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西湖博物馆的门口,我正想到街边打车,却发现丁薇掏出车钥匙朝停车场一辆银白色轿车走了过去。我走近一看,雷克萨斯LS460L。不禁咋舌,随即又释然了——人家是大公司地区总裁,应该的。不过看来丁薇高中时代的那种出类拔萃一直带到了大学,带到了社会,她的才华横溢以及积极向上给她赢得了地位。
暗自赞叹之余,我进了车,坐在了副驾驶座。
“你在杭州混了那么久,说说哪儿的酒吧比较好?”丁薇一边看着后视镜打方向,一边问。
说实话,我自从上次北京回来之后,除了前几天庆功那次,就没去过酒吧。不过既然人家问了,我作为“地主”怎么也得硬着头皮推荐一个。“去曙光路上吧,我来给你指路。”
曙光路离得不远,路旁坐落着不少酒吧夜店。我们沿路慢慢开,最后进了马路北边一家不起眼的小酒吧——丁薇说她不想去太大太闹的地方,这和我想一块儿去了。不过既然是酒吧,怎么也不会像咖啡馆那么安静的,周舟和磊子他们家的除外。
进门后我们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酒保过来让我们点酒。我是不怎么想喝,就让丁薇随便点。
“黑方”。她点的也很大众。
驻场乐队演奏开始,好在不是歇斯底里的音乐,是爵士,这一点让我愿意在这儿多坐一会儿。我点了支烟,给丁薇也点了一支。她理了理头发,纤长的手指夹着白色的烟,很优雅。让我想起了那个坐在西单文化广场的下午,坐在环形台阶上晒着太阳点着烟的优雅女子。
“来,为了我们久别重逢,哈哈,喝一点。”丁薇说着举起杯子。
“好,喝一点。”我也举杯示意。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流到胸腔里面,顿时感觉很暖和。
“奥森的华南区office可能从上海搬到杭州。”
“啊?为什么?”我听到这个消息还是惊讶了一下的。对于奥森这样的公司,上海怎么说都比杭州更具有作为地区总部的优势。
“为什么?你想知道么?呵呵,这属于商业机密了,不能说。”丁薇狡黠地看着我,笑着回答。既然这么说,那我就不问了。不过我总觉得不是机密不机密的问题。算了,女人的心思还是不猜为好,纯属庸人自扰。
“我们聊点当年学校的事儿吧……”
“那可是十年之前了,我可是都不太记得了……”
“我说几件事儿,你看看还记不记得?”她很执着地要进行这个话题。
“那好吧,你说。我看看还记不记得。”我猛吸了一口烟,剩下大约2/3,掐灭。我总觉得丁薇像是回来算什么帐的样子,有点不安,但是仔细回想一下,能算什么帐呢?当年她在学校确实很受欢迎,人漂亮,成绩又好,又弹得一手好琵琶,确实有不少男生为之倾心。纸条之类的收了该不下几百张吧。她高三,我高二那年,因为同在学生会,一不小心我也渐渐对她产生了仰慕之情。所以,她收到的纸条里面,应该有我的两张——我不敢确定,因为我是托人捎给她的,当时很流行托人送纸条。通常都是托自己班的女生中午到人家教室门口,“谁谁谁在么,能不能出来一下。”代价则是请吃一顿饭。
只是她收到我的纸条后,很长一段时间不理我,远远见了面就绕开了走。让我很是尴尬。再后来,她们高考完了。有一次她回校办手续,我在路上遇见她,正想避开。她朝我微微一笑,然后我也点头算是回应,再然后错身而过。之后就失去了联系。
“当时我们在三号教学楼,你们在二号教学楼。这你总记得吧?”
