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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流年

只想对你好

他们相识的那一年,都还年轻。

那一年,她是刚刚毕业上班的外地学生,他是公司食堂的做饭师傅。

她长得并不漂亮,身上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纯朴,让他倍感亲切。他注意到,她总是在人少的时候来买饭,而且只要有茄夹,她总会说,我要两个。一个茄夹五毛钱,她一顿饭很少超过两块钱。有时他会问,不来些别的?她笑着摇摇头,然后走到食堂的一角,默默地吃。

有一次,她来买饭时对他说:“我想自己做着吃,用什么样的菜板最好?”他说:“你哪懂这些,别管了,我给你做一个。”

后来,他真的给她做了一个菜板,很精致,不像出自一个男人的粗手。之后的日子里,她一个人在单身宿舍用菜板切菜,做给自己吃。渐渐的,切菜煮饭给另一个男人吃。又过了些年,她还是在这个菜板上切菜,喂给孩子吃。直到很多年以后,她搬了很多次家,换了很多的家具,才将底部已经有些糟破的小小菜板扔掉了。

如今,她经过二十年的打拼,已经升为公司的部门主管,而他,还是公司食堂的做饭师傅。

工作的日益忙碌使她越来越少自己做饭了,她又开始到有他的食堂吃饭。当然,她现在不会再在吃上苛刻自己了,但每次只要有烧茄子,她总会说:“我要半份。”他还是笑着问:“吃那么少啊?”她说:“油太大,减肥。”他一边给她盛菜,一边细致地撇油,还说:“你现在正好的,不能太瘦了。”

她笑笑,端着饭走到同事中间一起吃。有一次,一个同事故意惊呼道:“哇,为什么你的半份比我的一份还要多?好像还都是精华耶。”她笑着说:“哪有的事儿,都是一样的。”另一个同事说:“你们不知道吗?他喜欢她好多年。”

啊?这玩笑是不是开大了?她当然不信的。可那个同事说:“当年他给你做了一个菜板是不是?你知道他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被领导批了吗?你真的不知道呀?他在书面检查中说,我不该因为喜欢一个女孩而耽误了工作。”

二十年了,二十年她从没关注过他,却原来是这样。

又一天,他来她的办公室办事,她给他让了座,并端上了一杯茶。他拘谨得不知道手往哪里放。她笑吟吟地说:“你当年给我做的菜板质量真是好,我用了很多年。”

“是吗?”他显得格外高兴,有些受宠若惊地说:“没想到你还记得。”

临出门的时候,她送出来,并温和地说:“那天在集市我碰见嫂子了,还聊了一会儿家常,你真好福气。”他也笑笑说:“是啊,她很好的。”

自那以后,他们还是很少说话,她有她的生活,他有他的日子。只是,只要有机会,他还会帮她盛菜,并轻轻地把菜里的油撇出去。知情的哥们儿问他:“你是不是贼心不死啊?”

他微笑着摇头,年轻时曾经奢望过拥有,现在人老了,心也静了。他自嘲地说:“我哪里配得上人家,我只想对她好。”

只想对你好,以着自己的方式。这样的喜欢就像是他烧的茄子,火候刚刚好。所以,香气萦绕。

爱,不是一句“我爱你”

低眉、轻语、淡笑,她在他眼里一直都是初相见的样子。

她叫“翠”,翡翠的翠,因为长得极标致,却皮肤黑,人们私下给她取了个雅号:黑翠儿。他喜欢她,是那种一见倾心。当年,他们在一个办公楼里工作。她在三楼,他在一楼。从前,他很少上到三楼,自从她来了,他总是往三楼跑。

而她,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矮矮的,胖胖的,一笑眼睛都没了,要不是鼻梁上的一副小眼镜儿,简直和包子没两样。她的话传到他耳朵里,他一点都不生气,笑了笑,说:“包子会让人心热腾腾的。”有很多次,他和她在楼道里相遇,她下楼,他上楼,他仰着脸打招呼,她俯视着他,淡淡一笑,与他擦肩。

