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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午夜生育之歌

翻开当时我所写的笔记,落款的日期是1999年1月4日到19日。

我记得阅读阎连科《日光流年》这部长篇小说时,岭南广州刚刚入冬。天气并不很冷,窗外的紫荆花还依旧开得灿烂;惬意的风,吹拂着葱绿的树叶。元旦刚刚过去,满街衢的人们,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忙碌着,兴奋着。这个眼下的世界,这个大家都在向前奔去的快乐祥和美好的世界,与我刚刚经历过的世界,仿佛不在同一个星球上。我完全无法调整过来阅读与现实的强烈对比与反差。

我揉了揉发涩的眼睛,抬头望去,不远处那面有些斑驳的灰墙上,爬落着青色的藤蔓;卷须部分,正与垂曳下来的层层叠翠的树梢缠绕一起。越过去,再越过去,似看到遥远的土色晕黄的北方中原耙耧山的丘陵沟壑里,苦难,就像巨大的黑色石块,裸露出它丑陋狰狞的面目,正吞噬着在悲愁惨烈中苦熬的农人,那是三姓村善良而不幸的人。

苦难就是苦难,不值得为它吟诵任何抒情诗和赞辞。苦难在空气中散发的是腐烂血腥的气息。

任何人,任何族群的苦难都有了断、终结的时日,唯独三姓村人的苦难无边无涯,代代传袭。这苦难还不是活得好与不好的问题,而是将你怎么都活不过40岁的大限提前告知。这块赖以生存的土地,如果仅仅是贫瘠倒不可怕,勤劳无比的三姓村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新生活。可要命的是这土里埋着致人于死命的东西。人吃了这土里长出的粮食,会得堵喉病。一旦到了喉咙肿胀干裂的时候,人就死了。一切不再是人祸,而是天灾。天要灭人,人岂能不灭?世代土里刨食的勤劳农人,再也无法逃脱死亡的追逐。

阎连科所写的得堵喉症的这个地方,不是出于小说家的杜撰和想象。据我所知,在河南豫西北一带,也就是那个闻名世界的修红旗渠的地方,有的村落正是学名食管癌的高发区。很早以来,中国医学界就有对这一疾病病理研究和试验的科研基地设在那里。据说这种病和土壤里多了一种元素有关。方圆百里,谁能猜到那养育自己的土壤,长出的是根根毒刺,竟扎戮在淳朴乡人的心脏和喉管。

人就摊上了这样的命。

正如同上帝在掷骰子时,把一些人撒到了山坡的阳面。那里阳光充沛,植被葱茏,连缝隙里的小草,也都长得支支棱棱,一派滋润;他同时又把另外一些人撒到了山坡的阴面。那里阴湿寒冷,贫弱荒凉。即使有幸长在坡面儿的花草,也难耐凄苦,早早枯萎。

三姓村的人,摊上了被抛在山的阴坡的宿命。冥冥中,谁安排你生活在了这样的地方而不是别的地方?

阎连科扎笔就将人的命运往极端处写。这不是臆猜。围绕着人类普通分子的苦难多的是,丝毫不会比这更轻,更离奇。这时,文明社会的所有形态,如尊严、梦想、意义、希望等等全部作废。苦难就是苦难本身。要命的还不仅仅是苦难,更有死亡。三姓村的人都活不过40岁,一代代都是如此。大限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随时会掉下来,死期历历可数。时间,咬着恶毒的牙根,卷着凶狠的舌头,诅咒着活在这里的人们。

从常识上说,人知道从出生即刻起会朝向死亡。但没有谁被提前告知自己从摇篮到坟墓的具体时间,和自己在阳世的具体寿数。三姓村人则是早早就知道了。他们眼睁睁看着死神踩踏着欢乐而准时的鼓点,分期分批地前来光临这里的每一个人。死亡对任何人来讲,从来都是最公平之事;只是三姓村的人们接受这种公平的待遇显得过早了些。他们是多么地不甘这么早就离开这个哪怕是很少欢乐幸福只是让人心酸流泪的世界。

村庄躺在静谧若梦、紫烟岚霭的平畴上。高高的树梢勾住了空悠悠的缕缕白云。鸟儿有活力地划动着翅膀,掠过天空时,带着灶头上浓浓的柴火烧着的雾霾。如果年景不是太差,红红的火舌舔着黑色的锅底,玉粟饼的香气也伴着炊烟弥漫开来。

