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尾是他只是感染了风寒不消几日便可康复,然后就可以亲自去品尝她做的美食了。
信已经写好装入信封,只等肖强散学回来便可。
肖强今天提前散学,理由是同桌的青衫生病了,他担心青衫身边没人照料会饿肚子,夫子见此在课堂上还夸赞了几句。
末了还道了句:“人生有三乐:自得其乐,知足常乐,助人为乐。”
生平第一次得到夫子这么高度的评价,肖强在去食堂打包的路上,走路都带风。
到食堂后先是打包了份自己的吃食,又顺便买了份清粥小菜带回宿舍。
……
肖强一个人来到寒山书店门口,手里拿着一封信,他是来替兄弟传信的。
其实这里他不是第一次来,只是青衫不知道而已。
早在青衫第一次和他提起这个书店的时候,他就暗中来了一次。
只是当时他是为了重新买把扇子,由于并不是特意来寻人,才没有看到人而已,但是人虽没看到这地址他却很熟。
当他踩在青衫那个时间点进入书店时,迎面而来一个年轻女子,她肤白貌美,笑靥如花的朝他看来,只是在对上他视线的时候,笑容突然就僵住了。
“余姑娘你好!我是青衫的室友,他昨日夜里着凉了,由于不便出门特意拜托我来和姑娘说一声,这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信!”肖强一口气说完,将手里的信递了出去。
当看到余舒手里拿的食盒,他又问了句:“对了,这是为青衫准备的午饭吧!”
见余舒点头,他就顺手接过食盒道:“我帮他带回去吧!正好还没想好给他买什么吃的。”
临走时,肖强又看了一眼这姑娘,长的确实很俊。
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是灵动。
他这打定主意不那么快成亲的人,看了都有点想要娶回家的打算。
余舒在黝黑大汉走后,才有些郁闷的回到自己闺房,拆开信封一看。
上面写着简短的几句话,并没有什么逾矩的情话,心里有点失落,但是又有点担心。
看到后面那句为了不将病气传染了你,我等过几日好了便来看望姑娘你,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个呆子,多写几个字会死吗?”
“写的那么短,唯一值得表扬的就是写的这一手好字了!”
将信折好,余舒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放进自己的钱袋子。
新山学院。
已经提着食盒返回的肖强,在一众学子们带着敬佩的眼光里,走路都风生水起。
风是走路带起的风,水则是额头上低落的汗水。
被人这么围观,人生中的第一次万众瞩目,半大的肖强多少有点紧张,但是他还是强撑着不露半点怯意。
终于离开了人们的视线,肖强一进房间就迫不及待的拴上房门。
“你这是被狗追了吗?”青衫喝完药又睡了一觉,感觉好多了。
“……”
“不会说话就别说那么多!”肖强把食盒放桌子上,留给青衫一个鄙夷的眼神。
本来还想和这家伙分享一下自己被山长当着一众学子面夸赞的事,谁想一回来就被他哄着去当信使了,于是他那颗心又被这两个暧昧不清的狗男女给伤到了。
“真够兄弟,谢谢了!”青衫迫不及待的打开食盒。
嗯→_→!
不知道是不是路上走的急,食盒里的菜有点面目全非了。
“哈哈……”肖强没忍住噗的一下笑出声了。
“虽然看起不太好……但是味道应该不会差吧!”青衫拿起桌子上早就准备好的筷子,先尝了口他喜欢的蒜香豆腐。
“味道不错,你也尝尝看!”青衫对肖强道。
“你没骗我?”肖强看着食盒里的大杂烩……更像猪桶里的各种剩菜剩饭。
本来他是打定主意不抢兄弟的……但耐不住兄弟的一片热情招呼。
“味道确实不错。”肖强吃完也道了句。
然后,他情绪烦躁继续吃着自己打包回来的食物。
食盒里的饭菜足够青衫一人吃饱有余。
而肖强近日来胃口大好,以至于平日里常常不敢在食堂里敞开了吃。
这一顿,青衫擦着鼻涕吃完了,感冒的人都差不多是这样,控制不住的流鼻涕。
时间来到第三天,青衫又看了会书,因为生病的原因,他终于可以明目张胆的留在寝室里看他的这种杂书了。
感冒其实已经好了,就是那页练体总纲,他总觉得很邪门,算了还是先放一边吧!
难得接触到那种神秘的力量,但现在却不是研究这些的时候。
“青公子,你今天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四五十岁的大娘对着迎面走来的少年道。
“只是个小风寒而已,这段时间麻烦大娘了。”刚生病的时候除了刚起床那会人比较难受没精神,后面就慢慢好点了。
主要还是感冒药管用。
自己家里是开药铺的,小小风寒,给了扫地的大娘一两银子,她就按自己开的药方买回三副风寒感冒的药。
药要了一钱银子,给自己开的是见效快疗效好的那种,比普通感冒药的药方贵几倍,剩下的银钱在大娘帮他熬药送来后,就是给大娘的辛苦费了。
因为给了辛苦费。
所以才有了刚才那大娘和自己打招呼那一幕。
有钱的自己相貌出众再加上出手大方,所以在学院这个地方还是很受欢迎的。
因为习惯了用钱去解决问题,他总担心自己以后没钱了该怎么办。
沙河镇。
吴媛今天没有去药铺,现在药铺有叶鹏和阿肥妹在,基本不会出问题。
昨夜下雨,今早起来打开柜子找秋衣,又看到了那件藏在最里面宛若新衣的男式青衫。
这件青衫她这两年基本不拿出来了,那男人十几年都没回来看望她和孩子一次,如今儿子都能娶媳妇了。
孩子小的时候她还能骗骗孩子,也能骗骗自己说那个书生会回来的,但是这些年邻居街坊们的闲言碎语,让她渐渐明白那个男人并没有像他的脸那样干净。
原来时间真的能让人看透很多人和事,只是自己当时太年轻了。
以前她也动过去找那个男人的念头,但是那时候孩子小,她舍不得让孩子吃这一路舟车劳顿的苦,更付不起高昂的路费,这个世道出了白洲境外就只能靠武力强大的商队保护。
等孩子读书了,她想着孩子若是能考上举人那就能陪着他一路进京了,那时有朝廷派来的大人护送定是安全的,可又怕给了孩子压力反而耽误了孩子读书学习。
现在孩子都要娶媳妇了,她都快忘了当初的计划了,更不能去找那个男人了。
凭什么那男人能狠心的一去不回,而她却只能睹物思人。
“吴邪,可能这名字也是假的吧!”她讥笑一声,嘲笑自己当时太傻太天真。
能穿得起这种料子的人,会是见鬼的落魄书生吗?
她这次挣了大钱,恰逢儿子有了娶妻生子的念头,就去了白洲城里最大的布庄——锦瑟华年。
这是家老铺子,也是锦瑟华年的一家分店,听人说总店开在京城最繁华的天街上。
她没走出过白洲境外,不清楚外面的世界是何等繁华,但是就锦瑟华年里一匹上等的布匹就能让镇上很多人望而却步。
但是那种价格高昂的布匹却远不如自己手中这件青衫的料子好。
至此她哪还能不明白,她和吴邪的开头和结局,这就是说书人话本里常有的桥段。
花心公子哥玩够了青楼小倌,想来体验一下单蠢小姑娘的快乐。