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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城与人(2)

北京对于老舍,其意味却单纯得多,即使在情感矛盾中,它也仍然是单纯的,是一个熟极了的熟人那样的存在,而绝不会令老舍感到与其关系“纠缠不清”。老舍和他的这一对象间的审美关系也因之是单纯的、易于描述的。老舍经由发现“艺术的北京”而发现自己的艺术个性,经由完成北京形象而完成了他自己。北京不仅仅是他的艺术生命赖以存活的土地,也是他描写过的最重要的人物,他大部分作品的贯穿人物,《四世同堂》等北京史诗的真正主人公。这是一个作家和其对象所能结成的最自然、单纯的审美关系。

如老舍如沈从文与他们各自的对象世界的遇合,可以看作现代文学史上的佳话的吧。其中有机缘,有诸种条件的凑泊。并非所有的城都天然地宜于文学的。文学决不是无缘无故地冷落了许多城市。城只是在其与人紧密的精神联系中才成为文学的对象,文学所寻找的性格;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城市有幸被作为性格来认识:如北京这样有教养、温文尔雅的,或者如某些欧美城市那样奢华、纷乱、饱涨着热情的。

老舍是当之无愧的模范北京市民。他固然因北京而完成了自己,却同时使北京得以借他的眼睛审视它自身,认识自身的魅力——是这样禀赋优异的北京人!因而他属于北京,北京也属于他。他的“北京形象”不但启导了一批他的文学事业的后继者,而且将其影响远播,作为“前结构”规定和制约着人们对北京的文化认识、文化理解,诱导着他们观察北京的眼光、角度,训练了他们以他那种方式领略北京情调、北京风味的能力。这种文学创作以外的影响,有谁能估量得充分?你也许并不意识,但在你的我的以及其他人的北京感受中,已经有老舍参与。作品在人们精神生活中的上述渗透,难道不是极耐寻味极可探究的文学—文化现象?

老舍是使“京味”成为有价值的风格现象的第一人,“京味小说”这名目,却只是在新时期的当下才被叫了开来。老舍小说的北京色彩虽人所共见,如若没有后起诸人,那不过是一种个人风格而已。应当如实地说,“京味小说”作为一种风格现象获得了研究价值,固然因有老舍,却更赖有新时期一批作家有关的实绩,因有如《那五》、《烟壶》、《红点颏儿》、《安乐居》等一批质、量均为可观的作品出世。这里自然也有城市魅力的当代证明。当代京味小说作者中,邓友梅、刘心武、韩少华、苏叔阳、汪曾祺、陈建功诸家;不断新起而令人不暇搜集的其他家;以及林斤澜、张辛欣的某些作品——岂不也略近于洋洋大观?我不倾向于把后起者轻率地指为“老舍传人”,更愿意相信他们都是由北京所养育的。给予了后起诸家以滋养的,当然有老舍的创造物,而这多半已汇入博大深厚的“北京文化”,而不再只是个别范本。老舍与后起京味小说作者的风格联系所表明的,无宁说更是人与城间的文化联系,这种联系总在寻求富于审美能力的敏感心灵。在这里决定着风格联系的,是不同作者甚至不同“代”的作者与北京的文化认同。

老舍及后起者的文学活动,生动地证实着北京所拥有的文化力量,现当代中国城市中,惟北京才拥有的文化力量。“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发源地的北京,三四十年代文化活动继续活跃并自成特色的北京,作家阵容再度强大的新时期的北京。人文荟萃,文化厚积。北京以其文化养育知识界、文化界,养育文学,北京也就收获了最为充分的文化诠释、形象展现。〔11〕

三城与人

在上面一番议论之后,我察觉到自己将“关系”单纯化了。有必要重新谈论上文中一再使用过的那个“认同”。

如果城只是如上所说的那样“支配”与“规定”着创作思维,并投影在作品的人物世界,那么不但人的审美活动,而且城的文化涵蕴都过于简单,以致将为我们关于古城魅力的说法做出反证。我们并没有真正进入“关系”的审美方面。不妨认为,由于作家的工作方式,自其开始这一种精神创造的时候起,就不再属于任何特定地域。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属于,又不属于。

我不想径直引用知识分子是“流浪在城市中的波希米亚人”这种现成的说法。中国有的是田园式的城市,这类城市对于生长于乡土中国、血管里流淌着农民的血的中国知识分子,决不像西方现代城市之于西方知识分子那样异己。上文所说的乡土感不就是证明?即便如此,知识分子在中国,也不可能与城融合无间,像终老于斯的市民那样。

