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现代新儒学”与“现代新儒家”的界定
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实质性的讨论之前,有必要对“现代新儒学”与“现代新儒家”予以界定,这不仅是由于这种界定应当被看作是讨论问题的逻辑前提,而且也是因为目前学术界对于这一问题一直以来存在着不少争论。“现代新儒学”与传统儒学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现代新儒学”和“现代新儒家”的概念能否成立?哪些人是现代新儒家?有港台学者认为现代新儒家主要是指民国以来的熊十力、张君劢、梁漱溟诸先生及50年代后活跃于港台的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等人。[1]大陆学界较为通行的说法是认为现代新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的梁漱溟、张君劢、熊十力、冯友兰、贺麟、马一浮,50年代至70年代的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方东美、钱穆和80年代以来活跃于国际学术舞台上的刘述先、杜维明等人,他们分别属于现代新儒家的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2]李泽厚先生认为“真正具有代表性,并恰好构成相连接的层面或阶段的,是熊十力、梁漱溟、冯友兰、牟宗三四人”。[3]余英时先生有仅以熊十力及其嫡传弟子为“现代新儒家”之说。[4]
笔者赞成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和运用“现代新儒学”和“现代新儒家”的概念,因为唯有如此才能对新儒家直觉理论的现代走向有一个全面而准确的把握,也使得关于本论题的讨论具有了一个更为宏阔的视野。因此,笔者采用了方克立教授的说法[5],而非余英时先生狭义的限定,“只是熊十力一系的专称,其两代传人主要包括熊十力及其弟子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四人”。[6]选取早期现代新儒家梁漱溟、冯友兰、熊十力、贺麟四位先生的直觉理论进行讨论,主要是考虑到他们四位与其他几位相比,对直觉问题的关注更多,而且各自都有独特的心得与体会。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我们的工作采取的是个案式的研究方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个案研究有其鲜明的优点:可以避免大而无当、空疏的结论,通过对早期几位新儒家的细致分析以达到对直觉思想的整体把握。当然,我们也尽量避免个案研究的弱点:陷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现代新儒家生活在东西文化冲突剧烈的20世纪初叶,面临的是西学东渐,传统文化日趋瓦解,因“道德迷失”、“存在迷失”和“形上迷失”引起的“意义危机”十分严重等问题,其代表人物梁漱溟、冯友兰、熊十力、张君劢、贺麟等人围绕如何处理中学与西学、传统与现代、西化与现代化的关系和西化派、马克思主义者展开过激烈的争论。早期现代新儒家思想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为了应对“五四”以来在中国大地上兴起的科学实证主义思潮的挑战。二者针锋相对,旨趣大相径庭。实证主义认为,“科学就是哲学”,任何形而上学的研究都没有意义,经验证实和逻辑分析是最好的哲学方法。而现代新儒家们则认为:哲学不同于科学,科学只是求真,哲学不仅仅在于求真,尤其在于求善,在于使人达到天人合一、真善统一的理想境界,哲学就是本体论,离开了本体论这形而上学的立场就等于离开了哲学的立场,直觉是与科学方法相区别的根本的、真正的“玄学”(哲学)方法。
