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两性道德礼教的流变
两性道德观的变化过程:在原始社会,人们最初遵守的是一种普遍的道德。无论男女老少,谁有功于人类的生存,谁就受到尊崇,没有特别的针对某个阶级与性别的道德。到了私有制产生的“家天下”,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从而产生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与男性和女性不同的道德,在男女之间实行男女有别的两性道德,但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却将这种不平等的两性道德说成是男女两性共同的道德。再往后,则开始实行只是单方要求女性的道德,比如贞节观则只是针对女性。
儒家的道德礼教观,最初是普遍适用的“仁义礼智信”,后来随着对人伦关系主次统顺的强调,从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男女两性的道德有了差别意识与差别强调。《礼记》中的“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强调男女不同的道德——夫义妇听。到了君权至上的汉代,董仲舒提出强制性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则男性成了道德的主体,女性则成了道德规范的最底层,被要求“三从四德”,贞专柔从成了单就女性的道德礼教规范。至此道德礼教的规范性赋予了性别的特色,或者说繁复的道德礼教规范主要是针对女性的,针对男性的还是男女共同遵守的提纲挈领的“仁义礼智信”,但针对女性的道德礼教规范则日益繁复。
因此说儒家道德,先秦时男女遵守的是“双向道德”,即“夫妇有义”和“夫义妇听”,不管怎样丈夫说的对妻子才听,所以孟子说:使人不以道,不能行于妻子。所以《古列女传》中才有许多妻子劝谏丈夫从善或成就功名的例子。后世的《列女传》就全是贞节烈妇的故事了,《列女传》的变化也可看出妇女道德礼教的变迁。汉代以后,男女夫妇的两性道德变成了单是要求女性尽义务的单向道德,不管是贞专还是柔顺,都只是要求女性,男女两性双重道德标准到汉代实践起来,至此以后的两千年,实行的就是男女双重道德标准。
二 女性道德礼教的变迁过程
道德礼教标准由多元到单一。儒家对女性的道德礼教要求是温柔与贞节,以儒家的道德标准衡量,什么样的女人才是好女人呢?《明史·列女传》说出了随着朝代的推移,对妇女的道德评价由春秋秦汉的全面品德到明代的单一要求贞烈的变化过程。《明史·列女传》曰:
刘向列女传,取行事可为鉴戒,不存一操。范氏(范晔《后汉书》)宗之,亦采才行高秀者,非独贵节烈也。魏、隋而降,史家乃多取患难颠沛、杀身殉义之事。……明兴……乃至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节烈为多。
春秋秦汉评价妇女从才识、能力以及智力、人格多项因素评价,当然也包括贞顺,贞节还是最强调的,只不过不排除其他品德与才华,那时的女子有德也有才。魏晋南北朝至隋开始强调女性的贞节,《北史·列女传》说:善女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成资于贞烈。宋朝加剧,明朝最盛,明朝时对女子的评价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与春秋秦汉的评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才也变成了不道德的一种可能因素。清朝沿袭明朝对妇女的评价与规范。儒家对妇女的道德约束逐渐由宽到严,逐渐由双向到单方。到了宋、明、清时期,两性完全走向极端的双重道德标准,男子可以多娶,女子必须守贞;男子丧妻可再娶妻,女子丧夫不能再嫁;男子可以嫖娼宿妓,女子夫死则须贞烈。
三 儒家道德与礼教的大致内容
(一)儒家女性道德要求
“三从四德”,柔顺娴静,是儒家女性道德原则。
柔顺是父权家族与男性对女性的要求,出于男性家族安定与男性心理安宁的需要。春秋晏婴十议说:君令臣共(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母慈妇听(《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就是要求妻妾要柔顺服从。《北史·列女传序》说:
