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等到过了很久,总要等退无可退,才知道我们曾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
有人说,信仰命运,是放弃对自由的追求。任由命运的车轮碾碎我们坚定的意念。相信轮回重生之人,死不足惧。死亡并非终结,而是一场新生,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一次重逢。轮回重生的想法诱惑至极,你轻易忘记了,在重获新生前,曾深陷地狱的滋味。
2012年10月
1.
那是在十月的第二周的周三,一个由文学院组织的面向全院大一新生的读书文化交流晚会,这是一个相对自由的活动,不限制个人活动,可以和任何人交谈。晚会在一个可容纳三百人左右的阶梯教室举行,然而到场人数不足整个教室的三分之一,因此他们都是随便坐在自己想坐的位子,整个教室的人显得格外分散。路慕程坐在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因为这里有一条过道,后面又有后门,她想,要是实在觉得无聊了她还可以溜之大吉。
主持人是文学院的郑教授,四十来岁,中等身材,偏瘦,戴一副金丝边框眼镜,整个人看上有一股浓浓的书生气质,温文儒雅形容他再合适不过。幽默风趣的开场白引得她们对这次的读书文化交流晚会兴趣大涨,原本还在望着窗外神游的路慕程也被吸引了。
然后郑教授从讲台上走下来穿梭在教室里与她们互动。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然后他微笑着说:“现在我们开始互相交流交流啦!就从倒数第三排靠窗坐的那位女同学开始吧!”
然而路慕程正在之前教授讲的那些著作中徘徊神游,突然叫她开始还有点茫然不知所措,而且所有人都盯着她,她的内心是复杂的,路慕程很想有谁能够突然站起来帮帮她,可是没有一个人……于是她放下书站了起来。
“大家好!我是计算机学院一年级学生,路慕程,路程中间一个慕容的慕。最喜欢读的书是《追忆似水年华》,最喜欢的外国作家是马克李维,最喜欢我国的诗人苏轼。我觉得我更喜欢西方文学和西方作家一点,也许是他们的那种简单的表达方式更吸引我。还有就是,我以前一直以为我不喜欢的书肯定不好看,现在明白了那只是因为我没有走进她的世界。最后,我对小篆和篆刻也很感兴趣。谢谢大家。”说完后她长舒一口气然后坐了下来。
“嗯,看来这位同学还是挺有见解的嘛!不错。不过你能读的下去《追忆似水年华》我是真心挺佩服你的,就我所了解的情况,咱们文学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喜欢并读完了她,给你点个赞!”郑教授一边说一边朝她竖了个大拇指,“接下来请那位穿红色足球运动服的男同学聊聊自己的看法吧!”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泉清。他身高在一米八左右,干净而白皙的面庞算不上很帅,但也足够迷倒一大片女生,穿一件红色足球运动服,胸前是一家足球俱乐部的队徽图案,后来她才知道这家足球俱乐部的名字叫做阿森纳,属于英格兰超级联赛,而这一切都是他告诉她的。他的脖子上还依稀可见一点汗渍,路慕程想,他应该是才踢完球来不及回宿舍洗漱换衣服就直接来参加晚会的。
“大家好!我叫泉清,泉水的泉,清澈的清。我是外语学院一年级学生,最喜欢的作家是东野圭吾,我读完了东野圭吾先生到目前为止写的所有书;当然,我也喜欢一切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我觉得最成功的作家应该是通过简单的语句,细腻的人物刻画和有一个能吸引读者读下去其作品的悬念。历史,军事,政治,艺术和古典文学,现代文学我都有涉猎,但均不深刻,还望老师和同学们多多帮助才是。最后我想说的是,”泉清突然将身子转向路慕程,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路慕程同学,我能不能和你探讨一下《追忆似水年华》?因为我昨天刚读完,迫切地想找个人聊一聊。”泉清说完后便盯着她看,那样子就像是如果她不答应的话他就要哭。
路慕程略微尴尬地点点头说好。泉清高兴地就像是有谁送了他一套崭新的球服一样笑的合不拢嘴,也不管教授说了什么,泉清抓起他的包就跑过来坐在了她的旁边。
郑教授更是开心的笑了起来,然后略带调侃地说:“想不到因为一本书也许会促成一段姻缘哦!看来这次的晚会我又收获了不少嘛!”