低矮的农户,用土坯垛了不高的院墙。不是用来防贼,仅仅是为了证明对活下去仍然还有的信心。

站在屋檐下向外望去,不远处,有自己亲手栽种的垂柳、榆树和洋槐。夏天里,它冠盖如篷,绿叶婆娑。这些物什:院墙、树木,甚至是路面都活着,可是人却必须得死。

乡下人没有手表和座钟,他们只能从太阳一点点西斜,然后落下,万物归于黑暗的昼与夜交替中,计算着每一天。每过一天,距离收走自己的坟墓就又靠近一步。

就这么死了,不甘。

三姓村不乏能人,不乏挑头抗争的人。几任村长,从司马笑笑,到蓝百岁又到司马蓝,辈辈都想领着村人跨过这命运的门槛。

先前的拐子村长杜桑要人们多生娃。让生出的数目多过死去的数目,让生与死赛跑,让生赢过死,或许村人还有希望。于是,那个云雨交媾的孕育之夜,趁着女人们还没有干腰,男人们忙活着,仿佛怀抱神圣的使命。不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还要与邪恶猖獗的死神做顽强较量。男人和女人都不是在嘤嘤呻吟中欢悦,而是在庄严的绝望中频频动作。不说话,沉默着,只有动作。

乡村的夜色,像阴森的染缸,上空飘浮着喑哑低抑的黑色生育之歌。男人播完种就完事了。次日,在湛蓝的天空下,他们依旧抽旱烟,聊天,或者等死。遭罪的受孕的女人,她们在身体极度疲惫中要怀胎十月,要操持家里家外,并且眼看着自己的孩子降生,然后再走向早死的必然命定。

司马笑笑村长要人们多种油菜。他有朴素的道理,认为人们吃油菜籽榨出的油,就可以不得堵喉症了。

蓝百岁村长则是要人们深翻土地,他认为把地下深处的好土掘上来,置换掉上边的坏土,人们就可以不得堵喉症了。

可是吃了新土种出来的粮食,病症仍然没有减轻。

最年轻的村长司马蓝,最有魄力和干劲,他雄心勃勃地要带领全村人把山那边灵隐寺旁的清流引进村子。他相信把灵隐渠修成,清水涓涓,村人可以喝到甘洌的好水,人们就得救了,就可以活过五十、六十、七老八十了。

司马蓝是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奇异特质的人物。他有着坚硬如石的意志力、顽强活下去的生命信念。他在悲剧的绝对性面前从不肯屈服。

要修渠,就要买工具,买架子车、麻绳、钢钎等物。他要男人们到教火院卖皮,要女人们到九都卖肉。这卖皮,是为前线下来的伤员植皮的需要,男人割皮去卖。这卖肉,指的是干出卖肉体换取钱物的营生。这是三姓村人唯一可以获得钱财的办法了。他们只有自己的肉身作为自然资源,他们再也不可能有别的什么了。司马蓝动员男人们卖皮时是这样说的:不想活过40岁吗?如果人死了,要身上的皮又有什么用?

司马蓝最心爱的女人是蓝四十。为这事他的妻子竹翠恨死了蓝四十。但他却让蓝四十去九都卖淫。让自己的闺女拜跪在地求她答应。她挣下的这钱,可以拿去治他的堵喉症。他的话说得很明白,他求生不是怕死,而是因为在一件大的使命未完成之前,上苍不允许他去死。他这样去死,是自己的解脱,就和偷生是一个性质。

在这个悖论里,所有的价值和道德都得作出新的解释。

司马蓝让蓝四十卖淫治好他的病。他认为四十一定能答应,这是他对她的爱情考验,而这考验恰恰是要牺牲爱情中最至关紧重的东西,那就是贞操。这不是伦理学层面的讨论,也不是司马蓝自私自利。他认为这是出于谁也违逆不得的旨意,甚至是出于公心。村里人要活下去,只有司马蓝能引人开渠让村里人活下去。在此之前,就一定得保证他活着;否则,后来的事情就不能落实。蓝四十的卖淫于是带着悲壮的殉道意味,她在为一桩伟大的事业而献祭,如羔羊般躺在了祭坛上。

写到这里,我已经写不下去了。时值南方夏季六月,外边烈日炎炎,酷热难耐,可我却觉得脊骨有一股股的凉气蹿上来。我整个人被攫住,接下来找不到任何的理论去解说上述这一切,我也全然无法想清楚在极端生存情境之下,那些人的思考与行为方式是对还是错。我得承认我的浅薄,我无法理解那些要干大事的人,为什么要让自己最亲近的人去死。

恍惚中,那来自地狱的黑色报告,正一页页飘散开来,罡风莫名地穿堂而过。我赶紧起身,走到大院外,楚楚的阳光晒得人热汗直冒,这灿烂的光线强烈射着,好像才可以驱赶走那些不吉祥的影子。

我晒在阳光下,满脑子却仍然是挥之不去的疑惑。阅读中的三姓村人承受着无休无止的绝望,这是大悲剧吗?应该说不是。悲剧的定义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如碧玉般美好,如金子般珍贵之人之物,被毁焚了,格外令人伤绝,这就是悲剧。三姓村人、三姓村村长司马蓝依凭的有何价值说项?我找不出什么大道理去反驳他,只是本能中觉得别扭和荒谬。