温柔,仁之本也;贞烈,义之资也。非温柔无以成其仁,非贞节无以显其义……。
说的是女性的仁义即温柔与贞节,强调了温柔是女性的做人根本。乾坤、天地、阳阴对应的君臣、父子、夫妻决定了妻是属于阳刚阴柔关系中的阴柔一方,所以女性的柔顺服从早在《易经》中就奠定它的哲学基础。孟子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柔顺,女性这一伦理道德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亘古不变的女性原则。
柔顺的道德标准是:服从、克制、尽职,女子从人身到人格都要服从男子。儒家讲“从一而终”,又讲“三从”道德——“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其中以服从丈夫为中心。汉代女教书,班超的《女诫》对柔顺讲的最露骨,说女子首要是卑弱,谦恭让人,女性要唯唯诺诺,自我贬低,自轻自贱,这是女性应秉持的态度。一句话:夫唱妇随,阳倡阴和,完全不能自作主张。
克制才能做到柔顺,而克制就是要——静默寡言、去私、去妒、不悍。妻子最好少说多做,沉默寡言最好,喋喋不休是“七出”之一条。古训说:“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妇有长舌,维厉之阶”,幽闲贞静是妇女的美德。明文后《内训》说:
妇人德性幽闲,言非所尚,多言多失,不如寡言。
传统社会对女性的要求,贵族女子要端庄娴静,普通女子要低眉顺眼,言听计从。去妒才能柔顺,从汉代起,一面进行“不妒”的教育,一面惩罚忌妒的女人,忌妒的女性将被休掉。《大戴礼记·本命》中说“妒,为其乱家也”。男人要求正妻不妒,众妾安分。去私才能柔顺,去私就是“忘我”、尽职,“尽女孝,行妇顺,执妻职,为母贤”。汉代以前要求妇女尽女职,汉唐以后,重妻职,《孟子》说“娶妻为养”。《礼记·内则》“妇事舅姑如事父母”,柔顺娴静就要遵守三从四德的女性道德。所谓三从: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儒家又称作“四教”,郑玄说:法度莫大于“四教”,郑玄毛诗笺说:“四德”教育从周代已有,《周礼·天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是宫廷贵族接受四德的情况。普通士大夫家庭对四德的教育同样重视,“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学习四德。女子十六岁笄礼后就可以嫁人了,嫁人后的女子要严格按四德行事。郑玄这样解释四德: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柔顺的样子),妇功谓丝橐。妇德、妇言、妇容都要求柔顺。
先秦时儒家主张女子“德才”兼备,汉代,有许多才学女子如:卓文君、班婕纾,班昭、蔡文姬等,都被载入史册。魏晋时代的才女有谢道韫、鲍令晖、钟琰等都被时人称道。唐代才女与诗人诗词酬唱,也无人指责。宋代以前,妇女的“治内”之才和“抒怀之才”都不禁止。但宋以后情况发生变化,男人们开始恐惧有才能的女性,连最开明的王安石也认为:妇人以无非无仪为善,无所事哲,哲则足以倾城而已。到了明代社会,开始主张“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因为男人们把女子有才和“不贞”联系起来的缘故。女子有才就可以和李酬张,因为《西厢记》中的崔莺莺就是因为能诗才和张生搞在一起,于是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男人们愿意让女人因噎废食,终究是害怕她们不贞。礼教束缚,道德说教,加之愚化教育,再加之裹足,这下男人们才彻底放心。三从四德、贞专柔顺是女性做人的起码道德。
(二)儒家女性礼教要求
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讲:导之以德,齐之以礼。礼教是由外而内的约束与规范,通过习惯的强制使之成为自然。儒家治世的指导方针是“礼治”,君臣、父子、夫妻是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中轴,“三纲”是制约人伦关系的总枢纽。由此推及的一整套亲疏、贵贱、上下、尊卑秩序和伴随而来的权利义务,处世(事)准则,就是礼治的内容之一。人际之间的礼包括两方面,一是体现上层社会人物身份、地位、特权、面子尊严的礼,一是限制制约下层人服从听命的礼,前一种礼,“礼不下庶人”,对妇女的礼教属于庶人的礼,所以是礼教,带有训诫的性质。男子世界中所有的人——君、臣、父、子、夫都可在自己的阶级有权利监督与驱使妇女守礼。