他并不介意她的傲慢,站在她刚刚走过的楼梯台阶上,能闻到她留下的香水味儿。提鼻的一瞬,他是幸福的。

有同事给他出主意,爱要说出来。他踌躇,他知道她怎么看自己。终于办公楼里开始传播她恋爱的消息,而且,据说她的男朋友很帅,每次都是骑摩托车接送她。他无比失落,甚至一度不想再踏进办公楼半步。曾经有几次,他和她又在楼道里碰面,她下楼,他上楼,他犹疑着要不要打招呼的时候,她早一溜烟儿似的跑下去了。

他有些发傻地待在她的香气里,半天缓不过神来。

后来,彼此都成了家,青葱的心事也掩埋在时光里。只是多年以后,他凭着自身勤奋和岳父的背景,青云直上,成了办公楼里的一把手。而她,褪去了青春的柔韧,工作平平,生活一般,唯一不变的是骨子里的傲气和雅致。

偶尔,他和她还会在楼道里相遇,不同的是,他的办公室搬到了六楼。走在一楼和三楼的楼道里,他能感觉当年的暖。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有人问起为何不坐电梯时,他会笑着说,减肥。是的,他还是矮矮的胖胖的,而且人到中年添了大肚腩。

每次碰见她,她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诚惶诚恐,还是淡淡一笑,转身走开。他发现,即使是他下楼,她上楼,他也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望着她的背影,他不由苦笑,是不是上辈子欠了她的?

有一次,同事们坐在一起喝酒叙旧,知道内情的人对她说:“当初你要是跟了他,现在就是一把手夫人了。”她笑着摇头:“他?扔马路边上没人要。”

声音很轻,话却很重。他听到了,非但没生气反而哈哈大笑。爱,真的是一种微妙的东西,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欠了她的。

情债有很多种,也有很多种偿还方式。他没想到他的方式只有一个字:疼。她的丈夫出了车祸,平静的生活一下子乱了阵脚。他身为领导去她家慰问,她低眉、轻语,没了笑容。他说:“有什么困难提出来。”她说“谢谢”时没有抬头。那一刻,他的心揪在了一起。

自那以后,她一边照顾卧床的丈夫,一边坚持上班。他想,如果她提出要求,他一定会关照她。可她从来没有。

那一天,他和她又一次在楼道里相遇。他下楼,她上楼。擦肩而过的一瞬,他没有闻到熟悉的香水味儿。他心里一惊,敏锐地觉察到她已失去精致的生活。在她就要消失在拐角处的时候,他叫住了她,头一次喊了一声“翠儿”。

她站住,他说:“今儿阳光真好,很配你的香水味道。”

她愣了一下,随即一笑,浅浅的,正如初相见。

不久后的一天,他走到一楼和三楼的楼道时,听到两个小女生在议论:“黑翠儿姐新买的那款香水据说是老牌子,她说日子再苦还是要笑着过。”

欣慰之余,有一缕淡淡的香气在萦绕,他知道她刚刚经过这里。习惯性地提鼻后,他笑了。他坚信:红尘中的“我爱你”不是用来说的,就像他对她的情意。

记得

她一直觉得,滚滚红尘中,只有刻骨铭心的往事才会记得。

那天,她值夜班,正准备休息,病区的门铃急促地响起来。过了一会儿,值班护士走进她的办公室,说是一个孕妇肚子疼了,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就诊。

她挂上听诊器,走出来,见一个孕妇被一个男人搀扶着,正焦急地等待着。她以着职业性的口吻对那个孕妇说:“到这边来吧,我给你检查一下。”

“大夫,她身体不太好,请您多关照,好吗?”那个男人讨好地说着。

“你不用担心,每一个病人我们都会认真负责的。”她头也没抬地回答。

例行检查之后,女人被送进产房,她转身,碰上了男人的目光。

“真的是你啊?你不记得我了吧?我想……你是不会记得我的……”男人自顾自地说着,说得她一头雾水:“对不起,我记性不好。”

“没关系,我记得你就是了。”说着,他摸出烟,点上,吸了两口,忽然说:“对不起,对不起啊,我记得你不喜欢烟味儿的。”

