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陌微倾着头,眯起眼看向傅帷,“侯爷可还记得浮沉殿的死士,快剑康子仑?”
傅帷皱了皱眉毛,呢喃道:“快剑康子仑?”
何陌提醒道:“生死门四大杀手,暗影追魂,墨月索命,忘川无声,黄泉无门,其中忘川和墨月皆是死于此人手里。”
“哦,想起来了,虽未曾蒙面,但单凭此人能杀掉忘川、墨月两位顶尖死士,其武道造诣也绝不容小觑。”
何陌摆了摆手,认真道:“倘若单凭武道造诣,康子仑胜忘川一筹,但若凭杀人的技巧,忘川又强于康子仑。所以两人倘若互相暗杀,生与死的几率皆是五层,谈不上谁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
傅帷疑惑道:“那为何康子仑能一夜之间杀掉忘川和墨月两位顶尖杀手?”
“邪门歪道。”何陌虽如是说,但言语里没有任何轻视。
何陌抿了口酒水,接着道:“康子仑在江湖上被称为快剑,修习的《沅花剑录》,剑势轻巧,但胜在速度快。可那夜,康子仑并未用那把形似竹竿的薄剑,而是用的断刃。”
“忘川惯用匕首,而墨月修习的是一对指虎,皆是短兵,康子仑此般岂不是以弱对强,别说杀人了,就连活下来的希望都很渺茫。”
何陌嘴角扯过一丝微笑,缓缓道:“献祭。”
“献祭?”
“对,就是献祭,应该是甄三千把《残剑》的最后一式传给了康子仑,这最后一式便是把自己献祭给自己手中的剑。”
傅帷有了兴趣,问道:“既然是献祭,那代价又是什么?”
“命,没有什么比这个代价更昂贵了。”
“所以当晚,无论杀不杀的掉忘川和墨月,康子仑都活不到天亮。”
“可以这样理解,可当时就算忘川和墨月无心恋战,一心想逃,至少也会留下一位。因为献祭之后提高的不止是功力,还有速度、灵敏。当然,献祭者虽能灵敏地捕捉到别人的气机流转,却感觉不到自己的气机。”
“这样献祭者岂不只能进攻,却完全不知如何防守自己的要害,百密尚有一疏,这样无异于自掘坟墓。”
何陌点头道:“侯爷所言不错,但殊不知献祭者在献祭的那一刻便已是一个死人,谁又能杀死一个死人呢?血流不止,肉身不腐。只有当献祭者体内的血液完全流尽,才是真真正正地死了。”
傅帷饮了一口酒,点头道:“原来如此,虽是歪门邪道,但不得不承认,这门功法甚是了得。”
何陌露出满意的微笑,“献祭需要掌握独特的武学秘籍才能完成,而且代价昂贵,覆水难收,说得便是这般,在决定用献祭的那一刻,便已注定了结局。可鬼手刀完全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只不过代价却比这小得多,这才是鬼手刀被称为邪刀的原因。”
傅帷惊讶的看向何陌,“这鬼手刀...也能献祭?”
何陌摇了摇头,沉声道:“这把刀伴我左右已有二十载,可受制于我的天资,尚未完全摸透这刀的特性。二十载江湖路,有好几次差点死在途中,都多亏了这把鬼手刀,这把刀的潜力到底有多少,鬼知道。这二十年,我渐渐觉得这刀应该能与刀客建立某种关系,就像献祭一般,只不过,这种关系更像是契约。”
“契约?”
“对,鬼手刀与刀客之间的契约。迄今为止,我所摸索出来的只有两式。一式,名为鬼影倾轧。便是将自身的气机在一瞬间迅速注入到鬼手刀之中,鬼手刀的刀身便会幻化成一团黑雾,其刀势便会越发凌厉、霸道。但刀势挥尽,刀客的也会感觉到一丝力竭之感。还有一式便是血祭,和献祭有异曲同工之妙,双臂血管瞬间破裂炸开,鲜血顺着手臂流向鬼手刀。鬼手刀便会像一头贪婪的猛兽一般,快速吸收着刀客的鲜血,萦绕鬼手刀的黑雾中会显现出一抹妖艳的红色。刀势无匹,一刀挥出,大有斩灭诸天的架势。那日武当山外,便是凭借此式才破去随意和尚的弥勒佛界。血祭之后,双臂短期内都不会恢复,这也是那日为何会放任千变圣手萧云逃走,而不去追杀的缘由。话说回来,倘若那日不是萧云惜命,任谁也不能活着走回侯府。”
傅帷本想摸一摸放在桌子上的鬼手刀,但感受到上面所散发出的凛冽寒气,又怏怏地缩回了手,只是开口问道:“何护卫,武道修炼,你现在是何境界?”