城(人文环境)吞没着人,消化程度却因人的硬度(意识与意志独立的程度)而不等。知识分子从来是城市腹中难以消化的东西——自然愈到现代愈如此。半个多世纪以来那些提倡大地艺术、原始艺术的,无不是城市(且通常是大都市)中的知识者。他们以文化、艺术主张宣告了对于城的离心倾向,有意以“离心”作成自己的形象,从而显现为特殊的城市人。他们是城市人,即使他们的城市文明批判,他们对于城市的叛逆姿态,也是由城市培养和鼓励的。但他们又毕竟不同于消融在城市中与城市确然同体的城市人。更早一个时期颂扬吉普赛人,醉心于田园风情旷野文化的,也是一些困居城市备受精神饥渴折磨的城市人。他们未必意识到的是,只是在城市他们才奏得出如许的田园与荒野之歌,旋律中深藏着骚动不宁的狂暴的城市心灵。文学似乎特别鼓励对城市的反叛,这几乎已成近现代文学的惯例,成为被不断袭用的文学句法。因而作家作为“人”与城间的关系,又不仅仅是由其工作方式,也由其承受的文学传统、文学家家族的精神血统所规定。

这些说法仍然不能替代对于京味小说作者其人与城之间契约性质的分析。因为中国知识分子有其精神传统的特殊性,也因中国式的城市有其由历史中形成的文化形态的特殊性。田园式的城市是乡村的延伸,是乡村集镇的扩大。城市即使与乡村生活结构(并由此而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功能不同,也同属于乡土中国,有文化同一。京味小说作者不可能如近代欧美知识分子,一味“漫步”并“张望”于城市;他们与那城市亲密得多。他们也不可能只是“穿过城市”的精神流浪者。作为新文学作者或当代作家,他们自然引入了观照这城的新的价值态度,深刻的情感联系却使他们难以置身其外做精神漂流。他们与其他人一样居住于此,只不过这种空间关系在他们不像在其他人那样重要罢了。因为他们是从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他们对于城的不完全归属未必因文化离心,倒更是其精神生产方式决定了的。这又是由近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出世,也由文学的自觉意识形成承袭而来的关系。

他们居住于城,分享着甚至也陶醉于这城市文化的一份和谐,同时又保有知识者、作家的清明意识,把城以及其他人一并纳入视野。他们是定居者与观察者。后一种身份即决定了他们的有限归属。以城作为审美观照的对象(在老舍这样的作者更有文化批判的意向)使他们在其中又在其外。因而北京之于老舍是乡土又是“异乡”。两种关系都是真实的。两种关系的综合中,才有这特定的“城与人”。不惟老舍,其他京味小说作者也可以认为是一些特殊的北京人,是北京人又非北京人。对于这城,他们认同又不认同。值得考察的,正是这种关系的矛盾性质。知识分子自觉、作家意识,是妨碍任何一种绝无保留的认同的。那种认同意味着取消创作,取消知识者特性。观照与批评态度,使创作成其为创作,使知识分子成其为知识分子。对于城,无间者不言,描述即有间隙,也赖有间隙。京味小说作者在其中又在其外,亦出亦入,已经是一种够亲密的关系了。再跨进一步,即不免溶解在对象中,终于不言,不能言,至少不再能如此言说。

述说着乡土感的,未见得全无保留,倒是不知道这一种表达法的,更有传统社会的乡土依赖。北京的乡土特性所唤起的乡土感情是因人而异的。更何况使用着相似表达式的,其赋予“乡土”的语义又彼此不同呢!城也就在这诸种关系中存在并借诸讲述、言说以及“无言”呈现自身。有活在并消融于城、与城同体作为城的有机构件的人,也有居住于同时思考着城,也思考估量着自己与城的关系的人,城才是人的城。前一种人使城有人间性格,后一种人则使城得以认识自身,从而这城即不只属于它的居民,而作为文化性格被更多的人所接纳。

他们不尽属于城,那城也不尽属于他们。城等待着无穷多样的诠释,没有终极的“解”。任何诠释都不是最后的、绝对权威的。现有的诠释者中或有其最为中意的,但它仍在等待。它不会向任何人整个地交出自己,它等待着他们各自对于它的发现。他们相互寻找,找到了又有所失落:是这样亲密又非无间的城与人,这样富于幽默感的对峙与和解。人与城年复一年地对话,不断有新的陌生的对话者加入。城本身也随时改变、修饰着自己的形象,于是而有无穷丰富不能说尽的城与人。