她的心一热,记忆的闸门瞬间打开,原来是他啊,五年前,经朋友介绍他们相识,仅见了一次面,仅因为他在她面前忙不迭地吸烟,他们的恋爱就结束了。朋友问其原因,她说,我不喜欢男人吸烟。

想起往事,他和她都略显尴尬。

“你爱人不吸烟吧?”他笑着问。

她不好意思地也笑了:“是的,不吸。”沉了沉,她说:“我去产房看看嫂子吧。”

以后的几天里,她管他的女人叫“嫂子”,还给刚出生的小侄买来了婴儿衣,他很客气地说“谢谢”,好像她是他的一个亲人,从来都是。

偶尔,她会看见他站在走廊的窗前吸烟,一个人,望着天。

一次查房的时候,她对他的妻说:“以后别让他抽烟了,对身体不好,对孩子也不好。”那个女人笑笑说:“没事的,他已经抽的很少了。从前他只要一紧张就会拿烟,还为此吹了一个女朋友呢。”

原来如此,她记起那个忙不迭吸烟的青年,爱红脸,说话结巴,青涩如树上的柿。当年同样青春年少的她并不懂得,情窦初开的样子就是这般了。

经历了岁月的烟尘,一场没有开始的恋情氤氲着淡淡的温热。

出院的时候,她帮他们抱着孩子,送到楼下。她说:“其实我一直记得,记得一个男人的喜欢和慌张,为此,我满是感激。真的,真的谢谢。”

他腼腆地笑了:“谢谢,也谢谢你,我会记得你的‘谢谢’。”

他们的车开远了,她站在梧桐树下,淡淡的笑浮上嘴角眉梢。人生很多事,原以为是云淡风轻,是人生长河里可以忽略不计的细小,其实一直都在记忆深处。她想,刹那间的想起,也是一种刻骨铭心的记得吧。

明月下西楼

薄薄的秋意里,他站在另一个城市的梧桐树下,吸烟。袅袅的烟雾中,他单薄的衣衫在夜的一角,随风摇曳着季节的清凉。爱情,从来都是惆怅的,所以,他原谅了她,原谅她的负心。

明天,她就要出嫁了,嫁给她爱的那个男孩,其实她不知道,最爱她的人是他呀。想到这里,他的心被记忆刺了一下,生生的疼。

他一直记得,她最喜欢校园的秋天。那年,她主持学校的中秋晚会,动情地说:“月亮圆了,思念瘦了,青春的往事啊,还青涩着,那垂挂着……”晚会后,他挽着她的手在校园后街散步,问:“我是你的青春往事吗?”

她笑着靠在他的肩头,说:“秋夜多么迷人。”

他也一直记得,她最喜欢刘若英的歌。为此,他买了好多奶茶的CD送给她。在她二十岁生日那天,他用自己的奖学金给她买了一款蓝色的MP3,里面是他亲自为她下载的《很爱很爱你》。却不想,多年以后,自己的心情应了这首歌:很爱很爱你,所以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忽然很想发个短信给她,是想祝福她吗?他猛地吸了一口烟,眉头拧在一起,眼睛泛起一层潮湿。

不知道那个娶她的家伙会不会煲粥给她喝,她曾经爱吃他做的皮蛋瘦肉粥。那次她病了,烧得厉害。他急得团团转,特意跑回家请妈妈帮忙煲了粥,捧到她的床前。她泪汪汪地一勺一勺地品着,说,粥很暖。

从那以后,他总是跑回家和妈妈学煲粥,然后拎到她的宿舍,看着她美美地吃。终于有一天,母亲说:“把那个女孩子领回家来玩吧。”看上去,母亲很喜欢她,笑眯眯地说:“一个人在外会觉得孤苦,喜欢就常来玩。”

他对母亲充满了感激,可母亲私下对他说:“她是个好女孩,但她不适合我的儿子。”

他听不进,义无反顾地爱着。大学毕业的时候,她说:“我要回到父母身边去。”他想也没想说:“我跟你一起去。”

离开家乡,离开父母,他追随着她来到陌生的城市打拼。再苦再累,他都不在乎,只要和她在一起,幸福就是空气,无处不在。

可是,就在他准备和她的家人商定婚期,筹划美好的时候,另一个男孩子牵了她的手。她甚至没有多解释什么,只是流着泪说:“对不起。”

五年的光阴啊,一句对不起就都了结了?他伸出手想打她,停在半空中几秒后,重重地捶在自己的头上。她心疼了,从后面抱住他,轻轻说:“别恨我,好吗?”

