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清初的省名,辖今江苏、安徽)梅孝廉耦长(梅耦长,举人),言其乡孙公,为德州(山东地名)宰(县长),鞫(读“居”,审讯)一奇案。
初,村人有为子娶妇者,新人入门,戚里(亲戚和邻居)毕贺。
饮至更馀(晚上九点多),新郎出,见新妇炫装(衣着华丽),趋转舍后。疑而尾(尾随)之。
宅后有长溪,小桥通之。
[新郎]见新妇渡桥径去,益疑。呼之不应。
[新妇]遥以手招婿;婿急趁(追)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
行数里,入村落。
妇止,谓婿曰:“君家寂寞(冷清),我不惯住。请与郎暂居妾家数日,便同归省(回家探亲)。”
言已,[新妇]抽簪叩扉(敲门),轧然(咯吱响)有女童出应门。妇先入。[新郎]不得已,从之。
既入,则岳父母俱在堂上。谓婿曰:“我女少(幼年)娇惯,未尝一刻离膝下(父母),一旦去(离开)故里,心辄戚戚。今同郎来,甚慰系念。居数日,当送两人归。”乃为除室(打扫房间),床褥备具,遂居之。
家中客见新郎久不至,共索(搜索)之。
室中惟新妇在,不知婿之所往。
由此遐迩(远近)访问,并无耗息(音信)。翁媪(公婆)零涕(哭泣),谓其必死。
将半载,妇家悼(怜悯)女无偶,遂请于村人父(新郎的父亲),欲别醮(读“别叫”,改嫁)女。
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无可验证,何知吾儿遂为异物(鬼,指死去)!纵其奄丧(猝死),周岁(一周年)而嫁当亦未晚,胡为(怎么能)如是急也!”
妇父益衔(怨恨)之,讼于庭。
孙公(孙县长)怪疑,无所措力,断令(判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
村人子(新郎)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待(优待)。
[新郎]每与妇议归,妇亦诺之,而因循(拖沓)不即行。
积半年馀,[新郎]中心徘徊,万虑不安。欲独归,而妇固留之。
一日,合家惶遽(惊恐),似有急难。
[岳父]仓卒谓婿曰:“本拟三二日遣夫妇偕归。不意仪装(行装)未备,忽遘(读‘构’,遇)闵凶(灾祸);不得已,即先送郎还。”
于是送出门,旋踵(转身)即返,周旋言动(言语和行动),颇甚草草(匆忙)。
[新郎]方欲觅途行,回视院宇无存,但见高冢(大墓)。大惊,寻路急归。
[新郎]至家,历述端末(原委),因与投官(找官府)陈诉。
孙公拘妇父谕之,送女于归(出嫁),使合卺(读“和紧”,结婚)焉。
老王感言:“奇案”真奇,前所未闻。
略作分析可知:在山东德州,洞房花烛夜,一个新娘变成俩。前一个新娘,借口婆家太冷清,把新郎领回了娘家(其实是一片坟地)。全家齐上阵,把新郎软禁半年多。后一个新娘,坐在洞房内等着新郎,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只好回了娘家。从新娘父亲半年后提起诉讼、要求允许女儿改嫁的情节来看,新郎所去的那个“岳父母家”肯定是假的。
老王大胆揣测,此事有两种可能:
一是新郎被假扮新娘的女鬼迷住了,拐走了。但女鬼一家未虐待他,而是待若上宾,最后把他完完整整送出门,说明这些鬼还不太坏。清朝评论家但明伦虽然也这样认为,但采取了谴责的态度:“剽窃新郎,几致新人再醮,无情无耻!”话虽激烈,却也在理。这家鬼,偷什么不好,偏偷人家的新郎,还让女儿免费陪他住了半年。难道是鬼女儿太丑,嫁不出去了吗?
二是新郎看上了别的漂亮女人,玩了一回“洞房失踪”的游戏。他怕回家后没法交代,就虚构了一个“入赘鬼家”的故事,让你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
这个故事给女同胞们提了个醒:对花心男友,一定要紧紧盯住,谨防女鬼把他勾走。越是将入洞房的时候,越要提高警惕。须知,有时候,煮熟的鸭子也会飞,何况是还未入锅的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