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避免无谓的争辩
大战结束后不久,有一个晚上我在伦敦,得到一个极宝贵的教训。那时我是澳洲飞行家史密斯的经理人,大战期间,他曾代表澳大利亚在巴勒斯坦担任飞行的工作。战事结束宣布和平后没多久,史密斯在30天中,飞行地球半周这件事举世震惊,澳洲政府颁赠五万元奖金,英皇封授他爵位。
在这一段时间,史密斯爵士在英国国旗下,是一个备受瞩目的人物,可誉称他是不列颠帝国的林白。有一个晚上,我赴一次欢迎史密斯爵士的宴会,那时坐在我旁边的一位来宾,讲了一段很幽默的故事,还用了一句成语。
说故事的那位来宾,指那句话是出自《圣经》!其实他错了。我知道那句话的来历,我确实知道,那时我为满足自己的自重感,并且要显出我的优越、突出,而毫无顾忌地纠正了他的错误。那人坚持自己的见解……什么?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那句话出自《圣经》,他也认为他是对的。
这位讲故事的来宾坐在我右边,我的老朋友贾蒙坐在我左边。贾蒙花了很多年的时间,研究莎士比亚的作品,所以我和那讲故事的人,都同意把这问题交给贾蒙先生去决定。贾蒙静静听着,在桌下用脚踢了我一下,然后说:戴尔,那是你错了,这位先生才对,那句话是出自《圣经》。
那晚回家路上,我向贾蒙说:你明知道那句话是出自莎士比亚的作品,为什么竟说我不对呢?
贾蒙回答说:是的,一点也不错,那是莎翁作品《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上。可是戴尔兄,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一个盛大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一定要找出一个证明,指责人家的错误呢?你这样做会让人家喜欢你,对你发生好感?你为什么不给他留一点面子呢?他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也不要你的意见,你又何必去跟他争辩呢?最后我要告诉你,戴尔,永远避免正面的冲突,那才是对的。
永远避免正面的冲突!说这句话的人已经去世了,可是他给我的教训却仍然存在。
那个教训,使我受到极大的影响,我原来是个固执,要强的人。小时候就喜欢跟兄弟们争辩,当我进大学后,我研究逻辑和辩论,而且经常参加各项辩论比赛。后来我与纽约教授辩论,甚至,有计划写一部辩论方面的书,几年后的今天,我一直羞于承认。
从那时开始,我曾静听,批评,从事数千次的辩论,同时注意事后所发生的影响。由于这些,使我得到一个结论,那也是一项真理,就是:天下只有一种方法,能得到辩论的最大胜利,那就是尽量避免辩论,避免辩论,就像避开毒蛇和地震一样。
一场辩论的终了,十次中有九次,那些辩论的人,会更坚持他们的见解,相信他们是绝对正确,不会错的。
你辩论不能获胜,因为你是真的失败了,可是你如果胜了,还是跟失败一样。为什么呢?假定你辩论胜了对方,把对方的意见,指责得体无完肤,几乎指他是神经错乱,可是结果又怎么样呢?你自然很高兴,可是对方如何呢?你使他感觉到自卑,你伤了他的尊严,他对你获得胜利心里感到不满。
你必须要知道,当人们逆着自己的意见,被人家说服时,他仍然会固执地坚持自己是对的。
巴恩互助人寿保险公司,为他们的职员定下一条规则,那就是不要争辩。
一个真正成功的推销员,他决不会跟顾客争辩,即使轻微的争辩,也加以避免。人类的思想,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现在有这样一个例子:数年前,有一个好争辩的爱尔兰人叫奥哈尔,来我讲习班听讲。他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可是喜欢争辩、挑剔别人。他做过司机,后来是汽车公司推销员,由于他发现自己业务表现并不理想,才来找我的。我跟他说过话后,才知道他推销汽车时,常不愿接受顾客的批评而发生口角。他对我说:我听了不服气,教训那家伙几句,他就不买我的东西了。
对于奥哈尔,我开始不是教他如何说话,我训练他如何减少讲话,避免跟人争论。
现在奥哈尔已是纽约怀特汽车公司一位成功的推销员了。奥哈尔是如何做的?他说出自己的那一段经过:
