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府提供市场支持与保护。
各国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很重要的方面是为它们创造一定的市场空间。这对本国高新技术产业有着极好的引导、扶持和促进作用。一是实行政府采购政策,扶植本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如美国航空工业、计算机和半导体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政府的采购政策给予了第一推动力。二是实行买(卖)方信贷政策。西方国家大型高新技术成套设备制造业,由于有买(卖)方信贷支持,在开拓市场时占有优势和主动权。这些政策措施比直接投资更有效,能减少企业技术创新及市场开发的风险,能营造和培育市场需求。
(5)建立有效的科技投入机制。
高投入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和重要条件。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探索科技投入的有效方式,选择投入的重点,建立有良好回报的科技投入机制。
制定政府法规,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的投入。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公司计划投资4000亿美元,其中政府只投资300亿,其余绝大部分投资是政府以规划目标、制定标准、修订法案的办法,引导私营大企业通过竞争进行分摊。各国还对企业的R&;I)投入实行不同形式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如巴西政府规定科研投入超过企业利润5%的企业免交成品税,允许企业把所欠税款的8%用于研究开发投资。
在一些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的高附加值及其企业的高收益,吸引了大批风险资本。一方面政府不断完善和规范市场,为高新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市场融资的条件,如美国就有科技股票和债券发行;另一方面这些国家有较完善的中介服务和大批风险资本家,动员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高新技术领域。此外,政府通过制定对风险投入的税收政策、建立风险基金等形式,鼓励对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入,如最近美国进一步鼓励对创新性小企业的长期风险投资;法国通过建立创新财务公司、风险资本公司和风险资本联合基金的方式,增加高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的资金投入。
(三)政府的组织领导
1.领导高层化
近年来,许多国家成立了由国家最高领导挂帅的科技领导体制。
1993年美国成立国家科技委员会,总统、副总统分别任主席、副主席,其地位与国家安全委员会相当;1994年日本设立“高度信息化社会促进部”,由首相任部长,以加强对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1995年俄罗斯成立总统科技政策委员会和政府科技政策委员会;英国设立了科技部长,结束了其自1964年以来的内阁中无科技部长的历史;1994年9月欧盟成立科技代表大会,以加强对欧盟科技发展的管理。法国、新加坡、韩国、巴西等国家也成立了由国家最高领导挂帅的科技领导机构。同时由于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日益呈现综合化趋势,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日益广泛,因而国家科技决策班子也由过去以政府科技官员为主,转变为由官、产、学、研多方高级权威组成,更好地领导和协调各方面力量,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如美国国家科技委员会,由具有重要政治地位的内阁成员和对R&;D事务有重要影响的有关部、局的领导人组成。
2.决策民主化
高新技术战略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为了避免政府高层独立决策失误的风险,一些国家把民主机制引入科技决策过程。
一是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科技顾问机构,高度重视决策智囊的作用。美国于1993年成立了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PCAsT),由来自企业、大学、非政府组织的18名专家组成,他们以个人身份参与科技决策,为国家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和建议。英国的科技顾问班子为科学技术会议(CST),由学术界、工业界的知名人士和政府的首席科学家组成。德国于1995年成立科技顾问班子(即德国“研究、技术与创新委员会”),由来自政府、研究、教育、经济以及重要行业工会的17名成员组成。
二是鼓励民众参与国家的科技决策,提高社会对高新技术的理解力。日本不断改革科学技术会议,使它成为由社会多方代表参加的国家最高新技术决策机构和咨询审议机构。韩国从1982年开始,建立由总统任主席,官、产、研各界代表参加的科技振兴扩大会议制度,该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检讨科技发展的状况,审查和决定科技领域的大政方针;1988年以后,科技振兴扩大会议以民间为主导,让民众更广泛地参与国家的科技发展事务。
3.管理专业化
为使国家科技事务的管理和运行更加符合科技发展的规律,一些国家的最高领导授权予以科技专家为主的科技管理机构,使科技管理走上专业化轨道。美国国家科技委员会下设9个专业委员会,总统授权它们分管全国科研、技术开发、国际合作及教育培训事务,并对联邦科研预算提出建议。英国于1993年在首相办公室内增设了科学技术办公室(OST),由首相首席科学顾问任办公室主任,依靠专家管理全国的科技事务;由15名专家组成的英国技术预测运营委员会,主管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预测。欧盟于1995年在欧盟委员会研究局下,成立了一批以专家为主的特别工作组,在与工业界密切磋商的基础上,协调欧盟各国和欧洲各种科研计划,提出计划和计划中的重点项目。
三、完善的投资环境
(一)构造良好的硬环境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投资环境。好的投资环境能够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好的投资环境能够引进企业,保护企业,发展企业;好的投资环境能够保护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可以分为软、硬环境,软环境包括政治、政策、社会、文化、经济等,硬环境就是指基础设施建设,以土地、用水、用电、环保、金融、运输、通讯等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环境要素。
在发展硬环境上,要搞好配套,创造条件。第一,搞好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高新技术产业要发展,就要大量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就要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使高新技术企业轻松地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二,美化、绿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居园区。搞好前期基础工作,才是真正“筑巢引凤”,“筑巢”决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修建办公楼、厂房等,而是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水、电、路、通讯畅通,园区环境绿化美化。为大量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入居园内,必须做到八通一平,尽量使园区美化、绿化。
