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烧开,让它慢慢冷却,将漂白粉沉淀下来。药材倒进砂罐,注入凉水,浸泡半小时,放到电灶上,慢慢煎熬。这些药材,有些我早已熟悉,譬如党参、白术、茯苓,有些,第一次接触,无法叫出名字。
小时候有大半时间在原野嬉戏,自然认识多种花草。那时候,认识一种植物,似乎仅限于知道它长在哪里,什么模样,开什么花,结什么果,怎样零落。如果没有名字,我可以随便将它称呼。这样的认识显得轻松随意。如同在常年行走的街头碰到的那个人,知道她穿什么衣服,何种发型,何时出现,她的眼神祥和还是冷厉。与她对面,不用招呼,不用客套,擦肩而过时,仅知道她就是这个人,彼此没有任何交涉担负。对草木即便是这样浅显轻松的认识,也总有陌生叶子时时冒出。我无法将它们一一知晓,如同我无法知晓每一个到来的春天,风最先在哪面山坡行走,花苞,最先在哪个枝子翘起。
一剂药煎三次,分别煎好,和在一起。这期间,需要等待。记忆中的等待总是漫无边际,如同那个春日午后。午后落起小雨,园中雨水逐渐沉积,成为浅池。雨水使春天变得寒冷,缩手缩脚。我坐在檐下,等候雨过天晴。雨滴落下,水面溅起小小涟漪,此起彼伏。有时雨滴来得紧密,涟漪将水面划皱,有时又有停顿,一波涟漪舒展开去,直至消失。起初,我能耐得性子,看着涟漪数数,后来腻烦,觉得雨滴不再是雨滴,而是时间慢悠悠的脚步。时间如此心怀叵测,藏身雨滴之中,像举着甲虫回身洞穴的蚂蚁,它们的身子隐而不见,只露出一溜长着绒毛的杂乱细脚。
那些春天的时间总是用来挥霍,哪怕百无聊赖,坐等它慢慢过去。现在已经适应时间哗哗喧嚣,向前涌动。拿一本书,一边读,一边等药熬成。都是顺手拿起的书,这些书被随意放置,茶几,饭桌,古董架。翻开哪页都成,如果书本内容有完整情节,便将它的情节拆开,成为零碎,如果书本内容原本散淡,我怎样读都感觉自在闲适。也会读一页,搁下,看看窗外。这个春天的变化并不大,公寓楼下的沙枣树还结着去年的果子,墙根,蜀葵旧年的茎干萎枯在地,好在那株西府海棠总算露出些淡绿的芽孢。没有什么书非读不可吧,突然想。我手上拿的是勒克莱齐奥的《非洲人》,薄薄一册书,插几张黑白照片,关于非洲的记忆,俄果雅时光,走在喀麦隆西部小王国的父母亲,这是只属于作者的记忆,哪怕这本书被无数人阅读。如同无数人走进春天的原野,踏青、赏花,在一棵苹果树下谈诗喝茶,那只是一些个人片断,春天它只属于春天自己。一本书,或许是高山花朵,是清冷夏季风,是枝头鸟叫,或许是筋脉结构,是粉尘交错,是待定以及命定的程序,我遇到,或者欣然忘食,或者淡然相处,但我始终无法将它全部拥为己有。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安托尼利先生对霍尔顿说,要知道自己大脑的准确尺寸,好恰当的将其武装起来。我从来没想过用一本书武装自己的大脑,我想象自己与一本书不过是偶尔相遇。
事实也是如此,我已经错过山冈上无数花开,也因此粉碎和熄灭过无数念头。但是花香在每一个春天都要将山冈熏醉,而我总是朝着同一个方向持续行走。苏轼在他的《黄州寒食》中说“年年欲惜春,春去不容惜”,原本如此,何必执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