对于妇女的礼教,是男性支配女性的男性中心社会稳固之后,为限制女性自由,确保女性对男性的贞顺,从而维护男子的支配权和家族利益的功利目的而设定的。妇女礼教的原因是男性恐惧“女性的诱惑”与女性的力量,目的是让女性服从与守贞,具体是柔顺与贞节。具体做法是“男女有别”,男女防范。春秋时代孔子做鲁国司寇时,曾大力推广“男女别于途”的古制,《礼记》中有“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的规定。孔子治世的办法是“礼制”,他特别强调日常礼仪,特别是男女之大防的礼仪。尽管如此,春秋时,男女恋爱与交际还是普遍自由的,许多男女交往的古代风俗儒家一时并未能禁止,但《诗经》中写男女恋爱较活泼自由的诗歌,孔子斥之为淫诗。随着父权制的巩固,战国时代成书的三礼:《周礼》、《礼记》、《仪礼》成为儒家礼教的集大成著作,通过对各阶层的规范与教导达到礼教的目的。
男女礼教有个演变过程,起初是男女双向礼教,后来演变为只对女子防范的单方禁闭。由“男女有别”到禁女深闺,由“别”到“禁”再到“惩”。先秦儒家认为“男女无辨则乱升”(《礼记·乐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礼记·大传》)。制定礼的目的是用来“坊(防)民所淫,章(漳)民之别”(《礼记·坊记》)。孟子说民无教化“则近于禽兽”。“男女有别”是正人伦、施礼教的基础。男女有别先是“男女分途”,孔子在鲁国推行了三个月,终因迂阔而废除,后来王莽又推行此招,也推不下去。继之战国又在男女交往上规定“男女无媒不交,无币(帛)不相见”,婚姻关系之外的男女不能相见。孟子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的传情示爱方式会受到“父母国人”之贱视。男女必须如孔子所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孟子一言以定之“男女授受不亲”。上述为原则性的规定,下面则为《礼记·坊记》具体的规定,如“寡妇之子不有见则弗友也,君子以辟(避)远也”,“访友不在不入室”、“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则不入其门”,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以此坊民,民犹淫佚而乱于族”,“以此坊民,民犹以色厚于德”(《礼记·坊记》)。
礼教后来发展为只是针对妇女的单方的禁闭。《礼记·内则》讲“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女子从十岁起只能闭锁在深宅固门里。七岁开始男女“不同席”,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礼记·曲礼》)。“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礼记·内则》)。在家庭中从衣食住行到饮食起居无所不别,目的只是不让女性干涉男子的事情,守家务劳动的本分。虽然儒家一贯强调礼教,但却又对男子的纳妾戏婢大开绿灯,这显而易见是礼教的双重标准,也显示了男权礼教的虚伪性,礼教只是针对被压迫的女性而设。而被各种经典记载的贞节妇女榜样则是劝诫女性要守礼教。舆论与示范作用是推行礼教的主要手段,《古列女传》对妇女的礼教教育影响重大,而班昭的《女诫》这部女性写的女教书对女性的影响更大。对女子的礼教实质是防止女子的淫,“万恶淫为首”,家教与惩罚并重,政府与家庭并举,女性被礼教严加防范,最后达到男子独占的目的。在管教惩罚妇女的礼法上,最有影响的是“七出”,原是家法,后被写进国家律令成了国法家法统一体。《礼记》中规定了“七出”的具体条例,《大戴礼记·本记》也有“妇有七去”的具体规定。《大清律例》照搬了《大戴礼记》和《孔子家语》中的“七出”,次序有所变化。但同时也有“三不去”,但三不去不包括犯奸者。后世女子裹脚也是防范女子淫行的一种措施,“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传统社会中的男人想尽各种办法防范女性的可能淫行,以达到让男人彻底放心的目的。这样不公平的礼教,最后走向虚伪与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