高新技术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专家产业、人才产业。全国高新技术产业之所以生机勃勃,就是因为众多高新技术企业中,拥有一支高层次的知识经济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人才是高新技术产业最重要的、最宝贵的战略资源。因此,高新技术产业要发展,就必须要有一个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环境。首先要使高科技人才拥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物质环境,为使高科技人才安居乐业,市政府行政划拨土地,建设高科技人才住宅小区,自筹自建,自定建房标准,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同时,还方便人才求职和流动,可以成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搞好人才流动的服务工作。
(二)宽松的政策环境
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健康、高速地发展,必须根据其产业发展特征制定出相应的法规、政策,构造一个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目前,我国已制定了有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一些政策法规,但是制定的政策还不够优惠,吸引力不大。为了更快地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就应该制定出更为优惠的政策措施,营造一种更为优越的投资环境。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较为急需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灵活合适的产业政策。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投资大、周期长、阶段多、风险高,加上社会化的风险投资体系尚未形成,严重制约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这就要求政府制订有关的政策法规,培养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体系,运用和发挥高新技术对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使高新技术产业获得了政策的最强有力的支持。
(2)完善科技税收政策。我国政府近些年来对科技进步给予了越来越大的关注,对现有财税政策也作了一定的调整,但由于受到市场经济整体发育程度、宏观调控环境、改革配套条件和改革思路等多方面的局限,特别是受到作为技术进步、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企业制度上的某些内在缺陷的束缚,致使财税政策在促进技术进步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应有功能,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其政策取向、政策组合、政策手段运用等方面还有诸多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政策作用和政策潜力当然也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第一,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第二,在财政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增加技术创新、研究与开发等投资的投资税收抵免措施,扩大、健全加速折旧制度。第三,统一开发区内、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改变以企业所在地为标准实施政策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现状。第四,加大对科技人员税收优惠的力度,包括对科技人员的科技收入(如技术援助费、专利转让费、版权费)减免个人所得税,以促进个人多接受教育、培训,增加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
(3)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中小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通过产业指导政策、资金支持和担保政策等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将有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高科技中小企业由于风险极高,因而一般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而风险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尤其是后期也需有更多的金融机构介人,因此,由政府提供贷款担保将极大地推动创业投资发展。美国1953年成立的中小企业管理局(SBA,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对高技术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在15.5万~25万美元的,提供85%的担保,贷款在15.5万美元以下的,提供90%的担保。日本政府除利用“国民金融公库”等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外,还由通产省下设的风险投资公司为风险企业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在科技厅下设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提供5年的无息贷款,并成立了“研究开发型企业育成中心”,对高技术风险企业提供财务保证。
(4)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是政府通过采购行为,实现其科技、经济和社会等多重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可以为本国的幼稚工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巨大的支持,防止国外竞争者的毁灭性竞争。同时,政府采购政策为处于市场化初期的高新技术产品提供了一个不小的市场,减少了创业企业技术创新在市场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并且,对技术创新过程中获得的样品和样机等中间研究成果,技术诀窍及关键技术部件进行预先招标采购,将有效地加强市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吸收能力和再投资能力,有助于建立中试生产设备和使用新技术所需的设计和试验技术标准,有力地增强国内高新技术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政府采购体系。因此。从发展创业投资角度看,我国政府应制定《政府采购条例》,成立专门的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应偏重于高科技产业,采购对象应多考虑中小企业,应加强对中间技术成果的预先招标采购,同时要防止保护价高质差的产品和服务,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社会要积极引导使用国货,以免政府采购政策孤掌难鸣。
(5)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高新技术竞争日益激烈,世界资源开发的重心已由物力资源向人力资源开发转移,因此,只有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发挥知识和人才的作用,才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深圳市政府重点建立了符合市场规律要求的人才机制,吸引大批的科技人才到深圳寻求发展,大大减轻了深圳科技人才短缺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