首先说干大事这个问题。

司马蓝让蓝四十到九都卖淫筹钱为他治病。他治好病是为了领村人挖渠引水干大事,让村人更好地活下去。一个杰出的人,你可以有远见,有意志力,有解救更多人的善心,但你在做大事之前,得盘算自己生命的有效期,自己究竟能够完成什么。你的事业在你有生之年能否成功,那得看你自己的身体条件和能耐。司马蓝在盘算自己的库存时,也同时搭上了蓝四十一并考虑。他理直气壮地认为她应该为他干的大事承受一切的屈辱以及早死。他的道理是,我不是偷生,我并不惧死。言外之意则是,我都这样了,你也该这个样。

在司马蓝的逻辑里,有两个方面应提请注意。首先是:干大事的人有权力要求不干大事的人为自己牺牲。因为干大事的人重要过不干大事的人。再则:如果你爱这个人,这个人又干大事,你更得为他去死。否则,会考验出你爱的不纯粹,令人怀疑。这一般指的是女人为男人去死,因为男人在干大事。

司马蓝正是利用了蓝四十对他的爱。他为什么不让他的妻子竹翠这么做呢?因为他说不通竹翠,他也知道竹翠对他没有蓝四十对他的那种迷恋和热爱。蓝四十爱他,他让她做什么,她都可能去做。她如果不听从他的话去做,她会怀疑自己的忠诚坚贞。她只能这样做,她被一个男人的爱推上耻辱之途。

司马蓝不知道替蓝四十想过没有,当她开始自己的皮肉生涯,她强作欢颜接客时,她心里有什么想法?她接客越多,为他筹措的钱款越多,离他治病的时间就会越短。他想过她的疼痛屈辱吗?他利用了她对他的爱,把她当成了自己需要的私有部分,完全忽略她这个个人。他们之间原来存在的爱,那实在是一种信仰,类似于上帝拯救的信仰。他曲解了生命与信仰。认为自己的生命拯救可以派上更大的用场,别人的生命拯救可有可无。如果谁信仰对他的爱,谁就理所当然地应该为他早死。

必死性当然存在于蓝四十的命运中。她即使逃不过40岁,她也可以不去九都,可以体有完肤地在那个生命终结的夜晚,宁静安详地等死。她在要死的前一天,可以把自己的周身上下清洗得干干净净,然后穿上大红棉袄,葱绿色裤子,绣花布鞋。她会把自己的头发梳理得平顺滑溜,蘸着树油一点点涂抿展样。如果还有力气,或许会在鬓前别上一朵白色的茉莉花。她躺在自己打扫得清清爽爽的炕上,听着窗外的鸟叫,静静等待唤她离世的时辰到来。她实在犯不着为一个男人,让自己一身腥浊、腐臭地躺在血泊中。果然,从九都回来她一身重病,连收拾一下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她带着全部的绝望,丧失掉全部的人的尊严绝世。

我陷在巨大的悲哀之中。

但愿这一切只是虚拟,只是具有文学想象力的个案,并不具有普遍性和真实性,否则,人为什么出生,就成了问题。

当然,司马蓝最后是兑现了他讲给蓝四十的诺言。在灵隐寺的渠水就要引水入村的这一天,他离开了竹翠,要名正言顺地与蓝四十合铺。他找到她时,她已经死了,死于卖淫时落下性病后她的自残。死况惨不忍睹。司马蓝和血污不堪的蓝四十躺在了一起,最后真真叫“生不同床死同穴”。他至死都怀着希望,浑然不知道引水入村的悲剧正在上演。

我从外边走回房间,继续着札记的整理。脑袋发胀,我按住太阳穴,感觉稍稍好了些。我必须得按照已经展开的思路走下去,不能放过那些疑问部分。人们为什么不由分说地会对一个舍生取义的人,施以感动、敬重以及无条件的认可首肯?

我用手想要拨开司马蓝迷雾。

某个人,无论你以怎样的壮烈方式完成自己,但你绝不能要求别人也同样这样做,尤其不能要求别人去死,并且用坦然赴死去考验那个人的德性。如果你讲仁义,讲道德,你唯有坦然献祭;否则,你就被诟病,被批判。正是这充满阴暗、邪恶与罪责的逻辑,在一步步推演中完成。

漫长的中国历史,这种逻辑成立并且被贯彻。献祭的民众被认为命贱,命不值钱,反正要死,这不值钱的生命你拿来尊重它做什么?

当不尊重个人,不尊重生命成为共识,当死本能扼住一切时,时间无须讨论。时间的讨论只对有用的生命,对有尊严的个人才有意义。如果不然,那群蠕动的这世上微不足道的物种,只是普通的生物,如蝼蚁,如飞蝉,如蜉蝣。他哪里知道还有人的骄傲与光荣,还有人伦的底线操守?于是,偶然中被抛到三姓村的这个被贬的族类,再一次听到西山沟乌鸦呱呱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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