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面提到的克鲁舍夫斯基著作的提纲,即各个章节的目录,证明了书中主要论及的是词语及其组成部分。至于个别章节的价值所在,前几章节论述语音问题,最后的几个章节写得很仓促,明显比中间章节,即关于从形态角度论述词语或者短语的论述写得差一些。其中,第六章(词语形态成分的独立及词语的性质)很像上面提到的保罗著作中的相关章节。第七章(破坏性的因素)或许写得太匆忙,显得太肤浅、太笼统。这一章节只是指出了问题,但没有结束。况且,在这一章节中新观点不多。第八章(词语形态成分的历史)也没有认真地研究,但是这一章节阐述的主要观点非常有价值、有内容。第九章(词语的形态成分综合为词语,词语综合为语言)只是部分地描述了克鲁舍夫斯基《关于类推和民俗词源》一文的内容,但在研究和分析事实的深度上还欠缺。这里还包括第97(136—140)页中作者阐述的什么是所谓的“民俗词源”的观点。但是他论述得非常肤浅,无论如何都比专门研究这个对象的专著要逊色。“民俗词源”“与属于每一类的系统,比如变格、变位没有关系”的论断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克鲁舍夫斯基急于整理相关的事实,在所谓的“形态同化”或者“形式的一致性”领域已经无法找到一定现象产生的明确原因。(67:111页,80:115页,81:117页,86:122、123页)在这里,克鲁舍夫斯基非常成功地比较了俄语词尾和法语词尾,借助于符号描述它们的区别。一方面,借助于符号|≡(对于俄语而言,我们追求在不同结尾中发展同一个词根或者词干)。另一方面,借助于符号≡|(对于法语而言,前缀通常是用于表达语言表象特征的)。对于俄语而言,这个画面不完整,因为俄语不仅仅有结尾,还借助于前缀的帮助。因此,对于俄语而言,需要补充这一图示,呈现出≡|≡的样子。
就像我在上面提到的一样,克鲁舍夫斯基具有非凡的才能,即能够清晰和富有内容地阐述一般的观点,准确和恰当地描述所研究的对象。我们现在分析的克鲁舍夫斯基著作处处都能够证明他的非凡才能。
虽然他经常谈论一些早已熟知的东西或者理所当然的内容,但在强调主要思想和最典型特点时,他认识和解释的方式以其原创性和灵活性令人惊奇。首先,在第一章中发展和证明的观点,即所有的人类言语、所有的语言现象,无论是整体上的,还是个别现象都具有“不定性”和复杂性的观点就属于这个范畴。还有,我们可以援引克鲁舍夫斯基的观点,即只在一种条件下,也就是“逐渐变化”的条件下,词语的符号系列(由有机体的行为构成,而且这些行为按照一定顺序相互联系)可以无限地变化和简化,因为只有在“变化的渐进性”条件下,才可能有联想或者使词语具有意义的表象组合的不间断性(页19)。虽然很简单,但是阐述的观点却是成功的,即一些音素的组合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语言中没有这样的组合,也就是因为该民族还没有习惯按照指定顺序的音素发音(页24)。这里还包括体现在不同语言形式中的再整合观点。以后我会详细讲述。
我们在最后(44节,页74)看到了成功论述所做的观察及非常精细地分析词语之间相互关系的部分。其中作者提到:“像перенести这样的词语,有两个中心;主要中心是нести,次要中心是пере。”
这是由于:①语言中有简单动词нести,与此同时,还有上面提到的复杂动词。②整个一系列动词都含有固定意义的нести部分,如внести,занести,обнести……③另一个系列的动词也有上面提到含有固定意义的前缀部分,如перенести,перевезти,переложить……
但是这种表述一般观点的准确性、令人信服性、精确性完全不妨碍一点,那就是在克鲁舍夫斯基著作的不同地方都可以发现牵强之处、只字不提或者故意忽略一些对该处所阐述的理论不利的事实。或者说,根本不了解的事实。我们在第76页(可能只有形态起源的词根才有原始变化或者变异。这种变化与语音分化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将гнил组合看作是词根)、79页、80页、83页(54节:正是与事实完全不相符合的论点:前缀没有变异形式或者形态来源的变化)都发现这样的篡改论点。等等。
克鲁舍夫斯基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为了不让事实材料约束自己,他将三种类型的后缀混为一谈。①构词后缀、语义后缀、词汇后缀。②纯构形后缀、没有词汇意义的纯形态后缀。③词尾后缀、句法后缀或者所谓的词尾(页77、79等),而这并不能认为是克鲁舍夫斯基的贡献。与此有关,克鲁舍夫斯基忽略了实际的区别和相似。我不止一次地不由自主地产生质疑,那就是克鲁舍夫斯基所做的这一切就是为了追求效果和原创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保罗的话语形容他:“过于聪明的头脑。他认为,他只利用了若干个巧妙的提纲,就已经明白了最复杂的历史过程。”H.保罗:《语言史原理》,Halle,1880,p.29.