听到郑教授这么说,她尴尬地低着头玩着手里的铅笔,而泉清却不知疲倦地和她讲述他对此书的看法和见解。然后整个读书交流晚会成了她和泉清的对《追忆似水年华》的心得交流。而郑教授更是放任不管,也许在他心里此次读书交流晚会的成果已经得以体现。
路慕程不记得她们聊了多久,因为整个聊天的过程中她的心一直突突跳动着,一直低着头玩着她的铅笔,连正眼都不好意思瞧他。她只记得她们聊到了意识流,聊到了哲学,聊到了历史,然后聊到了她喜欢的小篆和篆刻还有苏轼,还聊到了她的其他兴趣爱好。然后他突然对她说:“你确定这是你吗?”路慕程一脸茫然地盯着他,然后他微笑着摇摇头又说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起来更显得古典美一些,但是你却是十足的西方美。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气质的女生了。”
这一次她的脸红了,而且她还感觉到在发烫。
好在这时教授告诉她们由于时间原因,这次的读书交流晚会到此结束,下个月的第一周的周三晚七点在这间教室举行第二次读书交流晚会,希望今天在场的所有人下次也到场,按照教授的说法是他认为跟她们一起聊天是一种享受。
在教授讲述结束语的这两分钟之内她已经收拾好所以的东西,时刻准备逃之夭夭。
“谢谢你。再见。”她边站起来离开座位边说对泉清说,然后头也不回地从后门跑出了教室。
2.
路慕程喜欢在每周的周五和周六下午六点开始去操场散步,一直到晚上九点才回宿舍。而她和泉清的第二次见面是在第三周的周五。
和往常一样,路慕程从自习室出来后便径直走向操场,准备先跑两千米然后散步到九点再回宿舍。十月下旬的天气逐渐开始转凉,在操场活动的人数逐渐减少,昼夜温差很大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白杨树泛黄的叶片在夕阳中随风飘落,跑道上零零散散分布着一些慢跑的学生,夕阳用一天中最后的余热温暖着跑道,也将所有物理的影子越拉越长。球场上还有不停跑动踢球的男生,甚至在顺风处可以闻到一丝淡淡的汗味。她戴着耳机,听着亚当·兰伯特磁性的嗓音开始每日的两千米跑。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然后跑道周围的路灯开始一盏盏亮起来。也许是今天穿的鞋有些不适脚,跑完两千米比平时多花了三分钟。她很喜欢一个人听着喜欢的音乐,看着天空一点点从亮白色变成黑色,然后一直跑一直跑,直到把所有快乐的与不快乐的事情忘掉,只剩下空白的大脑和急需大量氧气的不停上下起伏的肺,然后一切又变回了最初的模样——她还是那个她,没有烦恼没有忧虑的她。
然而这一切都在今天消失了。
在她跑完后以散步的方式开始绕着操场走到第二个弯道时,她的前方迎面跑来一个不顾队友抱怨的从球场离开的男生,她正在奇怪这个男生为什么要逆着跑道跑过来时,他停在了她的面前,还好她一直在注意他因此不至于撞到他怀里去。
“路慕程同学,你好!我是泉清,咱们上次在读书文化交流晚会上见过。你还记得吗?”他说的很快,也很急促。她听出了他有点紧张,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在踢球然后又向她跑过来突然开口说话造成的呼吸困难。
其实她一直记得上次他说的话,他说他每天下午都会和朋友一起来踢球,一直到很晚才离去。而她每次来到这里跑步时,都会用眼角的余光快速扫过球场,寻找他的身影。她总是可以在转过第一个弯道后就找到他,她看到他在球场不遗余力地奔跑,挥洒着汗水,夕阳斜射在他的身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她恍然大悟。刚才应该是光线太暗了她才没有认出他。
“嗯,我记得你。好久不见。”她继续往前走,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然后他一下跳到她的左边和她一起散步。
“原来还真是你。”他先打破了沉默。
“什么?”她有点疑惑。
“你每周五和周六下午都来这里跑步吗?”
