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妈是白雨桐心灵的依靠和归属。在白雨桐意识里,这种依靠和归属是永恒的。她从来就没有想过,也许有一天,王妈会离她而去。在她的心里,王妈是永恒存在的。就象她家的老宅子、老家具、老书藉一样,只要不去破坏它们,它们就跟这个地球同在。所以,王妈突然病倒消息,完全占据了白雨桐的心思。她再也没有心思去追查那些过去的往事。因为,这些,比起她此时对王妈的牵挂,是那么的渺小,不值一提。
整个上午,白雨桐都徘徊在窗前,等林安妮的消息。几次打过去,电话一直是占线。到了下午,林安妮的手机就干脆关机了。她试图着拨打了她妈的电话,想从她妈那里打听到一点王妈的消息。但是,她妈的电话也一直是处在占线中。大概,她已经为订单的事忙得焦头烂额了。白雨桐最后只有腆着脸皮找上了凌云龙。因为,除了她妈和林安妮,凌云龙是第三个知道王妈病情的人。电话打通了,但凌云龙只简单地回了她一句:“正开着车呢,等会儿给你打过去。”
白雨桐在一种焦灼的、几乎要崩溃的状态中等过了上午,挨过了漫长的下午,迎来了折磨人心的漫漫长夜。中途,她几次都背起背包,想要徒步走到县城去坐车,都被小饭馆的胖老板拦截了下来。
林安妮终于在失踪了十几个小时后,显身了。用的是凌云龙的手机。
“妞,有点过分了啊。”白雨桐一接通电话,就把这句窝藏在心里十几个小时的话重重地向林安妮砸了过去。林安妮也毫不示弱的回掷了过来:
“白大小姐,是想用先发制人的招数来堵住我的嘴,是吧?我真怀疑,你是不是被狼劫了,与狼共处一室后,染上了狼的习性?”
林安妮说话时,象犯了气喘病的病人,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白雨桐,白大小姐,我想,从此以后,我得改变对你的称谓了,叫你祖宗。什么地方不好去,偏偏跑到这个山路十八弯的破玩意地方来?”
“傻妞,这么说,你是真的来接我来了?王妈检查的结果怎么样?”白雨桐激动得想哭。她完全没有想到,林安妮,这个只习惯于在大都市里过着安逸生活的女子,居然会为她这个朋友来冒这个险。
“能不来吗?结交了这么多年,一直是我在需要你,好不容易你需要了我一回,我能不来吗?”林安妮说着,竟在电话里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道:“你只担心你的王妈,就不为我担心一下。为了完成这次壮举,差点搭上了我的小命。白雨桐,你这个个性十足任性十足野性十足的小女人,什么地方不好去,偏偏选来这么一个地方。为了我们深厚的情谊,我为你殒命,那是应该。不应该的是,我还差点拉了凌总做了伴。真要是那样,我倒还要在九泉之下,含笑着感谢你,感谢你给了我死后成名的机会。”林安妮一阵连珠似地一吐为快后,又孩子似地破涕为笑:“祖宗,我跟凌总已经快要进小镇了。说吧,你现在栖居在小镇的哪家客栈,我们进镇后去找你。”
“还是我去接你们吧。”白雨桐冷淡下来的语气,掩饰不住她内心的不快。她没想到凌云龙也跟着来了。
“这么大的雨,就不用接了。”是凌云龙的声音。
“街心有一家胖子饭馆,我就住在那里。”白雨桐还是穿上外套,下了楼。
雨依然不依不饶地下着,没有一点减弱的意思。白雨桐站在饭馆门前的屋檐下,翘首以待地向小镇的入口处望去。
昏暗而又柔弱的街灯,被大雨浸润过后,失去了它本来就不太强烈的穿透力。雨气氤氲,朦胧一片,白雨桐所能目极的距离,不超出二三米。
在这样的雨夜,又不熟悉路况,自驾车跑在那蜿蜒盘旋的山路上,想不出事,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这次因为她,林安妮和凌云龙都葬身于山崖,先搁置着林安妮的父母姑且不谈,就是凌氏,怕是把她碎尸万段后泡在酒缸里也不会解恨。白雨桐想想都后怕。
一阵风夹带着雨水,向屋檐下的白雨桐飘撒了过来,从头到脚把她淋了个透彻。受着浸渍的寒意的刺激,白雨桐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身子也跟着寒战了好几回。她无意识地回头扫视着小饭馆的玻璃窗,没想到黑漆漆的玻璃窗内突然亮堂了起来。
在这样的雨夜,下着这样的倾盆大雨,原以为整条街都沉睡寂静得只剩下你一人时,一扇窗却突然亮起陪伴着你,那种感觉,比在冬天里,一家人围着火炉烤火闲聊还温馨。
“姑娘,你这是?不会是又想着徒步往县城里去吧?”胖老板趿着拖鞋走到门口,递给白雨桐一把雨伞。
“不是不是,是等两个朋友。本来不打算打扰你休息的,可,还是惊动了你。真不好意思!”白雨桐歉意地说。
“没事没事,做我们这种生意的,店里没有食客就可以坐着打个盹的,休息的时间多的是。看我这一身膘,都是因为休息得太好,积累出来的。”胖老板说着,笑拍着自己的啤酒肚。
“既然已经惊动了你,那就麻烦你帮我收拾两间客房,然后再帮我准备一桌饭菜。”
“好嘞,我这就去办。”
当两道强光透过雨雾,闪烁着撞入白雨桐的视线时,白雨桐的心里一阵澎湃,眼泪也随之夺眶而出。那种感觉,就象是在竞技场上看到了五星红旗的升起,又象是亲眼目睹了一个生命在灾难的废墟里奇迹般地得以生还一样。
白雨桐丢下手中的伞,冲进大雨中,站在街道上,对着渐行渐近的车,拼命地摇晃着她纤瘦的双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