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夫于亭杂录》,又名《夫于亭杂录》、《夫于亭笔记》,是清代著名文学家王士禛(1634—1711)的一部笔记作品,内容广博,它与作者的另外四部笔记《居易录》、《池北偶谈》、《香祖笔记》、《分甘馀话》属于同一类型,《四库全书总目》将它们均收入“子部杂家类”。康熙四十三年(1704),王士禛因王五一案“失出”(即重罪轻判),受到牵连,被罢刑部尚书,回到故乡新城(今属山东淄博市桓台县)家居,《古夫于亭杂录》即是他这一时期的著述。作者自谓此书“无凡例,无次第,故曰杂录”,又谓:“所居鱼子山下有鱼子水……山上有古夫于亭,因以名之。”此书究竟撰写于何时,由于作者自序末未缀时日,其最早刊本亦无刻印年代,论者鲜有述及者,笔者不揣冒昧,略作考辨如下。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二二著录《古夫于亭杂录》谓:“士祯以康熙甲申罢刑部尚书里居,乙酉续成《香祖笔记》之后,复采掇闻见,以成此书。”[1]此系据是书自序之言推断。《古夫于亭杂录·自序》云:“甲申之秋,复有《香祖笔记》八卷。是岁冬,罢归田里,迄明年乙酉,续成四卷,通十二卷,又刻之吴门。”该段以下,王士禛略述其老年景况后即言《杂录》之写作与命名。据此可知,《总目》所言不误。乙酉为康熙四十四年(1705),《古夫于亭杂录》之撰写当始于是年。王士禛有《渔洋诗话》三卷,为其晚年所自订,其自序云:“余生平所为诗话,杂见于《池北偶谈》、《居易录》、《皇华纪闻》、《陇蜀馀闻》、《香祖笔记》、《夫于亭杂录》诸书者,不下数百条……戊子秋冬间,又增一百六十馀条。”[2]这篇序撰写于戊子秋冬间或稍后,已提到《夫于亭杂录》一书。又《杂录》卷五有记张复我编修一条,其中有“今又三年戊子”一语。戊子为康熙四十七年(1708),《杂录》之成书当在是年。
《分甘馀话》四卷为王士禛罢官里居后的另一部笔记作品,前有己丑所写自序,故一些书目著录或图书馆编目咸谓此书刊于康熙四十八年己丑(1709),实则有误。按《分甘馀话》卷四有记宋荦(1634—1713)一条,内有“庚寅六月,宋太宰牧仲书来”一语,庚寅为康熙四十九年(1710),适过己丑作序之年一载,可知是书自序并非全书杀青之后所撰,而是在全书撰写之初或中途所构。特别是该自序不像《古夫于亭杂录》自序,明确提到成书卷数,亦可证《分甘馀话》自序撰写之日,全书尚未脱稿。《渔洋诗话》自序并未言及《分甘馀话》,亦可证是书于戊子秋冬之际尚无消息,不可能于下一年己丑刊刻。
依照一般常例,作者不会同时撰写两部体裁相同、内容近似的笔记,据《分甘馀话》卷一首条所录康熙皇帝于四十七年五月初十日所写《御制广群芳谱》一文推断,《分甘馀话》撰写之初适在《古夫于亭杂录》成书之后,即开始于康熙四十七年末或翌年,《杂录》之杀青则在此前。御制序文不入《杂录》而置诸《馀话》卷首,无非示其尊崇之意,此亦可证《古夫于亭杂录》与《分甘馀话》之撰写是连续性质的。《古夫于亭杂录》的撰写自1705年至1708年,共费时约四年之久。
关于《古夫于亭杂录》的版本,向有五卷本与六卷本之别。《四库全书总目》著录者为两江总督所呈进之六卷本,而文渊阁《四库全书》所录者却是五卷本。[3]该本删削改字,错讹颇多,不足为据。若用六卷初刻本与五卷初刻本相校,就会发现二本编次虽异,而文字内容却大致相当,并非如某些图书馆著录卡所记五卷本系“残缺一卷”者。若就两本所录条数而言,五卷本尚较六卷本多出三条,而六卷本卷一第54条“追赠父母”又为五卷本所无,[4]卷五第297条“何采”后半有一百十九字亦为五卷本所无。因涉及文字无多,为考其源流,特录两本相异者如下。
一 六卷本多出五卷本者
李文正昉为相,为本生父故工部郎中超、母陈留郡君谢氏请以郊祀覃恩追赠,太宗嘉之,诏赠超太子太师,谢氏郑国太夫人。此封赠本生父母之始。王沂公曾、欧阳文忠公修,皆幼育于叔父,祈恩追赠。此又宋朝忠厚立国之一端也。
按:此条见于六卷本卷一第54条,系节录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二“许封本生父母”、卷四“报叔父母恩封赠”两条[5],王士禛仅在其后加一句评语而已。