“你怎么知道?”
“每天下午我都和朋友在这里踢球,但你只在周五和周六下午出现。”
“嗯。我每周五和周六下午六点过来跑步,跑两千米,然后晚上九点回宿舍。”
“原来是这样。我每天下午都和朋友过来踢球,然后到九点回去,之后会和他们一起去吃点东西,”他边说边擦擦额头的汗水,然后尴尬的笑笑,“晚会那天踢的忘了时间,没来得及回去收拾一下,所以……”
“我可以理解。”路慕程回以微微一笑。
“其实你第一次来跑步时我就认出是你了,只是一直不好意思跟你打招呼,”他用左手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然后低头踢着脱落的一块塑胶跑道,“那天我的脑袋都快被球砸晕了。”
“没事,踢球重要嘛!”她也尴尬地笑了笑。她记起了她第一次来跑步时有一个男生总是被飞来飞去的皮球砸到,她以为他是反应迟钝或者是心里有心事,但没想到原来他是因为看她才被砸的,而她到现在才知道。她心里不禁小小地悸动了一下,脸上泛起了红晕,但因为光线的原因他并没发现。
就这样,他们一直东一句西一句的聊到了九点过五分了。她看了看表才发现已经超过了平时预计的时刻,然后提议说她先回去了,下次再聊。他犹豫了一下,跑回球场和他的队友说了几句话,然后又折返回来。
“走吧,我送你回去。”
入睡前,路慕程坐在床上摊开日记本,把今天发生的一切记录下来后,然后在日记本的最后一行的右下角写着:第十七天,第二次。
3.
泉清把路慕程送到宿舍园区门口后看着她上了楼才离开,现在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他一整晚都处于极度兴奋与紧张的状态中。他去了趟食堂想要随便买点什么东西垫肚子,可是却已经关门了,他摇摇头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打电话给在外做兼职的林川,叫他帮他买份夜宵回来,随后便回宿舍洗澡。
今天对于泉清来说可以算得上是他人生中一个重大的突破。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单独跟自己喜欢的女生主动说话,也是第一次没有被拒绝,而且还送她回了宿舍。在高中时泉清也遇到过一个令他心动的女生,而他因为胆小害羞,整整三年都只是处于暗恋状态,一次也没有跟她说过话,甚至碰到了连招呼都不打,不是不会,是不敢,表白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他在这方面是个彻彻底底的白痴,也完全没有那个勇气。
而对于今天他所做出的这些大胆举动,全部都要感谢林川的帮助。从最初的读书文化交流晚会开始,到今天的一切。那是军训刚结束的第二周的周五,泉清和林川踢完球回来时路过文学院的宣传栏,上面贴着一张关于读书文化交流晚会的海报,虽然泉清只是略微扫了一眼,但林川还是看出了这位满腹诗书同时又无处宣泄的腼腆男生眼中的向往,有时候林川总觉得泉清不太真实,看起来活泼外向的帅小伙子实则是个胆小的闷骚男,实际与外表完全不相符。
“你必须得去!”林川吃了一大口汉堡又喝了一大口可乐后对泉清说道,“是时候做出点改变了,我知道你很想去,你也必须得去。你必须跨过这道只会跟男生交流的坎,相信我,你一定可以与文学院的妹子顺利沟通交流的!”
