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妈妈的背影被滚滚人潮湮没时起,16岁的我就不可遏制地迷上黑夜。暗夜腾起无边无际的岑寂,铺展出一股神秘清远的美。我常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特别是遥望广袤星空中那数不清的星子时,愈发留恋在乡下居住的日子。常倚在临窗的小床上数星星,怎么数也数不清,妈妈笑我笨,我不服气说,妈妈不笨,你来数数看。妈妈放下家务活,一颗一颗陪我数星星。数呀数,数到星星垂下疲倦的眼睑,我也香甜地睡去。
楼下路灯累了,悄然阖上眼。这会儿,我可以夸张地咧嘴笑,对蜷缩在脚下那只有一双幽蓝色眼睛的波斯猫吐舌头。猫则友好地睁圆双瞳与我对视。那一刻,我觉出它的目光透出一种难以揣测的意味深长,像怪味棒棒糖,品到什么滋味就是什么滋味。我强烈地感受到一只精灵般的动物传递给我的缕缕温柔。但这温柔怪怪的,来得快,去得也快,我确信那是我一时错觉。我可不想让一只猫轻易占据妈妈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于是拼命往耳朵里塞耳麦,一遍遍听光良的《天堂》,听得泪雨纷飞。
法院把我判给爸爸,从那天起,我每夜都做噩梦。其实噩梦从爸爸进城开一家装潢公司时就降临了。爸爸有钱了,很少回家,偶尔回来一趟就是和妈妈没完没了地吵,吵来吵去吵到法院。他们去办理离婚手续那天,房间终于静下来,空荡荡的,再听不到胆战心惊的吵架声了,也听不到妈妈喊我吃饭柔柔的语调了。
隔壁的李奶奶说我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得了小儿麻痹不说,长大了父母又离婚。可这有什么办法呢?一切皆成事实,只能勇敢面对,乐观接受。但让我接受不了的是爸爸未经我同意就领回一个阿姨。第一次见她,是在我放学后推开门的一瞬,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与爸爸亲昵地说笑着。我面无表情地把书包甩到沙发上,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劲,差点砸到她搭在沙发边上的手指。她报我温柔一笑,所以我能感觉到她的友好。出于礼貌,我象征性地赠她一个皮笑肉不笑。我的表情,已被同桌林清清注册为“天下一绝”。她说我的笑比哭还难看,而皮笑肉不笑就更没法看。后桌高侠添油加醋地说,冰,看到你笑,不如去死!我掏出小镜,做妩媚的笑,我的笑有那么恐怖吗?再看,她俩早已逃之夭夭。
女人在我的脸上得不到期盼的表情,立马向爸爸投去求援信号。这简单的鬼把戏,林清清早就密传给班级中父母离异的同学,特别是女生。林清清振振有词:女人与女人之间的较量,不是唾沫与口水的泛滥,而是眼神与眼神暗中拼杀。林清清说这话我信,据说她就是用她那“杀人不用刀”的眼神将她的准后妈打得落花流水,仓皇逃离他的爸爸。
爸爸让我叫肖红阿姨好,我用鼻子哼一下,然后斜愣她两眼。
“砰——”我踢开门。
“砰——”我踹上门。
“唉哟”我的脚!捂着脚在地上转圈。
那天,欢声笑语持续到黄昏才平息,那是属于爸爸和肖阿姨的欢乐,跟我无关。
我在房里憋了一整天,想上街透透气。出门时,没人问我出去做什么。独自在偏僻的小路徘徊,路灯亮了,广告牌灯亮了,心中那盏希望的灯却黯淡了,连天上的星星都隐没了光芒。霓虹灯妖娆的彩芒在眼前飞旋起来,旋出一个歌舞升平的世界。众人欢乐独我忧愁,我的眼中忽地腾起一团雾气,我想哭,想大喊。
我疯跑起来,一瘸一拐,惹几道惊愕的目光看过来。我气急败坏地吼,看什么看,没见过瘸子跑步啊?!
忧郁的日子并没有因为家里来了会微笑的肖阿姨而变得快乐起来。他们结婚当天,我偷偷撕掉房门上大大的喜字,塞进马桶里。
早上,我不想吃饭。尽管肖红做了我最爱吃的蛋炒饭,并且在我饭盒里装上红烧鲤鱼。我不感激她,她这样做无非是为了溜须我,懒得理她。
收拾好书包,骑单车去上学。初夏的阳光静静流淌,金桔般明艳,人们精神抖擞赶赴不同方向。他们去做什么?工作?学习?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自信,只有我却无精打采。车子骑得很慢,很慢。一是腿不方便,二是早上没吃饭,这会儿饿得前胸搭后背,用饥饿惩罚自己的恶果大概就是这样真实。我加速,以求到学校解决饥饿的问题。可是到学校门口时,迎面冲过一辆自行车,因为是下坡,速度快,刹车已来不及,我和自行车的主人重重撞在一起。然后就听到铁器相撞发出锐利的声音,间或有属于铜质饭盒特有的清脆的声音。
“完了!我的上帝啊,我的饭盒啊,我的鱼啊!”
不管摔倒的人如何,也不管自己的车子如何,我直奔饭盒冲去。可惜,鱼已脏兮兮摊一地。
“你,赔我鱼!”我叉腰、跺脚,全无淑女样。
倒地的男生神态惨然,龇牙咧嘴的,摔得不轻。但他极快地从地上爬起,脸羞得通红。
“脸红的男生会使任何一个发育正常的女生意乱情迷。”忽然就想起林清清强悍的经验之谈。
他是个帅哥,一张好看的脸,搭配得舒舒服服的T恤,一个字:酷!两个字:酷毙!