从历史上看,儒学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来就不是儒学内部某个宗派的专属品。同样,今天也不能把儒学的未来命运简单地维系于某个学术团体或流派的盛衰兴亡之上。相对于以往的儒学而言,现时代的儒学必然是“新”儒学,这不仅在于人们将儒学的现代重建认为是继第一期(先秦儒学)和第二期(宋明儒学)之后的第三期发展,而且更在于现代新儒学必然要体现出不同于传统的时代特点。现代新儒家之所以为“新”儒家,[7]归根结底在于它体现了自己独特的时代特征:为了重塑民族精神之魂,以肯认儒学在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主流地位为前提,视儒家的道德理想为人类最高的文化成果,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标准;主张“援西学入儒”,通过引入西学来重建以中国儒家文化为主体、为本位的民族文化新传统,反思科学价值,以具有“现代哲学”的面貌和品格;具有“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强烈使命感和道德忧患意识,将儒学复兴与当代精神危机、生存危机的解决联系在一起,在努力摆脱传统儒学困境、使其现代化的同时,还尝试为现代人走出生存困境找到一条出路;在人类社会面对现代性复杂问题的条件下,为人类寻找自我安顿的精神家园,也为民族复兴开出深厚的价值之源。[8]此亦为后期现代新儒家的基本共性。
二、关于“直觉”的界定
尽管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心理学家都论及和使用过“直觉”这个概念,但关于“何为直觉”以及“直觉何为”等问题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鉴于论题主旨所限,对“直觉”的讨论限定在哲学领域,暂不讨论其在其他领域的意蕴,当然不可避免会论及其他学科研究直觉的成果。我们发现,即便在哲学家那里,也常常在形似的概念下暗渡着各自不同的哲思。正是基于此,对直觉概念进行界定、对每位哲学家的直觉理论进行探讨以窥其哲学要义自然成为一种理论必需。众所周知,“直觉”这个概念由西方引入我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关于直觉的思维方式、理念、方法论也是由西方传入的,我国很早就有了直觉的传统,这一点已成为共识。应该说,中西各有自己独特的直觉传统。为了研究和论说的方便,我们借用西方的“直觉”这个概念来概括与逻辑思维相对的这种特殊的思维方式。
直觉,[9]其拉丁文为intueri,原意是凝视、聚精会神地观看;英文为intuition、[10]德文为anschauung,含义有观察、观看的意思,主要是指直接察觉或把握真理。古希腊柏拉图所理解的直觉接近于天赋的直接知识,“理念”要靠直觉去洞察和领悟;亚里士多德认为了解原始前提的将是直觉,直觉就是科学知识的创始性根源。在古希腊那里,开启和注重的是直觉的认识论维度,这直接影响了其后直觉的发展线路。近代笛卡儿、洛克、莱布尼茨比较着重对直觉与推理作相对的理解,提出感性直觉与理智直觉。笛卡儿站在理性主义的立场设定了理性直觉知识的先天自明性;洛克为了兼顾感性和理性,而使理性直觉知识的先天自明性根基松动起来。斯宾诺莎提出直觉知识,并把它与理性知识放在一起称为真知识,即具有确定性与必然性的知识,把直觉与推理结合起来以说明真理的认识来源。康德赋予了直觉三层含义:一是我们人所不可能具有的一种撇开感官直接直观自在之物的能力,二是作为一种自发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直接给出对象的能力,三是作为人的感性直观和知性思维所模仿的原型的能力。[11]但康德分割了本体与现象,认为人类的知性无法解决对本体的认识问题,只有上帝才有理性[12]直觉。至于谢林,更是明确指出:对自我意识和世界的绝对同一性都必须靠直觉去认识。①其直觉观没有关涉德性领域,也过于执著于直觉,而忘记了理智。进入现代,柏格森提出世界的本原是生生不息的“绵延”,是永动的生命之流,只有直觉才能把握本体性的“绵延”,因为直觉与生命之流方向相同,能使人置身于对象之内,不用语言直接体认。柏格森的观点广为现代新儒家认可与采用。胡塞尔也认为要把握世界的“绝对真理”不能依赖于逻辑思维方法,最根本的东西是无法论证或推演的,只有直觉才能将之把握。在胡塞尔那里,把握到了纯粹现象就是把握到了本质,即把握到了意向所指的“意义”,但如何处理直觉中的感性成分,胡塞尔的回答不很明确。由上述关于直觉的简要回顾,我们可以大致了解直觉在西方的演变史,直觉固然是他们共同关注的问题,但由于各自特殊的存在遭际使他们对直觉问题的着眼点和切入方式各有不同,这些对直觉问题不同层面的思考构成了直觉的丰富意义。因为直觉本身的复杂性,致使直觉到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的结论,在不同的论域中还是一个不确定的指称。