“我可没说我想去啊!”泉清用尴尬而坚定的口气回答道。
“你不用说我也能看出来。再说了,你难道只想让你那一肚子的才华随着食物残渣一起排出体外?你难道只有跟大老爷们儿说话的勇气?”说完后,林川吃完了最后一口汉堡,然后将可乐一饮而尽,最后打了一个响亮的嗝。
“我……我不知道……”泉清吱吱唔唔道。其实泉清心里明白林川说的都是对的,他必须也是时候迈出这重要的一步了,只是他并不擅长和女生交流,更不用说主动出击,这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看来,在这半个月左右的时候我需要帮你全面提升一下你的心理素质才行啊!真是任重而道远……”林川知道泉清心里在想什么,他总是能够敏锐的察觉到他眼前的那个内向的男生担心的问题,也不难怪,林川成熟的心理早就不像刚毕业的高中生,是这个社会的残酷现实让他的内心与外表不成正比,他总是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普通人所不能认识到的问题,泉清对他除了佩服以外更多的是敬畏。而在林川眼中,泉清就像自己少不更事的弟弟一样,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呵护他。
计划第二天就开始实行。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每天下课后林川会和泉清一起跑步二十公里,然后到学校附近的酒吧一直到晚上九点钟。这期间林川给泉清介绍了很多他的朋友,也让滴酒不沾的泉清开始喝各种各样的酒,当然,每次都只让泉清喝一口。渐渐地泉清了解到了几十种酒的特性,而他最喜欢喝的却是鸡尾酒,他以为林川会笑话他,没想到林川却告诉他喝这种酒很好,度数低不伤身体,所以后来他们每次去酒吧泉清总要喝上五六杯。最初的时候,泉清借着酒劲也可以开始和女生搭讪,但一没有酒就变成了哑巴。“真是奇怪!”泉清自己也很纳闷。“一点都不奇怪好吗?你肯定是小时候把脑子摔坏了,天生跟女生交流有障碍。”林川揶揄道。不过这对泉清还是有很大帮助的,慢慢地,他可以在不需要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和熟悉的女生打招呼,渐渐地也可以聊上几句,但是还是会因为聊的时间久了而略显焦急,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是林川陪着他,林川也不说太多话,就那么站着或者坐在泉清旁边,权当给他壮胆。
有一次林川因为有事出去打了个电话,回来时却惊讶地发现泉清和一个长相清秀的女生愉快地聊了起来,但行为举止却还是很拘谨。看到林川朝他走过来,泉清对着他尴尬地笑了笑,而林川则回以一个欣慰的笑,然后点了点头以示鼓励。看来效果不错,林川心想,然后走向吧台点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找了个角落的位置,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
在计划的第二周时间里,林川和泉清一起加入了一个叫“山屿海”的自行车骑行俱乐部。俱乐部的大部分人是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也有已经毕业了仍然在这所城市工作的学长学姐。俱乐部不大,一共二十人左右,但很少有机会能将所有人凑在一块出去骑行游玩,大多数时间只有七八个人一起。林川此举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让泉清拓宽社交范围,也可以让俱乐部里的小伙伴多帮他;二是林川自己也很喜欢骑行,两全其美。
每天下午五点,他们都会准时出发去骑行,从城市的这头骑到另一头,然后坐车回学校。只有到了周末的时候,他们才会骑行很远的距离。
在加入俱乐部后林川才发现,泉清不但车技很不错,而且对单车也很有研究。国庆节他们都没有回家,所以他们准备在国庆第一天骑行去相邻的城市游玩,然后第三天再骑回来。出发的前一天,他们一行人在俱乐部整理骑行的装备时,俱乐部部长详细地讲解了骑行的路线和食宿问题后,问有谁还需要补充点什么,泉清犹豫了一下后还是站起来说道:“车身的轻重对骑行的快与慢是有影响的,而我们俱乐部的车身重量都在十五公斤左右,骑着会有一点费力,况且还是远距离骑行,所以我们明天要尽量早点出发;轮胎的宽与细,薄与后对摩擦力的改变很重要,所以我们需要换成公路车胎才行;不同的路况对坐垫的高度、厚度要求不一,这个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调整;变速器的好坏影响到长距离骑行后的状态,待会儿我统一给大家调试一下;骑行时风速、风向的影响对我们也很重要,到时我们一字排开骑会相对轻松一点,还有就是明天让女生骑在中间比较安全……”
“你怎么会对单车这么了解?”林川惊讶地问道。
