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毫不否认,人的物质生活质量在主观方面也包含着个人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在国际上,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早已被当作生活质量评价指标。但是,我们需要指出的是,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是不可分割的。个人在物质生活方面表现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正是一种精神上的体验和感受。或者说,正是这种体验和感受使人的物质生活不同于动物的生活,有了“人文的”和“质量的”含义。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物质生活只是一味地占有和拥有,没有真正的体会和感受,那么,他的物质生活实际上是没有质量的,而且必然陷入无法满足的物欲膨胀中,从而也使自己沦为纯粹的物性人。弗罗姆就曾这样指出,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唯一有理的就是把物据为己有和可以将所获得的东西保存下去的无限权利。这种占有取向是排斥他人的,我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来保持我的财产和创造性地利用它。这种心态在佛教中被称做是欲念,在犹太教和基督教里被称做是贪婪。这种心态使一切都变为死物,变成我强权统治的对象。”“看起来,我好象拥有一切,实际上一无所有,因为我所有的,所占有的和所统治的对象都是生命过程中暂时的瞬间。”在时下的生活中,一些人对物质与金钱抱一种占有的态度,欲壑难填,因而他同时也被物质和金钱占有,成为它们的奴隶,生活陷入无意义无质量的空虚中。所以我们说,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具有独特的感受性和体验性。
2.自觉能动性与高远目标性
人的物质生活主要是由吃、喝、住、穿等物质生活资料组成的一种实在性的存在,因而物质生活质量更多地受这些客观物质条件的限制。精神生活质量则与人的能动性和人生目标有着很大关系。精神生活质量状况在很大程度上由人的能动性和人生目标决定,又随着此二者的变化而变化。自觉能动性,在这里主要表现为觉知、觉解和积极的、主动的、自觉的创造。冯友兰先生说:“人与其它动物的不同,在于人做某事时,他了解他在做什么,并且自觉他在做。正是这种觉解,使他正在做的对于他有了意义。他做各种事,有各种意义,各种意义合成一个整体,就构成他的人生境界。……不同的人可能做相同的事,但是各人的觉解程度不同,所做的事对于他们也就各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对时代、对生活的觉解程度不同,他的精神生活质量就不同。除了觉解,自觉能动性也体现为个人对生活的积极的、主动的和自觉的创造。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在于创造,而且,不仅在于创造,还在于能动的自觉的创造。生活中,许多人一生都在创造价值,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创造价值”。在这种状态下,一般来说,精神生活质量只能停留在较低的层次。只有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的创造,人的创造活动才会由物质层次进入到精神层次,通过高层次的价值创造来提升精神生活质量和人生价值。
与精神生活质量的自觉能动性紧紧相连的是精神生活质量的目标性。诚然,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目标,包括物质生活。但是,精神生活质量的目标性体现着人的高度的自觉能动性、创造性、社会性、精神性和长远性。比如,理想作为人生目标,它与人的一个个的具体目标不同,它是一种能够统摄人的一生的“高远目标”,能够为人的一切行为提供解释和意义。有了这样的“目标”,人的精神世界才能安顿下来,才能有在家的感觉。因而,这种“目标”具有神圣性和崇高感,它不能是唯“物”主义的、庸俗的、低级的,也不能是消费的、享受的和索取的。同样,政治生活的目标、道德生活的目标等,也集中体现着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与物质生活的目标相比,它们在更高层次上和更深远的意义上导引着人的精神生活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个人的生活要有质量,必须自觉地追求一种高远的人生目标。
3.自我完善的渐进性与无限性
物质生活资料的一次性消费特点或折旧性特点决定了它只能是越用越少,越用越损,直至在使用中完全消失。一个人所拥有的物质资源总是有限的,因此,物质生活质量如果没有人在创造中增加物质财富,它不会自动增值,自我完善。即使是一个富有的吝啬鬼,即尽量多的占有,尽量少的消耗,许多物质产品在存贮中也会锈蚀损耗,或者发霉变质,因而失去使用价值,其物质生活质量也会在逆向运动中下降。人的精神资源却不同。它越是使用,越是增值,越是增多,越是自我完善。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表明,一个人在实践过程中,阅历越多,学识越广,素质自然也越完善,能力也越强。同时,自身潜能也会得到更大程度的开发。因此,与物质生活质量相比,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可以在精神的自我完善中不断提高。
精神生活质量的自我完善具有渐进性的特点。一个人的物质生活可能在一夜之间由贫困跃升为富有,如抽彩票中大奖,但也可能在顷刻之间由富有沦为穷困,如疾病、灾难、不义之财被剥夺等原因。也就是说,物质生活质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种突变性的特点,而精神生活质量则不可能在瞬间得到显著的提高或下降。正如奥伊肯所说:“一种精神个性的获得形成一个崇高的目标,只有通过相当大的努力,并且往往要有相当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约束,才可能实现。”
精神生活质量的自我完善还具有无限性的特点。人的物质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质量都会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呈现出相对性与动态性。但是,人的生理特点决定了人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具有一定的饱和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再多的物质财富也不会使人的快乐超过有限的钱财已经达到的水平,不会使人对生活感到更加满意和幸福。因此,人的物质生活质量的提高相对地有一定的限度。当然,这个界限也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变化的。但是,精神生活质量的提高却永远没有固定的界限。在基本的物质生存满足的背后,人永远有一种深刻的、无法满足的渴望,这就是精神完善的渴望。精神生活质量展现的是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无限度无终点的。只要我们不断地为自己设定新的目标,不断地劳动和创造,就可能不断地使精神生活质量提高。正是精神生活质量提高的这种无限性,展示了人存在与发展的深度。
4.难以量化性
