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统一中国之后,对于汉族的礼制也有一个吸纳的过程。成吉思汗时,蒙古还在大漠一带,其礼仪制度并不完善,皇族成员之间无须行跪拜之礼。至窝阔台即位之前,深谙儒家学说的耶律楚材为其制定“朝仪”,要求对皇族中的尊者、长者都要行跪拜之礼。但是耶律楚材害怕素来不行此俗的蒙古宗王不愿意,就找到窝阔台的哥哥察合台,做他的思想工作。察合台于是在忽里台大会上率领众人行跪拜之礼。这样就形成了蒙古国的朝拜礼仪,明确了王位的至高无上。然而直至忽必烈时期,依然“朝仪未定”[77],如果遇到祝贺之事,往往人员冗杂,混乱无章。这令习惯了凡事都有章法的汉族官员实在看不下去,他们极力主张重整朝仪。忽必烈于是令刘秉忠、孛罗等人负责拟定朝仪,这才使朝廷的各种活动(如即位、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等)变得有章可循,有板有眼,尽显大国威仪。
如果从具体方面来看的话,从丧葬礼仪方面可见一斑。在丧葬礼制方面,少数民族对于汉族习俗也多有吸收。辽建立以前,契丹人死后不立坟墓。辽建立以后,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契丹人开始造坟立碑。女真起初也是只有坟,没有棺椁,也没有墓碑。随着金宋往来的增多,从金朝中期开始,女真人丧葬时既有了棺椁,也有了墓碑。
四、契丹、女真、蒙古族对儒家孝道观念的吸收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宋代统治者更是不遗余力地宣扬孝道,甚至使孝道走向了极端:“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78]“太祖、太宗以来,子有复父仇而杀人者,壮而释之;刲股割肝,咸见褒赏。”[79]不仅汉族有敬老之风,其他少数民族也都崇尚孝道。
辽建立以前,契丹族就有自己特有的孝道观念。由于契丹族处于母系氏族公社阶段,所以其孝道主要表现为敬母。辽朝建立以后,社会生活中仍然保留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道德观念,因此在辽代社会里,妇女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据《辽史》所载,以“孝”治天下的辽统治者都十分敬重母亲。辽太祖在征战过程中,听说母亲生病,竟不顾军务繁忙,一天之内骑马狂奔六百里,回家照看母亲。辽太宗听说母亲身体有恙,也是马上赶到母亲身边亲自侍候,母亲不吃饭他也不进食,汤药一定要亲自尝过之后才端给母亲;为了母亲的病尽快痊愈,太宗“告太祖庙,幸菩萨堂,饭僧五万人”[80],为母亲祈福并大行善举。在他的悉心照顾和诚心感动之下,母亲的病终于痊愈。不仅身份显贵的君主能够践履孝道,契丹的普通百姓同样懂得孝敬之道。据说当年“楚公”来到契丹,在饭店吃饭,将没有吃完的送给店中小二,小二受而不吃,楚公问其原因,小二说,“将以遗父母”[81]。其对父母的关怀与惦念由此可见一斑。辽、宋虽然战事频仍,而且宋还不堪一击、屡屡求和,但是对于汉族的文化和制度,辽统治者还是乐于接受的。例如圣宗在母亲去世之后,为母亲守丧三年。辽统治者还通过制度保障孝道实施。“民间有父母在,别籍异居者,听邻里觉察坐之。有孝于父母,三世同居者,旌其门闾。”[82]而不孝敬父母者将会遭致惩罚。兴宗就曾下诏,如果“倍父母”,就“不得举进士”[83]。可见,是否孝成为了辽统治者选拔人才的基本条件。
金朝世宗皇帝崇尚孝道,号为“世宗光天兴运文德武功圣明仁孝皇帝”。他“性仁孝,沉静明达”[84]。他曾教导自己的儿子,不要忘记祖宗的醇厚之风,要勤修道德,做一个谨守孝道之人,做一个明信赏罚之君。世宗十四年四月,世宗来到垂拱殿,对皇太子和亲王说:“人之行,莫大于孝弟。孝弟无不蒙天日之祐。汝等宜尽孝于父母,友于兄弟。自古兄弟之际,多因妻妾离间,以至相违。且妻者乃外属耳,可比兄弟之亲乎。若妻言是听,而兄弟相违,甚非理也。汝等当以朕言常铭于心。”[85]
蒙古统一中国后,汉人有行孝之风,对此,蒙古统治者也不得不有所重视。但是对于汉人的孝道,他们并没有全盘接受;宋代所极力提倡的诸如王祥卧冰、郭巨埋儿等感天动地的孝行,蒙古统治者则命令加以禁止。汉族有“丁忧”之制。朝廷官员的父母如果去世,无论他担任何种官职,都必须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27个月。这也是对于孝道所提供的制度上的保障。但是,元朝官员是否遵循此制,起初并无规定,以至于一些朝廷命官长达十年都无法回家省亲。于是大臣僧家奴上书文宗:“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官于朝者,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朝廷五给假省亲之制,而有擅离官次之禁。”[86]公元1291年,元政府对于官员奔丧做出了正式规定:“三年之丧,古今通制。今后除应当怯薛人员、征戍军官外,其余官吏父母丧亡丁忧,终制方许叙仕,夺情起复不拘此例,蒙古、色目人员各从本俗,愿依上例者听。”[87]仁宗即位后,又特别宣布:“官吏丁忧,已尝著令,今后并许终制(实27个月),以厚风俗。朝廷夺情起复,蒙古、色目、管军官员,不拘此例。”[88]可见,蒙古统治者的“丁忧”之制主要是针对汉族人制定的,蒙古人、色目人都不受此约束。这同时也说明了,蒙古统治者制定这一制度并非是有意宣扬孝道,而不过是对于汉人行孝之风的尊重。正是在蒙古统治者并不十分重视孝道的影响之下,汉人的行孝之风也有所衰败。
宋元时期,民族之间的交往、斗争以及共同生活带来了民族间道德观念的交流和冲突,使得各民族的道德生活在与他民族道德生活的交流和融合中不断向前发展。
注解:
[1]陈亮:《上孝宗皇帝第三书》,《陈亮集》上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4页。
[2]《新五代史·晋家人传》。
[3]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十一,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142页。
[4]王称:《东都事略》,齐鲁书社2000年版。
[5]《宋史·太祖本纪》。
[6]王称:《东都事略》,齐鲁书社2000年版。
[7]《宋史·太祖本纪》。
[8]《宋史·文苑传序》。
[9]欧阳修:《归田录》卷一,《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
[10]侯外庐等主编:《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8页。
[11]《荀子·儒效》。
[12]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三“孝宗论用人择相”条,中华书局2000年版。
[13]王安石:《上欧阳永康书》,《王临川文集》卷七十四。
[14]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赵希弁编)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15]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32页。
[16]赵秉文:《滏水文集》卷一《性道教说》,中华书局1985年版。
