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日子里,陆萬总是去圣玲家蹭饭吃,美其名曰:夸赞叔叔的手艺。
小小少年,凭借他的一张嘴,早已打入金家内部。
他知道圣玲有个可爱的弟弟叫小恩,他知道圣玲的房间虽然不是朝阳,但却种满了各种小植物,他知道金叔叔虽然长的瘦小,但每次吃的饭,一定要把碗里的饭压的结结实实的。
“习惯了,”金叔叔黝黑的皮肤在灯光下,可以闪出光亮来。“在工地干活那会,你不吃饱,还没撑到饭点你就又饿了”他憨憨的笑着,脸上若隐若现的酒窝,让人很容易忽视。
小恩吧唧着嘴坐在儿童的椅子上,正认真的吃着盘子里的小青菜。由于孩子还小,对于手的控制能力还不强,他皱眉眉头,用勺子使劲的戳着早已戳烂的菜叶。
圣玲一边低头听着爸爸和陆萬在那边东拉西扯的谈天说地,一边把小恩盘中的青菜塞到自己嘴里,然后又从餐桌上挑了一根完整的青菜放到他的盘子里,任由他继续戳菜叶。
今天阿姨值晚班,小恩只能由她照顾了。
“那叔叔您还是包工头啊”金叔叔酒过三巡,两边的脸颊有点黑中带着微红。陆萬给他盛了一碗汤,有些兴致的说。
“可不,”他有点迷糊,说话也不是很清楚了“你知道我家前面的那栋小区么,”他用筷子撮了撮向南的方向,“华都帝豪,就是我和工人们打的桩。”
“当时要建地下车库的时候,发现那边的地质层,不适合往下挖,土质很松”他眯着眼睛,咧着嘴巴,用筷子一下一下的敲击着碗的边沿,发出叮叮的响声。
“但是开发商才不管这些,地已经买了,楼盘还是要开发,车库也还是要造起来。后来,我们就想了一个办法,把房子往上垒,”他就像是在说书一样,越说越有精神,然后把桌上吃下的花生壳,堆垒起来,做成一个小型的房屋构架,详细的说给陆萬听。
陆萬喜欢和叔叔聊天,是因为比起他身边的人,金叔叔很实诚,他身上有底层人民特有的朴实。
只是那时候的陆萬不知道,也许是饭后叔叔常常和他说很多工地上的事吧,也许是耳濡目染一个工程师在铸就一个建筑时,用了多少精密的计算吧,当他看到客厅的沙发下,用绳子一叠一叠的捆着好多的图纸,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创造的梦想,能让自己那么自豪。
原来自己住的小区,当初也是金叔叔造就的。那进门后花园式的构造,那小区周围蜿蜒的鹅卵石铺成的路,以及鹅卵石旁砌出了一条小小的盲人道。小区的整体高度,确实比周边的楼层高很多。后来有一年,Y市在国庆的时候连下暴雨,导致城市的地下排水无法排除而在城市积了不少水。当别人家的小区大水已没过整个一楼时,陆萬和林深的这个小区,却没有任何积水。
当林深划着小充气船把圣玲一家子从小区里接出来的时候,金叔叔一路上都在叫骂着,说当时的施工对于小区的排水怎么就不去好好设计一下呢。他把别人的小区,设计的那么人性化,而唯独自己住的房子,却是别人粗制滥造的“成品”,这是不是特别讽刺呢。
圣玲收拾感觉桌上的东西后,看着微醺的爸爸靠在沙发上不能动弹,于是抱着还在咿呀叫唤的小恩,送陆萬出小区。
因为入冬,晚上的气温就低的可怕,南方的湿冷有时候就连北方人,都扛不住。小区门口已经很少有流动摊贩摆摊了,只有一个卖红薯的老翁,蹲靠在墙角,一只深红色的大铁桶,飘散着红薯烤熟后特有的诱人香味儿,“招揽”着小区里匆匆路过的住户。
在小区门口,昏黄的灯光照着一个少年,斜影被拉的很长,即便已入冬,他依旧穿的不多。
“你还是回去吧,小心小恩被冻感冒了”陆萬看到不远处的林深后,就转头对圣玲说。
“你们回去也小心点。”圣玲摆弄着小恩的手,“小恩,和哥哥们说再见”
小恩咿呀着,含糊不清的说“叔~拜~”然后挥着手和他们道别。
“叔什么叔”陆萬作势佯装要去打小恩,“圣玲,好好教你弟弟学说‘哥哥~’这两个字,别对这么帅的两大帅哥,总叫叔叔”
小恩差不多快两岁了,但学起语言,真的很慢。叔叔,是他唯一说的比较溜的词语。
“好~”圣玲小小的啄了一下小恩的小脸,然后和他们招手说再见。