他是真的想恨,可是……

伤心地离开,离开伤心地,他回到家乡。一切从头开始,唯独爱情留在有她的城市不肯回来。

从同学口中得知她的婚讯的刹那,他的大脑忽然就一片空白了,手不停地在身上摸索着烟盒。离别后,他学会了吸烟。点上一支吧,就像每次想她的时候一样。

不忍再惹父母担忧,他一个人躲在梧桐树下,心思苍茫寂寥。从此,再没有风清月白的念想,他静默地关闭了通向她的心门。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他在手机上输上这几个字,按了她的号码,踌躇了很久后,还是删除了。

第二天,她的城市天气晴好,婚礼隆重而浪漫。清一色的白玫瑰漫溢着醉人的香气。她甜美地笑着,拥着新郎说:“阳光里有雨后的清新。”

她永远不知道,昨日在另一个城市,明月下西楼,一夜梧桐雨。

白月光

第一次读他的信是在一个银色的夜晚,月光薄薄的,铺了一地的光晕。她久久地凝视着那个淡蓝色的信封,慌乱而甜蜜,信封上有自己的名字,是他写的。他的字刚劲有力且温婉俊秀,透着军人的铁骨柔肠。

她一下子就喜欢了,喜欢上了莫名的心跳和牵念。

她没想到,二十年后的再相逢,不再年少的心依然是狂跳不已,不同的是,丝丝隐痛渗进血液里,是一种难以名状的伤。

那晚,值班护士长打电话给她说:“我看见你的大兵了,在肝病病房,快不行了……”

说好了不再见的,分手的时候就说好了的。

其实他们只见过一次面。那是在他们书信来往一年后,他休探亲假。他在信中说,这次探亲我们把婚事定下来好不好?虽然是隔字相问,她还是在另一边羞红了脸,她想,当然好啊,我是那么倾慕你。

白色的月光下,他穿着一身国防绿出现在她的面前,正如她想象的那般英姿飒爽。只是,只是他的个子矮了些,矮的超出了她接受的底线。这小小的缺憾令她一时陷落情绪的低谷,彷徨不知所措,以致他满心欢喜地提起婚事时,她沉默不语。

分手时,他大方地伸出手,说:“不管是否有缘在一起,我们都可以继续通信的,我喜欢看到信封上你写的我的名字。”

最终,她没有再给他写信,她还是以年少的理由骄傲地拒绝了相爱,以着世俗的标准结束了恋情。最终,他们也再没见面,情感上的旧人是不宜再见的。

只是偶尔,偶尔的夜里,她会想起白月光下的一抹绿。

十年生死两茫茫,他们在二十年后相逢在他的病榻旁。他瘦得可怜,躺在靠窗的床上,显得越发瘦小。他对妻介绍说:“一个远房的妹妹,在这个医院工作。”她礼貌地点了点头,然后说:“哥,靠窗风大,我找护士长给你换个床位吧。”

书信往来的日子里,她唤他“哥”。

二十年后,再次听到这声“哥”,他笑了,微弱地说:“不用,这里有月光。”

泪水,忽地涌了上来。这话里蘸着多少旧光阴啊,眼前的中年男子早不见了青春年少,而自己也丢了花样年华。她不再说什么,给他找最好的专家会诊,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他。他很自然地说“谢谢”,正如她很自然地帮他刮胡子。

他的女人说:“妹妹的手真是巧,我总是刮不好的。”

她笑笑,空气中有一种味道飘起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其实对于最初的相恋,更多的是温暖。人生的有些过往仿若静静地躺在书里的汉字,永远定格在最初的地方,无论多么生动饱满,它只属于回忆。

只是,知情的护士长的一席话让她的心疼了又疼。护士长说:“当初你若选择了他,他的生活会改变,也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是的,选择一个人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

而他临终的一番话又让她流了泪,他说:“谢谢你的放弃,正因为你当年的放弃,使得我短暂的人生旅途拥有了无数个美好的银色月夜。其实,怀念远比得到美好,是不是?”