“这个当然记得。”我要是连这都说不记得了,那简直就是欺师灭祖,干脆说我忘了我高中在哪个学校得了。
“三号楼后面不是有一条水泥路么,旁边是香樟树。”
“是啊。这边是教学楼,那边是一片园子,铺着草皮,种了些樱桃树,小叶李,还有竹子,一到春天地里还冒出许多笋……”我忽然觉得我说的太多了。
“你记得的不少嘛。”果然,丁薇挑衅地看着我笑。
“地理环境嘛……我对这个比较敏感……当时夏天的时候,经常跑过去躺在竹荫里睡午觉呢,那风吹过可比空调强多了。”那种感觉真的很好。现在想起来更是有重温一番的冲动。
“我要说的是那条路。”翻旧账开始了。
我敢保证那条路上发生的故事很多,但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和丁薇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在那条路上。高中时,我们学校制度很严,尤其是防止男女生“早恋”这一条。列举一条事实就可以看出当时学校的规定有多变态,那就是:在食堂吃饭时,男女生不得坐在一起。这不是明文规定,却是每个班级的班主任三令五申的“潜规则”。一时间食堂出现了“男外女内”,“男东女西”的座位格局,甚是壮观。
但是那个年龄的少男少女正是萌生对异性渴望的时候,学校采取严防死守的政策更是激起了广大少年的逆反心理。正如白色恐怖破碎不了**的革命意志,地下恋情运动蓬勃的发展了起来。
那条路,成为了这种地下运动的生命线——就像二战时期的滇缅公路。
尤其是夏天,同学们第一节晚自习下课以后,都爱到三号教学楼后面这条水泥路上去散散步,一来吹吹夜风放松放松,二来夏天园子里的小叶李都成熟了,可以偷偷采一些来改善改善生活,三来,就是可以联络联络感情。二十分钟的时间很短,不过每天二十分钟,那也是能成就很多“佳话”的。
第一节晚自习下课铃声一响,便有很多身影或三五成群或形单影只快速下楼,汇集到那条小路上。路边的灯,说实话,在我看来真的只是起了营造气氛的作用,至于照明功能,我是不敢恭维。不过地下运动,要的就是昏暗。
丁薇仰头喝光了杯子里的酒,并吃进去一小块冰块,开始“嘎嘣嘎嘣”咬起来,我听着冰块在她口中碎裂的声音,一阵牙疼。
咽下嚼碎的冰粒,丁薇抽了一口烟,缓缓吐出,“当时我们都喜欢在那条路上散步。你和你那个形影不离的好兄弟,我和几个小姐妹,两拨人经常遇到吧。”
她口中的我的“好兄弟”是我高中同班同学,叫张天浩,跟我很铁,丁薇说我们形影不离也不为过。她看到我们一起出现,无非是吃饭时候和散步时候,我们确实是经常一起做这些事。不过上大学以后,我们每年也就见一两次面,工作后就更少,只有春节回家时才会约出来见见面。不过,即使一年不见,我们见面时还是像学校时那么铁。引用大学时某师妹的话,“长时间不联系不见面还铁,那才是真铁”。
丁薇说完这一句话,我立刻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确切的说,是我想起了这条路上的一些事情。我,丁薇,以及我们的那些同学们。小事情,但是想起来,真的是特别美好的回忆。但是,我不打算自己招供,就让丁薇一点一点说出来吧。我乐得看着这个美女去回忆那些点点滴滴的小事情。而且,当年,她对我虽然算是客气的了,但也让我郁闷了很久。现在事情似乎反过来了,我竟然有了一丝幸灾乐祸。
这么一想,我嘴角又微微上扬了,不过光线昏暗,她没注意到。
“是啊,那条路上人真多,当时。确实经常遇到你哦……”我故意不切入主题。
“那你说,你当年遇见我的时候经常做什么事?”丁薇把头往我凑过来,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喝了几杯酒,这女人是来劲儿了。
“做什么事……,那么多人,能做什么事啊……我记不得我做了什么事。”
“你见我的时候怎么跟我打招呼的?”她的目光似乎更犀利了一些,我以前只知道酒精会让人眼神迷离,还真没见过酒精让人眼神变得犀利,“你老从我背后走过来,拍我肩膀!”她没等我回答,自己先叫了出来。
“是么?呵呵,好像是这样……”我就知道她要说这个,我根本就是记得。
说到拍肩膀打招呼这回事,本来真的是小事一件。但是放在丁薇身上,那是一件大事。
当时学校里那么多男生追她,还没有人敢对她做这样的亲昵动作。也就是说,我是当年学校里唯一“碰了丁薇身体”的男生。当时,自从在学生会对她产生“仰慕之情”后。我就成为她那帮小姐妹指指点点的对象。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每天去散步的时候,我都会在人群里搜寻丁薇的身影。而往往看到她的时候,她总是走在我前面——因为这条路就在她们那幢教学楼背后。我就会快步走上前去,从后面在她肩上拍一下,算是打招呼。她那些朋友就用惊讶的眼光瞪着我看,现在想起来也许是因为丁薇没有当场爆发。后来终于有一次,我们走在了她们前面,我故意放慢脚步,结果她们快速从我们旁边走过。到了十米开外左右,她的那帮姐妹又回过头来指指点点,丁薇忽然双手插在裤袋里,转身朝我走过来,把我拉到一边,抬起头说:“你,以后不要再拍我的肩膀了。”
我,作为学校里“唯一碰了丁薇身体”的特权至此宣告结束。
想到这个,我不禁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还很得意是吧?”丁薇也笑了。
“没有,我是觉的我被剥夺了特权,怪可怜的。”
“省省吧你。哎,我们光这样喝没意思,玩骰子吧。”
“随你啊。”也不知道现在的人怎么一喝酒就要玩骰子。
我自问不太会玩,可是谁知丁薇比我还菜,不知不觉就喝了很多酒下去。眼神不再犀利了,开始有点迷离。说话也不顺畅了。
“说实话,当年……当年我是不讨厌你,所以没有……把你像其他人那样骂跑。”
“是么,那你收了我的纸条之后怎么冷冰冰的?”
