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吃饭的逻辑
假如有一个人约你吃饭,你实在没有多大兴趣,但又不好意思不去,结果虽百般无奈也只好赴会,那么你要如何避免还有下次的机会?你该怎么做才能不用在短期内再见到他而又不失礼数呢?其中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出钱埋单,把这顿他主动邀约的饭聚变成你的慷慨请客。如此一来就是他欠你一餐饭了,日后就算他再约你,你也可以问心无愧地借辞推托,反正现下欠债的不是你。
如果你不怕心里不舒服,也不管这人以后会不会小看你,总之见他一次就算,绝对不要再有下回,那么你也大可反其道而行,愉快地让他去掏腰包。因为自此之后是你欠了他的一餐,依据常理,他断不会不要脸地三番五次来电催促:“喂,你还欠我一餐饭。”(要是说得出这样的话,那一定是个不用闪躲的熟人。)于是你就能够厚着脸皮铁了心,让他痴痴地看着手机心想“他怎么还不约我”,直到世界末日。
当然,上述情况已经简化,我还没把双方的性别差异、年龄长幼以及地位的高下一一计算进去;假如顾及这些条件的变化,情形又会复杂许多。然而这么复杂的道理,我们大部分人却用不着人教,也用不着看书上课,就自自然然地在社会生活里学懂了。因为请客与被请的逻辑就是整个社会关系逻辑的一个切片,看一个人会不会“做人”,只要看他懂不懂请客就行了。
在同一个社会里打滚,我们会预期其他人也懂得这堆复杂的原理。比如说李嘉诚叫你出来吃饭,你觉得他会在饭后和大家说“不如这餐AA制”吗?当然不,因为大家都知道地位越高身家越厚的人就越该请吃饭。法国社会学大师莫斯(Marcel Mauss)在他上世纪20年代的经典名著《礼物》里力证这套请客的原理不独中国专享,几乎全世界上所有文化都有“人情”和“面子”一类的观念;几乎全世界有权又有钱的人也都要负责埋单,而且心甘情愿,因为这么做才能彰显他们的地位,这是人类社会的不明言规则。
在莫斯引用过的例子之中,最有名的当属北美印第安部族的“夸富宴”(Potlatch)了。话说每年秋冬,各部落既然无事可做,就聚在市镇里大摆筵席狂欢度日,有点像咱们过年。不同家族的酋长会轮流做东请吃饭,饭局上山珍海味毕呈自不待言,主人家还要送给客人大量的金银珠宝,奇贝皮草。客人也不能空手赴宴,必须送上分量相当的礼物。为了显示身份,主人会源源不绝地回礼;再夸张点的话,更要当场销毁礼品与自己的财货,就像土豪用一沓百元美金点雪茄一样,意思是“这点小钱老子不在乎”。吃了人家一顿,其他家族当然也要回请,否则就会被人耻笑,而且最好是吃得更大花得更多。为免辱没祖宗,回请时切记要吃得更豪华花得更狠。一个冬季下来,这些部落竟能把全年辛苦积累的财产耗尽一空,而最豪爽的那一家就全变成地区最威风的大人物了。
千万不要以为这只是少数民族的奇风异俗,莫斯说得很清楚,送礼请客一类的“酬报”心理无处不在,吃过人家的饭收过人家的礼自然要如数奉还(如果不是加倍的话),这是人际往来的义务、社会关系的基石。为什么办婚宴请喜酒通常有钱赚呢?这是因为客人的“人情”加起来可能要比一顿喜酒的开销大。再看近来年年创下天价新标准的酒店“团年饭”,难道那不是一种现代中国版的“夸富宴”吗?
