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演讲2014.06.06
回想起来,年逾花甲,大半生竟都是在想哲学、讲哲学中度过。说起来或许会让人不以为然,自从二十来岁跟随牟师宗三先生研习哲学,就心系于孔子哲学传统和康德哲学,几乎可说是心不旁骛。在牟师指导下,于香港新亚研究所完成了硕、博士学位之后留所任教,一直就只开讲孔子哲学传统、康德两门课,所撰论文及专书也是以孔子哲学传统、康德为主题。今年由台北里仁书局出版了《孔子哲学传统——理性文明与基础哲学》《康德的批判哲学——理性启蒙与哲学重建》二书,二书宗旨在论明:孔子哲学和康德哲学堪称基础哲学。
基础哲学乃人性之根、社会之本。人类哲学史中有着各色各样的流派,不过,唯有确立基础哲学,各形各色的学派才能在基础哲学之共同根基上各显姿彩,相互辉映,不致流为主观意见。
拙著《孔子哲学传统——理性文明与基础哲学》封底之“内容简介”写道:
本书致力于说明“孔子哲学传统”作为基础哲学,乃是人性之根、社会之本。“仁者,人也”,“人能弘道”是作者确立的孔子哲学的核心。作者尝试脱离中国与西方二分、中体与西用二分的思维方式,摆脱近世以来自西方传入的意识形态纠结,不落入历史限制中来考虑人类走向现代化之前景,而转而依据扎根于人的理性之本性的哲学,以确立道德的预告的人类史,并以之揭示一种向公义及永久和平而趋的现代化之原型。随着现代物质文明的高速发展,其弊端也在不断显现,金融风暴、核能威胁、环境污染、资源争夺、恐怖活动……奠基于“纯然个体主义”、“放于利而行”的错误原则之上的思想,时至今日显见已百孔千疮。
孔子哲学生命前后呼应、慧命相续,此之谓“孔子哲学传统”。孔子哲学生命之本质何在?就是“仁者,人也”,“人能弘道”。孔子哲学传统堪称为“基础哲学”,乃在于它是奠基于人类理性成熟之学。它彰显着华夏理性文明之光辉,以此区别于印欧语系的文明。孔子哲学传统乃系一个对宇宙怀着道德目的之终极关怀的传统,而根源上区别于各种只关注个人彼岸终极依托的信仰。
“仁”贯注整个孔子哲学传统,奠基于内在于每一个人自身的一种根源的活动——道德本心普遍立法之创发活动,用王阳明的话说,就是本心良知之天理。人创造自身为道德者,并且,因着“仁”之真我本性,人有能力扩充至与天地万物为一体。道德并不只是个人修心养性之学,道德是“弘道”。仁心必依其自立天理之要求而扩充至致力于实现一个每一个人意愿生活于其中的“伦理共同体”,亦即孔子所言“大同世界”,张横渠言“为万世开太平”,也就是康德所论“圆善”之实现于世界上。
近世以来,西方盛行的个人主义原则把人异化为只受本能和欲望驱动的个体,通过剥夺每一个人作为有理性者而禀具的理性在意欲机能中自我立法的能力,把感性、知性、理性结合为有机整体的“真实的人”异化为纯然的物。如我们所见,随着“全球西化”的优势,学界免不了以西方哲学主流作为参照系。学者们以伦理学概念取代道德概念,只津津乐道于伦理习俗、社会规范,把孔孟之学作为经验伦理学来讲,作为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来讨论。孔子哲学被贬低成一些世俗的嘉言善行之记录,天伦、人伦被讲成是“伦理心境”、“特殊的社会习俗”。差矣!
学界流行各种对孔子哲学传统之曲解。将中国近世未能有科学、民主,归咎于儒家哲学。把孔子哲学传统只视为品德修养之学,因而以为在现代社会中,充其量只能作为陶冶性情之手段;或把儒家言“孝、悌、慈”视为血缘论之情境伦理学,据之质疑儒家在核心家庭为主的现代社会是否已过时。以为儒家是泛道德主义、美德伦理、禁欲主义、自我牺牲、为他主义,等等。
正如康德的批判以揭示心灵机能的立法能力为首出,并以理性在意欲机能之立法性(自由)作为纯粹理性体系的拱心石,我们也以“仁”作为孔子哲学传统的拱心石,并可以批判地阐明,何以“仁”乃是内在于每一个人的立普遍法则的机能,人的心灵具有的立普遍法则的能力用康德的哲学专词表达就是“理性”。“仁”的丰富内涵始基于人自身的立普遍法则的能力,此能力就是我们人之为人的实存之定分,亦即人的真实存在之“性”。我们将指明,这一层意义见于孔子本人的话语,尽管孔子并没有使用“机能”这一字眼。依此可以说,孔子哲学传统首先是人之真实存有之学。
“仁者,人也”,就是说,“仁”是人之为人的实存之本性,也可以说,成就自身内在之仁,是人之为人的分定。有学者说,儒家这种说法陈意太高,只能对圣贤而言,对一般人则不合适。其实,这是流俗之偏见。孔子哲学于一切人而有效,孟子深得孔子本旨,故云:“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告子章句上》)又云:
仁,人心也。(《孟子·告子章句上》)
仁,人之安宅也。(《孟子·离娄章句上》)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章句下》)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夷也,故好是懿德。”(《孟子·告子章句上》)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同上)
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同上)
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同上)
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同上)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孟子·尽心章句上》)