“你的纸条……什么纸条?我不记得收到过你的纸条啊……我……倒是希望有。”丁薇的脸泛着红晕,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说出最后一句话感到害羞。不管是哪一种,都很迷人。
“什么?没有收到??那你怎么对我冷冰冰的?”原来她那几百张纸条里面根本没有我的,我还自作多情以为十年前我写的那些在今天看来肤浅可笑之极的东西惹恼了她,这事真是乌龙。想想也应该喝一杯。我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不理你啊……那是……因为受不了我那帮八卦姐妹了……”丁薇似乎有点不胜酒力了,“哎呀,当时我还是挺欣赏你的……哈哈……现在看到你就更欣赏了……来,喝一杯……”
“行了,别喝了。”
“十年没见了……不该……不该喝一喝啊。”她已经坐不正了,还坚持喝。我没办法,又陪她喝了一杯。我的酒量,在学校的时候就不错。
“你坐着,我上个洗手间。”我喝了那么多,虽说神志清醒,思维敏捷,步伐矫健,可还是得去减轻一下身体负担。
等我回来。丁薇已经趴在桌子上不动了。这让我想起Adele的那次。女人啊,怎么一去酒吧老容易把自己灌醉。这回我又伤脑筋了。我拍她摇她,除了偶尔发出几个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声音,她没有任何别的反应。问她住哪儿,她也没反应。我坐在旁边抽了一根烟,经历过一番思想挣扎,决定把她带去我家。于是从她口袋里掏了车钥匙,埋单走人。
除了小真,我这是第一次带一个女人回家过夜。
丁薇虽然身材苗条,可是喝醉了以后一点力气都没有,我扶着她进门还是很吃力。她两只脚竟然还自己踢掉了鞋子,看来她在家里一直有穿拖鞋的习惯,不然醉成这样哪里还会脱鞋。现在我也没必要给她换拖鞋了,直接扶她进了我自己的卧室。
我的公寓是有客人房的,可是平时我从没有客人到家里住,除了爸妈偶尔过来,最近的一次也是好几个月前了。里面的床单被子我也很久没有换过了,所以决定还是让丁薇睡在我的房间,一来那是榻榻米,她起来比较方便,不用担心会从床上滚下来。二来,我自己也喝了不少酒,实在是懒得去换客房的床单和被子了。扶丁薇躺下后,我去洗了个澡。拿毛巾和水回屋时,却发现丁薇在扯自己的衣服,好像很热。我有种气血上涌的感觉,一个喝醉了的美女躺在自己睡的地方解衣服,是个男人都会有反应,何况我喝了酒头也有些晕晕的。但是这念头一闪而过,我忙用被子把她盖好,又把她头搀起来喂她喝了点水。最后用热毛巾帮她擦了擦脸。看看钟,已是凌晨一点一刻,就拿了个枕头在榻榻米的另一头躺下了。
又是阳光刺得我醒过来。
头还是有点昏昏沉沉的。不过还算清醒,昨晚的一切都记得。双手撑地坐起来时,我吓了一跳——丁薇竟然跟我在同一头,虽然衣服都在,可是头发很凌乱。我心里愧疚,悔恨一股脑儿上来了。也就是说,在小真不在的日子里,我和另一个女人同床共枕了一晚——尽管是地铺,不是床,可是性质一样恶劣。这事儿要是别人知道了,就算说什么都没发生,也没人会信的。丁薇,怎么就睡在这头了呢?这,真的是……
我在那纠结的当儿,丁薇醒了,令人意外的是她如此淡定,“怎么,昨晚睡在你这儿啊……哦,对,我是喝醉了吧?也没告诉你我住哪儿。”说着她起身,若无其事地理了理头发,又扣好了衣服扣子,“昨晚睡得还挺舒服,一夜无梦,呵呵。对了,洗手间在哪边?”
我愣在那儿,伸手指了指房间外左边的方向,完全懵了。她绝对不是个随便的人,这一点是我坚信的。那她对于跟我睡在一起的事儿应该很介意才对,就算不介意,醒过来也该尴尬吧。可是目前看来,没有,完全没有,非但没有尴尬,反而看起来还是如此理所应当,就像喝水一样平常。丁薇,不是装醉吧,如果是,那她的演技就太恐怖了。
不管是不是装醉,总之,从昨天的晚餐开始到现在的一切,让我困扰。我只是不愿意朝那个方面想,所以拼命找别的理由。其实,只要智商没有问题,我就该知道,她,喜欢我。
丁薇洗漱完出来——不知道是不是用的我的毛巾。小真的东西,除了那瓶香水,别的都收拾走了。估计她是没看到,不然应该猜得出来这屋子曾经不止我一个人住。
“车钥匙呢,我得赶去公司开会,先走了。”她站在我面前,已经是一副精神很好的样子,丝毫看不出昨晚上醉过酒。
“这儿呢。”我从枕头旁边地板上把钥匙拿了起来递给她。
她转身走出卧室,我起身送她到门外,她忽然回过头,“你这榻榻米睡着真舒服,我有空该多来来。”说着还没等我反应就头也不回走向电梯口。
我一下子没回过神来,“多来来……”,这可是我家……。
还有,我忘了说:丁薇,我有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