“我舅舅开了一家车行,我经常去店里给他帮忙,所以多少懂一些,”泉清解释说,“有时候放假也会和舅舅一起骑车出去玩,但还从来没有和其他人一起骑行过,而且每次的骑行距离都不超过五十公里。”而这一次的骑行超过了两百公里,泉清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担忧,他担心如果在途中有哪位女生坚持不了或者是车子出了故障,肯定会耽误他们的行程,他希望在出发之前先向大家说明注意事项,以便能够在突发状况下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但是他又想,就算车子出了什么故障他肯定能解决,于是,他在心里偷偷地笑了一下。
“难怪,原来你小子深藏不露啊!”林川打趣道。
其他小伙伴也纷纷向泉清投来赞佩的目光,泉清有点害羞,尴尬地笑了笑。
后来那次的骑行进行地很顺利,只是在回来的路上有位女生的车胎爆了,还好泉清把修理工具也带上了,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处理好了,最后他们在第三天傍晚六点到的。大家都很累,因此也就没有再聚餐,改天有空了再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于是大家就都散去,泉清和林川也就回了学校,洗了个澡然后吃了桶泡面就早早地休息了。
4.
也许是大家都比较忙,也许是大家都还为从上次的骑行中缓过来,最近一段时间俱乐部的小伙伴都没有人提议要出去骑行,所以泉清一有空就会和球友去操场踢球,而林川也利用空余时间在外面找了份兼职。每次泉清问林川在做什么的时候,林川都是闪烁其词,回答他说是在一家出版社打杂,泉清后来索性也就不问了,只是林川一有空就会和泉清去踢球。
而泉清第一次注意到路慕程刚好是在军训结束第二周的周五,那天泉清和林川一起在操场和几个球友踢球。下午六点左右的时候,泉清远远地看见一个穿着一件蓝色外套黑色牛仔裤的女生向着操场走过来,泉清目测她的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她扎着长长的马尾辫,戴着一副白色的耳机,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睛一直望着前方,好像是在想什么事情,整个人表现出一种少有的优雅,但并不耀眼。泉清还是第一次在大学里看到这么有气质的女生,他完全被她吸引了,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情今天发生了,他愣愣的盯着她出了神,结果被飞过来的皮球狠狠地砸中了脑袋。他强烈地想要去认识她,但他又不敢去打扰她,生怕因为一滴雨在宁静的湖面惊起了波澜,打破了这美好的时刻。于是他看到她走进跑道,然后开始跑步,四百米,八百米,一千米…两千米,然后停下,然后开始慢慢围着跑道一圈圈走着,直到呼吸平稳。他看到她用手背擦额头上的汗,看到她把粘在脸颊上几缕头发捋到耳后,看到她把散乱在两肩的头发捋在一起,最后拽着衣服的下摆将它拉直。这一过程持续不到一分钟,但泉清感觉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他还想多看一会儿,但林川过来把他拉回了现实中,拉回了球场。
泉清想到了一个词语来描述她的外表,古典美。但他又觉得她西方美更多一些。
整个晚上泉清踢球都心不在焉的。不是被球砸到就是忘了接球,然后又去把皮球追回来。路慕程每一次从弯道经过时泉清都会多看几眼,直到她走到他的背后暂时消失在他的视线中,而在她消失在他视线中的这段时间里是他感到最受煎熬的,他感觉这煎熬比一个世纪还要长,而当她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线中时,他又感觉时间就像才过了几秒钟一样短暂,短暂到他都来不及眨眼睛她却又一次消失在他身后。
于是林川决定让大家停下来休息一下。
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的余辉将西边的云染成了金色,整个天空呈现出有层次的色阶,从西向东颜色依次减淡,最后完全变成黑色。星星逐渐亮起来,也逐渐增多,月亮也开始一点一点升上我们头顶,最后整个夜空被星星填满。远处路灯下飞蛾在不停地拍打着翅膀,想要进入灯罩内部,拥抱炽热的灯泡。
林川走到坐在球场中圈位置的泉清然后坐在他的左边,顺着泉清目光所及的方向看去,并在几个散步的人中找到了泉清盯着看的女孩,她优雅的气质也吸引了林川,那是一种有着古典美的外表但却是西方美的内在,但林川似乎对她并不感兴趣,然后他转过脸来盯着泉清看。在那一刻,林川很像笑,但他忍住了。他从没见过有哪个男生像泉清一样对着女生如此着迷,就像失了魂一样。
“唉,我说,有点出息好吗?你都盯着人家看了一个下午了,你忘了我们还在踢球吗?看你被球砸的,”说着林川看到泉清脸上有几处被球砸红的印记,然后嫌弃的对着他连声啧啧啧,“喜欢就去追啊,光盯着人家有什么用,她又不会自己跑到你碗里来!”
