指导思想是“兼爱”。

最能说明其“兼爱”思想的,是墨子助宋拒楚的故事。墨子本来和宋国毫无关系,但当时著名的工匠公输般(即被后人称为木匠之祖的鲁班)给楚国建造了一种叫“云梯”的武器,准备攻打弱小的宋国。墨子听说后,很是为宋国着急,竟冒死劝说楚王停止这场战争。墨子走了十天十夜到了楚国,找到公输般。公输般推诿说攻打宋国是楚王的决定,与自己没有关系。墨子让公输般引见自己给楚王。见到楚王后,墨子用尽各种办法试图说服楚王。但楚王主意已定,表示:“云梯造好了,楚国非要攻打宋国不可!”墨子笑着对楚王说:“可惜云梯没有大王想象中的那样厉害。大王不信的话,我可以与公输般模拟作战。”作战开始后,公输般不断地变幻攻城战术,但都被墨子一一击破,成功防御了。公输般不甘心失败,阴险神秘地说:“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打败你,我不说出来。”墨子也说:“我也知道用什么办法打败你,但是我也不说。”一旁的楚王不知道他们说什么,就问墨子是什么办法。墨子说:“公输般的办法就是杀掉我。他以为,只要杀掉我,宋国就没有人可以防御楚国了。可是,我已经把我的守城策略教给了我的众多的徒弟们,即使你杀了我,也休想攻破宋国的城门!”楚王黔驴技穷,迫不得已地说:“我决定不攻打宋国了。”

墨子作为鲁国人,用自己的机智勇敢帮宋国解除了一场大灾难,这正是缘于墨家一贯推崇的“兼爱”思想,即不分人我、不避亲疏、无论贵贱、无所差别地爱一切人。这种“兼爱”思想表现在孝教育上,就是强调孝德上的“兼爱”,它既包括父子之间的“兼相爱”,也包括像爱自己父母一样去爱他人的父母。

墨子说:“父子相爱,就有慈爱、孝顺;兄弟相爱,就会相互和睦。”又说:“假若天下都能相亲相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还能有不孝的吗?看待父亲、兄弟和君上像自己一样,怎么会作出不孝的事呢?”儒家所讲的孝,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和等级关系之上的孝道,然后由近及远,推己及人的爱别人,孝别人。而墨家却打破血缘亲疏和等级差别,主张爱无差等,不避亲疏,爱别人与爱自己是一样的,“孝”也不仅仅是爱自己的双亲,对别人的双亲也一样地爱。孟子认为,墨家的“兼爱”泯灭了人与人之间的亲疏差别,将别人的父亲等同于自己的父亲,那就等于没有自己的父亲。孟子甚至将墨家骂作心里没有父母的“禽兽”。

然而,墨家并不是不爱自己的父母,而是爱的方式与儒家不同而已。《墨子·兼爱下》记载,墨子说:“我不知道孝子为双亲考虑,是希望别人爱他的双亲呢,还是希望别人憎恶他的双亲呢?按照常理来看,当然希望别人爱他的双亲。那么,我先要怎样做,才能得到这种结果呢?如果我先爱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回报我,也爱我的双亲。如果我先憎恶别人的双亲,别人还会爱我的双亲吗?爱人的必然也会被别人爱,而憎恶别人的必然也会被别人憎恶。”墨家认为,我爱天下所有的父母,天下所有的儿子也会爱我的父母。这是一种投桃报李的带有功利性质的孝,与儒家只强调本人对父母的爱有本质上的不同。

在父母的丧葬礼仪上,墨家强烈反对儒家的“厚葬”思想。前面讲到,儒家十分重视父母去世之后的厚葬和久丧,尤其是孟子,将其母亲的葬礼办得十分豪华。与此相反,墨家主张“节葬”。墨家列举了儒家厚葬的很多坏处,如,儒家提倡的丧葬礼仪,棺材需要很多层,葬埋要很深,随葬的衣服要多,棺材的纹饰还要讲究,坟堆还要高大,对于贫穷的人家来说,办一场这样的丧礼几乎要倾家荡产了。对于诸侯天子来说,随葬的东西就更多了,要用金玉珠宝缀满死者全身,要车马入墓随葬,还要钟鼎、刀剑、象牙、兽皮,把墓室装得满满的,就像搬家一样。甚至还要杀人殉葬,多的几百,少的几十,减少国家人口。守丧的孝子不分昼夜地哭泣,故意不吃东西挨饿,少穿衣服受冻,面黄肌瘦,手脚无力。国君、父亲、母亲、妻子、长子这五种人死了都得服丧三年。伯父、叔父、兄弟、庶子死了,服丧一年。还有很多其他的亲戚死后都要服丧。皇帝守丧不理朝政,大臣守丧不能保卫国家,农民守丧不能耕作,这样下去,财富日益减少,身体素质下降,人口不能增加,国家越来越贫弱。在墨子看来,儒家的厚葬久丧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

墨子还指出,丧葬只是一个风俗习惯而已,并不是古代圣王制定的不可改变的规则。他举例子说,楚国南面有个国家,父母死了,子女把尸体上的肉剐下来丢掉,然后把骨头埋到土里,这样做才被称为孝子。秦国西面有个国家,那里的人们在父母死后,就架起柴火焚烧尸体,烟雾上腾,就以为死者升天了,这样做的子女才被称作是孝子。这些习惯被君主拿来教化百姓,被臣民视为理所当然的风俗,一直延续下来。墨子思想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不拘泥于传统的束缚,不受制于权威的压迫,从理性的角度自主思考社会问题。

既然墨子反对儒家的丧葬方法,那究竟怎样做才对呢?墨子说:“三寸厚的棺材,足以使尸骨腐朽;三件随葬的衣物足以使尸身腐烂;挖掘墓穴的深度,最底部不至于潮湿漏水就可以;坟堆的高度,臭气不至于泄露到上面来就可以了。出完丧,哭完回来,接着从事生产劳动,赚钱养家。祭祀的时候把孝心呈现给父母就可以了。”墨子制定的丧葬办法,是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上考虑的,这样做既不会对不起死去的父母,也不会对活着的人造成什么损失。

儒家和墨家在孝教育思想上是完全对立的,这与二者当时所处的社会地位是分不开的。儒家弟子大多出身于没落的贵族子弟,受过正规的贵族教育,熟悉各种典章制度、礼仪技能,却又不甘心败落。他们站在贵族的立场上说话,企图恢复周朝时期的社会秩序。孔子即是这样的代表。墨家学者大多出身于农民、技工、商人等当时社会的下层,他们了解下层,同情下层,为平民说话,表达对现实的不满。所以,了解了墨家弟子的出身后,墨家的“兼爱”和“节葬”的孝道思想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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