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抢新郎
黄帝纪年3206年的七月,江南名城凌水城凌水县里一片热闹景象,晌午未到,太阳火辣的热情没能减少凌水百姓看热闹的心情,他们蜂拥在大街小道的两旁,笑嘻嘻地观看一支支迎亲的队伍。一股股热浪从锣鼓和铜号中发出,颤动着传向四面八方,传到人们的耳中,引起他们一阵阵的笑声。
就在阵阵笑语中,也不时夹杂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譬如:你踩了我的脚了;我的裙子;谁抢了我的头衩;这男人真丑,不是这个机会,谁家女人要他?西门的二寡妇也抢了一个老男人,这么大岁数了,也不害臊;东门王麻子太不要脸了,就他家那傻儿子,愣要了对方两车嫁妆…………等等等等。
热闹的场景,热闹的迎亲场面,热闹的看热闹的人群,一眼看去,凌水城真是热闹非凡呀!只是,仔细再看,迎亲的新郎们,表情不一,有的明显不乐意,有的翘嘴嘲讽万分,有的哭丧脸,还有未成年人坐在马上摇头晃脑地看四下的热闹,更有甚者,还有几家的迎亲队伍中,根本没新郎的人影。
新人们透着奇怪,路面看热闹的人群也奇怪,这些人都以大妈和少女为主,就是有几个男人,不是老,就是小,就这样,他们在看热闹的同时,也不忘用警惕的目光打量自己周围的女人们。
这种警惕是有必要的。这不,这位大娘大概觉得有必要提前给孙子上堂成人课,抱着孩子站在人群中看的津津有味,还不时和旁边的人一起评论新郎们的表现,议论那家的嫁妆丰厚,那家的新娘漂亮,那家的仪仗抢眼。正说的热闹时,旁边伸出一双老手,抢过她怀中的小孙子。
“哟,好水灵的孩子。大嫂,你是左家巷的吧,俺那孙女可漂亮,正好配你家孩子。咱明天就把喜事办了?”
被吓愣的大娘赶紧去抢孩子:“别闹,俺孩子还不到八岁。”
旁边有人幸灾乐祸:“够了,够了,年龄够了,先订亲,免得孩子长大被丑媳妇抢了。”
大娘不乐意了,使劲抢过孩子,瞪了后来人一眼:“就你那样,还是赶紧替你孙女抢个女婿,孩子长的丑,不抢,以后就惨了。”
这句话出口,不例外地引发一场口水大战。俗话说的好,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一大群女人在一起,嘿嘿。口水战打起来,不外乎张家长,李家短,八卦消息满天飞扬了。就在口水大战逐渐升级的时候,引发这场大战的大娘却趁机脚地抹油——溜之大吉,边跑还边对怀里的孩子进行教育:“这世道,男孩子都不敢带上街了。乖仔,咱千万看好了,谁家有钱,闺女还漂亮,咱就趁机娶了她,谁让这几天,男比女俏。”
与大街上的热闹景象相反,凌水县衙的正堂上,县太爷李春双手紧握,额头上股股冷汗,两眼直瞪瞪地看着大门口,嘴里不停嘟囔着怎么还没回来之类的话。他的师爷在旁为他扇风,不停劝慰着,时不时也把眼光撇向正堂门口。
要说李春此人,也算干练有余,经验不足,他在凌水任上不到两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大的事。凌水城有前江南盟主金林坐镇,从来不出大事,他这个七品芝麻官当的清闲自在,可这两天,他终于尝到辛苦滋味了。
按说娶亲也不是啥大事,可如果娶亲是因为应付朝廷的征召秀女入宫的命令,就是大事了。据衙役的汇报,朝廷的秀女征召令下达的第二天,凌水城发生因抢大街上的成年男子引发的小型斗殴两百多起,最终确定失踪男子达上百人,因喜烛香腊被哄抢引发的商贩告状10余起……
最让李春郁闷的汇报是:由于斗殴拉扯产生的地上财富,使得凌水城大小乞丐一夜暴富,大多数人脱离贫困,走向温饱,少数几个居然直奔小康了。
为了制止这种混乱局面,李春下令,衙门里的全体人员,除了他和师爷,第三天都上街维持秩序,特别强调了一点:不许徇私枉法。李春没有想到,由于他治下有方,他手下的衙役们都是善人,不会对一群老妇女,小媳妇动手动脚,于是乎……
派出去的人,不到一个时辰,在大街上,被抢了三分之一,丢了三分之一,逃回来的三分之一也不好看,衣服基本上不能再称之为衣服,官帽没有一个戴回来的,虎威大棒是半夜被人捡回衙门的,随之回来的,是一个斜眼,一个口吃的衙役,他们哭丧着脸,手里捧着其他衙役丢掉的帽子,嘟嘟囔囔地诉说着自己被抢又被扔出门的悲惨经历。李春悄悄松口气,凌水城的老百姓还是能分清好坏的,没有狗屎一起端,也算不错了。
正当李春为治安问题苦恼时,衙役来报,神捕叶子回来了。李春当下大喜,忙吩咐衙役:“你去请叶子,告诉他,不是老爷我不体恤他,而是眼下乃非常时期,请他明日来县衙一趟,共同商讨凌水城目前的治安问题。”