寒风一个凌冽,圣玲又抱紧了小恩一点,看到陆萬和林深已经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里,就抱着小恩,小跑着回家。
沿路的灯,灿烂辉煌,和圣玲小区里昏暗的路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灯光把两个少年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下次真不用来接我,我又不是小孩子”陆萬再次嘀咕着和林深说。
“爷爷不放心你”林深依旧淡淡的说。
他一直都知道,陆萬一直都愿意和自己在一起的原因。所以,无论是小时候,陆萬可以到教学质量更好的A市去读双语学校,还是后来一起居家搬进Y市的小高层,陆萬都始终和他们一起,那么,他也就有义务,代替他的父母,好好照看着陆萬。
“陆萬”林深清了清嗓子,“还是少去别人家蹭饭吃吧”林深突然认真的说,毕竟,你们不会是一家人的。
“上个月,我爸妈离婚了”陆萬突然打断林深后面想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林深,你好歹还有个爷爷一直在你身边,可是我从小就是一个人啊。”陆萬低着头,看着自己被拉长的影子,一直都在自己的前方,有些气结。
“他们什么时候要离婚的我也不知道,只是我爸把他名下的股权都转到了我这里,我妈要去争取我的抚养权,我才知道有这件事。”陆萬有些错气的,无奈的说着。
“你说从小有钱的日子,TM的什么用。”陆萬的鼻子酸酸的,眼睛也干干的。
“我就特别羡慕圣玲”陆萬的眼角,开始有点闪烁,闷着鼻子说“她后妈对她挺好,她也对同父异母的弟弟小恩很好,即便是一个重组家庭,也比我们这种正常家庭的孩子,好一万倍。”
“有时候我在想,我出生的时辰是不是改一改,我爸妈的第一桶金,不是当时的陆万元,是不是,现在的我一回家,也能吃到我妈给我做的红烧肉了”
“林深”陆萬的眼睛有点红红的,“其实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世界仿佛不那么喧闹了,他们各自都带着自己的色彩,活的张牙舞爪。小小的少年,用已经开始宽厚的肩膀,支撑起他们能承受的一片天了。
“所以,现在的我,真的很开心,能在放学后,有想要回家的冲动,”一滴泪,闪着光亮,轻轻的跳出眼眶,在脸庞滑落,然后消失在脸框。
陆萬一直都觉得,林深和他爷爷,是他的家人。
但是最近死皮赖脸的赖在圣玲家吃晚饭的陆萬,有那么一瞬间,也会为圣玲一家的温暖,所打动。
人可能向往的,永远都不是当下的生活。
活的精彩一点,未必不是件好事,但贪欲占满了人心的大部分,他指挥着潜意识,操控着大脑,让原本简单的人,变得不是用简单的一撇一捺能完成。
在话语间,他们已经走到了小区门口,陆萬和林深抬眼望去,那高层的楼房,早已没有小时候住在农村时他们互相蹭饭来的有味道。
依稀间,他们还能模糊的记忆起,陆萬流着鼻涕穿着小短裤,光着脚丫跑到林深爷爷家找林深,后面是陆萬的妈妈拿着一只饭碗碗,小祖宗的叫着,小跑着跟在陆萬后面的画面。只是那时候的他们都不曾知道,这是十几年后长成少年的他们,最羡慕且想回去的地方。
拼了命的长大,何尝又是件好事呢?
“林深,我今天想和你一起睡”陆萬哭丧着脸,对林深说。
少年的模样,谁说不该有软弱的时候呢。
“走吧,陆老板”林深拉着陆萬的手,朝自家的楼层走去。
世界给与你的,无论多肮脏,你都必须承接下。但是,你不该听天由命,也不该与天对抗。世界能教会你的,无论有多不堪,那都是这个多彩世界的一部分。他们说,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你看,当阳光洒下人间的时候,你的影子,不也遮挡住了某些事物,让他们失去了,接受阳光的恩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