林川看泉清没有吱声,无奈地摇了摇头,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然后走过去跟一起踢球的朋友交代了几句后又走回泉清的身边。
“走吧,我们先回去了。”林川边说边从地上把泉清拖起来。
他们在回去的途中路过文学院的宣传栏,看到了关于读书文化交流晚会的海报,距离晚会举行还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林川趁泉清不注意的时候给他的朋友们发短信打听到了关于这次晚会的基本情况和目前的报名情况,同时在短短两个小时内也查出了路慕程的情况,在得知她也报名参加了这次的读书文化交流晚会后,林川坚决要求泉清也要去参加,同时还想出了帮助他如何在短期内提升心理素质和与陌生人交谈的能力的计划。
在泉清去参加晚会的前一天晚上,林川把路慕程的已知的所以情况详细地告诉了泉清。泉清听完林川的讲述后并没有显得很兴奋,反而有点生气,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他并不是生气林川过了这么久才告诉他路慕程的情况,而是对他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查清一个人的可怕而生气。泉清想,林川肯定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就已经查清了他和舍友的底细,他不禁感到一阵恐惧袭来,他不禁打了个哆嗦,他感到林川太可怕了。
“我知道了,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林川。”泉清冷冷地说。
他也的确没有让林川失望。他跟她讲话了,还主动要求和她坐在一起。他在她跑步过后去找她聊天,然后把她送回宿舍,而她也并没有拒绝他。
但他总觉得他做的这一切都是别人要求他去做的,他连拒绝的脾气都没有。然而事实上如果没有林川的帮助,他也许还是那个只敢躲在远处默默看着他喜欢的女生而连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的那个自卑并且懦弱的自己。他突然感觉无比的悲哀,替自己的无能悲哀。
但是他还是很感谢林川,就算在林川眼中他就像一张透明的纸一样。
泉清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当你毫不怀疑地相信一个人,那么你最终有可能得到两种结果,要么得到一个值得托付一生的人,要么得到一个值得铭记一生的教训。他不知道林川在他心中属于哪种人,但他觉得更多的是第一种。事实上,林川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一个值得托付一生的人,但他现在还并不知道。也许在以后他会明白,也许他始终不会明白。
5.