在描述音素组合ta,ti,ak,ik(页20—23)的发音时也出现了一些疏忽大意和过分匆忙之处。这些描述建立在不很准确和仓促的观察基础之上。完全抛开了任何的观察,直接幻想性地描述音素在时间上的逐渐变化,而这样的变化不是我们能够触及的。类似的幻想完全不适合于英国实证主义的追随者。还有,在发音方面,上颚元音前的辅音应当是颚音,或者从生理角度看,这样的组合是生理上必需的(页24)克鲁舍夫斯基在自己的小册子《论音素交替》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对于所有时期和所有语言而言是否存在某些语音规律?毫无疑问,这样的规律是存在的,我们早已接受了这一点,因为作为语言是不可能没有自己的规律的。比如,在所有语言中,在所有时期,软化应当影响到之前的辅音,使其处于软化状态。”。许多语言事实推翻了这一结论,但克鲁舍夫斯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样的事实。克鲁舍夫斯基正确地预测了每一个词语中的语音“黏合作用”,即将个别词语的语音部分连接为一个整体(页86—87)。但是,令人质疑的一点,就是那些形态单位为其相邻单位所做出的语音上的很小让步,能否起到“胶合作用”(页86)。
克鲁舍夫斯基为了更容易地作出关于前缀与后缀和词根区别的巧妙和概括性结论,完全不从历史角度分析这些形态单位。而且,他好像完全不知道雅利安语言中的前缀首先是在句法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正是由于这些因素,克鲁舍夫斯基提到的前缀非常没有说服力,没有很大的科学价值。
总之,克鲁舍夫斯基在研究个别事实时的态度与对待自己的科学界前辈一样:他藐视它们。在归纳类科学中,在以事实为基础的科学中,需要永远记住赫尔岑的话语:“小事,需要讨论和需要理解;大事自然就会出现。”
尽管克鲁舍夫斯基具有极强的逻辑思维,但有时仍会犯一些令人吃惊的逻辑性错误,自相矛盾等。几乎就是在这本著作的最开始,在更加详细地将人类语言划分为组成部分时,已经出现了令我们惊奇的、在逻辑上前后不一致的行为。我们的语言单位术语“单位”在这里不是很合适。或许说成“组成部分”、“直接的组成部分”要好一些。是句子,句子的单位是词语,词语的单位是形态元素,但这些形态元素不是语言的最终单位,因为它们首先划分为音素。在生理方面音响上不可分的音素是复杂的,是各种类别的,但却是协调一致的行为。换言之,我们的言语由句子组成,句子由词语组成,词语由形态元素组成,形态元素由音素组成,而最后的,即音素是由不同类别的生理行为组成的(第一章,页10—13)。我们在这里的划分有明显的跳跃,而且是与逻辑学中最简单要求相违背的跳跃。任何划分或分解和任何比较普通的结构永远都应当是一个方向的,应当从同一个观点角度实现的,应当经常考虑同一个要素。解剖学家和生理学家将动物机体分解为头、身体和肢体。然后将这些部分的每一个独立部分分解为骨头、肌肉、神经和液体或者有机溶液。最后,每一部分分解为化学成分:水、碳、氮、磷,等等。针对这一事实,我们能说什么呢?克鲁舍夫斯基在用于语言时,允许类似的内容出现。
关于言语划分为句子、句子划分为词语、词语分为形态元素的观点或许不能说太多的反对意见。因为这越来越详细的划分经常依赖于同一个基础,经常以同一个原则为出发点:意义、形态元素在这里处处起作用。但是这种划分终止于形态元素或者我说的词素。如果词素可以继续分解为组成部分的话,那么这些组成部分应当与词素是同类的,应当具有意义,在这些部分中应当是心理生活在起作用。确实,在许多语言中这样的划分是可以的。但这一划分不能分解为单纯的、没有意义的词素。从词素向音素过渡,我们进入了另一个领域,离开了语言中心,转向了它的边缘,而语言这两个方面的直接联系、并列性并不是必需的。