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今天好像不对劲呀,心神恍忽的,感冒啦?”身为安然的女朋友,李写意理所当然的将安然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看到他这样,她只想关心地伸手摸摸安然的额头,看她到底是不是感冒了,可是被安然不着痕迹地躲开了:“没事,就是有点累。”
“昨晚又很晚睡呀?小心身体,你这么努力,他们是看不到的。”李写意口中所指的他们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出了名的冷血兼没人性,彷佛他的手下是他家佣人一样,使唤起人来不用本钱一样,话说,就算是佣人也不必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吧,记得有一次那家伙鼻孔朝天地说:你看那谁谁谁,下班后还拿稿子回去看,你们呢?
刚好那天李写意来找安然,看到善良的安然被欺负,她忍不住母性大发地替他出头:拿稿子回去看是不是算加班?
那主编当场语结,话说,发工资的又不是他,他那么紧张干什么,每个人手上的工作都不一样,只要把份内事做好就行了,他就看不惯安然把工作提前完成,非要把人累死不可。
还好是跨部门的纠纷,如果是同一部门的,估计李写意也不至于这么狂,毕竟如果是自己的上司这么变态,按照她的性格,不用吵她就自动申请离职了。也只有安然是这么忍辱负重的。所以她喜欢他。而很自然地,她成了保护安然的金牌护卫。
喜欢白安然,是因为他总能激起她体内那股天生的保护欲,这种男人,很容易让女人母性大人,以为就此将他握在掌手,再也逃不出她的五指山。
在这个男人都像流氓的年代,所有的乖宝宝都成了女人的宠物,这点,无容置疑。
安然笑了笑,淡淡地道:“总想看看作者有什么问题,所以忍不住上去看看他们,回复邮件什么的,一眨眼,时间就过去了。”他称这些为职业病,他也知道写意是为了他好,本来是应该尽忠职守就好,可是他却始终放不开,他手下的作者总有那么几个是让人揪心的,带着他们就好像带着孩子一样,看到他们有进步,他比谁都高兴。例如——上官弦。想到她,他忽然沉默了,她的胃又怎么了,胃病又发作了么?还是水土不服的问题?
看了看依然想说什么的李写意,安然脑袋突然一片空白。
“别对作者太好。”这是李写意的忠告,她可没忘记当初一时好意将一位男作者拉扯起来,结果,那男作者三更半夜打电话给他,有事没事寄个快递给她,当然不是普通包裹了,不是巧克力就是玫瑰,直到她说自己有了男朋友,那个恶梦才停止。直到现在想起,都会令她感到汗毛倒竖。
“我有分寸。”安然把眼镜摘下来,揉了揉涩痛的眼睛。
“等一下一起午餐?”
“好。”他始终无法拒绝她,就好像一开始,她说喜欢他,要做他女朋友一样,他无法拒绝。他这么形容李写意,工作认真,态度真诚,敢爱敢恨。她有女人的妩媚,说一反三,有时聪明到令人咋舌,她跟上官弦完全是不同类型的。他笑了笑,这个时候,他竟然拿女朋友跟上官弦比。
“你在门口等我,我去趟洗手间。”安然站起来,戴上眼镜往洗手间方向走去。
奇怪,今天怎么感到他怪怪的?李写意虽然有时大大咧咧,可是女人的直觉告诉他,他有心事,而且不打算告诉她。
走进洗手间,掏出电话打给上官弦,那边很快就接了:“喂,弦弦,下班了吗?”
“快了快了,你要跟我一起吃饭吗?”上官弦欢快的声音传过来。
“呃,我这边还有点事,你先去吃,对了,你的胃怎样?”他约了李写意,就不好再跟上官弦吃饭了,借口嘛,要找,随便一抓一大把。不过他是真的关心她,所以才抽空给她一个电话。也不知道她怎样,所以有点担心。
“哦。”上官弦应着,语气明显透着失望。这种语气,很容易让人有负罪感,安然差点答应跟她一起午餐,可是答应写意在先,不能爽约,他只好说:“那就这样,我挂了。”
“等等,你还没说再见。”上官弦在那边叫起来。
“拜。”白安然柔声道
“拜。”
挂了电话,拧开水咙头,再次摘下眼镜,用手捧着水扑向面,他需要洗个脸来让自己清醒一下,他只是对上官弦有好感,并不至于爱上她,他是有女朋友的,没错,一定是这样。他对上官弦就好像医生对病人的照顾一样,只是一种最与生俱来的责任。
人的感情是微妙的,这他很早就知道了,可是自己只把上官弦当成普通朋友,又或只是妹妹一样的感情,这是可以解释的,至于日久生情这一说法,他想,就算有机会生情,也只会变成亲情,而不是爱情。
看着镜中的自己,都已经奔三的人了,怎么就这么喜欢胡思乱想呢?摇了摇头,把眼镜重新戴上,对着镜子笑了笑,这一笑不要紧,他才发现,原来自己笑起来是这么好看的。
平时确实是太严肃了,都是逼出来的,出来做事,习惯了戴上假面具,让人感到认真的感觉,其实那是错觉。公司的要求是这样,上班要有上班的样子,不能跟作者打得火热,再说,也没有时间让他们跟作者打成一遍,想想,每个编辑负责的作者都是几百个,哪来那么多时间分给每一个作者啊。当然,公司没有说不能暗中跟作者打得火热,也没有说时间一定要公平分配,自己的私人时间任由自己分配时,当然会出现偏帮的现象,十个手指都有长短,更何况作者们的资质参差不齐,很容易就出现私心了,呵,自己对上官弦就是一个例子。
回到座位,拿起袋子准备出去吃饭,但今天的袋子似乎跟平时不一样,打开一看,他又笑了,呵呵,丫头的鞋还在。他把鞋拿出来,这是一双小巧玲珑的高跟鞋,精致到让人想起艺术品,这么精致的东西,她是怎么找到的?一向都知道她的眼光独特,想法跟平常人不一样,每挑一件东西都可以成为经典,大至沙发,细到袜子或一支笔,她都追求完美。可是有时她又是如此随和与平常,白衬衣与牛仔裤,再平底白布鞋,简单一如天使。
他摸了摸鞋跟,这么尖细的跟,难怪她会不习惯。摇了摇头,把鞋子塞进一个空着的抽屉里,拿起包包走出去。
李写意似乎等了很久,在门外来回踱着步,看着办公室里的同事走出来,就是没看到安然的身影,正当她考虑着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催催他时,他出来了。
她停止了踱步,站着等他,待他走到身边时,习惯性地用手臂挠着他手臂:“去哪吃饭?”
“你作主。”
“不如去吃日本菜?我知道附近有一家新开的日本餐馆,去试试?”
“嗯。”
“你对我真好。”最后一句好像是自言自语,但又发自她内心。
安然从来没有拒绝过她任何的要求,一次也没有,当然,她也不敢太过份,知道他不会拒绝而提出一些令他无法答应的要求,她总是知道哪些话应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对于安然,她了如指掌,是知道有把握才敢提出来的,SO,她不是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