法方伯黄石若真在金陵,方典武闱而奉家讳,仓卒不得出,黾勉终事。第五遣人送诗云:“门人只读《孙武传》,何必教渠废《蓼莪》。”巨商某者,其母大寿,走厚币请故相至金陵游山,主于其家。是日,宾客方群集上寿,第五送诗曰:“朝贩纲盐暮沸笙,满堂宾客尽鸡鸣。可怜丞相张苍老,也拜高台寡妇清。”金陵人竞传之。
按:此条系六卷本卷五第297条的后半部分,五卷本该条适无上录文字。文中“第五”系何采之字,“故相”则不知何所指。后出六卷本如广陵本、啸园丛书本(详见下文),“故相”与“丞相”四字皆以墨围代替,似有所忌使然。
二 五卷本多出六卷本者
弇州《盛事述》载父子官三品以上者,工部尚书毕亨,子副都御史昭,吾邑人也。司空为弘、正间名臣,今墓在系河北岸,中丞袝焉。碑版尚存而宰树剪伐尽矣。每过之,辄为叹息。
按:此条见五卷本卷二倒11条,文中“吾邑人也”以上系节录出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皇明盛事述·父子至三品九卿》一条,[6]与六卷本卷三第145条“王世贞笔记三则”之第一则略同。五卷本卷三亦有“王世贞笔记三则”一条,与其卷二倒11条显然重复。
国初目满洲及辽人为旧人,各直省汉人为新人。一汉人入馆选,在院中一满洲同官谓之曰:“先生绝似旧人,而背立尤酷似。”旁一同年同官者口号赠之曰:“相君之面,不过新人;相君之背,旧不可言。”众大笑。
按:此条见五卷本卷二末条,乃用《史记·淮阴侯列传》中蒯通借为韩信相面劝其造反一事:
齐人蒯通知天下权在韩信,欲为奇策而感动之,以相人说韩信曰:“仆尝受相人之术。”韩信曰:“先生相人何如?”对曰:“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成败在于决断,以此参之,万不失一。”韩信曰:“善。先生相寡人何如?”对曰:“愿少间。”信曰:“左右去矣。”通曰:“相君之面,不过封侯,又危不安。相君之背,贵乃不可言。”[7]
这一条为文渊阁《四库全书》五卷本《古夫于亭杂录》所删,当有所忌使然。
明时,京师士大夫冬日制貂为套,著冠帽上以御寒,名曰帽套。一词林乘马谒客,有骑而过者,掠而去之。明日入署,诉于其僚,同年某公好谑,改崔颢《黄鹤楼》诗赠之曰:“昔人已偷帽套去,此地空馀帽套头。帽套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空悠悠。”众皆大笑。
按:此条见于五卷本卷三第36条,六卷本未收。
六卷初刻本与五卷初刻本除有上述不同以外,文字亦或有小异,但异文不多。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则将有关钱谦益的文字概行删除,钞讹亦很多。钞讹系草率所致,删去钱氏相关内容,盖乾隆修《四库》时禁令使然。据《清史编年》第六卷“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甲申(12月26日)”:“谕定《四库全书》抽毁改易‘违碍悖逆’书籍原则:一、钱谦益、金堡、屈大均等‘其人实不足齿,其书岂可复存?’应概行毁弃。”[8]《古夫于亭杂录》中凡涉及钱谦益的有关文字皆在抽毁之例,可见清代文化专制之一斑。
笔者所见六卷与五卷两种初刻本,均为上下黑口,双黑鱼尾,半叶十行,行十九字,唯六卷本中缝题“夫于亭杂录卷×”,五卷本中缝题“古夫于亭杂录卷×”,仅有一字之差。两本“禛”、“弘”、“曆”均不避讳,唯“玄”缺末笔或作“元”,可见都是康熙间刊本,因俱无刊刻年月,故统称为初刻本或原刊本。这两种原刊本流传不广,今已罕见,两者孰先孰后,有何关系,值得探讨。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所藏《古夫于亭杂录》六卷本为广陵刊本,有清代藏书家陈(1753—1817)的朱笔眉批。陈氏于该刊本卷首批云:“此书本六卷,厥后翻刻缩为五卷,无原序,而有俞兆晟序,盖恐原序刻则卷数不合也。翻刻本版心俱加‘古’字。”陈氏所言五卷本为翻刻缩印六卷者,显然失于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