叶子,美妙的名字让人联想到那歌在树梢的绿色,舞在风中的玫红,绚丽灿烂的生命在天籁绝响中结束,留给人浮想联翩的诗章……咳嗽,扯远了,回到正题。这个叶子可不是那个叶子,他是一个人,一个让天下捕快肃然起敬,让凌水城的县太爷给予厚望的捕头。那位问了,不过一个小小的捕头,有那么神气吗?各位,叶捕头可不是一般的捕头。
叶子,本名叶燕云,他,首先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捕头,高到什么地步,轻盈舞动于风中的叶子就是叶燕云轻功的表现形式之一,所以,江湖人送外号—叶子;其次,叶燕云是一个年轻人,单身的年轻人;再其次,他是一个美人,有着令绝大多数女人都为之惊叹的精致五官,身材更是有着修长的线条和极富黄金比例的健美,就连那双握剑的手,都是白皙修长,当然,这种感觉在于他手心中的老茧是不会让你看见的。
年纪轻轻,貌美……如叶,自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败……。只是,叶燕云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却无人愿意靠近他身边三尺,因为,叶燕云的眼睛看上你的时候,黑眸中隐含的天然杀气和身上那种孤绝冷傲的气息,让靠近他的人都会怀疑自己要被冻死。人们传说,叶燕云要逮捕的人没一个能逃脱的,究其原因,一半是被他的美惊呆忘记反抗,还有一半是被他冻呆了,直接束手就擒。当然,这种传说仅适合私下流传,若是被叶燕云听见,他会用手中那把饮下无数恶人鲜血的宝剑告诉你,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
这就是江南神捕叶子,各位该知道县太爷为什么想把维护治安的重任交给我们尊敬的叶神捕了吧。眼下,叶子出马已经有两个时辰了,街面上传来的喜庆音丝毫没有减弱,李春的心,七上八下地跳着,嘴里不停说着该死,该死,也不知是说皇上选秀女的命令该死,还是街面上抢男人的老大妈们该死。
就在李春念念叨叨的时候,大堂外进来一人,这人一身白衣,身形高挑修长,眉目极其俊美,神色冰冷异常,正是李春不停念叨的神捕叶燕云回来了。
李春忙笑着迎上了上去,全然没看见宋忠使劲给在给他递眼色:“燕云,你可回来了,外面怎么样?”
“属下有辱使命,请大人派镇兵前往镇压。”
“镇压……”李春倒吸一口凉气,随即赔笑:“都是些老女人,这,请镇兵出马,不太好吧?”
叶燕云也不多说,一抱拳:“如此,属下也无能为力,请大人见谅。”
李春苦笑,看向师爷,师爷的眼睛却在叶燕云身上打转。李春顺着师爷的目光这一看,差点笑出来。只见叶燕云一身白衣上,有无数的灰色手指印,衣襟和下摆处更是有裂纹,眼见得是被拉扯所致。看来,平时就倾慕叶燕云的女人们,终于找到了亲近叶燕云的借口,而面对一群婆婆大娘们,叶燕云再冷,也无法出手吧!
想象叶燕云在那些女人手中吃鳖的样子,李春忍不住就想笑,可面对臭着一张脸的叶燕云,他使劲把笑憋住,会不会憋成内伤先不管了。
长叹一声,李春肚子里向皇帝道歉,连叶燕云出马都如此惨淡,您老人家是无法得到凌水城的少女喽。这说起选秀女,李春对皇帝多少还有有些腹诽的,面对叶燕云的失败,他心中不仅没有懊恼,反而有些窃喜:“我看这么办,咱不管了,反正凌水城里也没太多未出阁的少女,等她们都嫁人了,这乱子也就平静了。燕云,辛苦你了,才缉盗回来,就遇上这事,回去好好休息吧。”
叶燕云依旧板着脸,冷冷地说了声告辞,转身就走。衙门里的众人看着叶燕云往外走,眼睛都停留在叶燕云的后背上,那一瞬间,所有人动作整齐地捂住了嘴巴。等叶燕云一直走到门口了,县府大人才期期艾艾地喊道:“燕云呐,你不要上街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叶燕云停了一下,也不回头,答道:既然如此,恩师找我有事,恕属下怠慢。
县府大人在众僚鼓励的目光中,终于鼓起勇气说道:“燕云,我想,你最好先回房换身衣服再出门,这样,不会失礼。”
叶燕云皱了皱眉头,回头看了看县太爷,堂上的其他人在他回头的时候,都很自觉地把脸转开,不看他,而县太爷则很识时务地指指自己的后背。
叶燕云终年不变的脸终于有了变化,他冷哼一声,拔腿就走。等众人回头看来,就见堂门口飘舞着无数破布,叶燕云竟用内力将外套震成了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