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章句下》)
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孟子·尽心章句上》)
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孟子·离娄章句上》)
“仁者,人也”,这是对“人是什么”作出一个超越的肯断。此即意味着,这是一个哲学命题,依此,我们可指出,学者们没有理由把孔子只视为心性修养学,甚至也不能把孔子哲学视为仅是成圣之境界学。这里所言“超越的”,援用康德批判哲学的意思,就是说,“仁者,人也”并不是一个经验命题,并不意味通过归纳法来得出“人是仁者”的结论;无论人现实上表现出来是什么,都不能改变“仁者,人也”这个理性的事实。因为只要人善用而不是放弃其自身本有的能力,他就能把握它。此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第七》)“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论语·里仁第四》)仁内在于人心,每个人将自身禀具之“仁”实现出来,就是成就自己为一个人。依此,我们可以说,“仁者,人也”是一个自我实现、自我创造的原理。这就是孟子说的:“仁,人心也。”(《孟子·告子章句上》)人居仁而安,方能克服心猿意马之躁动不安,故孟子说:“仁,人之安宅也。”(《孟子·离娄章句上》)孟子恰切地指出:“仁”是人心,亦名曰“四端之心”,是每一个人内在而固有的,此即孟子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章句上》)又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章句下》)人心“所同然”者就是“理也,义也”。(《孟子·告子章句上》)大家知道,我们拥有共同的自然科学知识,那是因为我们承认共通的自然法则;但现代人看来却忽略了,我们要有可普遍传通的实践科学知识,也就是要对善的行为、正义的社会有共同的肯认,同样靠赖我们承认共通的、亦即对一切人有效的自由法则。这法则用孟子的话说,就是“理也,义也”,是“根于心”的。
有人以为“仁者,人也”,太把人拔高了,有违现代社会核心价值——自由。其实,现代社会视为头等重要的“自由”,恰切来说只是“个人不受约束”,亦即没有法则的自由。依康德批判哲学之考论,“没有法则的自由”,就是只受个人意欲决定,结果是不能摆脱自然因果之束缚,因此,“个人不受约束”看似自由,而实质却是自由之失去。真正的自由应当体现于:人自身有不纯然为自然因果决定的能力,也就是,人的本心有自立之理义。循“根于心”的理义而行,就是“由仁义行”。(《孟子·离娄章句下》云:“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仁者,人也”无非就是“由仁义行”,说平常,这只是家常便饭,百姓日用;说至高,圣人也不过是“由仁义行”。一般人把自己看低了,误以为“仁者,人也”、“由仁义行”只是圣贤能之。岂知,若要读孟子,则明白这种想法是一种偏见。孟子说:“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孟子·尽心章句下》)有一天,我在课堂上问:“在座各位同学,有谁做不到无欲害人吗?有谁做不到不起偷窃之心吗?有谁做不到不因贪昧而甘受轻贱吗?”答案是:没有。可见,“居仁由义”,“仁者,人也”,每个人都能做到。若说做不到,只是自暴自弃者也。“仁”是每一个人本有之“能”,若说不能,只是自家把本有的能力放弃了。
“仁”是人自身成就自己为一个人的能力。这个肯断并不是什么哲学家凭想象力产生出来,而是由孔子和孟子给出确证的,尽管孔孟那个时候并没有“确证”(Justification)这个词。但一些学者总是偏执地认为,凡中国哲学的命题,尤其像“仁者,人也”这样的命题,一概是无法取得证明的。甚至一些以弘扬儒学为己任的学者,也会以为,本心、仁只能靠每个人自己自证。诚然,我们肯断仁(本心)是每一个人先天而固有的能力,但不等同说不需要通过后天的努力来运用这种能力;同样,不能借口需要于经验之使用中实现,就误以为这种能力是后天获得的。即便现实上有人,甚至是许多人都并不以“仁者,人也”要求自己,但并不因此而使“仁者,人也”不真实,变得毫无意义。
现代社会标举“放于利而行”的原则,“仁者,人也”难免因着与“个人自利原则”抵触而被贴上“保守主义”、“独断主义”的标签。哲学界也流行经验实证之独断偏见,只承认经验的证明,而拒不承认超越地肯断的命题有确证的可能。究其实,只承认经验实证,将事实只限制于经验,是不合理的,也不可行。经验知识只不过是人类认识的一个小岛,人类实践的认识是包围这个小岛的大海洋。
依照西方哲学使用的“确证”,该词包含:一、确定性之说明;二、有证据。只要我们能摆脱经验实证主义之偏见,就可以就以上两方面来考虑,并指明,在孔孟哲学里包含着对于“仁者,人也”所作严格意义的哲学确证。可以说,孔子随机指点,于人的道德实践之事实,点明其超越可能的根据,此堪称为“圣人怀之”的方式。孟子以分解方式为圣人说法,可说是“辩之以相示”的方法。
“仁者,人也”的哲学确证就包含在孔孟哲学里。只是人们容易轻信一些流俗的偏见,以为孔孟只不过是讲个人心性修养,无非是一些“嘉言懿行”;而将其中关于人之实存分定的实践智慧抹杀掉。现在,我们讲孔孟哲学首先标举“仁者,人也”,就是要彰显孔孟哲学之实践智慧学的特质,并通过孔孟哲学讲明“仁者,人也”是如何得到确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