整个读书文化交流晚会进行地相当顺利。当泉清匆匆赶到会场时大家正在积极地与教授互动,并没有人看到他迟到。他从另一边的后门匆匆走进教室(教室呈一个圆形的建筑,一共五层,每一层有一个前门,两个后门),然后猫着腰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还好没人看到,要不然就尴尬了,他坐下时在心里想着,然后深呼吸了几下让自己的心跳平稳下来。当他听到教授让路慕程发表见解的时候,泉清立即将视线转向了她,他看到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缓缓站起来,当他听到她优美的声线时浑身一颤,像是通过了一股电流。“原来她的声音这么好听!”他在心里默念,然后他的嘴角微微上扬。而此时他的内心无比激动,他急切地想要和她说话,想要再次听到她的动人心弦的声音。于是当教授叫他谈谈自己的看法时,他尽量说的多一点,然后当他看到教授一直在默默点头表示认可后,他向教授大胆提出想要跟路慕程坐在一起以便他可以和她深入探讨《追忆似水年华》,而教授也欣允了,为此他在心里连续说了三遍“YES!”。
他来到路慕程的座位,然后坐在她的左手边。一向并不健谈的泉清成了话痨,而路慕程却成了哑巴,每次回答他不超过十个字。泉清看到她一直低着头反复把玩着手中的自动铅笔,他以为是他不停的询问给她带来了压迫感,而他并不知道她也跟他一样紧张,但他的紧张变成了不停询问,而她的紧张变成了说不出话。泉清告诉她说他喜欢踢足球,今晚本来想要早点回去洗澡换衣服然后再来参加交流会,结果他把这事忘了,踢到六点五十了一看表发现来不及回去了,所以没办法只能穿着球衣过来了。“可是我对足球一点都不了解……”路慕程盯着她的自动铅笔说。然后泉清向她讲解了很多关于足球方面的事情,并告诉她他身上穿的是他最喜欢的球队的球服,名叫阿森纳,属于英格兰超级联赛。
泉清觉得路慕程简直就是另一个自己,那个一遇到心动女生就说出不话的自己。他看到她在教授讲述结束语的两分钟内就收拾好了物品,而他还在自顾自的讲着他严重的她,连她的电话都没来得及问她就匆匆离去。最后,泉清坐在那里一脸茫然的看着她跑出教室,然后消失在了人群中……
此后的每天下午只要有空泉清都会去操场踢球,他想要见她。泉清发现她总是在周五和周六固定的时间出现,他想要过去和她打招呼,陪她一起散步,和她聊天……但是他发现他一直没有勇气,也许是他担心她会很难接触,也许是他害怕突然的出现会吓到她,害怕她会拒绝他(他认为上次之所以没有被拒绝是因为老师和同学在场,她不好意思),他害怕失去她!所以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寻找机会接近她。终于在第三周的周五,当他看到她结束了两千米跑时就果断地跑过去找她,因为他发现今天的两千米她比平常多花了大概三分钟。他问她是不是身体不适,她回答说应该是鞋子不太合脚,泉清本想说既然鞋子不合脚就可以早点回去,但他看到她并没有想要回去的意思,于是他就和她聊起了别的。
然后他们一直聊到她提议要回去,然后他说他送她回去。
6.
林川快要十一点的时候才回到宿舍,他看到泉清已经洗了澡,正饥肠辘辘的坐在电脑面前发呆,他将手中的夜宵递给他,泉清一顿狼吞虎咽,林川话到嘴边的“慢点吃,小心烫”才说了一半就看见泉清痛苦的捂着嘴巴,然后大口的灌着凉水缓解疼痛。
泉清告诉林川他今天是多么的幸运,她竟然没有拒绝她,还把她送回了宿舍。泉清简直激动地快要蹦起来了。林川自然也很开心,他看到自己的好朋友有如此大的进步,打心底为他高兴。
萧岚和袁琦正在玩LOL,听到泉清和林川的聊天内容后,瞬间失去了继续玩下去的兴趣,但依旧飞快地移动着鼠标。
“萧岚,我看我们以后也跟着泉清一起去踢球好了,说不定哪天我们也就脱单了呢!”袁琦略带调侃地说道,但眼睛仍盯着游戏,手指飞快地按着鼠标。
“说的对啊!明天我就要把这游戏卸载掉,免得误了哥的终身大事!”萧岚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对袁琦说,“又是一波五杀,YES!”
“你俩就呆在宿舍乖乖打游戏得了,整天说着要脱单要脱单,一点实际行动都没有,”林川边说边走到萧岚面前,又继续道,“等明天你真正把游戏卸载了再说吧!空谈误国你知道吗?”
泉清顾不得和他们拌嘴,他一边吃着夜宵一边取出一本名叫《The Classic》的日记本,他看了看在扉页写着的“一瞥笑,牵动一颗心”几个字,然后翻开空白的一页,在第一行写下:第十七天,然后便开始记录今天发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