懦夫般的态度
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不少人一提起诺奖总是一副“爱之深、恨之切”的复杂表情。一则是因为,诺奖的自然科学部分,可以列出一长串具有华人血统的获奖者,可是这些人成长、成名却都是在海外。这类获奖者越多,在证明华人的基因并不比西方人差的同时,也着实从反面证明着中国大陆的教育就是比西方差。这对任何一名中国人来说,都是摆脱不了的尴尬。可人们怎会这么乖乖地认输,于是他们想出了屌丝追白富美不得已时才会想出的烂招数——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而在承办了奥运、世博后,国人慢慢觉得自己真的已经和平崛起了,开始从受虐与自卑走向另一个极端——自满自大的癫狂症。相比之下,诺奖土生土长的西方世界,却没有这么多的纠结。某国的文学家、科学家、经济学家获得了诺奖,顶多也就是花边新闻多了个头条,茶余饭后多了点谈资,仅此而已。国民性成熟了,心态摆正了,也就无所谓诺奖情结了。
若泽·萨拉马戈1998年凭小说《盲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目前唯一一位获得诺奖的葡语作家。萨老爷子不仅活到老学到老,还写到老,2009年在86岁高龄时出版杂文集《谎言的年代》,第二年便因器官衰竭仙逝。
其实,与其称《谎言的年代》是部杂文集,还不如说它是萨拉马戈的晚年日记。而且,该书也的确有浓重的日记风格,短则一两句话,长则数千言,标题与内容往往并不十分契合,较为随意。读完整本书,基本可以判断,萨老爷子是个坚定的自由主义者、经验主义者以及共产主义的怀疑论者。不管如何,他倒是为生活在病态社会的人们,拨云见日,提供了不少闪闪发光的思想经验。从奥巴马到贝卢斯科尼,从马尔克斯到博尔赫斯,从生存到死亡……一个个宏大的主题,在萨老爷子笔下就成了小菜一碟,总有一味适合你。
服从的限度
二战结束不久,苏、美、英、法四国签订协议,规定设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罪犯进行国际审判。在这场充满正义的世纪审判中,不少法学专家和律师却对“个人是否应因国际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侵略战争是国家行为,应由国家负责,参与其中的个人只是服从或执行国家的政策命令,没有个人责任。侵略战争是国际法上的犯罪,国际法是以国家而不是以个人为主体,个人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不应受到处罚。于是,发动战争、设立集中营、屠杀600多万无辜犹太人的责任,全被推给了希特勒、**党,甚至整个德国。
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战犯们说,那些丧尽天良的事不是他们自己主动要做的,而是服从上级的命令,把发动侵华战争的责任推给了日本****头目东条英机,把南京大屠杀的责任推给了松井石根。可是,按照当时的日本宪法,天皇才是真正拥有实权的最高领导者,发动战争的最终授权来源于天皇。在日军实施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日本天皇也已经改派皇族朝香宫鸠彦,接替松井石根任上海派遣军司令。当然,日本战犯和辩护团队袒护日本天皇,使其免受审判则是后话了。
众所周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力排众议,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国际法对于个人和对于国家一样,都要使他们承担义务,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这一点早已被人们所承认”,“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人干的,而不是抽象的实体,只有通过惩处犯有此类罪行的个人,才能使国际法的规定发挥其效能”,“国际法在某些情况下保护国家代表的原则,不能适用于被国际法谴责为犯罪的行为,那些犯有这种罪行的人不能以官员身份作掩护,不能由官员身份逃避按规定应受惩处的法律审判”。
据此,法庭宣判,战犯应负个人刑事责任,并应受到刑罚处罚;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被告的地位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政府或上级的命令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这些判决从此成为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也遵循了这一原则。
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则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中说,在战争中,如果军人因服从命令而违反了明显的、无可否认的战争规则,他便应该负不可逃避的责任。因为如果不这样来认识问题的话,而只是把责任向发布命令的上级长官推,推到最后,将只有国家元首一个人或高级首长几个人对某些战争罪行负责了。言下之意,即便是一个以服从上级为天职的军人,也必须首先遵守维护人道底线的战争规则,在服从命令的时候,必须承担基本的人道责任。