“赔你肯德基,行了吧。”他学外国人,耸耸肩,双手一摊,白皙的脸上蹭有黑黑的污迹,他却不知。我捂嘴,不让自己笑喷。
“还好,我牺牲一条鱼,你蹭黑了脸,1比1平了。”我大度地说。我可不能像林清清那样,同桌偷吃一块蛋粒,她宰人家三顿麻辣烫,结果肠胃不服,跑肚拉稀好几天。
不过,还是有麻烦,我的自行车链子掉了。帅哥撸起衣袖,自告奋勇修理起来。我逆光看他修车时的一举一动,那张轮廓分明的脸,那让人想伸手触摸的深目直鼻,令人想入非非。
他修得卖力,没理会我色迷迷的样儿。
重新上路,我们边走边聊。我知道他叫辰,和我同年不同班,爱好写诗,擅长打篮球,喜欢网络游戏。当我们推车走进二中校门时,我们像熟稔多年的哥们儿了。
他支好车子说:李冰冰,中午别买饭,我请你。有帅哥请吃饭,梦寐以求。
中午我们去学校附近肯德鸡店。对,不只是我们两个,还有我的死党林清清。她向来没心没肺,哭时哭得比窦娥还冤,笑时笑得嘴里能塞两包子。而我的性格和她截然相反。我喜欢独处一隅,在岑寂的深夜数星星,天知道性格悬殊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无所不谈的好友。
辰要了三份汉堡,三份鸡米花,三份冰点。林清清顾不得斯文,如饿鬼转世,风卷残云般干掉她那份。我用脚踢她,提醒她注意风度。可她误以为不够吃,头也不抬,喊:再来三份汉堡……晕!丢死人了!
结完账,辰说:下个月我得喝西北风了。
我说:谁让你带我们到这儿消费的,每人吃一碗清水面条不就完事了,还省钱。
哈哈哈!我们三人大笑不止。
我和林清清形影不离同学们都知道。我们常去松花江沿台阶上边嗑瓜子,边聊天。
林清清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口气说:冰,听说没,辰的父母也离婚了。
“哦。”我目光飘忽,表情漠然,“清清,你说辰怎么长得那么帅?”
“就这么帅,没招。”清清把瓜子皮吐得老远,狠狠地,仿佛那瓜子皮和她有仇。
“他的眼神忧郁深情,似曾相识,像周杰伦。”
“乖宝贝,你不是爱上他了吧?”清清大叫一声,拍拍我的脸,狐疑地问我。
“会吗?”我轻吐气息,手心轻掂明晓溪的《泡沫之夏》,我崇拜小说中的主人公,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那个美丽、孤傲的尹夏沫,而辰则是那个笑得极美,眼神极妖的洛熙。
清清吐出最后一粒瓜子皮,双手交叉举至胸前,做抒情状:你我相识在甜蜜的梦中,别枉留一个孤独的背影给我……切!这个花痴。我将手中的书砸向她,她嘎嘎大笑跑开了,丢下一串串青春的笑语在枝梢。
没认识辰之前,我和林清清闲扯的话题无非是哪个女明星垫鼻梁啦,哪个歌手一眼大一眼小啦。可自从认识辰后,他竟成了“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
这不,林清清问我:冰,怎么好几天看不到辰了?其实我也纳闷呢,偏巧她先说出来。
“我哪知道,他也没和我请假。”我故意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好心当驴肝肺,我是为你好。”林清清很仗义地回敬道。
“谢谢你啦。”我故意拉长声调。她凶巴巴瞪我一眼,撅嘴走了。
白驹过隙,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三次模拟考试结束了。同学们进入中考白热化的复习阶段。我也不例外,为中考冲刺通宵达旦,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自己的打算,能考上重点高中最好,考不上也无所谓,只要上高中就行。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住校,离开那个家。
家还是肖红的天下,她会把房间收拾得干净舒适,会把饭菜做得色香味俱全,会在我熬夜犯困的时候,送来一个削好皮的苹果。可我还是不能接受她,我固执地认为她做的一切,都是虚情假意地讨好。但从她有时忧郁的眼神中,我会读出一股“润物细无声”的温暖。她的眼神,太像辰,或者说辰的眼神,太像她。
中考前夕,偶尔在操场遇到辰,互相打个招呼,笑笑,就各自回班复习。真诚的友情和朦胧的爱情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分数才是我们的命根子,是命运的唯一的赌注。
发榜了,辰考了全市第一,被哈三中招去了。
辰向我们告别。那天阴雨绵绵,我和清清一声不吭,他也一声不吭,定定站在江边,眺望远处苍茫的江岸。
我的声音轻飘飘,像问自己,也像在问辰:为什么要走?
辰不说话,专注地往江里投石子,平静的水面荡起好看的涟漪。
“还用问吗?哈三中是全省名校,教学质量数一数二。”清清替他回答。我暗骂她多嘴。
“是啊,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的话有点酸溜溜的味道。
不知辰听没听到我们的对话,他缓慢走近我和清清,却又突然踅回,亮开嗓子对着宽宽的水域喊:我不会忘记你们的。
那一刻,我和清清泪花婆娑。
故事到这里,似乎应该结束了。可最后我要告诉你们:辰是肖阿姨的儿子。换句话说,我是她无血缘关系的妹妹。这是我在送辰上火车时,我看到肖阿姨也来了,是爸爸陪她来的。当时我躲远远的,哭得稀里哗啦。
火车走远了,喧嚣的车站安静下来。我仰头看繁星闪烁,一如从前晶亮、清晰。忽然眼角有温热的液体滑过,我擤着鼻子,快步向家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