假如我现在走进人家的办公室,对方如果这样说:什么?怀特汽车?那太不行了,就是送给我,我也不会要的。我打算买胡雪公司的卡车。我听他这样说后,不但不反对,而且顺着他的口气说:老兄,你说得不错,胡雪的卡车确实不错。如果你买他们的,相信不会有错。胡雪牌汽车是大公司的产品,推销员也很能干。
他听我这样说,就没有话可以说了,要争论也无从争起。他说胡雪牌车子如何好,我毫不反对,他就不得不把话停住了,他总不会一直指着胡雪牌车子,说是如何好,如何好。这样,我就找到一个机会,向他介绍怀特牌车子的优点。
如果在过去我遇到这种情形,我会觉得冒火,我会指那胡雪牌汽车是如何的不好。我一说那家公司出品的汽车不好,可是对方也会指它如何好,争辩愈是激烈,愈使对方决心不买我的汽车。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不知自己过去是如何推销货物的。由于这样的争论,不知使我失去了多少宝贵的时间和金钱。现在我学会了如何避免争论,如何少讲话,这使我得到了许多的好处。
就像聪明的老富兰克林常说的:如果你辩论、反驳,或许你会得到胜利,可是那胜利是短暂、空虚的,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给你的好感。
你不妨替自己作这样的衡量,你想得到的是空虚的胜利,它是人们赋予你的好感?这两件事,很少能同时得到的。
波士顿一本杂志上,有次刊登出一首含义很深,而且有趣的诗:这里躺着威廉姆的身体,他死时认为自己是对的,死得其所,但他的死就像他的错误一样。
你在进行辩论时或许你是对的,可是你要改变一个人的意志时,就是你对了,也跟不对一样。
玛度是威尔逊总统任内财政总长,他由从事多年政治经验中得到一个教训,他说:我们绝不可能用辩论使一个无知的人心服口服。
玛度先生说得太温和了。据我的经验,不只是无知的人,任何人你都别想用辩论改变他的意志。
这里有这样一个例子:所得税顾问派逊,同政府一位税收稽查员,为了一笔九千元的账目发生问题,争论了一个小时。派逊指出这是一笔永远无法收回的呆账,所以不应该课征人家的所得税。那稽查员却说:呆账?我认为必须要缴税的。
派逊在讲习班上说:跟这种冷厉,傲慢,固执的稽查员讲理,那等于是废话,跟他争辩愈久,他愈是固执,所以我决定避免跟他争论,换个话题,赞赏他几句。
我这样说:这问题在你来讲,是一件很小的事,由于你处理过很多这一类的问题……我虽然研究过税务,但都是从书上得来的知识,至于你所知道的,都是由实际经验中得来的。我羡慕你有这样一个职位,我跟你在一起,使我获益不少。
我跟他讲的,句句都是实在话。那稽查员在座椅上挺了挺腰,就开始谈他的工作经验,讲了许多他所发现的舞弊案件。他的语气渐渐平和下来,接着又说到他孩子身上。临走的时候,他对我说,回去后再把这问题考虑一下,过几天给我答复。
三天后,他又来见我,他说那笔税按照税目办理,决定不征了。
这位稽查员,显露出一种最常见到的人性的弱点,他需要的是一种自重感。
派逊跟他争辩,他就伸展他该有的权威,来获得他希求的自重感。如果有人承认了他的重要性,这争论也就自然停止了。由于他自我已伸展扩大,就即变成一个和善,有同情心的人了。
拿破仑家里的管事,时常和约瑟芬打台球游戏。在他写的《拿破仑私生活回忆录》中,曾有写下这样一节:我知道自己球艺不错,不过我总设法让约瑟芬胜过我,这样会使他很高兴。
我们要让顾客、爱人、丈夫或者是妻子,在细小的争论上,胜过我们。
释迦牟尼曾这样说过:恨永远无法止恨,只有爱可以止恨。所以误会不能用争论来解决,而需要用外交手腕和赋予对方同情来解决。有一次林肯申责一位与同事发生冲突的年轻军官。
林肯说:一个成大事的人,不能处处计较别人,消耗自己的时间去和人家争论。无谓的争论,对自己性情上不但有所损害,且会失去自己的自制力。在尽可能的情形下,不妨对人谦让一点。与其跟一只狗争路走,不如让狗先走一步。如果给狗咬了一口,你即使把这只狗打死,也不能治好你的伤口。
所以,第一项规则是:在辩论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唯一方法,就是避免辩论。
第二节 尊重他人意见
当罗斯福在白宫的时候,他曾这样承认如果他每天有75%的时候是对的,那是到达他最高程度的标准了。
如果这最高的标准,是20世纪一位最受人注意的人希望的,你我又该如何呢?