2007.3.9
敬酒要喝
我得先说清楚,夜总会一类的地方我是很少去的。不是我有多正经多清高,而是我真的很不喜欢那种昏昏暗暗灯红酒绿的地方;每次处身在那样的环境底下,我都会觉得自己特别低能,我不懂猜枚,也不玩骰盅,所以我实在领略不到“落club”的乐趣。可是偶尔去一回,原来还是挺有教育意义的。
前年在深圳的一间夜总会里,我就遇见了想都想不到的情景:有一桌客人个个喝得头昏脑涨左摇右摆,说话的声音腔调愈来愈豪迈。仔细一看,原来他们手中各自握的不是酒杯,而是一枚小胶盒,里头放的全是药丸。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丸,但应该就是让他们high得如此忘我的主要原因了。这帮人不是在斗酒,而是在斗“啪丸”。从斗酒发展到斗“啪丸”,这不可说不是一个飞跃性的“进步”。两年前如此,两年后的今天又如何呢?我就真是不知道了。
“敬酒”真是一种十分奇妙的行为。为什么大家就不能静下心来细细品酒,而要你敬我一杯我回你一杯地狼吞虎咽呢?其实这个道理就和我们之前谈过的“请客逻辑”一样,都是社会学家莫斯所说的“报”。例如在敬酒的时候,我们会特别讲究公平,如果你喝了一满杯,我也必须接受挑战跟着喝光整杯的酒。相反的,要是我自信满满,不只干杯而且还回敬一杯,但你却只是“随意”一口,那我就有权要求你也得干掉你那一杯了。若是你拒绝,就得自承不胜酒意认输,否则就是不给面子,后果可能很严重。大家喝多喝少不是自己的意愿,而是决定于你来我往的关系之中。一杯报一杯,一瓶换一瓶,其间不容半点弄虚作假。
很多人说这是中国人特有的陋习,既不文明也不现代。不少早年去大陆经商的港人谈起四处交际“队酒”的经验,仍是一脸惶恐心有余悸。可是放眼世界,从日本的居酒屋到德国与爱尔兰的“饮酒社”(drinking club),敬酒的方式虽然各有不同,但这种公平的饮酒竞赛其实到处都有,就和人类送礼请客的习惯一样,是普世的文明现象。收礼必须还礼,喝下人家的敬酒必然也要回敬一番。
类似北美印第安人的“夸富宴”,敬酒也是种分出彼此高下的方法。酒一轮轮地敬下来,谁能撑到最后谁就是赢家。过去在某些生意酬酢的场合之中,喝酒的赢家还真能占去最多的好处,得到最有利的条件,因为他是唯一神志清醒的人,其他人说不定早被灌得稀里糊涂满嘴说是了。读传记或小说,常常见到许多英雄都被描述为“千杯不倒的好汉”,似乎酒量也是判定英雄的标准之一,例如金庸笔下的“乔峰”。就算到了今天,我们虽然不再以酒量论成败,但要是说起某人很能喝,它也绝对不是贬义。无论什么时候,“好酒量”都是一种赞美。
比起“夸富宴”那种穷尽家财来请客的豪迈,无止境的敬酒是种更让人佩服也更叫人头疼的自夸方式;前者夸耀的是自己的财富身家,后者却是自己的生命能量。就算请客送礼到了一个视钱财如粪土的地步,你慷慨的也还是身外物罢了;但逢敬必干地饮酒却是在慷慨自己的一条命。或许这就是人类不敬咖啡不敬茶更不敬汽水的原因了,因为只有酒能致命。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慷慨生命更豪迈、更令人折服呢?
人家举杯来敬酒就和送礼一样,你必须还报他,只不过要注意这份礼是能要命的。难怪英文里的“gift”兼具“礼物”和“毒药”二义了。
2007.3.16
喝还是不喝
一
再一次,世界杯赛前被过度高估的英格兰又要提早收拾包袱回家了。每一回,大家都能为它总结出必败的理由;可惜每一回大家都会忘记四年前的教训,然后再度幻想它有夺冠的希望,跟着再度失望。这几乎成了一条历史规律,不断重演。悲剧重演就会变成喜剧;如果它不断地演,那就是闹剧了。
最近很红的《足球经济学》(Soccernomics)里面有一章专门讨论这个闹剧,作者库珀(Simon Kuper)和希曼斯基(Stefan Szymanski)提出了一个十分刺激的观点,几近阶级歧视。他们认为:“英格兰的顶尖球员大多来自单一的或不断缩小的社会群体:传统的工人阶级。职业足球联赛的大门并不对英国中产阶级开放,这也是国家队落后的原因所在。”为什么工人阶级出身的球员会踢不好球呢?那是因为他们的生活习惯很不好。两位作者引述曼联主帅弗格森(Alex Ferguson)的自传说:“或许从上几代人开始,饮酒的文化在球员们出身的工人阶级家庭中一直流传下来……在那个阶层,许多人认为如果你在工厂或煤矿从事重活,当然有资格喝几杯放松一下。有些球员似乎立志要将这一轮班制产业工人的思维方式继续下去……另一个普遍的观念是,周六的晚上就是忙碌一周的结束,因此应该喝得烂醉,彻底放松。”弗爵爷说得是;难怪我们总能看到英超球星在夜总会喝酒喝到老妈都不认得,面红耳赤手揽美女出门闹记者的照片。
再看这次世界杯,英格兰教头卡佩罗(Fabio Capello)治军严明,不止不准球员喝酒,而且连黄色杂志都不能带(更不用提那帮太太团了),结果弄得一帮大帝坐立不安心痒难搔,偷偷透过传媒撒娇。疼惯他们的英格兰球迷当然站在他们那边:饮杯啤酒天经地义,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你这个意大利佬凭什么不许我们工人阶级喝酒?于是铁面卡佩罗只好网开一面,批准他们喝啤酒,结果一喝就喝出事。勾引人家老婆如家常便饭的特里(John Terry)召集啤酒会议,与队友秘密讨论球队问题,酒喝得越多,议论愈是出格,最后差点搞出个阵前公开造反事件。后来的事,已经成为历史。我们要研究的问题是卡佩罗这种禁酒派与特里那种弛禁派究竟谁对谁错?