“怀念远比得到美好”,当天人永隔,白色的月光还是薄薄的,那么凉,也那么亮。每每想起他的这句话,记忆总是暖暖的,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一寸寸生长着。

云知道

他的老家在偏远山区,那里的天特别蓝,云特别白。自小家境贫寒的他,每每随父上山劳作,休息的时候总是习惯坐在山头看云。父亲说,人心就是云。

真正让他理解了父亲的这句话,是那段刻骨铭心的伤。

她是他的小师妹,他比她高一年级,他们一起在大学校园度过了四年美好时光。那时她是校花,喜欢她的男生就像是校园里的白杨树,一排排的。很多时候,他连献殷勤都轮不上。但是,他执着地相信上苍会眷顾有情之人。

终于,机缘来了。学校要排演一场新年联欢会,他和她双双被推荐为主持人,这让他有了得天独厚的机会接近她。她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生,尤其对于主持词总是一再推敲,有时到了吃饭的时间还在那里字斟句酌。他喜欢陪着她,喜欢看她认真的样子,喜欢跑出去给她买盒饭。

看上去,买回来的盒饭总是一模一样,总是她喜欢的吃食。她总是歪着头问:“你也喜欢鱼香茄子?”“你也和我一样爱吃熏蛋?”

他无语微笑。

其实她不知道,他的盒饭里没有熏蛋,因为有熏蛋的是3.5元,没有的是3元。靠勤工俭学和奖学金维持学业的他,以自己的方式悄悄地疼着她。

联欢会在他们的合作策划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他们的关系也不知不觉地亲近了很多。那天,他们又坐在杨树下吃盒饭,当他把有熏蛋的那一份递给她的时候,她忽然娇嗔道:“我想吃你的那一份,反正都是一样的。”

推辞不过,只得依了她。秘密被揭开的瞬间,她的眼圈红了。他有些慌乱地说:“你别哭啊,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给我喜欢的女孩美好的未来。”

白杨树下,她的泪和阳光一样亮。

他比她早一年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被一家医院高薪录用。一年后,他凭着自己的实力,疏通各种渠道,也帮她在同一个城市安排了工作。

人生总有一些事令人费解,有情人常忆相思苦,朝夕相处却又会心生嫌隙。她在工作半年后提出了分手,理由很直率也很伤人:我爱上了别人。

清冷的夜里,他流着泪想,父亲的话是对的,人的心就像云,飘忽不定,难以捉摸。

又半年后,他们各自成家,形同陌路。

形同陌路的旧情人,却还是要碰面的。婚后三年的一天,她因妊高征施行剖腹产被推进了手术室,恰巧,他值班。

望着手术床上的她,百味杂陈涌上心头。他劝自己说,就当她是陌生的病人吧。

出于职业要求,每次麻醉完毕,他都要轻声对病人说:“别害怕,手术马上就要开始了,有什么不适您可以告诉我。”当他习惯性地张嘴说:“别害怕……”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他看见了她眼里的泪。

母子平安。他推着虚弱的她回病房,那是他的职责。从值班护士嘴里得知,她的丈夫出差不在家,要明早才能赶回来。

他想也没想,跑到食堂,要了一份面,还特别嘱咐厨师说:“加两个熏蛋。”

端着热乎乎的面汤,她的泪掉在了熏蛋上。

她出院后不久,她的丈夫答谢医护人员,特别打电话给他说:“你一定要来啊,她说的。”

宴席上,几杯酒下肚,他的心渐渐热起来,热得灼了他一下。推杯换盏间,他仿佛看到了家乡的云,那么白,那么纯,像棉花一样温软。原来,这才是父亲的话:人生总会有一些往事飘远,也总会有一些柔暖贴着心,哪怕是光阴已错过。

想到此,他举起杯,由衷地说:“祝你们全家幸福。”