何陌仔细想了一想,认真道:“大金刚境界,但也不全是,因为我可以一刀跻身乾坤境,当然,需要借助鬼手刀。”
“跻身乾坤境能支撑多长时间?”
何陌伸出一根手指头。
“一个时辰?”
何陌摇了摇头。
“一炷香时间?”
何陌又摇了摇头。
“一刻钟?不能再少了吧?要不然也太磕碜了。”
何陌笑道:“一瞬间,就那一刀。”
傅帷有些喝高了,使劲摇了摇头,摆手道:“太磕碜了...实在是寒酸...”
“侯爷莫要小看这一刀,乾坤境以下,除了佛门的大金刚,皆能一刀劈之。晓是佛门大金刚,也不能全然无视这一刀。我能感觉出,这一刀尚未能激发出鬼手刀的全部潜力,倘若能一刀跻身武圣境界,,那这九州,可以横着走了。”
傅帷抬起了头,还想说些什么,但浑厚的酒劲上来了,傅帷尚未说出话,便趴在了桌子上,痴痴梦呓起来。
当傅帷趴在桌子上的那一刻,熏岱从门外走了进来,眼神复杂。
何陌呢喃道:“得罪了,侯爷。”说罢,转身看向身后的熏岱,“劳烦了。”
熏岱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何陌将傅帷放到床上,将傅帷上身的衣物去除,令他盘腿坐下,露出后背的金蝉子纹身。傅帷背后的金蝉子纹身已不若以往那般明显,那威严的面相,通透悲戚的眼神,皆已不见了,有的只是模模糊糊的轮廓。
何陌也盘腿坐在床上,将双手拍向傅帷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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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六坐在书房内,田富不知何时,也已经回到府上,站在宫六身前。
宫六缓缓闭上双眼,露出疲惫之态。古语云: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后者,大多说的是宫六之流。
宫六开口道:“此次南疆之行,如何?”
田富弯腰道:“水太深了,摸不透彻。而且南疆的势力,虽不若中原九州这般错综复杂,但其境内若算上凤凰山的话,总共有七股势力,部族与部族之间互有争斗,且部族内部也是矛盾重重,这看上去的确是死士谍子渗入的最好时机,可这混杂的局面,任谁也不能完全掌控。倘若侯爷此时前去南疆,生死不可知。白夜行的死士谍子虽然如春雨般渗入了南疆之地,但只能说是落子了,想要在那里生根发芽,至少还需要十年。”
宫六皱了皱眉毛,用手抚了抚额头,懊恼道:“还是怪自己鼠目寸光,倘若早落子十年,那此时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田富安慰道:“六爷也莫要自责,毕竟谁也无法预知未来。我记得杜老曾经说过一句话,‘鼠目寸光,不失为一种高瞻远瞩’,毕竟这纷离的乱世,变数实在是太多了,往往令人猝不及防。”
宫六点了点头,“与其在这里懊悔,不若想想下一步该如何去走。”
宫六和田富表面上是主仆关系,但私底下,总感觉更像是知根知底的朋友。至于田富的身份,几年前前是明月楼的小厮,半年前是血衣侯府的管家。自从踏进了血衣侯府,也从未踏足过烟雨楼。他到底在白夜行中扮演着一位什么样的角色,任谁也无从猜想。
宫六又开口道:“此番,魏一可同你一起回来了?”
“正在来的路上,我故意让他晚回来几天。”
宫六眯起了眼睛,思索了一会,开口道:“你在担心扈宸疆的事情?”
田富神情有些严肃,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