老舍说:“生在某一种文化中的人,未必知道那个文化是什么,象水中的鱼似的,他不能跳出水外去看清楚那是什么水”(《四世同堂》)。水中的鱼似的,是他所写的北京人;他本人则是跳出水外力图去看清楚那水的北京人。但他又决非岸上观鱼的游客。也许难以再有如老舍这样边写城边赞叹、评论,陶醉于赞叹又以评论保持距离,在出入之间有一份紧张的作者了。这也是站在乡土中国与现代中国之间的紧张,自处于乡土深情与新文化理想之间的紧张。当代文坛上正走着越来越多的城市漂流者,或者仅仅以“漂流”为简单象征的人。知识水平的普遍提高,与知识分子自觉意识的发展,必将发展居住者对于居住地的非归属性。上述“出入之间”,不完全归属、认同,将越来越成为城市人普遍的文化境遇。乡土关系也如人类在其行程中缔结过的许多其他关系,是对于人的抚慰又是束缚。乡土感情是由乡土社会培养并在其中发展到极致的,也将随着乡土社会的历史终结而被改造。〔12〕它将日益成为诗的、纯粹艺术的感情。城市人在失去乡土之后有精神漂流,却也未必长此漂流。漂流者将终止其漂流在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更高层次的和谐中。但那不会是“乡土”的重建。因而乡土感在“五四”以后的文学中才更有诗意的苍凉。在这大幅流动的背景上读京味小说,看其城其人,岂不别有一种味道?

注释

〔1〕〔美〕哈里森·索尔兹伯里:《捕捉新北京的故都余韵》,载美国《纽约时报》星期日版,1985年2月10日。此据徐广柱译文。

〔2〕萧乾:《北京城杂忆·游乐街》第44页,人民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法国学者保罗·巴迪在介绍老舍小说法译本《北京居民》时,也谈到北京魅力:“……这魅力来自北京那些最狭窄的胡同,类似本世纪转折时期他出生的那个胡同一样;这魅力也来自古都大马路尽头那些雄伟的城门楼子,这些大马路把城区分割成了一个一个方块格”(《读书》1984年第5期)。

〔3〕刘半农:《北旧》(1929年12月),《半农杂文二集》第154—155页,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7月初版。

〔4〕郁达夫:《北平的四季》(1936年5月),载1936年7月1日《宇宙风》第20期。同文中作者说自己的此文“聊作我的对这日就沦亡的故国的哀歌”。此文可与《四世同堂》关于北平四时的描写相映照。

〔5〕师陀:《〈马兰〉小引》(1942年10月),见花城出版社1982年版《马兰》。来自福建的庐隐,也曾说过“北京是我的第二故乡”。

〔6〕郁达夫:《住所的话》,载1935年7月1日《文学》第5卷第1号。

〔7〕时代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张振玉译《京华烟云》。

〔8〕〔法〕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中译本第2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9〕老舍:《一个近代最伟大的境界与人格的创造者》,载《文学时代》创刊号,1935年。

〔10〕〔美〕罗克威尔·格雷等:《访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载美《芝加哥》专辑,此据舒逊摘译。

〔11〕中国作家对于城的犹如对于人的性格捕捉,那种细腻的审美品味,得自中国文化、文学的陶冶。唐诗的写长安,宋词的写汴京,这一笔丰厚的文学遗产,恰恰是被“五四”以后严于新旧文学区分的新文学者承继了。尤其新文学的纪游体散文。京味小说则可作为以小说写城市的例子。

〔12〕你不难注意到,上海尽管是一个被新文学与当代文学反复写到的城市,却难以在谈论“乡土文学”的场合被人想到。乡土感有时提供着双重证明:城的文化构成与人的文化经验的凝固。现代化与开放,鼓励对陌生经验陌生领域的探寻。非乡土感也许提示着你已面对一个陌生世界。“无归属”有时只意味着由熟悉境界的失落,脱出生存惯性的有限的灵魂自由。在你我似的普通人,它只是选择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而已。研究中国知识分子与城的真实联系,北京是理想的对象,上海同样理想。乡土感与非乡土感中,寓有中国知识者与生活的联系方式,独有的文化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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