这个问题不简单,因为它曾经是19世纪末欧洲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大辩论的主题。
二
读社会史家希维尔布希(Wolfgang Schivelbusch)的《味觉乐园》(Tastes of Paradise),发现恩格斯原来写过一段这么有趣的纪实文字:“完全不用惊讶工人为什么喝酒喝得这么凶。艾里逊警官估计格拉斯哥的每个周六都有三万个工人喝醉,这绝对不算低估……特别是周六傍晚,工人们刚刚领到薪水,下班又下得比平常早,于是纷纷外出享乐,让人看见醉酒的所有狂野面目……在这样的夜晚里头,我在曼彻斯特城的归家路上从来没遇过没有醉汉躺在路上呻吟的时候。”不止恩格斯,几乎19世纪所有同情工人追求正义的左派思想家和社会主义运动领袖都很关心酗酒的问题。工人为何老爱泡吧?而且一泡就醉?用屁股想都知道理由是他们日常工作的压力太大。毕竟那是19世纪,传说中欧洲工人阶级最被奴役,工厂管理最没有人性的时代(所以也是各种左派思潮诞生的年代)。每天在工厂车间里头出卖劳力,流血流汗,然后拖着空虚的大脑与疲痛的躯干爬到床上,等待同样的经历在第二天黎明再次开始,你以为这些工人还能期待什么高雅有营养的娱乐呢?正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要用毡酒加啤酒先把自己灌成烂泥,他们才能铁下心肠回到工厂。
如果说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鸦片,那么酒精便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意志大麻了;除了叫你舒服,它没有任何好处。这种舒服就像打了麻醉药一样,能够掩盖你日常的苦楚,失去改变现状的动力。难怪当时奥地利的社会主义领袖阿德勒(Viktor Adler)要鼓吹禁酒了,他告诉同志:“我们不要舒服;事实上,我们的整个事业都将得益于更多不舒服的感觉。”不喝酒就不舒服,不舒服就不会忘记自身处境的艰困,而且还能头脑冷静纪律严明,打造出一群铁血革命军。
可是也有一些高瞻远瞩的同志看出了喝酒的好处,比方说著名的“第二国际”领袖考茨基(Karl Kautsky),他并不赞成禁酒,因为“对无产阶级来说,禁酒意味着避开了一切社交聚会;他没有沙龙,也没有接待朋友和同伴的小馆。如果他希望和同伴们聚在一块,讨论大家共同关心的事情,他就一定得去酒吧。中产阶级政治能够没有这种酒吧聚会,无产阶级可不行”。也就是说大至搞革命小至搞请愿,工人们必须得自己先团结起来。而酒吧正是他们互相认识彼此熟悉,进而讨论正事形成阶段认同的天然场所。
为了喝酒不喝酒的问题,这帮大人物这么煞有介事地谈了半天,现在看起来似乎十分可笑。但这场辩论不只点出了当年工人阶级酗酒情况之严重,还牵涉到一个社会运动的本质矛盾,那就是集体麻醉与凝聚团结的两难了。好比宗教,有人说它会使人忘却现世之痛苦,寄情于来生之解脱;但历史上也不乏宗教令人团结生出社区集体力量去对抗强权的例子。又好比足球,曾经有社会学家指出从前南美洲的军人独裁政权能够撑得那么久,全靠人民都成了球迷,关心国家队在世界杯上的失利多于关心自己人权的损害;可另一方面,巴塞罗那的球迷也曾团结在诺坎普球场的看台之上,每周定期唱起挑战佛朗哥元帅的战歌。
假如我是郭台铭,也许我会在富士康的工厂园区里头开几家酒吧,一到周末便大开啤酒派对,同时转播意甲英甲英超联,好纾解工人们的情绪和孤立。不过,假如我真的是郭台铭,也许我会担心足球加啤酒就是工人大罢工的温床。
2010.7.9;7.16
吃饭时吃饭 屙屎时屙屎
在黄永玉为林行止《说来话儿长》一书所写的序里,有这么一段发生在过去北京街头公厕的对话:
“啊!二婶呀!今午吃什么呀?”
“吃饺子!”
“什么馅呀?”
“茴香肉末!那您啦?”
“二狗子他爹今早上昌平拉货,一半时回不来,我们就喝稀的,小米粥加贴饼子,凑合着闹!”
黄永玉接着下按语:“这边的我们正蹲着‘桩’,‘墙有耳,伏寇在侧’,嘿!一声不敢出地进行饮食文化窃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