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遵从禁忌的时候,常常将消极避祸的心理同趋吉求福的积极心理结合起来,具体昭示着对人生和事物未来的冀望。在这种冀望中,人们倾斜了的心理得以平衡和满足。这也是禁忌之所以能够传承的又一个原因。
广州人好经商,忌说“舌”,因和“蚀本”的“蚀”同音,故把“舌”叫作“月利”,“猪舌”叫“猪月利”,取其“利”字音。在南昌,猪舌叫招财,温州叫猪口赚,意义更明确。“肝”和“干枯”的“干”同音,改用“干”的反义词“润、湿”,称作“猪润”、“猪湿”。“醋”和“错’信近,所以北京、济南、沈阳的饭馆里都忌说“醋”。上海话中“鹅”和“我”同音,所以“杀鹅”听起来像“杀我”,为回避起见,将“鹅”改作“白乌龟”。诸如此类的解脱法,可以说是人们在忌俗约制下显示出的一点聪明才智,有助于减轻人们的思想与心理重负。但从总体上看,不论寄寓希望还是寻求解脱,其最终结果都是虚幻的、不现实的。
禁忌迷误之所以不为逻辑和实践所攻破,只是因为在生活中备受压抑和惊吓的人感到亟需把这种引为慰藉的迷误当作真理来加以信奉,深信只要恪守禁忌便可心安事顺。禁忌完全可以像宗教一样,凭依着人所固有的“病态”心理,神圣而又高傲地生存下来。
既然禁忌多起因于人们无法改变和抗拒的灾祸,那么,贯穿于禁忌活动始终的当是某种精神性的转换。在现实的生存中,人们在许多灾祸邪祟面前只有诚惶诚恐的份儿,便创造出种种禁忌的手段,试图影响或左右这些非人间力量所能控制的东西,以求生活的平安顺畅、得福免凶。从科学的物质的角度而言,这些努力无疑毫无用处;但从精神与心理的层面来说,这又具有一定的作用。禁忌行为对现实中的人而言,并非在客观上有何实用价值,而在于给恐慌、心悸、忧虑、害怕者以某种精神胜利和心理安慰。不可否认的是,有时人们精神上的踏实,确可转化为肉体上的抵抗力,从而真的达到了消灾避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