刹那,永恒

大概有十年了吧?十年里,他越来越少想起她,他满以为自己可以彻底忘掉她,尤其是在她离开这个城市后,他娶妻生子,一切似乎都过去了。

可是就在刚刚,他为一个顾客称一块豆腐时,瞥见一个女人牵着孩子的手从他的摊位前走过。他的心毫无防备地咚咚咚地狂奔起来,就像与她初相见时的心神不宁。

那个侧影,太熟悉了。

那一年,他高考落榜,闲来无事便到菜市场给父亲帮忙。父亲是一个豆腐官儿,每天清晨很早起床,用昨夜泡好的黄豆磨出豆腐,然后送到早市去卖。他家的豆腐细嫩而滑软,有不少的回头客。

那一天的生意和平时一样好,他正在忙着,忽然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喂,老马,是你儿子啊?”

父亲说,是。然后转过头对他说,叫叶姨。

他抬起头,她也正望向他,一双清水眼就像是一面湖水,清凌凌地照出了他的窘迫和局促,她爽朗地笑着,说:“我有那么老吗?叫我叶子吧。”

他脸一红,顺口说:“叶姐好。”

父亲听了也笑起来:“是,叫姐姐才对,你们差不了几岁的。”

她比他大五岁,在菜市场有个水果摊儿,她不但人长得美而且嘴甜,说话的样子很乖巧,也有不少顾客专门买她的水果吃。本来,他没想好落榜后干些什么,可自从那天见了她,也不知怎么了,鬼使神差地总想往菜市场跑,于是就和父亲学做豆腐了,这样可以堂而皇之地去早市,每天和她摊挨着摊做生意。

她总说:“你真是人小鬼大,你一伸手我就知道你是块做生意的料。”

他笑着说:“那你是伯乐我是千里马了。”说完还不忘纠正道:“我不比你小多少。”

她的眉毛弯弯地一翘,说:“小一天也要叫姐,要不以后就喊你马老板吧。”

他说:“我爸是老板,我不是。”

她随口扔出一句:“那就叫你马小板好了。”

自那以后,她就叫他“马小板”,他改叫她“叶子”,忽然有一天,她问他:“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叫我姐的?”他一笑,露出贝壳一样的牙齿,他心里知道,他只正式叫过她一次姐,还有两次是她耍赖,非要听他叫姐不可,他才含糊着叫了,声音小得就像蚊子哼哼。

他喜欢她霸道的样子,喜欢她被自己逗得哈哈大笑毫无遮拦的样子。那样子一点都不淑女,可他觉得她的笑特别有女人味。他们在一起说笑有着珠联璧合的默契,几乎整个菜市场的人都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

一切事物,包括爱情都有着最佳时机,错过了,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有。某一天,她看似清淡却有些愁怨地说:“我要回老家了……回老家去……结婚。”当时他正笑呵呵地卖着他的豆腐,听了她的话,傻了。他从来没想过她会离开,她要结婚?跟谁?与她一生相守的人不是自己吗?

他完全懵了,听不见她继续说,出来打工前已经订了婚,婆家催着回去,也听不出她语气里的不舍和期待。或许,她愿意为他的一句话留下来,但是,他什么也没说。多年后回想起来,他觉得她说的对,有些东西,年少的心不懂。

后来,她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和所有的爱情一样,经历了离别的纠结之后,日子一如既往。每一天,他都重复着:泡豆、磨豆腐、卖豆腐,从不去想自己最初是怎么干上这一行的。偶尔记起什么,他会自嘲地一笑,没有说出口的爱不能算是爱。

“老板,来块豆腐。”那个女人折回来,面对面站到了他的摊位前。那一瞬,他的心头涌起百味杂陈,那人居然不是她,那只是一个像她的女人。

目送着那个女人的背影,他摇着头转身,一不小心碰掉了案板上的一块豆腐,豆腐散落在地面上,碎得如心思,拾不起。

他不得不承认,爱,真实地来过。她用她的幻影告诉他,她一直都在;而他,用一刹那的慌乱验证了:有些人和事是岁月也无法抹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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