物质生活质量的主要成分是人的物质生活资料的丰裕程度,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即主要是有形的物质的东西,因而它是较为精确的,是看得见、摸得着、可圈可点的,其客观标准一般也有约定俗成的共识,因而比较容易量化。精神生活质量则不然。它是无形的、模糊的,甚至是说不清道不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这决定了它难以用“克”或“公斤”等数量单位来准确计量,其成本和效益也难以用产值、利润来核算。例如,一本书的市场价格是20元,一个博物馆或建筑物的观赏门票是40元,但它们给人思想的启迪、心灵的净化、精神的感染可能是受益一生的。这是精神生活质量难以量化的一方面。
另一方面,精神生活质量具有较强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即使是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社会条件下,同样的环境中,具有相似的物质条件,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不同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有对生活的不同看法和理解,有对幸福的不同阐释和不同的生活满意标准。这样,从宏观上说,我们很难形成一个普遍适用的关于精神生活质量的共识标准;从微观上说,个人依据自身的实际也就形成了自己对精神生活质量的独特理解和衡量尺度。从而,精神生活质量难以量化。
但是,难以量化并不等于完全无法衡量。精神生产的产品多少是可以计量的,精神产品的内容是崇高还是庸俗,精神产品的质量是高还是低是有基本一致的认同标准的。一个人的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可以通过描述来说明。此人和彼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可以在比较中得出。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的精神生活质量可以借助社会价值准则和伦理标准,根据他的价值取向、行为文明程度和精神状态来判断,根据精神价值近期的和长期的作用力或影响力的大小来衡量。
二、精神生活质量的衡量尺度
人的精神生活质量是一种不能准确地用数字多少来计量的东西,定义精神生活质量本身就具有相当的难度,要衡量它更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任务。但是,精神生活质量也并非是雾里看花,不可琢磨。只要我们深入探索,也还是有章可循的。
(一)精神生活质量如何衡量
人的精神生活从本质上说是人们对现实世界和现成生活的一种内心体验和反思,是不易直观的,难以凭我们的感性经验去说明。不过,我们可以另辟蹊径,先借助对“精神生活”的历史分析和“生活质量”的衡量标准捕获到一些关于“精神生活质量”如何衡量的知识信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精神生活主要关心的是人生、人事,重视人的内在精神境界之追求,精神生活的显著特色是重视人的道德生活。如孔子的“仁德”学说、孟子的“仁义礼智”四端、荀子的“人有义,故最为天下贵”等。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生活观念告诉我们:即便是在一种物质生活并不十分优越甚至较为贫困的社会条件下,人们对自身精神生活的追求同样是可能的,这种追求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适当超越物质生活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这一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它光辉的积极意义。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古代对精神与物质的关系缺乏足够的正确认识,这种伦理精神生活又主张“安贫乐道”、“谋道不谋食”的较为抽象的精神超越。这种思想的负面影响甚至殃及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与中国古代重视伦理道德修养的精神生活相比,西方的精神生活概念则除了古希腊时期比较重视对理性的崇尚、道德人格的塑造、人的心灵的改善、至善的精神境界的追求外,大多数时候是披着浓重的宗教色彩的外衣的。尽管始于“文艺复兴”运动的对宗教文化的反叛曾经使科学精神成为欧洲精神文化生活的主流。但是,科学技术不断暴露出的种种弊端还是使宗教信仰重新获得了再生的机会。不过,从西方精神生活的演变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精神生活意味着对人的本质力量和生存价值的确证,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但是,陷入物质主义泥坑的“科技神”式的精神生活不能帮助人们思考生活的真正意义,而抛弃现实存在的“宗教神”式的精神生活又教人逃避对人生和社会应有的责任,更不能使人真正摆脱现实生活的苦难,获得任何实在的幸福。它表明,真正符合人性、能使人获得幸福的精神生活必须正确处理好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物质生活的基础上,在现实的生活世界中确证人的本质力量和生存价值。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关于精神生活的论述较多。不过,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研究精神生活是什么,而是要通过揭示精神生活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关系,发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背后深藏着的物质关系和阶级属性。然而我们可以从他们丰富的人学思想中挖掘出一些关于精神生活的丰富内涵,这就是:人的精神生活是与物质生活相对的但又高于物质生活的现实个人的一个生活领域,是“为了人并且通过人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的占有”的一种生存方式,其主旨是指向人的发展,它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超越性。
在当代社会,随着人的精神需要与精神发展问题日益凸显,精神生活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不少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角度理解精神生活,并试图给精神生活下定义。童世骏等认为,精神生活不完全等同于英语的spiritual life,它是与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个概念,是以心灵生活为核心、包括心理生活尤其是文化生活在内的人类生活。精神生活自身具有不同的类型和层次,其中,心灵生活是精神生活的核心内容和典型形式。包哲兴和张同基认为:“精神生活既有外在客观性的一面,又有内在主观性的一面;它既有形又无形,既稳定又多变;其内涵之复杂,形式之多样,层次之繁多,是物质生活无法比的,它构成人的生活的‘软件’部分。正因此,对精神生活的认识,仅仅凭感性经验,凭感官直觉是不够的,它只能贴近其表而无法切入其里,要深入其里,唯有凭借研究主体的反思判断和理解能力,在反思和理解中给它以规定。”“有没有精神的投入,是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正是精神的介入和精神生活的发展才使得人的活动具有人的性质”。“人的生活,说到底是他的精神生活。正是精神生活的状况决定了他的生活的方式、生活的质量、生活的态度、生活的意义,从而最终决定他是否生活得幸福和自由。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精神生活规定人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