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射鸟,野人[1]骇之。公怒,令吏诛之。
晏子曰:“野人不知也。臣闻赏无功谓之乱,罪不知谓之虐。两者,先王之禁也。以飞鸟犯先王之禁,不可。今君不明先王之制,而无仁义之心,是以从欲而轻诛。夫鸟兽,固人之养也,野人骇之,不亦宜乎?”
公曰:“善。自今已来,弛[2]鸟兽之禁,无以苛民也。”
注:
[1]野人:乡野农夫。
[2]弛:松弛,此处指放开。
译:
景公出游,见到一只小鸟,正要张弓射杀,一个农夫忽然走过来,惊飞了小鸟。景公很生气,命令随行的官吏杀掉那个农夫。
晏子劝解说:“这个农夫不知道君上要射飞鸟,并不是故意的。臣听说,奖赏无功之人就是乱政,治罪不知情之人就是暴政。这两种做法,都是齐国的先君们明令禁止的。君上因为农夫惊飞了要射杀的小鸟就要降罪于他,这就触犯了先君的禁令。如今君上不遵守先君留下的法令,又没有仁爱之心,因此才放纵自己的欲望,轻率杀人。山野的飞禽走兽本来不是人喂养的,农夫惊走它,不是应该的吗?”
景公说:“先生讲得好。从今以后废除寡人捕猎鸟兽时不许旁人靠近的禁令,不再用它来苛待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