如果你能确定,在你一整天55%的时候是对的,你可以到华尔街,一天赚进百万元,买游艇,娶舞女了。如果你不能确定,你55%的时候是对的,你凭什么要指摘人家的错误呢?
你可以用神态、声调,或是手势,告诉一个人他错了,就像我们用话一样的有效,而如果你告诉他错了,你以为他会感激你?不,永远不会!因为你对他的智力、判断、自信、自尊,都直接地给予打击,他不但不会改变他的意志,而且还想向你反击。如果你运用柏拉图、康德的逻辑来跟他理论,他还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意志,因为你已伤了他的自尊。
你千万别这样说:你不承认自己有错,我来证明给你看。你这话,等于是说:我比你聪明,我要用事实来纠正你的错误。
那是一种挑战,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不需要等你再开口,他已准备接受你的挑战了。
即使你用了最温和的措辞,要改变别人的意志,也是极不容易的,何况处于那种极不自然的情况下,你为什么不阻止你自己呢?
如果你要纠正某人的错误,就不应该直率地告诉他,而要运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法,才不会把对方得罪了。
就像吉士爵士向他儿子说的:我们要比人家聪明,可是你却不能告诉他,你比他聪明。
人们的观念,是随时代改变的,20年前我认为对的事,现在看来似乎是不对了。甚至当我研读爱因斯坦理论时,我也开始存着怀疑的态度。再过20年,我或许不相信自己在这本书上所写下的东西。现在我对任何事情,都不像从前那样敢于确定。苏格拉底屡次跟他的门徒这样说: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希望比苏格拉底更聪明,所以我也避免告诉人们说他错了。同时我也觉得,那确实对我有益。
如果有人说了一句你认为错误的话,你知道他是说错了。若是用下面的口气来说,似乎比较好一些:好吧,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可是我有另外一种看法,当然也许是不对的,因为我也经常把事情弄错,如果我错了,我愿意改正过来。现在让我们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普天下的人,决不会责怪你说这样的话:或许是不对的,让我们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即使科学家,也是如此。有一次,我去访问史蒂文生,他不但是科学家,也是一位探险家,他曾在北极圈一带住了11年。其中6年的生活,除了水和肉外,吃不到其他任何东西。他告诉我,他正在进行一项实验。我问他那项实验,是作哪方面的求证?他所回答的话,使我永远无法忘记了。他说:一个科学家,永远不敢求证些什么,我只试着去寻求事实。
你希望自己的思想科学化,是不是?是的,除了你自己外,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你。
如果你承认自己,随时都可能犯错,就能免去一切麻烦,也不需跟任何人辩论了。而别人受到你的影响,也会使他承认自己有难免的错误。
如果你知道,有个人确实犯了错误,而你直率地告诉他,指责他,你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我举出这样一个特殊的例子来:S君是纽约一位年轻的律师,最近在美国最高法院辩护一件重要案子,这件案件牵涉到一笔巨额的金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
在辩护过程中,一位法官向S君说:《海军法》的申诉期限是6年,是不是?
S君沉默了一下,目注法官片刻,然后就即说:法官阁下,海军法中并没有这样限制的条文。
S君在讲习班中,叙述当时的情形,说:当我说出这话后,整个法庭顿时沉寂下来,而这间屋子里的气温,似乎就在剎那间降到了零度。我是对的,法官是错了,我告诉了他。可是,他是不是会对我友善,不,我相信我有法律的根据,而且我也知道那次讲得比以前都好。但是我并没有说服那位法官,我犯了大错,我直接告诉一位极有学问而著名的人物他错了。
很少人有逻辑性,我们大多数的人,都怀有成见,我们之间,都被嫉妒、猜疑、恐惧和傲慢所毁伤。很多人不愿意改变他的宗教、意志,甚至于包括他的发型。所以,假如你准备告诉别人他们有错误时,请你每天早餐前,把鲁宾逊教授所写的一段文章读一遍。他是这样写的:我们有时发现自己会在毫无抵抗和阻力中,改变自己的意念。可是,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所犯的错误,我们却会感到懊恼和怀恨。我们不会去注意一种意念养成,可是当有人要抹去我们那股意念时,我们对这份意念突然坚实而固执起来。并非是我们对那份意念有强烈的偏爱,而是我们自尊受到了损伤。
“我的”两字,在人与人之间,是个最重要的措辞,如果能恰当地运用这两个字,是智能的开端。无论是“我的”饭,“我的”狗,“我的”屋子,“我的”父亲,“我的”上帝,这名词具有同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