需要注意的是,从翻译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用“直觉”这个词去翻译“intuition”,但千万不能用西方思想文化的含义来直接图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直觉思维和直觉语词;[13]同样,也不要用中国哲学中的含义来诠解西方哲学中的直觉;更不能以本质主义的态度认为哲学概念像自然科学概念一样具有确定的指称,是客观中立的固定的东西。然而,从翻译的角度看,只要不与“intuition”这个词的内涵相混淆,用“直觉”来指涉中国哲学的种种内涵确实也有其他词语所无法取代之处。就哲学概念而言,其所指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是不同的,即便是同一哲学家,语境不同、时代不同,概念的含义也不同,没有固定不变的所指。如果我们不加区分和澄清地使用,则只能带来理论上的混乱。从直觉的概念中我们能察觉出直觉自身的复杂性。在中西方哲学的各自传统中,直觉的理论也是多层次、多意蕴,极为复杂的。粗略地分疏,西方哲学中的直觉大多指向外在,目的是取得某种客观知识;当然也有用直觉把握善的德性论传统。而中国哲学家的直觉更多的是反躬内向、反己体认的,这种思维方式体现的是真善统一,目的在于把握某种价值真理,即德性之知;当然,这并不排除直觉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具有一般的认识论意义。
宽泛而言,中西两个直觉,名同,实相异。在中国哲学中,直觉作为一个统称涵盖了几类概念,有的概念强调不经过逻辑推理过程、非理智、非分析的途径而达到形上境界,如“默识”、“冥悟证会”、“静观”等;有的概念强调通过个体亲身体验而自明自了自证,如“体认”、“反求自识”、“亲证”、“证解”等;还有的概念强调没有推论、突如其来瞬间的“当下把握”,如“顿悟”、“彻悟”、“豁然贯通”等。关于梁漱溟、冯友兰、熊十力、贺麟四位先生所用直觉概念的具体内涵将在下文中具体阐述。
为达到对直觉的准确理解,直觉的多重维度的意蕴有待于进一步精细地加以分疏。直觉可以分为这样几种,有一般经验现象中的直觉、科学直觉、艺术直觉和达到形上真理的途径的直觉。目前,人们往往对不同维度的直觉的认识混杂在一起,没有厘清不同直觉之间的前提、边界以及不同视域中直觉不同的规定性。这也是我们关注直觉问题的初衷。在科学史上比较多的是从认识论维度研究直觉,我们通常称之为科学直觉,其目的是获取关于对象的客观性质、规定性的知识,这种直觉是一种理智范围内的活动。与之不同,艺术直觉主要不是理智性的认知态度,而是情感性的审美态度。艺术直觉所把握的并不是关于对象自身的客观属性和规定性的科学知识,而是艺术家某种主观情感与对象某些感性特征相融合而成的东西。一般经验现象中的直觉与科学直觉在形式上有相似性,都是对外在物非逻辑性、直接性、综合性的认知,但在内容上科学直觉的获得更为艰难,而一般经验现象中的直觉只建立在人们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和体验上,没有经历科学直觉前期艰苦的理智准备阶段,因此,具有较为浓厚的非理性色彩,只是一种经验,而不成其为方法。
我们所讨论的直觉是在达到形上学真理的哲学方法论这个意义上的,与一般经验现象中的直觉、科学直觉、艺术直觉相异。与一般经验现象中的直觉相比,作为方法的直觉既是经验也是方法,虽然二者都有经验性,但作为哲学方法的直觉更强调与理智的融合与渗透,具有理性色彩;相比科学直觉而言,作为哲学方法的直觉与其在形式上有相似性,都注重理智的活动,相异之处在于消解了科学直觉的主客能所的二分,注重知情意合一,身心合一,以超越逻辑的方式把握世界以及人之为人之道;相比艺术直觉而言,作为哲学方法的直觉虽然也注重情感、美的体验,但视域更为宽广,指向艺术直觉视域之外的世界本原,以及人的安身立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