在东京审判中,7名战犯因为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而被判决绞刑,但是国际社会包括日本国内,仍然没有放过对日本天皇的谴责。于是,天皇想出一个让所有人都可以脱身的“阳谋”,提出“一亿总忏悔”,也就是说从1931年以降的15年的战争中,在个人层面,日本没有一个战争责任者,即大家都有错,战争责任由全体日本国民承担,不是由领导人承担。当时的日本人口有一亿,于是每个人都有一亿分之一的责任。这一亿分之一的责任,事实上就是等于零,即变得没有责任。大家都有责任,几乎等同于没有责任。可是,这种“一亿总忏悔”的做法,和松井石根将侵华战争说成“兄弟之争”一样,已经不能算是掩耳盗铃,而是毫无廉耻的诡辩。最后,后辈日本人对这一代人的继承与“服从”,使得真实的历史被淹没、被篡改,遗祸无穷。
我信故我在
我发现一种现象,许多年轻的朋友,在工作了两三年后,言谈里常会加上“所谓的”“那又怎样”“不就是”等等的修饰语。这些口头禅偶尔说一说,会给人以阅尽世事、看破红尘的深刻感,但是久而久之,则不免在自我消解后,变成了自我消极。年轻人是最具创新意念、进取精神的一个群体。这种犬儒的心态不能武断地解释为“年轻人本来就多愁善感”,而多半是外部的环境使然。那么,现实带来的无力感就必然会导向自我消解乃至消极吗?当然不是。独立与批判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少,但是,年轻人同时要学会多方汲取正面的力量,培养自己的信仰,使自己感到存在的价值。年轻人“相信自己,寻找并实现自己的信仰与价值”的过程,可以称之为“我信故我在”(I Believe Therefore I Am)。1982年的传记电影《甘地》,似乎就为被现实逼迫得信仰迷失而又茫然无措的年轻人,上了一堂“我信故我在”的德育课。
电影《甘地》已经成为载入史册的经典电影,该片获得1982年55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理查德·阿滕伯勒)、最佳男演员(本·金斯利)、最佳原创剧本、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最佳服装设计和最佳剪辑总共八项大奖。即便是在30年后的今天,该片仍然具有很强的观赏性。由于导演的巧妙掌控、演员的精湛表演,191分钟的片长,丝毫没有影响情节的层进铺陈和人物形象刻画。而且片中各种名言警句式的台词,不仅不会让人感到冗长和疲倦,还会带领观众一同经历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思想伴随南非公民权利运动、印度独立运动、印巴分治时发生的各种变化。影片时间跨度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世界经历了两次毁灭性的战争,现代社会开始向后现代过渡。当西方世界开始出现“上帝已死”的信仰危机时,甘地却仍然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并实践对正义与人性的信仰,一步步用文明且和平的方式,带领印度人脱离殖民统治,走向民主与自由。
1913年,南非当局出台法律,规定居民如果不按照基督教仪式结婚,婚姻关系就被视为无效。甘地不满这项法律,带领印度裔的南非民众进行抗争。在一次抗争集会上,不少人扬言要以极端暴力的方式解决争端,甚至不惜以身殉道。而甘地则说:“我钦佩并且需要这样的勇气,正因如此,我也愿意为此而牺牲。但是,我的朋友,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杀人。不管他们对我们做了什么,我们不会袭击任何人,不会杀害任何人。但是,我们也绝不会按手印,大家都不要按。他们会囚禁我们,罚我们的款,没收我们的财产。不过,只要我们坚持,他们绝不能抢走我们的自尊……”这时,听众中有人愤怒地喊道:“你进过监狱吗?他们殴打我们、折磨我们!我说我们应该……”甘地果断地打断他的话,接着说:“我要求你与其斗争!要与他们的怒火斗争,而不是挑起怒火。我们不会出击,但我们将承受打击。我们的痛苦,将让他们看到他们自己的不公正。这种对他们的‘伤害’会比任何抗争都有效。”
1946年,二战结束后,美国《生活》杂志的女摄影记者布鲁克怀特,采访了尚处软禁之中的甘地。当布鲁克怀特问道:“你真的相信你可以用非暴力的方法,来对付希特勒这类人吗?”甘地说:“(以非暴力方法对待希特勒)会有许多挫折和巨大的痛苦。但是难道这场战争不是充满了挫折与痛苦?你所能做的就是,决不接受希特勒或者其他人的不公正。你必须让不公正暴露出来,并愿意以身殉之。”
1947年,印巴分治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又开始暴乱冲突,甘地开始了他的第14次绝食。最终,他凭借着自己的威望使局势稳定下来。当组织暴乱的几个印度教头目在奄奄一息的甘地面前保证“不再打了”时,其中一个头目冲上前来,哭着说:“我快下地狱了……我杀了一个小孩……”甘地痛苦地闭上双眼问道:“为什么?”“他们杀了我的儿子。”甘地平静地说:“我知道不入地狱的方法。找一个失去父母的穆斯林孩子,把他当成你的儿子抚养,并把他培养成穆斯林。”
1948年1月30日,甘地前往祈祷会的途中,被一个印度教狂热分子枪击而死。在中弹的瞬间,他还以手势表示宽容凶手并为他祝福。印度为甘地举行了盛大的葬礼,全印度的民众乃至世界各地政府代表,向他致以最后的敬意。影片末尾,甘地的骨灰被人们缓缓洒入大海。此时,甘地的那句名言再次响起:“每当我绝望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在整个历史当中,只有真理与爱能够得胜。曾经有许多暴君和凶手在短时期是所向无敌的,但是最终他们总会失败。想想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