并且事实也不能证明这一点。可以说,词素和音素是不能相比的语言单位。如果词素可以分解为音素的话,那么词素就不是词素了,而只是单纯的心理上不活跃的音素综合体、组合。首先需要让词素失去它的联想性,即以表象组合为基础的意义性。完成这一行为之后,再去将词素分解为音素。如果简单、单纯的音素能够构成形态单位(词素)、词语、句子的话,那么,或许这种现象只有在会说话的机器语言中或者留声机中才有,但任何时候都不会出现在人类语言中,也不会在具有生命的社会生物中出现。确实,有时克鲁舍夫斯基对待词素和词根就像对待失去意义的音素一样(比如,页35—36),但这仅仅是由漫不经心所致,因为一般情况下,他特别注意联想或者表象组合在语言中的巨大作用。
为了在划分时避免类似的令人震惊的非逻辑性跳跃,我认为应当采取双重划分人类语言的方法。
①心理划分。从大脑的言语中心角度,划分为具有意义的、与整个系列语言和非语言表象相结合的单位。这就是将言语划分为复杂的句子或者圆周句,圆周句分解为简单句,简单句分解为词语和短语,词语分解为形态—语义单位或者词素。最后词素至少在一些语言中,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和一些情况下分解为相关的音位。
②语音划分,生理语音学划分。从通常角度进行的划分,从语言边缘角度进行的划分。从这个角度,个别的言语表现形式呈现出音素的连续链条,首先分解连续的一系列音素,这些连续系列分解为更小的词语之间以停顿分隔开的系列。再往下分就是伴随着呼气和吸气的音素组合,即音节。音节由不可分离的音素组成。每一个音素都对应着不可分离的音响—心理表象。
但是,不能像克鲁舍夫斯基那样,将语言中的音素看作音响上不可分割的现象。因为正是作为音响现象,自然现象,即从作为物理学一部分的声学角度看,人类语言中独立的音素就像任何其他的音素一样,是可以进行划分和无限分解的。
尽管克鲁舍夫斯基在自己书中若干处提到了发音或者发出人类言语中音素必需的生理行为,尽管他在一个地方清晰地谈到研究和解释语音变化的基础不是音素,而只是发音,尽管他谈论到了这一切,他主要还是坚持自己单方面的“音响”立场,即认为音素是人类言语最终的不可再分的单位。这就从根本上妨碍了他学会用生理学的语言说话,分析作为复杂肌肉行为的产物即音素,将这些音素分解为各个组成部分,即发音。总之,他在这里没有将音响方面与生理方面区别开。就像我们在上面所见到的一样,他在将词素划分为音素的同时,也做出了不适合和违背逻辑学的跳跃。就在音素领域,他就犯下了类似的错误,将整体分解为完全不能与音素相比,名称完全不同的部分,提出“音响上不可分的音素”是“不同类别的但是协调一致的行为”或者“音素是由不同类别生理行为组成”的观点。与此同时,他还认为,“一组肌肉的感觉”是人类音素的终端组成部分之一。所以,这里又是完全新的、完全与其他单位不同的现象,又是相互矛盾和不同类别单位的混合。这类混合是没有将所有这些单位归类为中心—心理分母的结果,没有归纳为所有这些单位表象类,即肌肉行为表象、音素表象和有意义的联想表象的结果。
我在上面提到,为了避免中心—心理单位与边缘语音单位的混合,需要对人类语言进行双重划分。无论在语言边缘领域,还是在生理语音学领域,类似的双重划分都是必需的。一方面,划分一系列生理行为;另一方面,划分一系列音素及与生理行为并列的,并且是生理行为结果的但从本质上又完全与生理行为不同的系列。
我们不能因为刚刚所指出的错误和不准确性去责备克鲁舍夫斯基。因为大多数一流学者都犯有这样的错误,不清楚与逻辑学相矛盾的划分是错误的。与著作本身的哲学价值相比,克鲁舍夫斯基所犯的这些错误还不算什么。他牢固地掌握了逻辑学和心理学的资料,在解释语言现象时成功使用了这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