[17]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41、436页。
[18]王安石:《三圣人》,见《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19]曾巩:《战国策目录序》,参阅《唐宋八大家文章精华》,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28页。
[20]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自序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
[21]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自序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
[22]徐复观:《儒家精神的基本性格及其限定与新生》,杨春梅主编:《儒家文化思想研究》,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81页。
[23]《宋史·张载传》,参阅《张载集·附录》,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85页。
[24]《宋史·范仲淹传》,参阅《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7页。
[25]范仲淹:《岳阳楼记》,《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69页。
[26]王禹偁:《送谭尧叟序》,《小畜集》卷十九,四部丛刊本。
[27]杨挺:《宋代心性中和诗学研究》,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104页。
[28]范仲淹:《四民诗·士》,《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29]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74页。
[30]范仲淹:《奏上时务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73~174页。
[31]欧阳修:《范公神道碑铭并序》,《居士集》卷二。
[32]洪业、聂崇歧等编撰:《琬琰集删存》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33]韩琦:《安阳集编年笺注》卷二十二,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巴蜀书社2000年版。
[34]欧阳修:《相州昼锦堂记》,《唐宋八大家文章精华》,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2页。
[35]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王安石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87页。
[36]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苏轼文集》下,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956页。
[37]《宋史·忠义传序》。
[38]《宋史·张栻传》。
[39]“对于弊坏了的时政一定要加以改革,在这个问题上,二程和王安石并没有什么分歧。然而究竟通过什么途径来改革,二程和王安石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潘富恩,徐余庆:《程颢程颐理学思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
[40]《管子·国蓄》。
[41]《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42]《论语·季氏》。
[43]《商君书·说民》。
[44]杨仲良:《皇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十三,北京图书馆2003年版。
[45]黄以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二,中华书局2003年版。
[46]《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七《十七日庚寅鼎州武陵百姓钟相反》条。
[47]《元史·五行志》。
[48]参阅《宋史·杨业传》。
[49]《宋史·寇准传》。
[50]《宋史·宗泽传》。
[51]《宋史·岳飞传》。
[52]岳珂编:《鄂国金佗粹编续编校注》卷四《行实编年》卷一。
[53]《宋史·岳飞传》。
[54]参阅《宋史·岳飞传》。
[55]《宋史·岳飞传》。
[56]同上。
[57]《昌谷集》卷十七《中兴四将赞》。
[58]《宋史·岳飞传》。
[59]同上。
[60]参阅[日]孙江、黄东兰:《岳飞叙述、公共记忆与国族认同》,《岳飞研究》(第五辑《纪念岳飞诞辰900周年暨宋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岳飞研究会编,龚延明、祖慧主编,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3页。
[61]《岳庙志略》首卷,清嘉庆八年刻本。
[62]文天祥:《己未上皇帝书》,《文丞相全集》卷一。
[63]同上。
[64]《宋史·文天祥传》。
[65]康熙:《古文评论》卷四十三,《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第三集。
[66]刘豫庵:《详定古文评论全集》卷六,上海锦章图书局印行。
[67]蔡闻之:《古文雅正》卷十四,崇文堂版。
[68]参阅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学经历和思考》,《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2期。
[69]郑师渠、史革新主编:《历史视野下的中华民族精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33页。
[70]《宋史·陈亮传》。
[71]《元史·选举志一》。
[72]《元史·祭祀志六》。
[73]同上。
[74]《辽史·礼制志一》。
[75]《金史·礼志一》。
[76]洪皓:《松漠纪闻》卷上,中华书局丛书集成本。
[77]《王磐事略》,《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78]《宋史·选举志》。
[79]《宋史·孝义传序》。
[80]《辽史·太宗本纪》。
[81]陆游:《家世旧闻》,转引自《说郛》卷五,中国书店1986年版。
[82]《辽史·圣宗本纪》。
[83]《辽史·兴宗本纪》。
[84]《金史·世宗本纪上》。
[85]《金史·世宗本纪中》。
[86]《元史·文宗本纪》。
[87]《元典章》卷十《吏部四·职制一》。
[88]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